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争光股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与询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拟聘任人员吴雅飞女士、钟轶泠先生、陆炜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拟聘任人员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吴雅飞女士、钟轶泠先生、陆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冯凤琴

肖连生

金浪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