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范蓓女士、王启平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2022-00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