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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4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凤砂集团持有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334,394.76万元,包括受让标的股权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80,500.00万元及承担标的公司欠交易对方凤砂集团债务人民币53,894.76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24号)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2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的股权评估值分别为人民币74,273.84万元和人民币207,330.05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大华矿业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4,000.00万元,三力矿业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6,5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受让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

合计为人民币280,500.00万元;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出具的德师宁报(审)字(22)第S00002号《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德师宁报(审)字(22)第S00001号《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标的公司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应付凤砂集团的股东借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6,951.80万元和人民币6,942.96万元。经交易各方确定,公司代大华矿业及三力矿业向凤砂集团支付的承债价款合计为人民币53,894.76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直接持有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丰富的石英岩矿资源储量,保障公司生产基地的用砂需求和品质安全,降低公司对外购石英砂的依赖,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能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本次收购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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