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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利股份:苏利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4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证券代码:603585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7号-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腾飞一街2号618室

二零二二年二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

公司2021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7日,根据2021年业绩快报,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44.04万元。根据业绩快报及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后,2019-2021年相关数据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苏利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

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或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发生地震、泥石流、台风、龙卷风、洪水、战争、罢工、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作出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27,000.00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6,334.63万元的102.5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5,400.0010,800.0010,8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74.7130,318.7431,210.43
现金分红额/当年净利润30.90%35.62%34.6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27,000.00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26,334.6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102.53%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不设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0.28亿元,均超过15亿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担保。

六、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农药制剂等农药类产品以及十溴二苯乙烷等阻燃剂类产品。相关产品价格与市场供需情况、竞争对手经营状况、国际政策贸易环境、气候环境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市场供需平衡关系的周期调整,竞争对手新增产能的进一步释放,以及国际贸易环境、部分国家和区域产品登记政策调整以及气候变化等都可能会导致市场供需发生变化。相关原因导致的供需关系失衡,极有可能会引起公司相关产品价格出现波动,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并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产品的特性,公司主要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尽管公司已经投入资源密切关注大宗商品的市场变化以及国家产业和经济政策的调整,做好原材料市场的跟踪分析,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频繁且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无法及时调整销售价格、销售规模及提升产品附加值,或通过有效措施降低综合成本,则会影响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及毛利率,进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环保监管要求严格。尽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安全和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推行清洁生产,充分回收利用“三废”,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但随着国家安全环保要求和标准日益提高,公司未来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和环保投入的可能。若公司不能及时达到国家最新安全和环保要求,或者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而被有关部门处罚,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40.57%、36.60%、26.94%和23.56%,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区域登记政策调整、气候变化以及竞争对手扩产等原因导致市场供需情况变化,从而影响公司部分农药产品价格下降所致。如若未来上述因素持续存在或其他如未来宏观经济状况恶化甚至出现经济危机、国家出台极其严格的环保政策、公司出现安全生产问题停产、公司产品价格继续下降之类的不利因素,则公司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实施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农药原药及中间体的生产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期将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品牌建设、经营规模和业绩水平产生积极作用。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受建设成本、工程进度、项目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新产品的出现、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市场开拓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产生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

(六)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公司的本息兑付资金压力将加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兑付能力。

2、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

原因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3、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4、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规定而受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若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回售或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5、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担保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20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0.28亿元,均超过15亿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担保。如果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本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 2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5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不设担保 ...... 5

六、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 6

目 录 ...... 10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34

四、发行费用 ...... 35

五、主要日程与停复牌示意性安排 ...... 35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35

七、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6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8

一、市场和政策风险 ...... 38

二、经营风险 ...... 39

三、技术风险 ...... 41

四、财务风险 ...... 4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 43

六、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 4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6

一、公司历史沿革 ...... 46

二、公司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 48

三、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 49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4

五、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 55

六、农药行业基本情况 ...... 57

七、阻燃剂行业基本情况 ...... 81

八、公司的市场地位与竞争优势 ...... 96

九、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02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20

十一、经营资质情况 ...... 143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 ...... 148

十三、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148

十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48

十五、股利分配情况 ...... 152

十六、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和资信评级情况 ...... 157

十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58

十八、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 164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65

一、独立性情况 ...... 165

二、同业竞争情况 ...... 166

三、关联交易情况 ...... 167

第六节 财务与会计信息 ...... 178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78

二、非经常性损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审核情况 ...... 178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78

四、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08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08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1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1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30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55

四、资本性支出 ...... 258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259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262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64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 26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 ...... 26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 267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 269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273

六、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289

七、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 290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 291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291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297

第十节 有关声明 ...... 29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9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99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30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01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02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30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0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苏利股份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苏利有限发行人前身江阴市苏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2年12月整体变更为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苏利化学

江阴苏利化学有限公司/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苏利化学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百力化学

泰州百力化学有限公司/泰州百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泰州百力化学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苏利制药苏利制药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苏利宁夏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苏利菲律宾Suli Agroscience Philippines Inc.
世科姆无锡世科姆作物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世科姆上海世科姆化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苏利农业苏利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大连永达苏利大连永达苏利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研发分公司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发分公司
沽盛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沽盛投资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华拓投资有限公司”)
金普投资江阴金普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汇富苏州东方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创丰环科上海创丰环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丰创业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捷丰新能源江阴市捷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得汇金海得汇金创业投资江阴有限公司
奥克松亚洲OXON ASIA S.R.L.
世科姆亚洲Sipcam Asia S.R.L
印度联合磷化(UPL)United Phosphorus Limited
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SIPCAM OXON S.P.A.
先正达(Syngenta)Syngenta AG
德国汉姆(Helm)HELM AG
美国SACOSACO AEI Polymers Inc
德国阿乐斯(Armacell)ARMACELL Gmbh
荷兰帝斯曼(Royal DSM)Royal DSM N.V.
日本SDS日本史迪生生物科学株式会社(SDS Biotech K.K)
金发科技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43.SH
利民股份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34.SZ
江山股份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89.SH
利尔化学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58.SZ
扬农化工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86.SH
联化科技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50.SZ
颖泰生物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3819.NQ
泰禾股份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10.SH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
A股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专业释义
农药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原药以石油化工等相关产品为主要原料,通过化学合成和工艺生产或生物工程而得到的农药,一般不能直接施用。
制剂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按照一定的剂型要求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剂。
除草剂用来防除农田、非耕地杂草或有害植物的药剂。
杀虫剂用来防治害虫的药剂,包括用来防治植物病原线虫的杀线虫剂。
杀菌剂能够杀死或抑制植物病原微生物(真菌、细菌、病毒)而又不至于造成植物严重损伤的药剂。
百菌清一种广谱、保护性杀菌剂原药,可用于麦类、水稻、蔬菜、果树、花生、茶叶等作物。
嘧菌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高效、广谱,对几乎所有的真菌界(子囊菌亚门、担子菌亚门、鞭毛菌亚门和半知菌亚门)病害如白粉病、锈病、霜霉病、稻瘟病等均有良好的活性。
可湿性粉剂用农药原药、惰性填料和一定量的助剂,按比例经充分混合粉碎后,达到一定粉粒细度、可分散于水中形成稳定悬浮液的粉状制剂。
水分散粒剂又称干流动剂、水悬性颗粒剂;是在可湿性粉剂和悬浮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剂型;具有分散性好,悬浮率高、稳定性好、使用方便等特点。
悬浮剂将固体农药原药以4微米以下的微粒均匀分散于水中的制剂;具有粒径小,药效好,安全环保等特点。
DF剂型又称干悬浮剂,是水分散粒剂产品系列中的最高端产品,由农药经湿法砂磨制得悬浮液,再经喷雾干燥造粒,脱去水分直接得到的固体微粒产品。
阻燃剂又称难燃剂,耐火剂或防火剂:赋予易燃聚合物难燃性的功能性助剂;依应用方式分为添加型阻燃剂和反应型阻燃剂。
十溴二苯乙烷又称十溴二苯基乙烷,一种使用范围广泛的广谱添加型阻燃剂,其热稳定性好,抗紫外线性能佳,较其他溴系阻燃剂的渗出性低。
氢溴酸又称溴氢酸,一种强酸,有很强的腐蚀性,可以和除铂、金、钽以外的所有金属反应生成金属溴化物。
三聚氰胺聚磷酸盐(MPP)一种广泛用于各种热塑性塑料、聚烯烃、合成橡胶、工程树脂、防火涂料等多种材质的阻燃剂,具有高防火性、低烟密度、低毒性、低腐蚀性等特点。
农药登记证是农药进入市场销售要取得的必须证件之一,取得农药登记证的产品表明该产品已经在药效、毒性、残留、环境等方面经过农药登记主管单位的审查认可,符合进入市场对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或媒介生物防治的条件。
ROHS欧盟立法制定的强制性标准,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共6项物质,使产品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
REACH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注:本募集说明书数值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uli Co., Ltd.
法定代表人缪金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50415268U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7号-1
邮政编码214444
电话0510-86636229
传真0510-86636221
网站http://www.suli.com
电子邮箱suligroup@suli.com
上市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苏利股份(603585.SH)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医药、医药中间体及农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2021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5月7日经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8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发行规模等进行了调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1月29日经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129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8号)。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发行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721.10万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2年2月16日(T日)至2028年2月15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第六年为3%。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度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2月2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8月22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2月1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1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

其中: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5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2年2月16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3)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4)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苏利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苏利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5.317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5317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2)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其他承诺

根据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除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缪金凤、沽盛投资、汪静莉、汪焕兴、汪静娟、汪静娇承诺直接参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认购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直接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就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事项,拟直接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缪金凤、沽盛投资、汪静莉、汪焕兴、汪静娟、汪静娇出具承诺如下:“(1)本人/本公司参与苏利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认购,具体认购金额及数量视发行时市场情况、本人/本公司资金情况等确定;(2)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减持苏利股份股票的情形;(3)本人/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苏利股份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4)本人/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苏利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就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事项,不直接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孙海峰、焦德荣、黄岳兴、刘志平出具承诺如下:“(1)本人除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沽盛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苏利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认购外,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计划或安排;(2)本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

不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认购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

(2)本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计划或安排。”

1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721.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年产1.1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133,971.7595,721.10
合计133,971.7595,721.1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17、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债券评级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债券持有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权利和义务,监督发行人的有关行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③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④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保证人(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或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本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④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⑤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⑥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⑦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

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提议;

③在董事会和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 15 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召开方式;

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③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④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⑤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⑥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⑦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3)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如董事会或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未能按本规则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者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

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5 个交易日内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并说明原因。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的,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日,并不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3日。于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6)债券持有人会议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亦可采取网络、通讯或其他方式为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提供便利。债券持有人通过上述方式参加会议的,视为出席。

(7)符合本规则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机构或人员,为当次会议召集人。

(8)召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①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本规则的规定;

②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③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④应召集人要求对其他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9)召集人应该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10 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 日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权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4)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①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②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③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

④授权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送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6)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发行人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并无偿提供给召集人。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采取本规则规定的其他可行方式召开。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 50%以上多数(不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可以委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召集人同意,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列席会议。

(3)应召集人或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的要求,公司应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除涉及商业秘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列席会议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5)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述股东、公司及保证人(如有)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本次债券的保证人(如有)或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但无表决权。

(6)会议设监票人两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发行人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7)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8)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9)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10)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外:

①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中应列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及占本次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每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内容。

(1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①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②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以及会议见证律师、监票人和清点人的姓名;

③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占公司本次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

④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⑤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⑥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1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应当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召集人(或其委托的代表)、见证律师和记录员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发行人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14)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不能正常召开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发行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于干扰会议、寻衅滋事和侵犯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15)发行人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2日。

四、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961.49
律师费用245.28
会计师费用64.00
资信评级费用23.58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64.80

注:上述费用(不含增值税)为预计费用,视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增减,费用总额将在发行结束后确定。

五、主要日程与停复牌示意性安排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2022年2月14日 星期一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2022年2月15日 星期二T-1日1、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2022年2月16日 星期三T日1、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2、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3、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确定网上中签率正常交易
2022年2月17日 星期四T+1日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2022年2月18日 星期五T+2日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正常交易
2022年2月21日 星期一T+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2022年2月22日 星期二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正常交易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无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7号-1
法定代表人缪金凤
联系人汪静莉
联系电话0510-86636229
传 真0510-86636221

(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传 真020-87553600
保荐代表人徐东辉、范毅
项目协办人谢添
项目组其他成员袁海峰、梁锡祥、吴宇心、李建安

(三)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负责人李强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 真021-52433320
经办律师张隽、王伟、沈萌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单位负责人梁春
联系电话010-58350001
传 真010-58350006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万富、张国勤

(五)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传 真021-63500872
经办评级人员何婕妤、杨亿

(六)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 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4868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 真021-58754185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

户 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60204172920068169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和政策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农药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显示,我国农药行业“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到2020年农药原药生产企业数量减少30%,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公司各主要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引致潜在的竞争对手进入到各产品领域市场、或现有竞争对手加大投入进行技术升级和规模扩张,从而加剧市场竞争。因此,若在农药市场整合的过程中,公司未能在产品质量、规模化生产、经营管理、产品营销、技术研发等方面持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未来将面临较大市场竞争风险。

(二)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近些年来,我国及其他国家皆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生产使用和国际贸易,并对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了禁用、限用措施。2019年,欧盟就百菌清产品制定了相关限制措施,欧盟不再批准百菌清的再评审申请。由于农药登记的检验方式严格、认证手续复杂且需要等待较长的时间,若国内外政府停止、撤销某品种农药产品登记或采取其他禁限用政策,公司将面临无法在当地销售相关农药产品的风险。此外,随着国内外厂商竞争加剧或国外市场设置贸易壁垒,亦存在进口国对公司对外出口的部分种类产品采取反倾销或反补贴等制裁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未来国际经济形势不稳定,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国际贸易争端频繁,可能对国际贸易的增长和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不利于公司产品出口及原材料采购,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新产品替代风险

虽然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市场生命周期较长,但随着大型农化公司

对新型、高效农药产品的开发,效果更好、用途更广的新农药将可能会被研制出来并逐渐替代原有产品,如果公司不能开发出技术领先且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或者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慢,公司将面临一定的产品替代风险。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及进口原材料采购都占有较高比例,且相关业务结算币种为美元。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发生大幅变动,且相关变动不能及时传导至下游,则可能会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616.20万元、-793.36万元、1,354.41万元及258.77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21%、-1.64%、5.24%及1.87%。虽然公司已经通过一定方法降低汇兑损益的影响,但随着公司境外业务的不断拓展,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产品的特性,公司主要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尽管公司已经投入资源密切关注大宗商品的市场变化以及国家产业和经济政策的调整,做好原材料市场的跟踪分析,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频繁且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无法及时调整销售价格、销售规模及提升产品附加值,或通过有效措施降低综合成本,则会影响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及毛利率,进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环保监管要求严格。尽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安全和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推行清洁生产,充分回收利用“三废”,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但随着国家安全环保要求和标准日益提高,公司未来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和环保投入的可能。若公司不能及时达到国家最新安全和环保要求,或者

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而被有关部门处罚,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尽管公司将质量控制视为重中之重,报告期未曾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但是,随着公司产品生产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生产产品的种类和批次增加,可能会因人为疏忽、管理水平不善或运输等因素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如果公司未能继续保持强有力的质量控制水平,或者出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信誉和业务发展。

(四)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农药制剂等农药类产品以及十溴二苯乙烷等阻燃剂类产品。相关产品价格与市场供需情况、竞争对手经营状况、国际政策贸易环境、气候环境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市场供需平衡关系的周期调整,竞争对手新增产能的进一步释放,以及国际贸易环境、部分国家和区域产品登记政策调整以及气候变化等都可能会导致市场供需发生变化。相关原因导致的供需关系失衡,极有可能会引起公司相关产品价格出现波动,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并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年年初至今,包括我国在内的全球多个国家、地区陆续爆发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2020年3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认定新型冠状肺炎为大流行病。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均不同程度受到延迟复工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主要产品在手订单充足,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421.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46.19%,实现归母净利润9,691.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2.50%。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基本稳定,预计新冠肺炎疫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和防控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未来若国内外疫情出现反复,短期内无法得到控制,或疫情防控措施对公司采购、生产及销售环

节形成较大限制,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技术研发是公司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农药及阻燃剂生产商的基础要素。随着农药及阻燃剂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和研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把握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发展趋势,或者因现有竞争对手及潜在竞争对手技术研发领先导致对公司形成技术壁垒,将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历来重视人才队伍的持续成长和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包括薪酬、福利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最大限度的改善科研环境和提供科研资源保障。但是,随着农药及阻燃剂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丰富技术经验和研发能力的人才日益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如果公司长期积累的专有技术秘密泄露或技术人员流失,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40.57%、36.60%、26.94%和23.56%,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区域登记政策调整、气候变化以及竞争对手扩产等原因导致市场供需情况变化从而影响公司部分农药产品价格下降所致。如若未来上述因素持续存在或其他如未来宏观经济状况恶化甚至出现经济危机、国家出台极其严格的环保政策、公司出现安全生产问题停产、公司产品价格继续下降之类的不利因素,则公司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7,612.00万元、27,397.27万元、26,490.57万元和26,761.3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16.78%、15.11%、17.00%

和13.73%(折算年化),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53、6.59、5.78和7.32(折算年化),应收账款虽然金额较大,但账龄较短。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90%以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客户经营情况恶化或宏观经济重大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可能使公司资金周转率与运营效率降低,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迅速,为了维持正常运转,公司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存货储备。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80.39万元、21,232.84万元、22,069.21万元和28,468.3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28%、7.44%、7.19%和8.57%。存货规模较大使公司面临较大的采购组织和存货管理难度,如果公司的采购组织和存货管理不力,可能导致公司的存货发生贬值、或者因存货严重积压从而占用营运资金,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四)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所得税政策变动的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利化学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上述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苏利化学报告期内均实际执行15%的所得税率;百力化学2018年至2020年实际执行15%的所得税率、2021年1-6月按25%所得税率预提。如果将来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该等公司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取得后续的税收优惠,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75,411.11万元、77,144.83万元、41,701.93万元和28,146.6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49%、43.55%、27.59%和29.74%。公司出口产品的增值税执行出口退税政策,目前公司主要农药原药和制剂享受9%的出口退税,主要阻燃剂享受13%的出口

退税。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影响公司相关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和产品毛利率。如未来国家降低农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对公司出口收入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每股收益。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农药原药及中间体的生产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期将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品牌建设、经营规模和业绩水平产生积极作用。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受建设成本、工程进度、项目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新产品的出现、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市场开拓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产生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

(二)募投项目实施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农药原药及中间体的生产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销售农药类产品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购销主要系受各公司经营特点、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而采取的自发市场行为,交易

具有其必要性、公允性。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延伸产业链、丰富产品类型,关联方将视自身产品及需求情况与公司探讨销售原材料或采购农药类产品的可能性,因此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关联交易。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新增固定资产约117,330.38万元,增长幅度较高。随着新增固定资产规模的扩大,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会出现较快增长。尽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较高,足以抵消募投项目新增的投资项目折旧费用,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现有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未实现既定目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存在因固定资产增加而引致的固定资产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六、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公司的本息兑付资金压力将加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兑付能力。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规定而受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若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回售或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担保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0.28亿元,均超过15亿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担保。如果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本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江阴市苏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22日。2012年12月10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以2012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总股本为6,000万股,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12月12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356号)验证:截至2012年12月12日,苏利股份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已由各方股东缴足。

2012年12月18日,苏利股份取得了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000046455)。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缪金凤4,000.0066.67%
2汪焕兴500.008.33%
3汪静莉500.008.33%
4汪静娇500.008.33%
5汪静娟500.008.33%
合计6,000.00100.00%

(二)首发上市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1号文),核准苏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申请。2016年12月1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79元,并于2016年12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2016年12月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1010022号)验证,截至2016年12月8日,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新增注册资本2,5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万股)比例股份数(万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缪金凤4,000.0053.33%4,000.0040.00%
沽盛投资1,000.0013.33%1,000.0010.00%
汪焕兴500.006.67%500.005.00%
汪静莉500.006.67%500.005.00%
汪静娇500.006.67%500.005.00%
汪静娟500.006.67%500.005.00%
东方汇富300.004.00%300.003.00%
创丰环科100.001.33%100.001.00%
创丰创业100.001.33%100.001.00%
二、本次发行股份
社会公众股股东--2,500.0025.00%
合计7,500.00100%10,000.00100%

2、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16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0,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5,000.00万股。2017年6月26日,苏利股份就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7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5,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8,000.00万股。2018年8月17日,苏利股份就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0.00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0.00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B股)--
三、股本合计18,000.00100.0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缪金凤72,000,00040.00%-
沽盛投资18,000,00010.00%-
汪静莉9,000,0005.00%-
汪焕兴9,000,0005.00%-
汪静娟9,000,0005.00%-
汪静娇9,000,0005.00%-
郑佐茵1,002,4000.56%-
黄伟德913,0520.51%-
林森829,7040.46%-
黄舒818,3600.45%-
合计129,563,51671.98%-

三、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公司控股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企业共有6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与本公司关系
直接间接
1苏利化学76.00-控股子公司
2百力化学76.00-控股子公司
3苏利制药100.00-全资子公司
4苏利宁夏76.00-控股子公司
5苏利农业-76.00控股孙公司
6苏利菲律宾99.95-控股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苏利化学

公司名称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实收资本1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利港镇润华路7号
经营范围农药生产(按照批准文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按照批准文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经营)。化工产品生产、批发、进出口业务;农药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苏利股份76.00%
奥克松亚洲24.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10,386.01总资产104,592.54
净资产64,888.85净资产90,984.55
2021年1-6月2020年度
营业收入24,979.50营业收入53,661.73
净利润937.96净利润6,235.11

注:主要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数据,下同。

(2)百力化学

公司名称泰州百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26,116.115万元实收资本26,116.115万元
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中港路9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氢溴酸、盐酸、乙酸(醋酸)、甲醇、乙酸甲酯、氨溶液(20%氨水)、氯化铝溶液、硼酸];农药原药生产(嘧菌酯、氟啶胺、除虫脲、啶酰菌胺、霜脲氰、氟酰胺);化工产品生产、加工(十溴二苯乙烷、对苯二甲腈、间苯二甲腈、二苯基乙烷、三聚氰胺氰尿酸盐、硫酸铵、4,6-二氯嘧啶、邻羟基苯甲腈、亚硫酸钠、聚合氯化铝、回收工业盐、4-甲氧基-6-氯嘧啶、溴化聚苯乙烯);一般化工产品[(E)-2-[2-(6-氯嘧啶-4-基氧)苯基]-3-甲氧基丙烯酸甲酯、邻三氟甲基苯甲酸、二乙基次磷酸铝、乙撑双四溴邻苯二甲酰亚胺、三芳基磷酸酯、聚磷酸铵、溴化聚苯乙烯、三(2,3-二溴丙基)异氰脲酸酯、磷酸三苯酯、三(1-氧代-1-磷杂-2,6,7-三氧杂双环(2,2,2)辛烷-4-亚甲基)磷酸酯、2,3-二氯-5-三氟甲基吡啶、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2-氨基-3-氯-5-三氟甲基吡啶、3-异丙氧基苯胺、邻苯二甲腈]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苏利股份76.00%
奥克松亚洲24.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61,634.79总资产137,385.24
净资产121,262.09净资产114,381.73
2021年1-6月2020年度
营业收入69,392.10营业收入98,482.22
净利润7,113.06净利润8,340.55

(3)苏利制药

公司名称苏利制药科技江阴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7月28日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实收资本9,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2号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医药中间体(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苏利股份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0,240.90总资产5,783.05
净资产8,805.25净资产3,467.58
2021年1-6月2020年度
营业收入5,542.09营业收入8,472.87
净利润1,268.05净利润2,106.44

(4)苏利宁夏

公司名称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实收资本22,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盛源路东侧、墩堠路北侧
经营范围阻燃剂、水处理剂、防霉防腐剂、农药、肥料、新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及易制毒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及易制毒品);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苏利股份76.00%
奥克松亚洲24.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7,347.28总资产10,298.24
净资产14,977.94净资产10,006.20
2021年1-6月2020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净利润-28.26净利润5.74

(5)苏利农业

公司名称苏利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9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588弄483号501室
经营范围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化肥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有害生物防治,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包装材料、分析仪器、五金电工设备、机械设备,批发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苏利化学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704.77总资产193.28
净资产-83.72净资产-149.67
2021年1-6月2020年度
营业收入1,022.14营业收入1,452.17
净利润65.95净利润-146.88

(6)苏利菲律宾

公司名称Suli Agroscience Philippines Inc.成立时间2020年3月19日
注册资本1,025万菲律宾比索实收资本1,025万菲律宾比索
注册地址4th Floor Topaz Tower IT Park, J.P. Laurel Avenue, Alfonso Angliongto Sr., DAVAO CITY, REGION XI, DAVAO DEL SUR, Philippines 8000
主要经营内容农药、肥料与植保器械的登记、进口、销售以及植保相关技术服务。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苏利股份99.95%
ZENAIDA MAGLANGIT0.01%
EMMANUELD AGUSTIN0.01%
MARISSA A PADUA0.01%
JUNAS LAKAN A PADUA0.01%
PAMELA QUIOGUE0.01%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35.96总资产139.41
净资产131.24净资产139.34
2021年1-6月2020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净利润-5.18净利润0.21

(三)公司参股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3家参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世科姆无锡

公司名称世科姆作物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7月4日
注册资本4,800.00万元实收资本4,8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东外环路9号E楼17层
经营范围农作物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及相关技术转让;从事肥料、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世科姆亚洲50.00%
苏利股份50.00%
合计100.00%

(2)大连永达苏利

公司名称大连永达苏利药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6,88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江苏永达药业有限公司51.00%
苏利制药4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
合计100.00%

(3)世科姆上海

公司名称世科姆化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0年4月2日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实收资本2,8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宜昌路458弄8号三楼3177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肥料、包装材料及制品、仪器仪表、五金产品、机械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世科姆无锡100.00%
合计100.00%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1年6月30日,缪金凤女士直接持有发行人7,2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40%,通过沽盛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1,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缪金凤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汪焕兴、汪静莉、汪静娟、汪静娇分别直接

持有发行人5%股份。缪金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70%的股份,缪金凤女士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简历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本节“十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缪金凤女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质押情形。

五、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农药类产品包括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农药制剂及其他农药类产品;阻燃剂类产品包括十溴二苯乙烷及其他阻燃剂类产品;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类主要为氢溴酸等产品。

公司设有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气相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承担并实施了多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及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是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的阻燃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是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2012年至2020年,公司连续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农药百强企业,是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并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和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子公司苏利化学设有江苏省环保新型农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认定技术中心,并被认定为江苏省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公司十溴二苯乙烷催化生产新技术于2014年获得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证书,2019年百菌清原药、氟啶胺原药获得世界粮农组织(FAO)国际标准等同认定。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取得专利12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6项,境外专利1项。公司多年坚持对主要产品研发进行持续投入,目前主要产品在相关市场整体处于领先地位。

“苏利”品牌拥有多年历史,在农药行业积累了较高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

并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苏利”品牌荣膺2009年-2010年度江苏省出口名牌,自2014年以来公司始终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苏利”商标于2011年5月被国家商标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子公司苏利化学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和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百菌清系列产品2016年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称号。子公司百力化学“BAILLY牌”十溴二苯乙烷系列阻燃剂为2015年泰州市名牌产品,相关产品符合最新欧盟ROHS指令的环保要求并通过欧盟REACH注册。

公司目前是全球领先的百菌清原药生产企业和国内领先的阻燃剂十溴二苯乙烷的生产企业。凭借严格的质量控制、持续的研发能力、有效的品牌建设,公司与印度联合磷化(UPL)、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先正达(Syngenta)、德国汉姆(Helm)等世界著名农药厂商,以及美国SACO、德国阿乐斯(Armacell)、荷兰帝斯曼(Royal DSM)、金发科技(600143)等国内外重要绝热材料和改性塑料生产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具体产品明细如下:

产品大类具体产品简要介绍
农药类产品百菌清原药一种广谱、保护性杀菌剂原药,可用于麦类、水稻、蔬菜、果树、花生、茶叶等作物。
嘧菌酯原药一种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原药,对几乎所有的真菌界病害如白粉病、锈病、颖枯病、网斑病、霜霉病、稻瘟病等均有良好的活性。
农药制剂主要包括:含百菌清、含嘧菌酯等多种单配和复配制剂产品。
其他农药类产品主要包括:除虫脲、氟啶胺、氟酰胺、霜脲氰等农药原药及四氯-2-氰基吡啶、四氯对苯二甲腈等农药中间体。
阻燃剂类产品十溴二苯乙烷一种使用范围广泛的广谱添加型阻燃剂。
其他阻燃剂类产品主要包括:三聚氰胺聚磷酸盐、二苯基乙烷中间体等。
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类氢溴酸溴化氢的水溶液,是一种强酸。
其他主要包括:盐酸、硫酸铵、三氯化铁及乙酸甲酯等副产品及医药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农药类产品48,853.6551.61%93,441.5961.83%114,344.8364.55%103,524.4563.82%
阻燃剂类产品29,136.7530.78%36,325.2824.03%41,934.2223.67%38,879.8423.97%
其他精细化工产品16,660.0517.60%21,369.6614.14%20,863.8111.78%19,800.8912.21%
主营业务收入94,650.45100.00%151,136.54100.00%177,142.85100.00%162,205.17100.00%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要产品均属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主要产品所属行业如下表所示:

主要产品门类大类中类小类
农药C制造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3农药制造C2631化学农药制造
阻燃剂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六、农药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的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农药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农药是保障粮食稳产增收的重要生产资料。根据《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划分,分别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自身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及其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对我国农药行业发展进行监管的主要还包括产业政策制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主要职能如下:

机构名称职能
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与规划等。通过不定期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列明农药产业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的技术和项目,对本行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新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的核准、延续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的审批等工作。2017年6月1日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相关职能划归农业农村部。
机构名称职能
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药登记证的企业更名,试验单位管理等。并于2017年6月1日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承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农药管理的相关职能,全面监管农药生产经营。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农药产品国家标准和农药企业生产许可统一管理工作及农药企业标准备案管理。2017年6月1日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农药企业生产许可管理职能划归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所属各级安监部门负责管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条件、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农药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受相关部门委托协助完成农药生产企业的核准和延续核准工作、参与相关产业政策及标准的研究制定,规范行业企业行为,促进行业信息交流和行业自律

我国对农药行业一直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包括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制度、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登记制度、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化制度、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等。新管理条例施行前,农药行业管理职能由原农业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行使;新管理条例实行后,相关职能统一由农业农村部行使。

(1)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制度

新管理条例实施前,我国实行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制度,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必须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农业农村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2)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我国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新管理条例实施前,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农药,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放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新管理条例实施后,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查并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生产企业只核发一个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3)农药登记制度

我国实行农药登记制度。新管理条例实施前,生产(包括原药、制剂加工和分装)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由原农业部颁发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原农业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负责全国的农药具体登记工作。新管理条例实施后,取消了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申请农药登记。农业农村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同时农业农村部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负责农药登记评审。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

(4)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化制度

我国农药技术规范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三级标准体系。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企业自主拟定企业标准,经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级质监局进行标准化审查备案后执行,企业标准只适用于制订标准的企业。

(5)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我国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农药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本行业经营行为主要受国内以下法律法规规范,具体如下:

序号名称主要内容发布单位
1农药管理条例对我国农药登记、农药生产、农药经营、农药使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农药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国务院 (2017.6发布)
2农药登记管理办法作为新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规范农药登记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农业农村部(2017.6发布、2018.12修订)
3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作为新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规范农药生产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保证农药产品质量。农业农村部(2017.6发布、2018.12修订)
序号名称主要内容发布单位
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作为新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农业农村部(2017.6发布、2018.12修订)
5农药登记实验管理办法

作为新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

农业农村部(2017.6发布、2018.12修订)
6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作为新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保证农药使用的安全。农业农村部 (2017.8发布)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根据《安全生产法》制定,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 (2004.1发布、2014.7修订)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国务院 (2002.1发布、2013.12修订)

(2)主要产业政策

①《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至2021年年初发布)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就加强农村现代化建设,通过《中央“一号”文件》持续锁定“三农”,其中2021年“一号”文件提出要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随着国家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力度的加大,农民收入的提高,对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需求也稳步增长,给农药行业带来新的成长机遇。

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2019年10月30日发布)

将“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作为鼓励类项目,优先发展。限制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高毒农药产品为落后产品。

③《2020年农药管理工作要点》(农办农﹝2020﹞5号,2020年2月10日发布)

优化管理服务,提高农药审批质量和效率;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农药产品质量;加强产业发展引导,促进农药转型升级;加强科学用药指导,促进农药

减量增效;加强支撑能力建设,提升农药治理水平。

④《关于推进实施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管理措施》(农农(农药)〔2020〕78号,2020年9月18日发布)

在确保产品高效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生物农药、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审批进程,促进农药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

一、申请范围:(一)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生物化学农药及通过生物发酵生产的农用抗生素;(二)集中申请的参加省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农药管理或农药检定机构组织的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联合试验产品;(三)替代高毒农药的新农药;(四)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其他产品。

⑤《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1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9月29日发布)

发展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药品种,进一步淘汰高毒、高残留、高环境风险农药产品,优化农药产品结构;发展环保型农药制剂以及配套的新型助剂,重点发展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水乳剂、微胶囊剂和大粒剂,替代乳油、粉剂和可湿性粉剂;推进农药包装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开发推广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先进清洁生产工艺和先进适用污染物处理技术,提升农药生产的环保水平;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新品种创制和产业化。开拓卫生用农药等非农用农药市场;推进农药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出台有利于国内大型农药企业尤其是具备原药、制剂生产上下游产业链优势以及产品研发能力较强的农药企业的发展。

⑥《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农药工业协会,2016年)

农药原药生产进一步集中,到2020年,农药原药企业数量减少30%,其中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5个,销售额在2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有30个。国内排名前20位的农药企业集团的销售额达到全国总销售额的70%以上。建成3-5个生产企业集中的农药生产专业园区,到2020年,力争进入化工集中区的农药原药企业达到全国农药原药企业总数的80%以上。培育2~3个销售额超过1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我国农药工业的产品

发展目标是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高效、安全、经济和环境友好的新品种占据国内农药市场的主导地位……农药创制品种累计达70个以上,重点农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农药全行业的研发投入占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颁布有利于农药生产企业的产业集中度的提高,加快市场资源向行业领先企业汇集,同时也有利于高效安全的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有利于农药产品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二)行业发展概况

1、农药行业的基本情况

(1)农药的概念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引自《农药管理条例》)。

在农林业生产中,全世界由于病、虫、草、鼠害而损失的农作物收获量相当于潜在收获量的三分之一。使用农药,可以防治农业有害生物、保障农业生产、有力挽回作物产量损失,因此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们对生活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保障农产品供给成为了当前农业生产关注的重要问题,农药的使用是提高农作物生产产量、改善农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

在农药大规模应用之初,主要着重于农药的毒性及有效性,研发上强调杀虫、杀菌及除草的功效,却往往损及农作物本身,也一并将有益的昆虫或微生物消灭,甚至对土壤及水资源环境造成伤害,而由于残留于农作物的毒性甚强,常造成大规模的药害或损及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国际上对农药的规范日趋严格,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课题之一。目前主流的农药产品,通过不断地分析其有效成份及杂质的内容与比例、改良制剂的配方、验证原药里各种化合物的毒性毒理、分解、残留以及对环境生物和食物链的影响等研究,虽然仍使用类似的

原药或原理,但已基本实现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要求,达到保护农作物而不损及有益生物以及环境的功效。

(2)农药分类

根据农药成分的理化分类,农药一般可以分为生物源农药和化学农药两大类。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所说的“农药”一般是指化学农药。根据其用途,化学农药可以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其中杀菌剂根据作用方式不同可分为保护性杀菌剂、内吸性杀菌剂和免疫性杀菌剂;而杀菌剂根据其主要成分的不同又可分为多种类型。本公司的主要产品百菌清属于保护性杀菌剂,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上锈病、炭疽病、白粉病、霜霉病的防治,工业上可作为防霉剂使用;嘧菌酯属于内吸性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对真菌纲病害如白粉病、锈病、颖枯病、网斑病、霜霉病、稻瘟病等均具有良好的活性,可用于茎叶喷雾、种子处理,也可进行土壤处理,主要作用于谷物、花生、葡萄、马铃薯、果树、蔬菜、咖啡、草坪等。

(3)农药产业链构成

从产业链细分角度,农药产品可大致分为农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农药中间体用于生产农药原药,而农药原药不可直接施用于作物,必须根据其活性成分的特性和不同的防治对象制成适合的制剂剂型以便施用。同时,人们还可以将不同类型的农药进行复配,得到防治范围更广泛、效果更好的农药制剂。

2、全球农药行业概况

(1)全球农药市场规模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全球农作物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持续增长,对农药的刚性需求增量形成强力支撑。随着农业现代化和机械化的逐步推进,20世纪60-90年代全球农药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期,进入21世纪后,世界农药销售额总体仍然呈现增长趋势。根据Phillips McDougall统计,2010年至2019年全球作物用农药销售额由412.91亿美元增至598.27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4.21%。2013年以来,全球作物用农药销售额均超过500亿美元,2015年和2016年受全球经济增幅放缓、农产品价格下滑等因素影响,全球农药销售额有所下降,2017年至2019年,受益于国际原油价格回升带动相关基础材料价格上涨、市场需求提升等因素的积极影响,全球作物用农药销售额开始回升,农药市场重回增长通道。预计到2023年全球作物用农药销售额将增至667.03亿美元,2018年至2023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

2010年-2019年全球农药销售额(亿美元)

资料来源:Philips McDougall

(2)亚太地区、拉丁美洲市场需求增长较快

农药消费水平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密切相关。欧洲、北美洲等地区是传统农药消费市场,近年来其对农药需求趋于稳定。而随着亚太地区和拉

丁美洲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趋势推动生产效率的提升,对农药需求量持续扩大。根据Philips McDougall公司统计,2019年,亚太地区和拉丁美洲的农药销售额分别达183.23亿美元和159.15亿美元,占比分别为

30.63%和26.60%,分别位列第一和第二。

2019年,亚太地区农药销售额(按美元计)略有下降,但仍是最大的地区市场;拉美地区市场强势反弹,同比增长率达7.6%;欧洲市场和北美市场受不利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销售额有所下降。

资料来源:Philips McDougall

(3)农药产能特别是中间体和原料药逐步向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转移

发达国家的农药工业起步相对较早,在经济全球化及国际分工日益深入的背景下,跨国农药巨头为了谋求发展,同时为了规避发达国家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并降低生产成本,开始重新对其资源市场进行定位,逐渐分离产业链上游的中间体和原药生产环节,将其转移到生产成本较低的中国、印度等新兴发展中国家。

随着下游国际农药巨头的不断整合,上游中间体和原料药供应商的市场亦将呈现逐步集中态势。随着国际农药巨头的并购整合,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数量较之前将有所减少,带动中间体和原料药龙头企业获得更多巨头客户订单,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预期未来,随着农药产业链价值重构,国内中间体和原料药企业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提升。

(4)环境友好型农药是大势所趋

近年来,随着各国环境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的日益增强,世界各国越来越关注农药使用对外部环境的潜在影响。联合国粮农组织在上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着手制定有关农药的立法、登记、登记后管理、药效试验、环境效果和农药废弃物方面的准则。近年来,国际社会通过实施《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巴塞尔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公约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生产、使用和国际贸易。此外,世界各国也根据本国国情,不断对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科技水平的提高,高毒、高残留农药将逐渐退出市场,环境友好型农药将是未来全球农药行业大势所趋。

3、我国农药行业概况

①我国农药市场持续稳健发展

我国农药产业起步晚,大致经历了建国初期至80年代有机氯农药、80年代至21世纪初期有机磷农药和21世纪杂环类农药和生物农药三个发展阶段。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为提高农药自给率,国家不断加大对农药行业的投入力度。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有力提升了我国农药行业的技术水平。

2010-2020年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及增速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经过多年发展,全球农药产业分工格局已经形成。跨国农化巨头依托先发优势,掌握专利原药、大量制剂登记证与销售渠道,主要专注于新有效成分的研发

与品牌渠道建设。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则成为后专利时期中间体、原药的生产基地,全球大约60%的农药原药供给来自中国,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农药生产国。2016年以来随着行业监管力度和环境保护意识提升,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企业陆续关停整改,行业落后产能得以淘汰。2019年全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为225.4万吨,同比增长8.21%,行业整体呈良性发展。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化学农药产量略有下降,同比下降4.70%。

②我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农药生产和出口国

近年来,受环境保护和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发达国家农药产能不断向外转移,我国则依托完善的基础化工产业链条和较低的生产成本,承接世界农化巨头的原药和大包装制剂的生产环节,使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农药出口国之一。根据Wind资讯中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10年-2019年我国农药出口金额从17.73亿美元上升至48.6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到11.86%,特别是2017年和2018年,出口金额分别为47.65亿美元和52.29亿美元,同比增长28.23%和9.74%。2019年,我国农药出口数量为147万吨,较上年基本持平,出口金额为48.60亿美元,较上年小幅下滑。

2010-2019年我国农药出口金额(亿美元)

资料来源:Wind资讯、海关总署

③环保监管趋严,农药行业正进入新一轮整合期

由于农药原药生产环节、农药施用过程涉及对环境的影响问题,一方面,国

家环保政策趋严使得部分环保不达标的中小农药企业关停或整改;另一方面,国家提倡农药企业研发、生产环境友好型产品,并对部分高毒、高残留农药作出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或限制使用的决定。因此,环保趋严大形势下,部分环保不达标、产品结构老化的中小农药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农药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从行业发展来看,集约化、规模化是农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环保压力加大,我国农药行业正进入新一轮整合期。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榜显示,前10强企业2019年销售总额达702.45亿元,同比增长5.30%,占百强销售总额38.26%。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达59家,产业整体集中度明显提升。从近几年百强销售总额来看,2010年到2019年,销售总额从500.52亿元涨至1,836.08亿元,复合增长率15.54%,增长了2.67倍。随着农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规模以上农药企业数量明显增加,企业实力有所增强。管理能力强、资金实力雄厚、技术有优势、规模大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

④中间体、原药、制剂一体化发展

从产业链细分角度,同时掌握中间体、原药及制剂生产能力的企业,往往能更有效的发挥产能优势、控制产品品质和成本,并获得更高的盈利水平。因此,部分实力较强的原药企业为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升盈利水平,也开始进入中间体及制剂领域;而部分制剂企业也加快向上游原药乃至中间体领域延伸,积极获取行业竞争的主动权。随着行业纵向一体化的发展,未来国内农药行业将呈现中间体、原药、制剂一体化发展的趋势。

4、杀菌剂行业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①杀菌剂市场需求情况

农业领域用杀菌剂是指用于防治由各种病原微生物引起的植物病害的一类农药,具有杀死病菌孢子、菌丝体或者抑制其发育、生长的作用。从作用方式来看,杀菌剂可以分为保护性、内吸性杀菌剂和免疫性杀菌剂。保护性杀菌剂在植物体外或体表直接与病原体接触,杀死或抑制病原菌,从而保护植物免受细菌危害;内吸性杀菌剂施用于作物的某一部位后被作物吸收,并在体内运输到作物体的其他部位发生作用;免疫性杀菌剂被植物吸收后并不直接抑制或杀伤病原物,

而是改变植物的生理状态,增强其耐病性或抗病性,从而起到延缓病害发生时间和减轻危害、增加产量的作用。从杀菌剂主要成分来看,杀菌剂包括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三唑类杀菌剂、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类杀菌剂、吡啶类杀菌剂等。近年来杀菌剂市场增长较快,2016年更是成功超越了杀虫剂,成为仅次于除草剂的第二大产品类型。

2010年以来,由于美洲和亚太地区大豆锈病爆发,杀菌剂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杀菌剂的全球市场份额占比由2011年的25.42%上升至2018年的28.35%,销售额达163.1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4.83%。2019年全球杀菌剂市场规模约163.56亿美元左右。

2015-2019年全球杀菌剂市场规模(亿美元)

资料来源:Phillips McDougall、华西证券研究所

近年来,我国杀菌剂市场不断发展。据统计,我国水果、豆类、油菜、观赏植物和青饲料等作物的种植面积年增长率为3%-10%,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和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断增加,带动了杀菌剂需求有所扩大。在进出口方面,我国已成为全球杀菌剂的重要供应商,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10-2017年间我国杀菌剂的出口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出口数量从6.51万吨上升至11.45万吨。2018年,受国内环保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国内杀菌剂出口数量有所下降,2019年出口数量和2018年基本持平。2020年,我国杀菌剂出口达

11.55万吨,较2019年增长21.45%。

2010-2020年我国杀菌剂出口数量(万吨)

资料来源:Wind资讯、海关总署从价格波动来看,国内农药价格指数自2017年1月的78.44点上升至2018年11月份的峰值105.53点后逐渐开始回落,2020年12月,农药价格指数报86.84点,同比2019年下跌6.06%;2020年12月杀菌剂价格指数为114.08点,同比2019年下跌18.43%。自2017年以来,农药价格整体处于下行趋势,杀菌剂方面受新冠疫情、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同样出现较为明显的下降。

②杀菌剂市场供给情况

我国农药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产量从1983年的33万吨上升至2015年的370万吨以上,成为全球第一大农药生产国。截至2019年底,我国处于有效登记状态的农药有效成分达710个,产品41,271个,其中大田用农药38,721个,卫生用农药2,550个,生产企业1,941家。近年来,受环保趋严与供给侧改革的影响,我国各省市工业园区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整改,部分环保水平较低的企业被淘汰,对农药原药和中间体的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2014年起,我国杀菌剂产量呈下降趋势,到2020年,我国杀菌剂原药产量为11.5万吨,同比下降

30.30%,但我国杀菌剂产量占农药产量比重有所上升。杀菌剂进口数量则相对稳定,2015年以来,杀菌剂进口数量基本维持在2.5万吨左右,2020年达2.7万吨。

2010-2020年我国杀菌剂产量及进口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杀菌剂行业加速更新换代,未来将向着低用量且高效、安全、环境友好方向发展。与除草剂和杀虫剂相比,杀菌剂研发速度相对较快,杀菌剂行业呈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快速发展趋势。据中国农资导报网数据,2007年到2017年近十年中,全球共开发杀菌剂超过60个。此外,据智研咨询数据,2019年我国农用杀菌剂产品登记数量为1,242个,较2014年增长了46.98%。随着杀菌剂市场不断更新换代,出现了三唑类、甲氧基丙烯酸酯类、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类杀菌剂等独具特色、作用机理和抗性机理不同的产品类型,丰富了市场组成。在环保趋严的背景下,预计未来我国农用杀菌剂将向用量低且效果显著、对人、畜、植物安全与环境相容性高等方向发展。

2012-2019年我国杀菌剂登记情况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农药快讯信息网

(三)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作为提高农作物生产产量、改善农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全球及国内农药市场容量巨大。巨大的市场容量吸引了众多中小企业参与竞争,致使该领域竞争非常充分。但是其中大部分生产企业规模较小,不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由于农药行业细分产品众多,且对专业化和生产工艺要求不尽相同,我国农药行业龙头企业主要围绕自身优势产品的产品质量、规模化生产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品牌建设和产业整合展开竞争。同时,我国是农药原药出口大国,随着国外客户对产品品质指标要求的不断提升,国际和地区性的农药生产和销售的环保壁垒不断增加,具备良好的研发能力、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和符合国际标准的清洁生产能力的农药生产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环保压力加大,我国农药行业企业也在不断整合,利民股份收购威远生化,扬农化工收购中化作物,江山股份收购哈尔滨利民。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榜,百强企业2019年总销售额达1,836.08亿元,同比增长6.90%,入围门槛为3.99亿元。榜单前10强企业销售总额达702.45亿元,同比增长5.30%,占百强销售总额的38.26%。此外,百强排行榜上,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达59家,相较去年增加3家,行业结构正在加速优化升级,产业整体集中度明显提升。

百菌清原药由于产品的特殊生产工艺及生产装置要求,目前国内仅有17家企业取得百菌清原药登记证书,但全球实际主要只有约5家企业进行生产,其中本公司、泰禾股份、江苏维尤纳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大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规模较大,市场份额较高。国际市场上日本SDS亦具有较高的生产能力。嘧菌酯原药在中国的专利有效期于2011年到期,由于其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国内已有部分农药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书。目前,国际市场中嘧菌酯原药的主要供应商为先正达(Syngenta),其业务遍及全球90多个国家。此外,本土企业中本公司、颖泰生物、泰禾股份等公司亦有嘧菌酯原药的生产能力,随着相关企业产能的不断释放,本土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体现。

2、行业壁垒

(1)资质壁垒

我国对农药生产厂家和农药品种均实行严格管控,生产农药产品需做到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三证齐全”,否则无法进行生产。

新管理条例实施后,农业农村部全面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并出台了五部配套管理办法,对于农药生产、农药登记、农药经营、农药登记试验、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等都进行了更详细、严格的规定。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须分别取得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其中,法律法规对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和农药经营者在人员、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有明确要求,相关的农药管理部门必要时还应当进行实地核查。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

同时,办理农药产品登记证需进行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试验。随着国家登记政策日趋严格,取得农药登记证所需的时间更长、成本更高。因此,新设立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面临较为严格的行业监管,进入农药行业存在一定的资质壁垒。

(2)技术壁垒

根据农药原药的专利保护程度,农药大体可分为专利农药和非专利农药两种,其中非专利农药又可分为专利到期农药及无专利农药。在专利农药方面,目

前,先正达(被中国化工集团收购)、拜耳(收购孟山都)、巴斯夫、科迪华(陶氏、杜邦合并后重组的农化公司)等农药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和技术实力,代表了全球专利农药研发和生产的领先水平。在专利到期农药方面,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残留率、纯度的控制等方面,主要通过新生产设备的投入和生产环节中的工艺技术的突破和优化以及专业的人才储备来实现。资本实力和技术实力不足的小型厂家难以通过持续技术投入保障技术与产品质量的先进性,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

(3)环保壁垒

环保壁垒主要体现在农药产品本身和生产过程两个方面。对于农药产品本身,随着《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和《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等国际公约和国家、地区性法规规定的逐渐严格,部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有重大损害的农药产品被禁止继续使用。同时,对于允许使用的农药产品,对其中有害杂质的残留率等环保指标亦有趋严态势,例如,联合国粮农组织1998年规定的百菌清产品中的六氯苯最大含量为300ppm,而到目前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已经限制至40ppm,而且目前部分客户已要求提供10ppm的产品。标准的提高对于部分无法改进生产技术、提高产品环保水平的厂家而言,极大地增加了持续盈利的难度。2014年我国政府对《环保法》进行修订,并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农药行业及其所属化工行业的特点,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成为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之一,各地方政府先后启动了严格的环保核查。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要求农药生产企业从生产过程控制到末端治理的整个生产链条处于有效的环保控制之下,从而将农药的生产与施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持在最低水平,并将这一控制能力纳入对农药生产企业的整体评估之中,提高了农药生产与销售的合规难度。

(4)客户信赖壁垒

基于环保等方面法规的严格要求,农药产品的质量和环保合规性直接影响到其能否进入某一特定市场,尤其是环保要求极高的欧洲市场。因此,下游厂商对农药原药及制剂产品的质量和环保要求较高,先期选择供应商时,考察的环节比较全面、验证过程较长。同时,就某一厂家的某一产品在特定地区获得农药登记

亦需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在持续采购的过程中,注重与其供应商就法律法规要求和市场需要及时沟通,这种过程客观上促进了原药供应厂商产品质量的提升。经过多年合作而形成的信任关系既有已付出的登记成本作为物质基础,又有持续保障产品质量的要求作为后续驱动力,因此彼此间合作较为稳定,新的市场进入者想要突破这种信赖关系难度较大。

(5)资金规模壁垒

农药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现代农药行业发展过程中,大型的农化企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生产。我国农药行业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新上农药原药企业必须是在省级化工园区,且设备、管理制度、检验、环保、安全等需满足申请条件。此外,各省亦出台不同的文件限制,如江苏省《关于我省农药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表明原则上不再新增农药原药生产企业。同时,从目前的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农药生产厂商为了满足大型下游客户的需求,确保农药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通常需投入高性能的研发及生产设备,该等设备通常以价格高昂的进口设备为主,并辅以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高素质人才,故而需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以满足技术、人才、环保等方面的投入。再次,农药产品一般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行业资质认证和市场考察期,从而需要企业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支持项目的运转。行业新进入者需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方能与现有企业展开市场竞争。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行业健康发展

农业是我国第一产业,农业的发展是关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因此,党中央、国务院自2004年起连续将《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问题,其中2021年“一号”文件提出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

各部门近年来也连续发布一系列产业政策加快推进农药行业健康发展,如《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关于推进实施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管理措施》等产业政策,支持农业行业快速健

康发展。未来,行业内落后产能将被淘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未来行业内头部企业将受益明显。

(2)下游需求稳健增长,行业景气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目前全世界对粮食的生产和安全问题愈加关注,世界各国将持续加大对农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有利于农药需求的持续稳定增长。就我国而言,在未来较长时间内,我国将面临粮食等农产品需求量持续增加、对农产品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人均耕地面积有限等问题,农药产品因为能有效地防治病、虫、草害,有效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是我国未来农业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之一。此外,我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将加快农业人口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因此我国的农业生产方式将逐渐改变,规模化种植将逐渐取代单一农户精耕细作的种植方式,对农药的需求将稳健增长。

(3)农药产品结构的持续改善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力度对高毒、高残留的农药采取禁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措施。2019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2019年7月,农业农村部表示将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力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力争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第319号公告批准发布了《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等75项农业行业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准则删除了20种在A类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其他农药并增加了27种新型的低毒环保型农药。

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品种逐渐退出市场将给国内市场留下巨大的市场缺口,将为环保的新型农药原药和新型农药制剂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未来,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新品种和新剂型不断取代老品种将成为长期趋势。

(4)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利于优势企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持续提升环保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环保税、排污许可证制度等长效机制。新的《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了对农药企业的管理,包括控制农药企业数量,减少登记农药产品数量,限制高度、高风险农药,引导农药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减少农药使用量,强化农药市场监管等方面。此外,政府也陆续颁

布实施《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系列法规对农药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继江苏响水发生3·21特大爆炸事故后,我国多个省份开展了化工产业安全整治行动,这将进一步提高农药行业进入门槛,促进供给侧结构的改革,推动农药企业不断升级转型,向高标准QHSE、技术领先、产能集中的规范性、规模化企业发展。未来,技术含量低、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和资金实力不强的企业将逐渐失去生存空间,有利于环保达标、工艺先进的农药企业长期发展。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总体而言,国内企业研发能力相对较弱,自主创新能力较差,多数农药企业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整体低于跨国农药巨头的平均水平。同时,国内企业产业集中度较低、农药产品结构总体不够合理、品牌及渠道方面较弱,这些均为影响我国农药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不利因素。

(五)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变化原因

农药行业整体来看,利润水平相对稳定,处于不同竞争赛道的企业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农药行业企业众多,部分小型农药企业由于产能有限、设备老化、环保改造难度较大等原因处于亏损状态,而大中型农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利润率水平相对更高。在国家鼓励农药行业集团化、规模化的政策引导下,结合未来行业领先企业主动整合市场的推动,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同时受环保政策不断趋严,部分农药中间体及原药供应不足,贸易环境不断变化,行业内领先企业的市场规模和利润水平将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部分企业抓住机遇,扩大产能并不断开拓市场,其利润水平将有所提升,亦有部分企业受贸易环境、主要产品市场供需关系、环保投入不断增加等因素影响较大,其利润水平可能有所下滑。

(六)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与国际农化巨头相比,我国农药生产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多数农药企业生产的是非专利农药,原创药比例较低,国内总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较

大差距。但随着国内部分大型农药企业依托国际农药产能逐步转移的契机,不断提高研发水平,部分农药如草甘膦、百菌清等在技术工艺、质量性能上已接近或超越国际水平。

(七)行业经营模式和特征

1、经营模式

不同类型的农药企业具有不同的经营模式。专利型农药原药企业主要从事新农药有效成分的创新并拥有专利,能否持续开发出新品种决定了企业的竞争力;其他农药原药生产企业主要生产专利到期农药和无专利农药,以开发能力和成本控制为依托,不断通过新生产设备的投入和生产工艺的优化来占领相应农药品种因专利到期后价格下降而急剧扩大的市场,农药原药的品质、生产管理创新、成本控制等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农药制剂企业主要利用农药原药进行复配加工,产品最终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体现了该等企业的竞争优势。

2、行业特征

(1)周期性

农药行业的下游是包括作物种植等细分行业在内的大农业,受经济因素影响较小。未来随着世界人口的增长及作物种植面积的限制,为提高粮食的产量将主要通过农药等手段来实现。因此,长期来看农药行业处于稳定上升趋势。同时,受气候、病虫害年份差异等影响,农药产量和产品结构在保持相对稳定时也表现出了在不同年份、地区之间的一定差异和波动。

(2)区域性

总体而言,农药的主要消费地区在各类农药使用对象的主产区,区域性较为明显。具体而言,对于仅针对某种特定作物、特种病害的农药产品而言,其使用地域较为明显;对于广谱性农药,因其针对多种作物的多种病害,因此虽然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但由于其主要消费地区分布较为广泛,一定程度上会弱化其区域性,除非出现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否则其消费量受影响程度相对较小。

受消费区域以及化工产业的集群效应影响,我国农药的生产主要集中在华东

区域,山东、江苏、浙江等地区农药产量位居全国前列。

(3)季节性

农药需求与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和作物种类、耕种方式等人为因素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在北半球农药消费的高峰期是作物生长高峰期,即春末到秋初的3-9月,对于农药企业而言,农药生产的高峰期一般为当年的9月至下一年的3月;南半球则正好相反。因此,若企业生产的农药品种仅作用于某一区域,则季节性较为明显;若生产的农药品种作用于全球,则季节性不甚明显。

(八)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农药行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其原料为各种基础化工产品,如黄磷、液氯等无机原料和苯类、醇类等基本有机原料。因此,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及基础化工产业与农药行业的关联性较高。此外,本公司主要产品百菌清原药主要原料为间二甲苯、液氯;嘧菌酯原药主要原料为4,6-二氯嘧啶、水杨腈、苯并呋喃酮等,公司产品与上述原料更为息息相关。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化工工业体系,主要化工产品的产量均居世界前列,生产成本较低,农药行业整体可以得到稳定和廉价的原料供给。

本行业下游主要为农业生产行业,随着世界人口的增长、人们饮食结构的改善,在巨大而稳定的市场需求、积极的国家扶持政策等多种利好因素作用下,农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而在可耕种面积增长有限的前提下,未来农业发展将主要

依赖于农药、化肥等为代表的种植技术的改进,从而推动农药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九)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以及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经过多年对国外市场的深耕细作,公司掌握了丰富的拓展国外销售的市场经验,并与国外众多农化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出口至包括欧洲、美洲、东南亚及非洲在内的世界各大区域。其中,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及部分农药制剂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品种。

1、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

目前,公司产品的进口国对进口的农药类产品均需实行农药登记。农药企业出口产品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合作登记方式,即出口农药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数据,由国外当地公司以其本身的名义申请登记;另一种是自主登记方式,一般需要出口农药企业在进口国设立分、子公司或办事处,以分、子公司或办事处名义直接在进口国申请并取得产品登记。

公司农药产品出口采用自主登记与合作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若未取得进口国的相关登记,农药类产品无法在当地进行销售。公司对外出口农药产品根据各进口国的农药登记法规或政策,均作为生产来源由进口商进行了进口国的农药登记,符合进口国的相关规定。

此外,东南亚、南美洲及非洲等区域内国家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对进口农药产品未设置关税壁垒,进口关税普遍较低。欧美等发达国家主要采取非关税壁垒的措施来限制国外农药进口,如严苛的产品质量标准、严格的农药登记要求、高昂的登记费用和维护费用、较长的登记流程。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良好的市场口碑及稳定的市场供应,公司已与部分欧美全球大型农化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并作为其供应商进行了相关农药合作登记。

报告期内,公司农药类产品的出口均已由进口商在进口国当地取得农药登记,公司不存在对外出口农药类产品受到限制或被处罚的情形。但不排除未来由于进口国修改相关农药类产品的进口政策或规则以及对进口产品提出更高要求

而导致公司产品被限制进口或处罚的风险。

2、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目前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先正达、日本SDS及国内少数几家厂商。公司长期以来关注国外市场,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及稳定的市场供应,公司包括百菌清、嘧菌酯等在内的农药产品获得了进口国农药合作厂商的广泛认可,在国外各大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始终秉持产品品质的严格把控,随着未来对国外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和与国外厂商的进一步紧密合作,公司的产品的竞争力有望持续加强。

3、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近年来,国外大型农化企业出于成本效益等因素的考虑,逐渐将原药及中间体的生产环节减少或取消,转而向发展中国家采购。我国作为世界上主要的农药尤其是原药生产及出口国,有着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和产品质量相对较高的双重优势,我国农药产品,尤其是原药产品,出口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相关的贸易摩擦相对较少。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为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及农药制剂,其中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等产品替代性弱,其客户群主要为全球大型农化企业及出口国当地农化企业以及大型种植园,与主要进口国厂商为合作关系而非竞争关系,对进口国相关的农药产业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贸易摩擦而对公司产品的出口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出口的农药类产品未受到过反倾销或反补贴制裁。但不排除随着国内外厂商竞争加剧或国外市场设置贸易壁垒,存在进口国对公司对外出口的部分种类产品采取反倾销或反补贴等制裁的风险。

七、阻燃剂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的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阻燃剂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阻燃剂行业实行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下,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机构名称职能
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各应用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引导技术升级和技术改造并实施其他宏观调控措施
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阻燃学会行业内学术交流、阻燃新技术和市场信息交流的学术团体,参与相关产业政策及标准的研究制定,规范行业企业行为,促进行业信息交流和行业自律

2、阻燃剂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本行业经营行为主要受国内以下法律法规规范,具体如下:

法规名称发布机关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1.01;2021.09.0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05.01;2021.04.2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09.01;2018.12.29修订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安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2009.09.25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11.12.30

(2)主要产业政策

阻燃剂普遍适用于塑料、保温材料等领域,下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汽车行业、建材行业等,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虽然阻燃剂没有专门性的产业政策,但是下游的产业政策对阻燃剂行业形成间接重要影响,主要包括:

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A

级阻燃保温材料制品,建筑用复合真空绝热保温材料,保温、装饰等功能一体化复合板材,桥梁隧道、地下管廊、岛礁设施、海工设施等领域用长寿命防水防腐阻燃复合材料,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水性或高固含量防水涂料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

②国务院颁发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将高性能工程塑料等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

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

意见》要求,“加快导电、导热、抗菌、耐温、防雾、高韧、超强、阻燃等多功能合金材料的开发应用”。

④科技部颁发的《“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要求,“以下属于重点发展的领域:生态环境材料。材料生命周期绿色评价与生态设计,环境友好阻燃材料、净化材料,材料高质化、全生物降解碳中性等工程化技术与示范,失效电子与耐火材料等循环再造技术”。

⑤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新材料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加强先进阻燃及隔音降噪高分子材料、制动材料、轨道交通装备用镁、铝合金制备工艺研究,加快碳纤维复合材料在高铁车头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3)国外法规和国际公约

①联合国《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旨在减少和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和释放,联合国各成员国于2001年5月22日通过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对我国生效。

《公约》列出了21种待削减和淘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Pollutants,简称POPs清单),其中有3类与溴化阻燃剂相关,分别是: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六溴联苯。上述产品均属于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均非目前商用的产品,已不在市场中销售和使用。

为了满足《公约》的要求,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主要阻燃剂生产厂家均积极对既有产品更新换代,研发和生产新型环保型阻燃剂产品。

②ROHS指令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n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以下简称“ROHS指令”)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指令,核心内容是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毒害物质,保护环境,提供绿色消费,实现生产和消费两个领域的灭害化、无害化。其规定,在电气、电子产品中如含有铅、镉、汞、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等有害物质的,欧盟从2006年7月1日将禁止进口。

2011年7月1日,欧盟理事会公布了重新修订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2011/65/EU),代替原有的2002/95/EC指令(2003年2月13日公布)。新ROHS指令对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6种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没有变化,但扩大了适用范围,并要求欧盟委员会对限制物质清单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并考虑对该清单进行修订。公司主要阻燃剂产品符合最新欧盟ROHS指令的环保要求。

③欧盟REACH法案

《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简称“REACH”)是欧盟关于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强制要求注册、评估和许可并实施安全监控的法案,于2007年6月1日生效,并由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负责管理其实施情况。REACH法案旨在将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置于高度保护下以使得其免受化学物质造成的危险。根据该法案,欧盟市场上和进入欧盟的所有化学品被强制性地要求注册、评估和许可,并实施安全监控。

为取得REACH注册,企业首先需收集包括化学品的物理化学特性、各种参数及其产业链不同环节的流向和用途等与化学品相关活动的数据;其次,属于REACH法案规定的物质,必须在欧盟认可的GLP实验室里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最后,基本数据和GLP试验报告需提交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进行注册,以取得该种物质在欧盟市场销售的许可。

目前,公司十溴二苯乙烷等主要阻燃剂产品均已通过欧盟REACH注册,可以合法地在欧盟市场进行销售。

(二)行业发展概况

1、阻燃剂概述

阻燃剂是指加入可燃材料中能够增加材料耐燃性、延缓燃烧速度或阻止燃烧的助剂,又称难燃剂、耐火剂或防火剂,主要应用于高分子材料的阻燃处理。经过阻燃处理后的材料,在受到外界火源攻击时,能够有效地阻止、延缓或终止火焰的传播,从而达到阻燃作用。

近几十年来,有机合成高分子材料广泛使用,迅速代替钢材、木材等传统材料,目前世界塑钢比已达到50:50,而美国塑钢比更是高达70:30。但大多数有机合成高分子材料具有可燃及易燃性,人类面临新的火灾威胁。由于防火安全的需要,在使用有机合成高分子材料时需添加阻燃剂,以减少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目前阻燃剂已成为仅次于增塑剂的第二大橡塑助剂,产品广泛应用于塑料、橡胶等领域。

一般而言,阻燃剂主要分为添加型与反应型两种方式。相较于反应型阻燃剂,添加型阻燃剂使用范围比较广,其用量约占全部阻燃剂的85%左右。以塑料为例,主要用于塑料的阻燃剂多属于添加型阻燃剂,属于塑料改性添加剂的一种。其作用原理为在普通塑料粒料中添加与之匹配的阻燃剂,在搅拌机内充分混合,然后进入以双螺杆挤出机为主的混炼装置重新造粒,制备出具备阻燃改性的“阻燃塑料”。根据其组成元素的不同,添加型阻燃剂大体可分为有机卤系阻燃剂(主要为溴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无机阻燃剂等主要类型。公司的主要阻燃剂产品十溴二苯乙烷属于卤系阻燃剂中的溴系阻燃剂,此外公司亦供应有机磷系阻燃剂三聚氰胺聚磷酸盐等。

有机卤系阻燃剂主要有溴系阻燃剂和氯系阻燃剂,其中以溴系阻燃剂为主。溴系阻燃剂约有70多种,代表品种为十溴二苯醚(DBDPO)、四溴双酚A(TBBPA)、十溴二苯乙烷(DBDPE)和六溴环十二烷(HBCD)等。溴系阻燃剂对基体材料的力学性能几乎没有影响,并且具有高阻燃效率、高性价比和多品种等特点,在通用塑料及工程塑料中优势明显。由于欧洲出台ROHS环保指令,目前十溴二苯醚(DBDPO)、六溴环十二烷(HBCD)已被限制使用。绿色环保新型溴系阻燃剂十溴二苯乙烷、溴化聚苯乙烯等将会成为溴系阻燃剂的主力军。

有机磷系阻燃剂根据是否含氯可分为有卤磷系阻燃剂和无卤磷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以磷酸酯为主,代表品种为三氯丙基磷酸酯(TCPP)、磷酸二苯酯(BDP)等。有机磷系低毒低腐蚀,但挥发性高且热稳定性相对较弱,经过改进后目前已有多种有机磷系阻燃剂与有机材料相容性有所改善,产品单位成本相对较高。

无机阻燃剂以金属氢氧化物为主,主要品种有三水合氧化铝、氢氧化镁、三氧化二锑等。无机阻燃剂价格低廉,但其阻燃性能低,与聚合物相容性差,大量添加会降低基体材料的机械性能。若加入像尼龙、PBT等高性能材料会造成抗冲击强度严重下降。尽管目前通过阻燃剂复配以及表面处理技术的发展可以降低添加量和改善阻燃材料机械性能,但仍不适用于中高端应用领域。

三类阻燃剂的特点及应用领域

项目有机卤系有机磷系无机系
代表产品十溴二苯乙烷、四溴双酚A、十溴二苯醚三氯丙基磷酸酯、磷酸二苯酯三水合氧化铝、氢氧化镁、三氧化二锑
阻燃效率最高
环保型部分产品燃烧后会部分释放出有毒、腐蚀性气体低毒、低腐蚀、抑烟效果好低毒、低腐蚀、抑烟效果好
相容性
价格价格适中价格较高较低
主要缺点抑烟性弱、部分产品燃烧后会释放出有毒腐蚀性气体、渗出性和耐光性较弱挥发性大、热稳定性弱添加量较大,影响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
主要应用领域主要为通用塑料、工程塑料主要为聚氨酯、工程塑料主要为通用塑料、橡胶

2、阻燃剂市场需求情况

(1)全球阻燃剂市场稳定增长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公开信息报道,2017年,全球阻燃剂需求量达到约285万吨,年均增长率约5%,发展较为稳定。其中,亚太地区增长最快,世界阻燃剂的消费重心正逐步向亚洲地区转移,主要增量来自中国市场。根据美国咨询公司Grand View Research的预测,2019年全球阻燃剂市场规模为70亿美元,预计2027年将达到93亿美元,全球阻燃剂市场预计复合增长率为3.6%。推动市场增长的关键因素包括各地区日趋严格的法规,要求在建筑、电子、纺织、汽车等主要终端行业使用阻燃剂。加之消费者对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时间、阻燃剂的有效性及其优点的认识不断提高,预计将推动对阻燃材料的需求。此外,全球范围内制定的消防安全标准和法规有望对产品需求产生积极影响。

(2)我国阻燃剂行业需求上升明显

随着我国高分子材料工业的发展和应用领域的拓展,阻燃材料在化学建材、电子电器、交通运输、航天航空、日用家具、室内装饰、衣食住行等各个领域中具有广泛应用,阻燃剂已成为仅次于增塑剂的第二大高分子材料改性添加剂。

根据阻燃改性塑料中阻燃剂添加量的不同进行估算,2018年电线电缆应用领域阻燃剂的需求量为38万吨,其次是家用电器应用领域,需求量为13.9万吨。汽车和节能灯应用领域的阻燃剂需求量分别为8.6万吨和1万吨。除2017年外,

中国阻燃剂市场需求均呈持续稳定增长趋势,其中2019年中国阻燃剂市场需求为82.4万吨,同比增长7.7%。中国5G产业新基建亦将增加阻燃剂的市场需求,如5G使用的高频PCB电路板以及光纤光缆均有阻燃等级要求,其中高端部分使用十溴二苯乙烷等溴系列阻燃剂。随着下游应用市场快速发展及防火意识增加,市场对阻燃剂需求将进一步增加,预计2025年阻燃剂市场需求量为128万吨。

2015-2025年我国阻燃剂市场需求及预测

数据来源:新材料在线

3、阻燃剂市场供给情况

阻燃剂的市场供给主要取决于原材料的供应情况。目前有机卤系阻燃剂(如:

十溴二苯乙烷等)产量与主要原材料溴素关联度较高。国内溴素主要来自于以色列、约旦等国家和我国山东省。受环保政策的影响,近年来山东地区的溴素供应较为紧张,产量由2014年的110,000吨下降到接近60,000吨,价格亦快速上涨。受原材料供应的影响,溴系阻燃剂的市场供给近年来较为紧张,相应影响阻燃剂市场整体供给。

2010-2020年我国溴素产量情况

数据来源:Wind而无卤阻燃剂的市场供给受政策影响,部分产能面临环保压力退出,因此无卤阻燃剂的供给在短期内也较为紧张。2020年,公司15,000吨十溴二苯乙烷产线完工,已成为国内相关阻燃剂产能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相应的公司主要阻燃剂产品的业务规模不断增大。

4、阻燃剂行业发展趋势

(1)阻燃剂需求不断增加

为适应生活节奏加快和生活品质提高的需求,国际上电子电器产品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生产和消费量持续增长,人们对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电子和汽车等产品的安全、防火性能日益关注,从而带动了阻燃剂的用量上升。此外,基于产品安全的考虑以及国家标准逐年提高,下游厂家对阻燃剂的阻燃效率和用量要求不断提高,对环保、高效的新型阻燃剂的需求亦不断增加。

(2)环保型阻燃剂市场地位日益重要

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环境关注程度的不断提高,对人类健康损害较少、环境友好型的环保型阻燃剂将成为未来阻燃剂发展的方向。环保型阻燃剂必须满足三个条件:①非PBT(PBT: Persistent, Bio-accumulative and Toxic)物质,即化学品对环境的释放不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同时也应当是非CMR(CMR:

Carcinogenic, Mutagenic or Toxic for reproduction),即对人体没有致癌、致突变

和生殖毒性方面的影响;②在包括上游原料获取与制备、产品生产与运输和下游使用回收环节的全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③满足相关法规监管和性能的要求。随着对阻燃剂产品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对阻燃剂安全性、环保性的认识也将日益全面,环保型阻燃剂将得到更好的研发和应用。例如,十溴二苯乙烷即属于新一代环保型阻燃剂,是过去具有挥发性的十溴二苯醚阻燃剂良好的替代产品,在保留十溴二苯醚阻燃效率高、经济效益佳等优点的同时,克服了有害物质二噁英生成和逸出的问题;而且添加十溴二苯乙烷的材料具备良好的可回收性,符合材料循环使用的要求。

(三)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从国际市场来看,部分欧美大型化工企业基于其先发优势,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目前,美国雅保公司(Albemarle)、美国科聚亚公司(Chemtura)和以色列化工集团(ICL)是全球阻燃剂生产商巨头。国内的阻燃剂生产厂商中,苏利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主要的阻燃剂生产厂商。未来,阻燃剂行业将围绕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环境友好型阻燃剂的研发能力、对各国各地区日趋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的适应能力和清洁生产管理能力展开竞争。

2、行业壁垒

(1)研发和技术壁垒

阻燃剂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在技术开发方面,因国际领先厂家采取较为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没有核心技术的厂商难以进行新型阻燃剂的生产。同时,阻燃剂的研发有赖于持续的系统的研发,需要在长期掌握行业规范和客户对于产品纯度、安全生产方面的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先进的技术工艺,加之以专业领域技术经验的长期积累,才能生产出适应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的高性能的产品。此外,阻燃剂的应用配方的持续改进,有助于提高阻燃剂的效率和性价比,因而具备先进研发实力的企业能更好的推动行业技术水平的发展,提升盈利空间。作为一个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领域,拥有上述综合能力的生产企业的数量是有

限的。因此,对于新进企业而言,缺乏行业经验、产品技术含量低的企业,将无法满足市场较高需求,难以适应该等领域的竞争。

(2)环保壁垒

ROHS指令、REACH法案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家和地区性公约先后限制了部分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大危害的阻燃剂的使用。可以预见,在未来对阻燃剂产品的环保要求有趋严的态势。同时,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变化,除了强制标准之外,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阻燃剂产品本身的市场接受程度也将不断降低。另一方面,为了满足日益提高的环保要求,阻燃剂厂家用于研发、清洁生产和注册的人力、物力投入将不断增加,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和时间成本,构成新进入企业的隐性壁垒。此外,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环保理念的演进,普通粉状阻燃剂目前已逐渐为阻燃母粒所替代,阻燃母粒因其清洁卫生、相容性好、阻燃效率高、添加量小、粉尘少,有效改善用户使用现场环境,成为阻燃塑料制品实现防火要求的最佳选择之一。

因此,无法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环境友好型阻燃剂产品的厂家难以进入阻燃剂生产销售市场。

(3)客户壁垒

由于阻燃剂产品的质量和是否满足环保标准将直接影响下游产品的阻燃效果和环保合规性,国际主要厂家对阻燃剂产品有较高的要求,通常需要通过长期、严格的考核过程才会接受新的供应商。在确定供应商之前,该等厂家首先需要对提供的产品进行试用,对供应商在研发设计能力、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环境、质量保障体系、服务体系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从产品质量和应用工艺上确保原材料符合阻燃标准和环保标准的要求。因此,该等厂家选择供应商的标准较高,对后来的市场进入者构成客户壁垒。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阻燃标准的不断提高

随着人们对防火安全和节能保温的不断重视,世界各国的阻燃标准均有提高的趋势。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进阻燃强制标准的施行。2007年3月,我国最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开始正式施行,其中对塑料制品阻燃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部消防局为细化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阻燃制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凡是使用不符合《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的阻燃制品的,该公共场所的消防验收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律不得予以通过。2012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规定了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术语和定义、燃烧性能等级、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燃烧性能等级标识和检验报告。2018年5月发布的新国标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等要求。

(2)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阻燃剂作为一种塑料改性添加剂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国务院颁发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将高性能工程塑料等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指出,“A级阻燃保温材料制品,建筑用复合真空绝热保温材料……”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以上产业政策为我国阻燃剂产业结构调整和未来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政策支撑,也为阻燃剂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下游行业需求持续扩大

本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塑料等高分子聚合材料产业,随着“以塑代钢”趋势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塑钢比逐渐提高,下游应用领域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外墙保温材料等产业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势头。同时随着世界各国环保标准的趋严,非环保型阻燃剂如《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规定的几

种产品将逐渐退出市场,从而为十溴二苯乙烷等环保型阻燃剂留下发展空间。因此,能够将环境保护、阻燃效率、使用成本良好结合起来的阻燃剂产品其下游行业的需求将持续扩大。

(4)行业生产技术的持续进步

材料学和化学等学科的发展为人们提高阻燃剂的阻燃效率、降低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来源,与过去相比,人们已经能够更为准确的判断化学物质中的有害成分,同时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和生产工艺的优化。行业技术的进步使得人们能够用上更安全、更经济的阻燃产品,客观上会促进阻燃产品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阻燃剂行业受政策和标准影响较大,因此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继出台、逐步完善及严格执行将影响着整个阻燃行业的规模。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一些法规对公共场所的阻燃标准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但该等法规的层级仍然较低,且体系仍不甚健全,我国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强制阻燃标准方面仍然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系统性推进阻燃应用需要一定的物质投入、管理投入,亦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

(五)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变化原因

阻燃剂上游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和下游主要应用领域的需求直接影响着行业利润水平。一般而言,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技术水平较高、规模效应明显的企业可以维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我国阻燃剂行业的利润水平一方面受溴素、磷酸、二氯乙烷、纯苯等原材料价格影响;另一方面行业下游主要应用领域塑料行业、建材行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行业利润水平。尽管近年来原材料价格呈上涨趋势,但行业内规模领先企业仍可凭借日益旺盛的下游需求及行业地位优势随之提升产品价格,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六)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在阻燃剂行业具有长期的发展历史,技术水平先进。国内

总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所差距,国内少数优秀企业在技术工艺、质量性能上已接近国际水平,但在某些高端产品部分指标如阻燃效率、稳定性等仍存在一定差距。

(七)行业经营模式和特征

1、经营模式

阻燃剂作为基础原材料,产品并不面对终端消费者。因此,行业内企业主要面临下游客户的大宗采购。以中高端客户为主的行业成熟企业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并以客户维护及满足客户日益苛刻的技术要求作为经营重点。

2、行业特征

(1)周期性

阻燃剂行业具有广阔的应用领域,与电子电器、汽车、外墙保温材料、建筑工程等行业密切相关。本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与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的周期性呈正相关关系。

(2)区域性

阻燃剂行业下游主要为塑料行业、建材行业,因此阻燃剂行业的销售区域主要在相关行业生产企业较为集中的珠三角、长三角等国内沿海地区。在生产领域,阻燃剂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地区。

(3)季节性

阻燃剂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八)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阻燃剂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溴素、磷酸、二氯乙烷、纯苯等大宗产品,上游行业主要为溴素和石油化工行业,主要原材料供应较为充足。

公司阻燃剂产品下游主要为塑料行业、建材行业。随着以塑代钢趋势的不断推进,电子电器、汽车行业、建筑工程等相关行业塑料占比将不断提升,下游行业应用前景广阔。随着塑料行业、新能源汽车、5G等基建行业在未来五年以及中长期内,下游市场需求总体呈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从而为阻燃剂行业的持续

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九)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以及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

1、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

公司的阻燃剂产品出口地主要包括欧洲、美洲和东南亚等地区。欧盟地区对包括阻燃剂在内的化学产品进口需要获得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REACH注册,未进行REACH注册的化学产品严禁在欧盟地区进行销售。目前,公司十溴二苯乙烷等主要阻燃剂产品均已获得欧盟REACH注册,可以合法地在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美国及印度等国对阻燃剂类产品的进口没有统一的全国性规定,公司的产品通过销售给当地的企业进入上述国外市场。公司对外出口的阻燃剂产品均符合或未违反进口国的相关规定。2019年12月5日,欧盟发布法规(EU)2019/2021,规定禁止在电子显示器的外壳和支架中使用卤化阻燃剂(HFR),该法规于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由于公司产品十溴二苯乙烷主要应用于线缆、工程塑料等领域,在电子显示器领域使用很少,因此对公司相关业务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出口阻燃剂类产品被处罚的情形。但不排除未来由于进口国修改相关阻燃剂产品的进口政策或规则以及对进口产品提出更高要求而导致公司产品被限制进口或处罚的风险。

2、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目前公司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对手包括美国雅保公司(Albemarle)等国外厂商、潍坊中以溴化物有限公司等国内厂商。国外阻燃剂市场围绕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环保标准的适应能力和价格优势等方面展开竞争。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和对产品环保、高效性能的持续研发投入,与美国SACO、德国阿乐斯(Armacell)、荷兰帝斯曼(Royal DSM)、等国际型阻燃剂使用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国外阻燃剂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目前在欧美市场,公司主要采取与美国SACO、德国阿乐斯(Armacell)、

荷兰帝斯曼(Royal DSM)等国际阻燃剂使用厂商合作的方式,拓展市场空间;部分市场公司通过国外的代理商销售,未曾因贸易摩擦对公司阻燃剂产品的出口造成过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出口的产品未受到过反倾销或反补贴制裁。但不排除随着国内外厂商竞争加剧或国外市场设置贸易壁垒,存在进口国对公司对外出口的部分种类产品采取反倾销或反补贴等制裁的风险。

八、公司的市场地位与竞争优势

(一)公司的行业地位

本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农药制剂等农药类产品以及十溴二苯乙烷等阻燃剂产品。公司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定的“2020年中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中名列第51名,公司各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情况如下:

1、百菌清产品领域

目前,公司拥有百菌清原药年产14,000吨生产能力,是国内最主要的百菌清原药供应商之一。目前全球百菌清原药产能约5.6万吨/年,国内产能约5.0万吨/年,其中苏利股份以1.4万吨/年产能位居全球前列。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本公司、泰禾股份、江苏维尤纳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大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

2、嘧菌酯产品领域

公司目前具有嘧菌酯原药产能2,500吨/年,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嘧菌酯在我国属于“年轻”的农药品种,合成专利近年来在我国到期以后逐步形成规模化生产。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本公司、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泰禾股份、颖泰生物等。

3、十溴二苯乙烷产品领域

公司为国内溴系列阻燃剂十溴二苯乙烷的主要生产企业,具有十溴二苯乙烷年产15,000吨生产能力,亦为少数配套自产中间体二苯基乙烷的企业,生产的二苯基乙烷质量一直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可以充分满足现有十溴二苯乙烷生产及后续发展的需求,具有产业链优势、技术积累优势、较大的规模优势、品牌优势

和客户资源优势。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本公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公司的行业竞争对手

1、百菌清产品领域

企业名称简要情况
泰禾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为40,500万元,位于江苏省如东县。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30,000吨百菌清原药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2,4-D等。
江苏维尤纳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位于江苏省新沂市。该公司具备年产3,000吨百菌清原药的生产能力。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杀菌剂、除草剂、杀虫剂以及涂料、染料等多个系列几十个品种。
山东大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696.5万元,位于山东省淄博市。该公司具备年产3,000吨百菌清原药的生产能力,目前正在进行年产14,000吨百菌清原药搬迁扩建项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百菌清原药及制剂、乙磷铝等。
日本SDS该公司总部位于日本,主要从事农用化学品、工业杀菌剂、公共保健品和特种化学品的生产、进口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百菌清、稻瘟酯等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及其他特种化学品等。

2、嘧菌酯产品领域

企业名称简要情况
颖泰生物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122,580万元,2015年10月在新三板挂牌,该公司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戊唑醇、异丙甲草胺、嘧菌酯等农药原药品种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 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该公司具备年产2,000吨嘧菌酯原药的生产能力。
泰禾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40,500万元,位于江苏省如东县。该公司具备年产2,000吨嘧菌酯原药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包括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2,4-D等。
先正达(Syngenta)该公司为全球农业科技巨头,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基因组、生物信息、合成化学、辅助育种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3、十溴二苯乙烷等阻燃剂产品领域

企业名称简要情况
美国雅保公司(Albemarle)该公司是纽交所上市公司,运营有三个业务单元:聚合物化学品,催化剂和精细化学品,业务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是全球最大的溴系阻燃剂生产厂家,还是氢氧化铝、氢氧化
企业名称简要情况
镁等有机阻燃剂的主要制造商之一。
美国科聚亚公司(Chemtura)该公司是特种化学制品、农业化学品、泳池和温泉维护产品、家用护理品的世界级制造商和销售商。其前身之一大湖化学公司最早研发和生产了十溴二苯乙烷产品。目前,公司阻燃剂产品包括溴系、磷系和锑系阻燃剂及其他协效剂。
以色列化工集团 (ICL)该公司是以色列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世界著名的化肥及特种化工产品生产商。子公司死海溴化物公司的阻燃剂产品主要有溴系阻燃剂、磷系阻燃剂等。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国内主板上市公司(603010.SH),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48,527.27万元,位于浙江省临海市,是国内最主要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产品为各种聚氨酯助剂,包括磷酸酯阻燃剂、辛酸亚锡等产品。
山东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位于山东省寿光市,现有产品近三十种,主要产品为溴及溴系列产品,阻燃剂产品包括十溴二苯乙烷、氰尿酸三聚氰胺、溴丙烷等。
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9,600万元,位于山东省渤海莱州湾南岸,主要业务为溴化物、溴素及原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十溴二苯醚、十溴二苯乙烷、溴素等。
山东天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7,200万元,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主要从事溴及溴系列产品、阻燃剂的生产和销售,阻燃剂产品主要包括十溴二苯醚、十溴二苯乙烷、四溴双酚A等。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市场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长期从事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经营,凭借严格的质量控制、持续的研发能力、有效的品牌建设,公司主要产品质量及性能一直位于行业领先水平,并已经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公司形成合作关系的主要客户包括印度联合磷化(UPL)、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先正达(Syngenta)、德国汉姆(Helm)等世界著名农药厂商,以及美国SACO、德国阿乐斯(Armacell)、荷兰帝斯曼(Royal DSM)、金发科技(600143)等国内外重要绝热材料和改性塑料生产厂商。主要下游客户分别在其所处的行业领域占据市场优势地位,需求量稳定,保证了公司产品需求整体保持较高水平。

②品牌影响力优势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杀菌剂农药生产企业,“苏利”品牌拥有多年历史。在农药行业积累了较高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并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苏利”品牌荣膺2009年-2010年度江苏省出口名牌,自2014年以来公司始终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苏利”商标于2011年5月被国家商标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子公司苏利化学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和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百菌清系列产品2016年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称号,子公司百力化学BAILLY牌十溴二苯乙烷系列阻燃剂获得2015年泰州市名牌产品。2012年至2020年,公司连续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农药百强企业,是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并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和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2)技术优势

技术研发是公司生存发展的基础,更是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农药和阻燃剂生产商的重要保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子公司苏利化学为高新技术企业,百力化学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正在重新认定。公司设有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气相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承担并实施了多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及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是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的阻燃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是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子公司苏利化学设有江苏省环保新型农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认定技术中心,并被认定为江苏省小巨人企业(制造类)。

公司十溴二苯乙烷催化生产新技术于2014年获得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证书,2019年百菌清原药、氟啶胺原药获得世界粮农组织(FAO)国际标准等同认定。“基于环保型阻燃高分子材料制造及应用关键技术”获得2019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百菌清相关专利获得第十一届无锡市专利奖金奖,四氯-2-氰基吡啶产品的相关专利获第十二届无锡市专利奖银奖,嘧菌酯产品相关中间体的合成技术专利获第一届泰州市专利奖优秀奖,“果蔬作物灰霉病菌和菌核病菌抗药性及治理关键技术”获得2020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二

等奖。公司多名技术骨干人才及团队获评2019年江苏省“双创人才”、2020年度江苏省“双创团队”、2019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创新团队”、2019年度及2020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19年度泰州市科技企业家”、2019年度泰兴市第三期“32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优秀科技后备人才)等荣誉。

公司多年坚持对主要产品研发进行持续投入,目前主要产品在相关市场整体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农药制剂产品的剂型开发、配方筛选以及阻燃剂复配剂型的开发等方面有较明显的优势。公司管理层将持续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方向,保证公司各主要产品在技术研发方面的高效投入,以增强企业技术储备能力和发展动力。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取得专利12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6项,境外专利1项。

(3)产品优势

①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运行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并积极推进绩效管理体系,将全面质量管理理念覆盖至从市场调查、试产、制造、仓储、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公司的技术中心具有较高的研发实力和检测水平,为公司产品品质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各项管理体系认证,主要阻燃剂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环保要求。公司产品的质量得到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在行业内具有很强的质量竞争优势。

②产业链优势

公司是国内外领先的百菌清和嘧菌酯农药原药以及阻燃剂十溴二苯乙烷的生产企业。公司具备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的一体化生产能力,拥有较为完整的自我配套供给能力,这对公司保持高效率生产、保证生产系统和产品质量的稳定以及增强市场竞争力都提供了有效保障。子公司百力化学拥有阻燃剂十溴二苯乙烷配套自产中间体二苯基乙烷的能力,其生产的二苯基乙烷质量一直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可以充分满足现有十溴二苯乙烷生产及后续发展的需求。2020年5月,百力化学新厂区15,000吨十溴二苯乙烷及配套工程已建设完成并通过整体

验收,目前生产线已全面实现稳定可控运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亦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要产品嘧菌酯原药的中间体的配套能力,保障嘧菌酯原药的产能稳定。

公司完善的产业链提高了生产系统内部一体化的快速响应速度,有利于控制原料质量,从而保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后期将依托自身的产业链优势,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降低中间产品流转成本、销售费用,提升综合盈利能力。

(4)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始终注重人才培养,目前已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培育了一大批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人才。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一支具备国际视野的研发、管理和市场人才团队,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丰富经验。近年来,公司团队获评2020年度江苏省“双创团队”、2019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等荣誉。公司管理团队的主要成员均在行业内从业多年,既是农药或阻燃剂行业的技术专家,又具有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以及海外销售能力。

2、竞争劣势

(1)进一步发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化工行业对生产装置的投入要求较高,同时需要保持对技术水平持续进行更新,不断改造原有产能或新建先进产能,根据下游市场的增长相应扩张生产能力以保持市场份额,并通过不断开拓新品种以分散市场风险。因此,化工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门槛。相比国际知名的综合性化工企业,公司的生产规模依然较小,资金实力明显不足,成为公司继续拓展化工业务的制约因素。

(2)研发能力、品牌建设能力有待提高

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发展、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和产品结构的优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部分细分产品方面也处于较大的市场优势,公司品牌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与企业历史悠久、科研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集团相比,公司在研发能力、品牌影响力、渠道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九、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农药制剂、十溴二苯乙烷等,主要应用于农业生产和塑料等高分子聚合材料产业。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情况参见本节“五、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农药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1)百菌清原药

间苯二甲腈

催化反应熔融气化混合氮气氯气

百菌清原药

三氯化铁

氨气间二甲苯空气

催化反应尾气处理

硫酸

硫酸铵过滤废水预处理

氨水

废水处理干燥

降膜吸收降膜吸收二氯化铁

盐酸水或稀盐酸

(2)嘧菌酯原药

邻氯苯乙酸水合成反应液碱

盐酸

脱溶、蒸馏提纯

合成反应

精馏回收乙酸甲酯、乙酸、乙酸酐

后处理合成反应废水处理

溶剂

溶剂回收残渣处理原甲酸三甲酯乙酸酐废水处理

合成反应溶剂二氯嘧啶甲醇钠

后处理

溶剂回收废水处理

合成反应

水洗脱溶水溶剂

溶剂回收废水处理

结晶过滤溶剂母液处理

溶剂回收残渣处理干燥溶剂回收

双三氯甲基碳酸酯

水杨酰胺溶剂合成反应尾气处理

盐酸后处理盐酸液碱

溶剂回收残渣处理离心分离废水处理

干燥

溶剂碱

合成反应蒸馏水洗结晶分离提纯分离干燥嘧菌酯原药

水溶剂

溶剂回收废水处理母液处理

溶剂回收残渣处理母液处理溶剂

溶剂回收残渣处理

回收甲醇

(3)农药制剂

A、可湿性粉剂

农药原药

混合粉碎混合助剂填料

包装可湿性粉剂成品

B、悬浮剂

农药原药

过滤分散剪切砂磨混合增稠剂助剂水水

悬浮剂成品包装

C、水分散粒剂

农药原药

捏合混合粉碎混合助剂填料

水分散粒剂成品造粒

合格粉体烘干筛分包装

2、阻燃剂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1)十溴二苯乙烷

二氯乙烷

精馏

催化反应洗涤蒸馏

二苯乙烷

残渣处理

尾气吸收盐酸

回收苯套用废水处理

溴素

干燥

催化反应蒸溴过滤砂磨洗涤

十溴二苯乙烷后处理

尾气吸收溴氢酸

废水处理回收溴套用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采用直接采购模式。公司主要对外采购溴素、间二甲苯、

4,6-二氯嘧啶、液氨、纯苯等原材料,部分原料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部分原料向生产厂商的经销商采购。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通过比较备选供应商的品牌、质量、持续供应能力、售后服务、价格、过往业绩等因素后,择优选择并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进行后续采购活动,并每年进行评定。目前公司已形成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针对大宗原材料每年均与合格供应商洽谈采购计划,每月根据生产需要和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和采购价格。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原材料采购质量管理体系,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无法入库和使用。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农药制剂和十溴二苯乙烷等产品。公司综合考虑订单情况和库存情况制定产品生产计划,在满足客户订单和安全库存的前提下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公司制定并遵照执行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营销中心取得订单,再结合产成品库存状况,编制销售计划;生产运营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安排物流部门控制半成品流转及成品库存;质量控制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和技术部门下达的工艺及操作规程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成品、半成品以及原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大部分产品直接销售给客户,对于部分产品如农药制剂等产品也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获得更广的市场渠道。公司凭借其质量、品牌、规模、渠道和服务优势,通过自身销售网络获取销售订单,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为客户提供响应迅速、沟通便捷的销售支持。在货款结算方面,公司一般在货物发出后给予客户一定时间的信用期,信用期届满后客户支付货款。

(四)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报告期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实际设计产能及产销量如下:

单位:吨

产品名称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销量自用量产销率
2021年1-6月
百菌清原药7,000.005,556.1679.37%4,715.661,364.67109.43%
嘧菌酯原药1,250.00877.8470.23%598.04118.1381.58%
农药制剂12,250.002,932.0523.94%2,977.92-101.56%
十溴二苯乙烷7,500.004,857.5964.77%5,191.84-106.88%
氢溴酸12,750.008,297.2665.08%8,292.98-99.95%
2020年度
百菌清原药14,000.0011,696.8683.55%7,751.883,209.6693.71%
嘧菌酯原药2,500.001,131.2345.25%983.69159.85101.09%
农药制剂24,500.006,680.8627.27%6,579.13-98.48%
十溴二苯乙烷10,050.006,876.5068.42%6,489.46-94.37%
氢溴酸17,200.0012,350.3271.80%12,218.64-98.93%
2019年度
百菌清原药14,000.0013,320.3595.15%8,575.554,219.7896.06%
嘧菌酯原药2,500.00580.9623.24%500.1969.7398.10%
农药制剂15,500.008,017.8151.73%8,115.590.39101.22%
十溴二苯乙烷8,000.007,468.9093.36%7,344.68-98.34%
氢溴酸14,000.0013,346.7895.33%13,292.78-99.60%
2018年度
百菌清原药14,000.0014,005.94100.04%9,473.514,619.06100.62%
嘧菌酯原药2,500.00577.0123.08%479.99108.65102.02%
农药制剂9,000.007,723.8885.82%7,661.76-99.20%
十溴二苯乙烷8,000.007,880.0698.50%8,124.02-103.10%
氢溴酸14,000.0014,282.75102.02%14,466.35-101.29%

注:产销率=(销量+自用量)/产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整体维持在90%以上,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嘧菌酯原药产能利用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嘧菌酯原药需耗用较多农药中间体,受连云港市堆沟港镇化工园区2017年爆炸事件影响,公司嘧菌酯原药部分中间体市场供应不足、采购相对困难,相应的引致嘧菌酯原药的产量相对较低。2020年起,公司不断拓展嘧菌酯中间体供应渠道,嘧菌酯原药

产能利用率有所提升。

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农药制剂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部分农药制剂产品由于天气气候变化、区域产品登记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海运成本上涨引致境外客户需求下降等导致整体市场需求不足。农药制剂生产销售需获取登记,由于产品登记时间延长,公司无法在未取得登记证书前进行生产,综合影响了公司的产品产量。此外,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开工较晚,综合引致当期农药制剂的产能利用率较低。

公司十溴二苯乙烷产能利用率2020年有所下降,2021年1-6月略有下滑,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公司十溴二苯乙烷新旧产线切换引致当期产销量有所下降,加之境外主要客户需对新产线新工艺产品重新认证,相应的当期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2021年上半年,公司新产线运行稳定,境外主要客户需对新产线新工艺产品认证通过,客户需求逐步提升,产品产销量明显提升,但由于十溴二苯乙烷产能增长幅度较大,新增产能需逐步释放,相应的当期产能利用率略有下滑。

2、报告期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产品分类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农药类 产品48,853.6551.61%93,441.5961.83%114,344.8364.55%103,524.4563.82%
阻燃剂类产品29,136.7530.78%36,325.2824.03%41,934.2223.67%38,879.8423.97%
其他精细化工产品16,660.0517.60%21,369.6614.14%20,863.8111.78%19,800.8912.21%
主营业务收入94,650.45100.00%151,136.54100.00%177,142.85100.00%162,205.17100.00%

(2)主营业务收入市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66,503.8270.26%109,434.6072.41%99,998.0256.45%86,794.0753.51%
区域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外28,146.6329.74%41,701.9327.59%77,144.8343.55%75,411.1146.49%
合计94,650.45100.00%151,136.54100.00%177,142.85100.00%162,205.17100.00%

3、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品名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量 (吨)平均价格(万元/吨)销售量 (吨)平均价格(万元/吨)销售量 (吨)平均价格(万元/吨)销售量 (吨)平均价格(万元/吨)
百菌清原药4,715.662.217,751.882.938,575.554.239,473.514.30
嘧菌酯原药598.0422.43983.6921.87500.1929.82479.9927.15
农药制剂2,977.924.046,579.134.158,115.594.747,661.764.64
十溴二苯乙烷5,191.844.746,489.464.857,344.684.918,124.024.22
氢溴酸8,292.981.4112,218.641.1713,292.781.2814,466.351.12

4、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1年1-6月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9,492.699.74%
山东鸿昌化工有限公司7,977.288.19%
印度联合磷化(UPL)4,606.884.73%
颖泰生物3,913.824.02%
美国SACO2,441.372.51%
小计28,432.0429.18%
全年合计97,421.13100.00%
2020年度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16,506.1110.59%
山东鸿昌化工有限公司9,378.946.02%
印度联合磷化(UPL)6,967.094.47%
德国汉姆(Helm)5,230.263.36%
颖泰生物4,698.123.01%
小计42,780.5227.45%
全年合计155,861.00100.00%
报告期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9年度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26,214.1114.46%
德国汉姆(Helm)17,964.049.91%
印度联合磷化(UPL)13,811.637.62%
山东鸿昌化工有限公司12,825.177.08%
上海祥源化工有限公司8,622.344.76%
小计79,437.2943.82%
全年合计181,260.56100.00%
2018年度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30,163.9618.33%
德国汉姆(Helm)15,819.929.61%
山东鸿昌化工有限公司12,375.427.52%
Platform Specialty Products7,512.504.56%
美国SACO7,294.004.43%
小计73,165.8144.45%
全年合计164,589.90100.00%

注:公司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金额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销售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况。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溴素、4,6-二氯嘧啶、间二甲苯、液氨、纯苯等,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 金额占比采购 金额占比采购 金额占比采购 金额占比
溴素25,709.1538.40%34,215.9634.34%35,992.2338.12%33,154.9542.48%
4,6-二氯嘧啶5,744.008.58%7,397.807.42%5,498.235.82%2,190.232.81%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 金额占比采购 金额占比采购 金额占比采购 金额占比
间二 甲苯2,874.184.29%4,657.714.67%5,213.485.52%7,234.639.27%
液氨1,529.592.28%2,175.502.18%2,444.732.59%2,801.483.59%
纯苯884.201.32%1,222.711.23%1,433.661.52%1,866.172.39%
合计36,741.1254.87%49,669.6849.85%50,582.3253.57%47,247.4560.53%

(2)能源

公司主要能源为电、水、天然气及蒸汽,该等能源供应持续、稳定。报告期各期主要能源具体耗用情况如下:

报告期能源单位数量金额(万元)
2021年1-6月万度4,059.662,523.96
万吨39.5092.86
天然气万立方394.61921.33
蒸汽万吨8.861,673.95
小计--5,212.10
2020年度万度6,955.224,429.05
万吨66.43173.16
天然气万立方445.491,288.28
蒸汽万吨14.732,622.08
小计--8,512.57
2019年度万度5,510.313,545.96
万吨82.40210.77
天然气万立方348.731,012.94
蒸汽万吨10.992,046.15
小计--6,815.82
2018年度万度5,864.743,755.03
万吨86.24196.23
天然气万立方427.051,269.21
蒸汽万吨11.732,220.11
小计--7,440.58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趋势

(1)原材料

单位:万元/吨

原材料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溴素3.062.682.902.57
4,6-二氯嘧啶11.6311.2813.8911.47
间二甲苯0.590.670.880.86
液氨0.330.260.290.30
纯苯0.540.360.450.58

(2)能源

能源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电(元/度)0.620.640.640.64
水(元/吨)2.352.612.562.28
天然气(元/M3)2.332.892.902.97
蒸汽(元/吨)188.89177.97186.15189.32

3、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金额比例
2021年 1-6月Dead Sea Bromine Company Ltd12,082.7218.05%
山东鸿昌化工有限公司9,683.1114.46%
Mitsubishi Gas Chemical Trading,Inc.2,716.944.06%
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489.273.72%
连云港市国盛化工有限公司2,194.253.28%
小计29,166.2943.56%
全年合计66,955.82100.00%
2020年度Dead Sea Bromine Company Ltd14,164.1314.21%
山东鸿昌化工有限公司13,745.5213.79%
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416.386.44%
Mitsubishi Gas Chemical Trading,Inc.4,054.804.07%
昌邑市利源溴素厂2,767.992.78%
报告期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金额比例
小计41,148.8141.30%
全年合计99,645.50100.00%
2019年度Dead Sea Bromine Company Ltd18,805.3319.91%
山东鸿昌化工有限公司11,345.9812.02%
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309.849.86%
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4,740.025.02%
Mitsubishi Gas Chemical Trading,Inc.4,168.714.41%
小计48,369.8951.22%
全年合计94,428.53100.00%
2018年度山东鸿昌化工有限公司14,972.7319.18%
Dead Sea Bromine Company Ltd10,240.9613.12%
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6,125.277.85%
Mitsubishi Gas Chemical Trading,Inc.5,801.267.43%
常州威克化工有限公司2,028.812.60%
小计39,169.0250.18%
全年合计78,056.54100.00%

注:公司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采购金额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确保员工安全与生产安全,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对生产的全部流程进行严格监控。公司通过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产品生产。公司制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等内部管理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HSE事务部监督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

安全事故。公司获得的安全生产相关的许可证书具体如下:

①安全生产许可证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 机关许可范围有效期
1苏利股份、苏利化学(苏)WH安许证字[B00884]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盐酸(49000吨/年)、次氯酸钙(7800吨/年)、三氯化铁溶液(40000吨/年)2021.03.28-2024.03.27
2百力化学(苏)WH安许证字[M00204]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盐酸(4900吨/年)、氨溶液[含氨>10%](3115吨/年)、甲醇(1487.7吨/年)、乙酸[含量>80%](1672.07吨/年)、乙酸甲酯(2568.6吨/年)、氢溴酸(25500吨/年)、三氯化铝溶液(1077吨/年)2019.02.15-2022.02.14

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产品名称有效期
1苏利化学(苏)XK13-006-00059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机产品2017.08.11-2022.12.12
2苏利化学(苏)XK13-008-00036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氯碱2017.09.04- 2023.01.20
3百力化学(苏)XK13-008-00201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氯碱2018.08.31-2023.08.30

③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1苏利股份、苏利化学320212786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2020.12.29-2023.12.28
2百力化学321212245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2021.04.10-2024.04.09

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品种类别生产品种有效期
1苏利化学(苏)3S32020000072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第三类盐酸49000吨/年2021.04.22-2024.04.21
2百力化学(苏)3S32120000038泰兴市应急管理局第三类盐酸4900吨/年2019.02.21-2022.02.14

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核准经营范围有效期
1苏利化学JSLG0281OOD365-6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处置、利用含铁废盐酸(HW34,313-001-34、900-300-34、900-304-34、2021.02-2023.04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核准经营范围有效期
900-307-34)100000吨/年#

⑥农药经营许可证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产品名称有效期
1苏利化学农药经许(苏)32028120001江阴市农林局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18.03.09-2023.03.08
2苏利农业农药经许(沪)31000020185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18.12.29-2023.12.28

2、环境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了GB/T24001-2005/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利化学具有江苏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公司制定并严格实施《环境保护管理》等内部管理标准,建立环境事故应急机制,并从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工艺流程设计和增强设备性能入手最大程度降低“三废”,使其均能达到相关环保标准。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和相关防治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主要污染物具体污染物主要防治情况
废气燃料废气(包括SO2、NOx、烟尘等)、含尘废气(粉尘)、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等燃料废气主要通过排气筒等进行排放;含尘废气主要通过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等设施除尘后达标排放;其他废气通过水吸收、降膜吸收、碱吸收、化学制剂喷淋、碳纤维吸附、以废治废等装置或工艺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包括COD、SS、氨氮等)、地面冲洗废水(包括COD、SS等)、实验废水(包括COD、SS等)、生活污水(包括COD、SS、NH3-N、TP等)生产废水和实验废水等采用生化方法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接入当地污水处理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先接入公司废水处理装置,再接入当地污水处理单位集中处理。
废渣生产残渣或废渣、生活垃圾、废活性碳等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余生产废渣或残渣等主要委托有相关工业废物安全处置资质的公司或单位进行处置;子公司百力化学亦有焚烧炉装置,可自行处置部分废渣或残渣。
噪声-优先选购低噪声设施,并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避免高噪声设施位于厂边界,且设置于建筑物内;对高噪声设施采取相应的隔声、防噪、降
主要污染物具体污染物主要防治情况
噪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加强绿化,设置绿化带,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噪声等。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公司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并不断加大资金、设备以及人员等方面投入,优化工艺流程设计和增强设备性能,主要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公司获得的环保排污许可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行业类别有效期
1苏利股份91320200250415268U001P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锅炉,工业炉窑2020.04.28-2023.04.27
2苏利化学91320000772480323Y001P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化学农药制造,危险废物治理,锅炉2020.12.20-2025.12.19
3百力化学(北区)91321200757314343N005R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专项化学用品制造,锅炉2019.10.28-2022.10.27
4百力化学 (南区)91321200757314343N001P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化学农药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020.12.05-2025.12.04
5苏利制药91320281692582493A001P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020.03.06-2023.03.05

发行人环保投入分为设备投入、物料投入、人工投入和能源投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设备投入587.151,049.97631.78631.27
物料投入1,499.221,721.451,830.882,008.22
人工投入833.821,558.261,445.841,330.23
能源投入909.181,680.361,533.511,603.35
合计3,829.386,010.055,442.015,573.07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3.93%3.86%3.00%3.39%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环保投入金额分别为5,573.07万元、5,442.01万元、6,010.05万元和3,829.3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9%、3.00%、

3.86%和3.93%,金额及占比基本稳定。2020年,公司环保投入金额上升,主要

系公司当期生产线改造升级,产能规模提升,相应的环保设备投入增加所致。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七)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受到的处罚如下:

时间处罚部门处罚金额(万元)具体处罚事项
2018年2月泰州市环境保护局30.00百力化学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2019年1月泰兴市公安消防大队1.00百力化学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
2020年6月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2.00百力化学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
2019年6月泰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85百力化学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2020年7月无锡市应急管理局6.40苏利制药单位危化品仓库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
2020年12月泰州海关1.80百力化学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转让海关监管货物
2021年4月泰兴市应急管理局5.00百力化学未配备足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21年8月江阴市应急管理局15.00苏利化学4台液氯万向节装卸臂未设置拉断阀、氯气气化室存在装卸臂处氯气泄漏检测报警器频繁报警而未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2021年11月泰州市生态环境局10.46百力化学自动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
2022年1月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0.50百力化学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注:2021年8月23日,子公司苏利化学因工业固体废物未按规定贮存在相应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发《无锡市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锡环罚听告[2021]110号),拟对苏利化学处以罚款14.5万元。苏利化学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进行了申诉,主管部门经研究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已及时落实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2021年9月18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发《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决定书》(锡环不予罚字[2021]12号):要求苏利化学主要负责人或环保负责人在收到不予行政处罚书后30日内,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学习,并通过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考试后不予处罚,苏利化学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具体处罚如下:

①2018年2月,子公司百力化学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泰环罚字[2018]7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百力化学限制生产一个月和罚款30万元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结合百力化学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及事由,环保主管部门按照法定处罚幅度内较低的标准对百力化学进行处罚,且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百力化学的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百力化学已于2018年3月缴纳上述罚款,并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已超过36个月。

②2019年1月,子公司百力化学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泰兴市公安消防大队以泰兴公(消)行罚决字[2019]0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百力化学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③2020年6月,子公司百力化学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以泰兴(消)行罚决字[2020]00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百力化学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结合百力化学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及事由,消防部门按照法定处罚幅度内较低的标准对百力化学进行处罚,且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④2019年6月,子公司百力化学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泰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泰综执罚[2019]30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百力化学罚款2.8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月7日出具的《证明》,上述行政处罚系其委托泰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百力化学已于2019年6月12日缴纳罚款,前述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⑤2020年7月,子公司苏利制药单位危化品仓库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以锡应急危罚[201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苏利制药责令整改并处人民币6.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月12日出具的《证明》,该处罚档次为一档、裁量幅度为一档,且未构成从重处罚情形,苏利制药已于2020年7月15日缴纳罚款,且已及时完成整改。

⑥2020年12月,子公司百力化学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转让海关监管货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泰州海关以泰关缉违字[20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百力化学罚款人民币1.8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泰州海关于2021年1月25日出具的《证明》,该行为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⑦2021年4月,子公司百力化学因未配备足够安全生成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泰兴市应急管理局以(苏泰泰)应急罚[2021]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百力化学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泰兴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6月7日出具的《证明》,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行政处罚。

⑧2021年8月,子公司苏利化学因4台液氯万向节装卸臂未设置拉断阀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氯气气化室存在装卸臂处氯气泄漏检测报警器频繁报警而未采取有效处置措施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江阴市应急管理局以(苏锡澄)应急罚[2021]A-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苏利化学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江阴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的《证明》,苏利化学已于2021年8月5日缴纳罚款,且已经及时完成整改,前述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

违法行为。

⑨子公司百力化学因大气污染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11月30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泰环罚字[2021]2-1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百力化学罚款人民币10.46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2022年1月10日对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访谈,百力化学已及时整改上述违法行为并缴纳了罚款,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⑩子公司百力化学因未按规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以确保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2年1月13日,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以泰兴消行罚决字[2022]第0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百力化学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结合百力化学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及事由,消防部门按照法定处罚幅度标准中最低罚款金额对百力化学进行科处,且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百力化学的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35,855.9210,333.0971.18%
机器设备79,853.5528,311.0664.55%
运输工具1,135.95790.3030.43%
其他4,509.402,836.7737.09%
总计121,354.8242,271.2265.17%

注:成新率=(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原值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房屋建筑物35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不动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m2)登记日期所有权人取得 方式
1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01564号利港街道润华路7号-130,403.792019.01.17苏利股份自建
2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10070616临港街道利中街426号1,774.682014.07.03苏利股份自建
3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10070626临港街道利中街422号1,547.232014.07.03苏利股份自建
4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10070629临港街道利中街424号1,631.552014.07.03苏利股份自建
5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10046157-2号临港街道润华路2号4,267.152013.07.16苏利制药自建
6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10046157-1号临港街道润华路2号4,775.452013.07.16苏利制药自建
7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5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2,125.17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8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3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东侧3,066.36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9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12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175.892019.01.13百力化学自建
10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13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445.302019.01.13百力化学自建
11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14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东侧3,066.362019.01.14百力化学自建
12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2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1,017.45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13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10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东侧2,776.62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14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09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9号1,085.49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序号不动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m2)登记日期所有权人取得 方式
15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11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2,362.022019.01.13百力化学自建
16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7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9号2,070.50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17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05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9号1,632.00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18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08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9号733.00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19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6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东侧1,330.25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20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9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南侧518.00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21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8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南侧2,790.00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22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7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南侧2,424.00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23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4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南侧1,884.00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24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77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南侧728.00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25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0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南侧2,290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26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5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南侧3,694.41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27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3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南侧3,378.002019.01.11百力化学自建
28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2037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1,011.302019.01.16百力化学自建
29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14075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534.002019.04.26百力化学自建
30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14076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南侧3,663.712019.04.26百力化学自建
序号不动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m2)登记日期所有权人取得 方式
31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14074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1,258.002019.04.26百力化学自建
32泰房权证泰兴字第145915号泰兴市新能源华清园4幢504室123.822012.09.05百力化学购买
33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10045979-2号利港镇润华路7号10,727.592013.07.15苏利化学自建
34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10045979-1号利港镇润华路7号7,018.002013.07.15苏利化学自建
35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sg10045979-3号利港镇润华路 7号7,593.342013.07.15苏利化学自建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租赁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位置面积(㎡)租赁期限
1苏利股份夏日升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10号全幢1,886.812018.08.10- 2023.08.09
2苏利农业陈瑛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储光路1588弄483号5层501室176.712020.06.20- 2025.06.19
3苏利化学江阴市人民政府利港街道办事处江阴市利港街道利中街420号2,2002020.03.01- 2025.02.28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不动产权证号宗地位置用途面积(m2)终止日期使用权人取得 方式
1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01564号利港街道润华路7号-1工业用地/非住宅34,490.002057.12.06苏利股份出让
2澄土国用(2013)第17704号江阴市利港镇利中街422号、426号城镇住宅用地等2,937.00服务设施用房(商业)2053.07.11;住宅2083.07.11苏利股份出让
3泰国用(2014)第2227号泰兴市区新能源华清园4城镇住宅11.202079.09.02百力化学出让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不动产权证号宗地位置用途面积(m2)终止日期使用权人取得 方式
幢504室用地
4苏(2018)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3911号泰兴市滨江镇过船村大圩,胜利组,蒋港村季元组、前北、后北组工业用地76,874.002067.12.20百力化学出让
5苏(2018)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4216号泰兴市滨江镇过船村大圩组,解放组,胜利组,北陈组、仁垈组、夹巷组、蒋港村后北组、前北组工业用地17,674.002068.01.14百力化学出让
6苏(2020)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33420号泰兴市滨江开发区闸北路西侧工业用地58,536.002070.11.02百力化学出让
7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5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3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12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13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14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2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10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09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11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7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05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08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工业用地/非住宅53,007.022054.09.27百力化学出让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不动产权证号宗地位置用途面积(m2)终止日期使用权人取得 方式
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6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2037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14075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14074号
8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9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8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7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4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77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0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5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83号、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14076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南侧工业用地/非住宅58,337.172054.06.30百力化学出让
9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799号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中港路东侧工业用地5,423.502054.10.28百力化学出让
10澄土国用(2013)第18485号利港镇润华路7号工业用地38,518.002057.12.06苏利化学出让
11宁(2020)灵武市不动产权第L0000363号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盛源路东侧工业用地251,777.002069.12.17苏利宁夏出让
12澄土国用(2013)第18480号临港街道润华路2号工业用地34,034.002052.06.24苏利制药出让
13宁(2021)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6583号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盛源工业用地270,472.002069.12.17苏利宁夏出让
序号土地使用证号/不动产权证号宗地位置用途面积(m2)终止日期使用权人取得 方式
路东侧,墩堠路北侧
14宁(2021)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7693号宁东基地国际化工园区苏利(宁夏)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东侧工业用地27,776.002071.5.29苏利宁夏出让

截至2021年6月30日,百力化学名下序号4、5地块存在约4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尚未取得相关产权证书,主要涉及新建的厂房、仓库等,上述房产产证正在办理中。百力化学在泰兴经济开发区购买的尤湾公寓A组团A4幢楼(建筑面积约8,604平方米)及该楼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的停车位未办理产权证书,根据协议约定相关产权证书将由出售方(泰州市成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前述房产的合法产权证书,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该等房地产办证至百力化学名下。苏利化学名下地块存在共计约2,20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相关产权证书,主要为仓库及辅助车间,相关房屋建筑物产证正在办理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资产已出具承诺:

“如苏利化学或百力化学因存在上述暂未取得产权证书资产的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代为承担相应罚款。”

2、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共139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
1苏利股份3600826912020.01.07-2030.01.06
2苏利股份3599040252019.10.07-2029.10.06
3苏利股份3360086792019.05.14-2029.05.13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
4苏利股份3360020382019.05.14-2029.05.13
5苏利股份3360016512019.09.07-2029.09.06
6苏利股份33596562372019.05.14-2029.05.13
7苏利股份33595175122019.05.14-2029.05.13
8苏利股份33591661442019.05.21- 2029.05.20
9苏利股份33591639352019.05.14- 2029.05.13
10苏利股份33591624172019.05.14-2029.05.13
11苏利股份3358264952019.05.21-2029.05.20
12苏利股份3357968522019.05.21-2029.05.20
13苏利股份967578152012.08.07-2022.08.06
14苏利股份4294890452020.08.21-2030.08.20
15苏利股份889468652021.12.14-2031.12.13
16苏利股份7929423312012.03.28-2022.03.27
17苏利股份7929420282011.07.14- 2021.07.13
18苏利股份7929418262011.11.07- 2021.11.06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
19苏利股份7929417242011.11.28-2021.11.27
20苏利股份7929415452012.02.14- 2022.02.13
21苏利股份7929414432012.02.14-2022.02.13
22苏利股份7929413422011.09.14-2021.09.13
23苏利股份7929411392011.09.14-2021.09.13
24苏利股份7929408362012.03.28-2022.03.27
25苏利股份7929407352012.02.14-2022.02.13
26苏利股份7929182182012.04.21-2022.04.20
27苏利股份564629122019.11.28-2029.11.27
28苏利股份4750807442019.04.21-2029.04.20
29苏利股份475080522018.12.28-2028.12.27
30苏利股份197076212012.12.21-2022.12.20
31苏利制药868134412011.10.07-2021.10.06
32苏利制药868134352011.10.07-2021.10.06
33苏利制药8681342442012.01.21-2022.01.20
34百力化学1149339412014.02.21- 2024.02.20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
35百力化学1149339112014.02.21- 2024.02.20
36百力化学436110812018.01.14-2028.01.13
37百力化学436110752018.03.28- 2028.03.27
38苏利化学4819893352021.03.21-2031.03.20
39苏利化学4256134752020.09.07-2030.09.06
40苏利化学4248294752020.08.07-2030.08.06
41苏利化学4247616452020.10.07-2030.10.06
42苏利化学4247521552020.08.07-2030.08.06
43苏利化学4247094252020.07.28-2030.07.27
44苏利化学4153259852020.07.21-2030.07.20
45苏利化学3729915952019.11.21-2029.11.20
46苏利化学3729566952019.11.21-2029.11.20
47苏利化学3371643452019.05.28-2029.05.27
48苏利化学3371511952019.05.21-2029.05.20
49苏利化学3371232052019.08.07-2029.08.06
50苏利化学3371003552019.05.21-2029.05.20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
51苏利化学3369756552019.05.21-2029.05.20
52苏利化学3147972952019.03.21-2029.03.20
53苏利化学3147565752019.03.21-2029.03.20
54苏利化学3147520152019.03.21-2029.03.20
55苏利化学3147220852019.03.21-2029.03.20
56苏利化学3147012952019.03.21-2029.03.20
57苏利化学3147006552019.03.21-2029.03.20
58苏利化学3146993352019.03.21-2029.03.20
59苏利化学3146631652019.03.21-2029.03.20
60苏利化学3146556452019.03.21-2029.03.20
61苏利化学3146555352019.03.21-2029.03.20
62苏利化学3146432952019.03.21-2029.03.20
63苏利化学3146432152019.03.21-2029.03.20
64苏利化学3146395652019.03.21-2029.03.20
65苏利化学3146130352019.03.07-2029.03.06
66苏利化学3146119252019.03.07-2029.03.06
67苏利化学3145863952019.03.07-2029.03.06
68苏利化学3145763452019.03.07-2029.03.06
69苏利化学3145757652019.03.21-2029.03.20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
70苏利化学3101139552019.03.07-2029.03.06
71苏利化学3100398052019.02.28-2029.02.27
72苏利化学3099820352019.02.28-2029.02.27
73苏利化学3099819952019.03.07-2029.03.06
74苏利化学3099570252019.03.07-2029.03.06
75苏利化学3099443552019.02.28-2029.02.27
76苏利化学3086505752019.03.07-2029.03.06
77苏利化学3086503552019.02.28-2029.02.27
78苏利化学3086370052019.03.07-2029.03.06
79苏利化学3085458152019.03.07-2029.03.06
80苏利化学3085245652019.03.07-2029.03.06
81苏利化学3085079352019.02.28-2029.02.27
82苏利化学3084664052019.02.28-2029.02.27
83苏利化学3083909552019.02.28-2029.02.27
84苏利化学1228028252014.08.21-2024.08.20
85苏利化学1228025652014.08.21-2024.08.20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
86苏利化学1228023752014.08.21-2024.08.20
87苏利化学1228022352014.08.21-2024.08.20
88苏利化学1228021352014.08.21-2024.08.20
89苏利化学1166648952014.03.28-2024.03.27
90苏利化学1148548152014.02.14-2024.02.13
91苏利化学1117013552013.11.28-2023.11.27
92苏利化学1117012952013.11.28-2023.11.27
93苏利化学1117011452013.11.28-2023.11.27
94苏利化学1117010152013.11.28-2023.11.27
95苏利化学1092269752013.08.21-2023.08.20
96苏利化学1092266752013.08.21-2023.08.20
97苏利化学1092260952013.08.21-2023.08.20
98苏利化学1091695852013.08.21-2023.08.20
99苏利化学1091693152014.06.07-2024.06.06
100苏利化学1091691952013.09.14-2023.09.13
101苏利化学1091690852013.08.21-2023.08.20
102苏利化学1091234952013.08.21-2023.08.20
103苏利化学1091233952013.08.21-2023.08.20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
104苏利化学1091233152013.08.21-2023.08.20
105苏利化学1091232552013.08.21-2023.08.20
106苏利化学1091232152013.08.21-2023.08.20
107苏利化学1091231252013.08.21-2023.08.20
108苏利化学1091230152013.08.21-2023.08.20
109苏利化学1091229552013.08.21-2023.08.20
110苏利化学1091228852013.08.21-2023.08.20
111苏利化学1090659252013.08.14-2023.08.13
112苏利化学1090656852013.08.14-2023.08.13
113苏利化学1090654552013.08.14-2023.08.13
114苏利化学1090651852013.08.14-2023.08.13
115苏利化学1090649952013.08.14- 2023.08.13
116苏利化学882176452012.06.21-2022.06.20
117苏利化学839373552021.06.28-2031.06.27
118苏利化学839372352021.06.28-2031.06.27
119苏利化学839372152021.06.28-2031.06.27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
120苏利化学839371552021.06.28-2031.06.27
121苏利化学839370952021.06.28-2031.06.27
122苏利化学839370252021.06.28-2031.06.27
123苏利化学839368552021.06.28-2031.06.27
124苏利化学839367652012.01.07-2022.01.06
125苏利化学654066752020.05.28-2030.05.27
126苏利化学654066652020.05.28-2030.05.27
127苏利化学641618652020.06.28-2030.06.27
128苏利化学609456152020.02.14-2030.02.13
129苏利化学609456052020.02.14-2030.02.13
130苏利化学579645052019.12.14-2029.12.13
131苏利化学578986252019.12.14-2029.12.13
132苏利化学578986152019.12.14-2029.12.13
133苏利化学563870552019.11.14-2029.11.13
134苏利化学563870452019.11.14-2029.11.13
135苏利化学563870352019.11.28-2029.11.27
136苏利化学563870252019.11.14-2029.11.13
137苏利化学4958116752021.05.28-2031.05.27
138苏利化学4957609152021.05.28-2031.05.27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
139苏利化学4957006852021.05.21-2031.05.20

(2)境外商标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共22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权利人注册地注册号注册商标类别有效期
1苏利股份台湾0128891012017.11.30- 2027.11.30
2苏利股份以色列19918712017.04.10- 2027.04.10
3苏利股份马德里国际注册97112712018.05.05- 2028.05.05
4苏利股份印度尼西亚IDM00018210712017.04.26- 2027.04.26
5苏利股份马来西亚0701363812017.07.16- 2027.07.16
6苏利股份阿根廷2.986.42212019.05.17- 2028.04.10
7苏利化学越南20948752012.06.13- 2022.06.13
8苏利化学越南20884852012.06.13- 2022.06.13
9苏利化学越南20884952012.06.13- 2022.06.13
10苏利化学越南20885052012.06.13- 2022.06.13
11苏利化学越南20885152012.06.13- 2022.06.13
12苏利化学越南20948852012.06.13- 2022.06.13
13苏利化学越南20885252012.06.13- 2022.06.13
14苏利化学越南20885352012.06.14- 2022.06.14
15苏利化学越南20885452012.06.14- 2022.06.14
16苏利化学越南20885552012.06.14- 2022.06.14
17苏利化学越南20885652012.06.14- 2022.06.14
序号权利人注册地注册号注册商标类别有效期
18苏利化学越南21286152012.06.14- 2022.06.14
19苏利化学越南22271452012.06.14- 2022.06.14
20苏利化学越南22271552012.06.14- 2022.06.14
21苏利化学越南22271652012.06.14- 2022.06.14
22百力化学阿根廷2.479.77712011.12.02- 2021.12.02

3、专利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12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6项,实用新型专利71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境外专利1项。该等专利均为有效状态,公司已取得相关专利证书。公司专利权具体如下:

(1)境内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权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 来源
1苏利股份一种氧化石墨烯改性椰壳活性炭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0873762.62017.09.25自主研发
2苏利股份一种高纯度五氯苯腈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0874478.02017.09.25自主研发
3苏利股份无卤阻燃聚丙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422261.72015.07.17自主研发
4苏利股份无卤阻燃聚丙烯材料发明专利ZL201710265390.92015.07.17自主研发
5苏利股份一种降低所合成的四氯-2-氰基吡啶中五氯吡啶含量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036369.22015.01.23自主研发
6苏利股份、缪金凤、斗本、李大熙三聚氰胺磷酸盐系阻燃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80000406.32013.01.24自主研发
7苏利股份一种四氯-2-氰基吡啶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438226.02012.11.06自主研发
8苏利股份、苏利制药一种合成五员碳环核苷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116501.22011.05.06自主研发
9苏利股份、苏利制药一种通过糖基转移反应合成二脱氧核苷的方法及其应用发明专利ZL201110116516.92011.05.06自主研发
序号专利权人权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 来源
10苏利股份四氯对苯二甲腈的连续化生产方法发明专利ZL200610039639.62006.04.18自主研发
11苏利股份废氯催化水蒸气还原方法发明专利ZL200510039274.22005.05.10自主研发
12苏利制药3-乙酰基-10,11-二氢-5H-二苯并[C,G]色烯-8(9H)-酮合成工艺发明专利ZL201811171226.22018.10.09自主研发
13苏利制药一种合成2-氨基茚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1168476.02018.10.08自主研发
14苏利制药一种N-[2-羟基-2-(4-甲氧基苯基)乙基]肉桂酰胺的合成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0938298.92018.08.17自主研发
15苏利制药一种丙型肝炎病毒药物维帕他韦关键中间体的重结晶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0919114.42018.08.14自主研发
16苏利制药一种新型合成顺式-1-苄基-3-甲氨基-4-甲基-哌啶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810804066.42018.07.20自主研发
17苏利制药一种磷酸西格列汀中间体的合成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0015635.22017.01.10自主研发
18苏利制药一种合成3,3-二氟环丁酸的新工艺发明专利ZL201610570128.02016.07.19自主研发
19苏利制药一种合成9-溴-3-(2-溴乙酰基)-10,11-二氢-5H-二苯并[c,g]色烯-8(9h)-酮的新方法发明专利ZL201610169715.92016.03.23自主研发
20苏利制药一种二甲基半胱氨盐酸盐的合成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864130.42015.12.01自主研发
21苏利制药一种合成顺式-1-苄基-3-甲氨基-4-甲基-哌啶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083933.62015.02.15自主研发
22百力化学一种制备卤代联苯胺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0176786.62017.03.23自主研发
23百力化学一种防止间苯二甲腈结块的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ZL201610966766.42016.11.05自主研发
24百力化学一种从溴化物废水中回收溴素及联产高纯度氢溴酸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610967913.X2016.11.05自主研发
25百力化学一种选择性合成不同晶型啶酰菌胺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410026051.12014.01.20自主研发
序号专利权人权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 来源
26百力化学一种以混合溶剂为介质制备氟啶胺的新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647782.32013.12.04自主研发
27百力化学一种二乙基次膦酸盐阻燃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129659.22013.04.15自主研发
28百力化学一种双环笼状磷酸酯阻燃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061421.02013.02.27自主研发
29百力化学4-氯-6-甲氧基嘧啶合成4,6-二氯嘧啶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030263.22013.01.28自主研发
30百力化学一种含有啶酰菌胺和氟酰胺的杀菌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1110436917.22011.12.23自主研发
31百力化学一种制备嘧菌酯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023090.22011.01.21自主研发
32百力化学十溴二苯乙烷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0910031666.22009.06.22自主研发
33百力化学十溴二苯乙烷的提纯方法发明专利ZL200910029415.02009.04.03自主研发
34苏利化学一种百菌清塔式连续凝华收料的工艺发明专利ZL201811610374.X2018.12.27自主研发
35苏利化学一种安全型嘧菌酯悬浮剂其制备方法及用途发明专利ZL201810314382.32018.04.10自主研发
36苏利化学一种制备六氯苯含量低于10ppm的百菌清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410740625.12014.12.08自主研发
37苏利化学一种含有啶酰菌胺和三唑类杀菌剂的杀菌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1110436909.82011.12.23自主研发
38苏利化学一种含有嘧菌酯和硫磺的杀菌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1110436919.12011.12.23自主研发
39苏利化学一种含有啶酰菌胺和三乙膦酸铝的杀菌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1110436932.72011.12.23自主研发
40苏利化学一种含有氟啶胺和硫磺的杀菌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1110436946.92011.12.23自主研发
41苏利化学一种含有咪鲜胺和氟酰胺的杀菌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1110436972.12011.12.23自主研发
42苏利化学一种含有四氟醚唑和三环唑的增效杀菌组合物发明专利ZL201110273418.62011.09.15自主研发
43苏利化学一种含有氟啶胺和丙环唑的杀菌组合物及其用途发明专利ZL201010228761.42010.07.15受让
序号专利权人权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 来源
44苏利化学一种含有氟啶胺和戊唑醇的杀菌组合物及其用途发明专利ZL201010228788.32010.07.15受让
45苏利化学一种氟啶胺干悬浮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228802.X2010.07.15受让
46苏利化学一种含有嘧菌酯和氟啶胺的杀菌组合物及其用途发明专利ZL201010229488.72010.07.15受让
47苏利股份二腈熔融提纯一体化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491678.82018.04.09自主研发
48苏利股份三聚氰胺聚磷酸盐二次反应釜尾气吸收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0012005.X2018.01.04自主研发
49苏利股份阻燃剂生产线防架桥自动给料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0012780.52018.01.04自主研发
50苏利股份一种空压机空气热量回收用于液氯循环汽化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233817.92017.09.25自主研发
51苏利股份抗腐蚀高效气相氯化反应系统实用新型ZL201621217848.02016.11.12自主研发
52苏利股份液氯集装箱贮罐实用新型ZL201621217850.82016.11.12自主研发
53苏利股份无污染连续式抗腐蚀气相氯化反应系统实用新型ZL201621217852.72016.11.12自主研发
54苏利股份四氯-2-氰基吡啶收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1320383498.52013.07.01自主研发
55苏利股份四氯-2-氰基吡啶生产装置实用新型ZL201320383527.82013.07.01自主研发
56苏利股份、苏利制药Fmoc-氨基酸中间体生产中含磷废水降解处理系统实用新型ZL201320128863.82013.03.21自主研发
57苏利股份、苏利制药1-(4-甲氧苯甲醇)-6,7-二甲氧基-3,4-二氢异喹啉连续化生产装置实用新型ZL201320128877.X2013.03.21自主研发
58苏利股份、苏利制药3,3,3-三氟-1,2-环氧丙烷反应冷凝系统实用新型ZL201320128879.92013.03.21自主研发
59苏利股份对苯二甲腈汽化混合系统实用新型ZL201220380561.52012.08.02自主研发
60苏利股份二腈自动加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448172.72011.11.14自主研发
61苏利制药4-甲酰基-N-异丙基苯甲酰胺单一溶剂反应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1327342.42018.08.17自主研发
62苏利制药环丁烷四甲酸四甲实用ZL201821327532.62018.08.17自主
序号专利权人权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 来源
酯的固体反应装置新型研发
63苏利制药L-丙氨酸异丙酯盐酸盐双釜交叉回流反应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0006154.02017.01.04自主研发
64苏利制药L-丙氨酸异丙酯盐酸盐反应脱水系统实用新型ZL201520979559.32015.12.01自主研发
65苏利制药、苏利股份扎西他滨生产中含乙腈废水差压精馏回收系统实用新型ZL201220389779.72012.08.08自主研发
66苏利制药、苏利股份2-溴-3,3,3-三氟-1-丙醇萃取反应精馏系统实用新型ZL201220389783.32012.08.08自主研发
67苏利制药、苏利股份脱氧腺苷系列产品放大生产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371086.52012.07.30自主研发
68百力化学一种间苯二甲腈的精制系统实用新型ZL202020514645.82020.04.10自主研发
69百力化学一种连续合成1-溴丙烷的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1621391.62020.08.07自主研发
70百力化学一种霜脲氰微通道反应系统实用新型ZL202020721589.52020.05.06自主研发
71百力化学一种二苯乙烷的冷凝回收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725730.22019.10.15自主研发
72百力化学一种霜脲氰合成生产线乙酸回收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727142.22019.10.15自主研发
73百力化学一种二苯乙烷含苯废水处理回用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727145.62019.10.15自主研发
74百力化学一种间苯二甲腈连续干燥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1485927.32019.09.09自主研发
75百力化学一种间苯二甲腈晶型生产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1486143.22019.09.09自主研发
76百力化学一种丙硫菌唑中间体的连续化反应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459507.82019.09.04自主研发
77百力化学一种嘧菌酯含盐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406295.72019.08.28自主研发
78百力化学一种氟酰胺微通道反应器生产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1406427.62019.08.28自主研发
79百力化学一种乙酸丁酯尾气碳纤维吸附处理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0298995.82018.03.05自主研发
80百力化学一种霜脲氰综合生产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299048.02018.03.05自主研发
81百力化学一种甲酸甲酯、甲醇混合液侧向采出精馏塔实用新型ZL201820299057.X2018.03.05自主研发
序号专利权人权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 来源
82百力化学一种十溴二苯乙烷连续干燥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506020.12017.11.13自主研发
83百力化学一种除虫脲生产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241392.62017.09.26自主研发
84百力化学一种间(对)苯二甲腈尾气处理系统实用新型ZL201621080142.42016.09.27自主研发
85百力化学饱和器法氨废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0460118.72016.05.19自主研发
86百力化学一种带面罩的反应釜实用新型ZL201520037675.32015.01.20自主研发
87百力化学一种用于嘧菌酯的连续干燥设备实用新型ZL201520037679.12015.01.20自主研发
88百力化学一种用于嘧菌酯包装的纳米除气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037702.72015.01.20自主研发
89百力化学一种生化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037779.42015.01.20自主研发
90百力化学一种带有残液回收装置的霜脲氰反应釜上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037875.92015.01.20自主研发
91百力化学一种提高间苯二甲腈收率的生产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029142.02015.01.16自主研发
92百力化学氨氧化流化床双级分布装置实用新型ZL201420862936.02014.12.31自主研发
93百力化学双锥干燥气流粉碎输送装置实用新型ZL201320043423.22013.01.28自主研发
94百力化学1,2-二苯乙烷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苯干燥系统实用新型ZL201320043468.X2013.01.28自主研发
95苏利化学一种适用水分散粒剂的布料机实用新型ZL202021305475.92020.07.07自主研发
96苏利化学一种用于氨氧化反应气体中苯二甲腈分离的生产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190938.92019.07.26自主研发
97苏利化学一种氯气尾气中氯气回收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002967.82019.07.01自主研发
98苏利化学一种用于水分散性粒剂的除湿干燥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2214489.92018.12.27自主研发
99苏利化学一种适用于水分散性粒剂的捏合机实用新型ZL201822198549.22018.12.26自主研发
100苏利化学一种可湿性粉剂的高效混合器实用新型ZL201822199502.82018.12.26自主研发
101苏利化学氯化尾气回用生产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0491676.92018.04.09自主研发
102苏利化学产品包装抽气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0491761.52018.04.09自主研发
103苏利化学提高灌装精度的输实用ZL201820012426.22018.01.04自主
序号专利权人权利名称专利 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 来源
送系统新型研发
104苏利化学一种水分散粒剂造粒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857689.52017.12.27自主研发
105苏利化学一种黄原胶的配置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857690.82017.12.27自主研发
106苏利化学悬浮剂投料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679150.52017.12.06自主研发
107苏利化学水分散粒剂烘干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679485.72017.12.06自主研发
108苏利化学一种百菌清原药转晶型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544633.42017.11.18自主研发
109苏利化学一种低含量百菌清精制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544634.92017.11.18自主研发
110苏利化学百菌清水分散粒剂的旋转造粒装置实用新型ZL201420840841.92014.12.27自主研发
111苏利化学一种农药制剂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ZL201420854595.22014.12.30自主研发
112苏利化学百菌清可湿性粉剂的包装装置实用新型ZL201420840834.92014.12.27自主研发
113苏利化学百菌清水分散性粒剂原料的粉碎装置实用新型ZL201420840868.82014.12.27自主研发
114苏利化学百菌清悬浮剂生产装置实用新型ZL201420838799.72014.12.26自主研发
115苏利化学百菌清悬浮剂砂磨过滤系统实用新型ZL201420839080.52014.12.26自主研发
116苏利化学三氯化铁和稀盐酸分离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380340.82012.08.02自主研发
117苏利化学含三氯化铁和稀盐酸混合液的浓缩蒸发分离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380377.02012.08.02自主研发
118苏利化学包装瓶外观设计ZL201930457009.92019.08.22自主研发
119苏利化学包装箱外观设计ZL201930457010.12019.08.22自主研发
120苏利化学标贴外观设计ZL201930457017.32019.08.22自主研发
121苏利化学包装袋外观设计ZL201930457026.22019.08.22自主研发
122苏利化学包装箱(亚托敏彩箱)外观设计ZL201430037551.62014.02.28自主研发
123苏利化学包装袋(亚托敏)外观设计ZL201430037664.62014.02.28自主研发
124苏利化学包装箱(立达宁)外观设计ZL201430037694.72014.02.28自主研发
125苏利化学包装箱(亚托敏小盒)外观设计ZL201430037773.82014.02.28自主研发

(2)境外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有效期专利号
1百力化学METHOD FOR PREPARING 2,4-DICHLORO-3,5-DINITROBENZOTRIFLUORIDE发明专利2021.05.17-2029.05.162021102631

十一、经营资质情况

我国对农药生产实行从生产厂家到生产品种的严格管控,生产农药产品需做到“三证”齐全,即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及相应的质量标准备案。苏利化学、百力化学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具备农药生产经营资质。苏利化学、百力化学现有农药产品均办理了农药登记,并取得了生产许可(批准)证及质量标准备案。截至2021年6月30日,苏利化学、百力化学拥有境内“三证”齐全的农药产品共87个,其中农药原药6个,农药制剂81个。此外,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苏利化学拥有4项境外农药登记证。具体情况如下:

(1)农药生产许可证

序号证书编号颁发单位所有权人有效期
1农药生许(苏)0025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苏利化学2017.12.27- 2022.12.26
2农药生许(苏)0113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百力化学2018.07.06- 2023.07.05

(2)境内农药登记证及质量标准

序号持有人产品名称登记证号有效期至标准号
1苏利化学98.5%/96%/90%百菌清原药PD86179-52026.10.23GB/T 9551-2017
2苏利化学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PD86180-82026.10.23GB/T 9552-2017
3苏利化学50%百菌清可湿性粉剂PD200849722023.12.22GB/T 9552-2017
4苏利化学40%百菌清悬浮剂PD200832492023.12.11GB/T 18171-2017
5苏利化学720克/升百菌清悬浮剂PD200826732023.12.05Q/320281 NDT 008-2018
6苏利化学75%百菌清水分散粒剂PD200854202023.12.24GB/T 34762-2017
7苏利化学25%除虫脲可湿性粉剂PD200832752023.12.11Q/320281 NDT 030-2020
8苏利化学75%琥铜·百菌清可PD201000832025.01.04Q/320281 NDT
序号持有人产品名称登记证号有效期至标准号
湿性粉剂010-2018
9苏利化学30%琥胶肥酸铜可湿性粉剂PD200973712024.10.28Q/320281 NDT 026-2020
10苏利化学55%百·福可湿性粉剂PD200970672024.10.10Q/320281 NDT 020-2018
11苏利化学36%霜脲·百菌清可湿性粉剂PD200920092024.02.12Q/320281 NDT 023-2018
12苏利化学42%琥铜·霜脲氰可湿性粉剂PD200973702024.10.28Q/320281 NDT 029-2016
13苏利化学83%百菌清水分散粒剂PD201209392022.06.12GB/T 34762-2017
14苏利化学40%除虫脲悬浮剂PD201213402022.09.11Q/320281 NDT 032-2019
15苏利化学250克/升嘧菌酯悬浮剂PD201316262023.07.30HG/T 4932-2016
16苏利化学50%嘧菌酯水分散粒剂PD201316822023.08.07HG/T 4931-2016
17苏利化学430克/升戊唑醇悬浮剂PD201315312023.07.17GB 29381-2012
18苏利化学500克/升氟啶胺悬浮剂PD201419772024.08.14Q/320281 NDT 039-2017
19苏利化学325克/升苯甲·嘧菌酯悬浮剂PD201406782024.03.24Q/320281 NDT 044-2018
20苏利化学80%三乙膦酸铝水分散粒剂PD201402782024.02.12Q/320281 NDT 040-2018
21苏利化学560克/升嘧菌·百菌清悬浮剂PD201421882024.09.26Q/320281 NDT 045-2018
22苏利化学480克/升嘧菌·百菌清悬浮剂PD201400642024.01.20Q/320281 NDT 038-2018
23苏利化学10%嘧菌酯悬浮种衣剂PD201315302023.07.17Q/320281 NDT 043-2018
24苏利化学20%氟酰胺可湿性粉剂PD201317522023.08.27Q/320281 NDT 036-2018
25苏利化学20%嘧菌酯可湿性粉剂PD201509602025.06.11Q/320281 NDT 041-2016
26苏利化学42%戊唑·百菌清悬浮剂PD201408202024.04.02Q/320281 NDT 037-2018
27苏利化学50%氟啶胺水分散粒剂PD201424682024.11.17Q/320281 NDT 027-2018
28苏利化学50%氟啶·霜脲氰水分散粒剂PD201425612024.12.15Q/320281 NDT 021-2017
29苏利化学21%噻虫嗪悬浮剂PD201605182026.04.26Q/320281 NDT 017-2017
30苏利化学25%噻虫嗪水分散粒剂PD201520722025.09.21HG∕T 5133-2016
31苏利化学30%噻虫嗪悬浮种衣剂PD201519472025.08.30Q/320281NDT 019-2017
序号持有人产品名称登记证号有效期至标准号
32苏利化学50%啶酰菌胺水分散粒剂PD201509782025.06.11Q/320281 NDT 022-2017
33苏利化学20%嘧菌酯水分散粒剂PD201512442025.07.30HG/T 4931-2016
34苏利化学75%戊唑·嘧菌酯水分散粒剂PD201516882025.08.28Q/320281 NDT 047-2020
35苏利化学20%氟胺·嘧菌酯水分散粒剂PD201519782025.08.30Q/320281 NDT 046-2020
36苏利化学60%霜脲·嘧菌酯水分散粒剂PD201516992025.08.28Q/320281 NDT 049-2020
37苏利化学25克/升咯菌腈悬浮种衣剂PD201707762022.05.09Q/320281 NDT 060-2017
38苏利化学80%福美双水分散粒剂PD201613192026.10.14Q/320281 NDT 058-2017
39苏利化学80%三环·嘧菌酯可湿性粉剂PD201804252023.01.14Q/320281 NDT 066-2020
40苏利化学27%啶酰·嘧菌酯悬浮剂PD201801492023.01.14Q/320281 NDT 014-2020
41苏利化学43%啶酰·异菌脲悬浮剂PD201801352023.01.14Q/320281 NDT 071-2020
42苏利化学34%氟啶·嘧菌酯悬浮剂PD201802502023.01.14Q/320281 NDT 061-2018
43苏利化学20%联苯·除虫脲悬浮剂PD201815082023.04.17Q/320281 NDT 055-2018
44苏利化学26%氰霜·嘧菌酯悬浮剂PD201802552023.01.14Q/320281 NDT 065-2020
45苏利化学39%氰霜·百菌清悬浮剂PD201729552022.12.19Q/320281 NDT 067-2018
46苏利化学250克/升吡唑醚菌酯乳油PD201615002021.11.14Q/320281 NDT 069-2018
47苏利化学100克/升氰霜唑悬浮剂PD201702532022.02.13Q/320281 NDT 059-2017
48苏利化学70%丙森锌可湿性粉剂PD201716372022.08.21Q/320281 NDT 062-2017
49苏利化学30%草甘膦异丙铵盐水剂PD201715212022.08.21GB/T 20684-2017
50苏利化学8%阿维·茚虫威水分散粒剂PD201716142022.08.21Q/320281 NDT 053-2018
51苏利化学34%氯吡·唑草酮可湿性粉剂PD201715522022.08.21Q/320281 NDT 054-2020
52苏利化学30%三环·氟环唑悬浮剂PD201714222022.07.19Q/320281 NDT 048-2020
53苏利化学500克/升嘧菌酯悬浮剂PD201718302022.09.18Q/320281 NDT 063-2017
54苏利化学56%甲基硫菌灵悬浮剂PD201720462022.09.18Q/320281 NDT 070-2017
55苏利化学43%啶酰菌胺悬浮剂PD201804242023.01.14Q/320281 NDT 057-2018
序号持有人产品名称登记证号有效期至标准号
56苏利化学36%戊唑·嘧菌酯悬浮剂PD201803522023.01.14Q/320281 NDT 056-2016
57苏利化学60%唑醚·锰锌水分散粒剂PD201803532023.01.14Q/320281 NDT 077-2016
58苏利化学55%吡嘧·丙草胺可湿性粉剂PD201803182023.01.14Q/320281 NDT 081-2020
59苏利化学36%霜脲·百菌清悬浮剂PD201801462023.01.14Q/320281 NDT 085-2018
60苏利化学440克/升精甲·百菌清悬浮剂PD201802262023.01.14Q/320281 NDT 084-2018
61苏利化学40%烯酰·氟啶胺悬浮剂PD201804622023.02.08Q/320281 NDT 064-2018
62苏利化学722克/升霜霉威盐酸盐水剂PD201809142023.03.15GB 22622-2008
63苏利化学20%噻虫·高氯氟悬浮剂PD201818602023.05.16Q/320281 NDT 075-2018
64苏利化学40%甲硫·噻唑锌悬浮剂PD201842792023.09.25Q/320281 NDT 095-2018
65苏利化学50%呋虫胺可溶粒剂PD201842762023.09.25Q/320281 NDT 078-2016
66苏利化学50%抗蚜威水分散粒剂PD201422002024.09.28Q/320281 NDT 096-2019
67苏利化学600克/升丁草胺水乳剂PD200973992024.10.29Q/320281 NDT 099-2019
68苏利化学89%乙草胺乳油PD201113782021.12.14Q/320281 NDT 108-2020
69苏利化学20%灭多威乳油PD200919482024.02.12GB 23557-2009
70苏利化学40%乙草胺水乳剂PD201403162024.02.12Q/320281 NDT 109-2020
71苏利化学30%异丙·苄可湿性粉剂PD200929392024.03.05Q/320281 NDT 110-2020
72苏利化学45%苯·苄·乙草胺可湿性粉剂PD200930302024.03.09Q/320281 NDT 111-2020
73苏利化学20%苄·乙 可湿性粉剂PD200930842024.03.09Q/320281 NDT 112-2020
74苏利化学30%苄·乙 可湿性粉剂PD200935762024.03.23Q/320281 NDT 113-2020
75苏利化学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PD200404322024.12.19GB 28142-2011
76苏利化学20%乙草胺可湿性粉剂PD200937202024.03.25Q/320281 NDT 114-2020
77苏利化学30%苄·丁可湿性粉剂PD200951362024.04.24Q/320281 NDT 115-2020
78苏利化学50%苯噻酰草胺可湿性粉剂PD200955332024.05.11HG 3720-2003
79苏利化学30%苄嘧·丙草胺可湿性粉剂PD200955052024.05.11Q/320281 NDT 116-2020
序号持有人产品名称登记证号有效期至标准号
80苏利化学24%氟酰胺·嘧菌酯·噻虫嗪种子处理悬浮剂PD202002052025.04.15Q/320281 NDT 094-2018
81苏利化学10%精甲·戊·嘧菌种子处理悬浮剂PD202003712025.05.21Q/320281NDT091-2020
82苏利化学67.6%氧氟·草甘膦水分散粒剂PD202004492025.08.20Q/320281 NDT 082-2020
83百力化学98%氟酰胺原药PD200811452023.09.01Q/321283 GBF 002-2017
84百力化学97%霜脲氰原药PD201100322026.01.07Q/321283 GBF 008-2019
85百力化学98%氟啶胺原药PD201200242022.01.09Q/321283 GBF 010-2017
86百力化学98%嘧菌酯原药PD201310202023.05.13GB/T 32341-2015
87百力化学98%除虫脲原药PD201522592025.10.19Q/321283 GBF 011-2018

注:部分农药登记证已提前续展。

(3)境外农药登记证

序号登记人登记国家登记产品注册编号适用范围有效期登记机构
1苏利化学越南75%嘧菌酯?戊唑醇水分散粒剂4923/CN?KT-BVTV水稻纹枯病2017.04.25-2022.04.25植物保护司
2苏利化学越南560克/升嘧菌酯?百菌清悬浮剂6002/CN?KT-BVTV咖啡锈病2017.10.01-2022.10.01植物保护司
辣椒炭疽病、黄瓜白粉病、番茄霜霉病2020.10.26-2025.10.26
3苏利化学越南720克/升百菌清悬浮剂6003/CN?KT-BVTV黄瓜霜霉病2017.10.01-2022.10.01植物保护司
花生叶斑病、黄瓜白粉病、番茄霜霉病2020.10.26-2025.10.26
4苏利化学越南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7159/CN?KT-BVTV花生叶斑病、番茄霜霉病2020.10.26-2025.10.26植物保护司

除上述自主登记的农药登记证外,根据菲律宾Agustin Chiong Agustin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农药登记代理的《法律意见书》和巴西Deboni & RizzoAdvogados Associados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农药登记代理的《法律意见书》,苏利化学和百力化学还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委托境外代理公司代为注册相关农药登记证,其中百力化学存在两项通过境外公司在巴西代为注册的农药登记证,苏

利化学存在一项通过境外公司在菲律宾代为注册的农药登记证。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

目前公司在境外拥有1家控股子公司苏利菲律宾,具体情况如下:

苏利菲律宾是苏利股份2020年在菲律宾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25万菲律宾比索,苏利股份持有其99.95%的股权,其他5名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其0.01%的股权。苏利菲律宾主要从事贸易业务,目前尚未实际经营,无营业收入。截至2021年6月末,苏利菲律宾的总资产为135.96万元,净资产为131.24万元。

十三、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 (截至2016年9月30日)66,793.34
历次筹资情况发行时间发行类别筹资净额
2016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61,765.84
合计61,765.84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40,500.00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255,250.64

十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股份限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金凤及其关联方汪焕兴、汪静莉、汪静娇、汪静娟、汪焕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其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2016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13日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沽盛投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16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13日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缪金凤、刘志平、孙海峰、汪静莉、黄岳兴、焦德荣等6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职期间
稳定股价公司公司承诺:(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按照《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详见苏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十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部分,以下同)回购公司股票;(2)如公司未按照《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016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13日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汪焕兴先生、汪静莉女士、汪静娟女士、汪静娇女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诺:(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其将按照《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票;(2)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在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016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13日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3)如其未按照《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与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其将根据《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在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其将根据《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3)如其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未根据该预案的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2016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13日
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金凤女士及其关联方汪焕兴先生、汪静莉女士、汪静娇女士、汪静娟女士除苏利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苏利股份所有。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自2014年7月16日起至本人不在构成苏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或苏利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苏利股份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苏利股份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给予苏利股份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人将及时告知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赔偿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
其他缪金凤、沽盛投资、汪焕兴、汪静莉、汪静娇、汪静娟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如本人/本公司所持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15%,同时应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5%。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锁定期满两年内

(二)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承诺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 期限是否有履行 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 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长期
董事、高(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长期
级管理人员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十五、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或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②发生地震、泥石流、台风、龙卷风、洪水、战争、罢工、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③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④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作出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股利10,800.00万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股利10,800.00万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股利5,40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5,400.0010,800.0010,8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74.7130,318.7431,210.43
现金分红额/当年净利润30.90%35.62%34.6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27,000.00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26,334.6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102.53%

(三)公司未来分红计划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人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的股东回报进行了规划,主要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

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或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发生地震、泥石流、台风、龙卷风、洪水、战争、罢工、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和资信评级情况

(一)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短期借款、发行债券和利息支出,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09%、11.11%、17.86%和23.17%,偿债能力较强。

(二)资信评级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对跟踪评级做出了相应的安排。根据《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信用评级为AA-,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具体情况如下:

缪金凤,女,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利港纺纱厂助理会计,利港拆船厂会计,江阴市利港精细化工厂厂长,江阴苏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利有限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阴市永川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利宁夏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利化学董事长,百力化学董事,苏利制药监事,苏利宁夏监事。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

刘志平,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利港供销社社员,利港拆船厂供应部科员,江阴市利港精细化工厂副厂长,苏利有限市场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百力化学董事、总经理。其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

孙海峰,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历任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职员,江阴市利港精细化工厂职员,苏利有限外贸部部长,苏利宁夏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苏利化学副总经理,苏利制药董事,世科姆无锡董事,世科姆上海董事,苏利农业董事长,苏利宁夏董事长。其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

汪静莉,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曾任中化江苏有限公司农药部职员,苏利有限外贸部职员。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百力化学董事长,苏利制药董事长,世科姆无锡董事,世科姆上海董事,苏利化学董事兼总经理,海得汇金董事,苏利农业董事,苏利宁夏

董事,大连永达苏利董事。其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焦德荣,男,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阴农药厂技术员、副总工程师、分厂厂长,江阴凯江农化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苏利有限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百力化学总工程师,苏利制药董事。其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徐荔军,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国际贸易学硕士。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华东三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其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为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孙 涛,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阴市乡镇企业资产评估事务所项目经理,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所长,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恒元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州绿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崔咪芬,女,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助教、讲师,南京化工学院讲师,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系主任,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托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资环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资环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资环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南京华旭资环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工大大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花荣军,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处副处长,浙江禾益化工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现任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主任、秘书长,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张晨曦,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江阴市利港精细化工厂间二甲苯车间操作工、间苯二甲腈车间班长、质保部分析员、质保部副部长,苏利有限质保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利化学安环科科长。其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王立民,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阴市利港精细化工厂内贸销售员、苏利有限外贸销售员、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登记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监事,苏利化学办公室主任。其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缪朝春,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江阴市利港精细化工厂间二甲苯车间班长、间苯二甲腈车间班长、百菌清车间班长,苏利有限职工。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氯化车间主任。其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具体情况如下:

缪金凤,公司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十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汪静莉,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参见本节“十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焦德荣,公司总工程师,简历参见本节“十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黄岳兴,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江阴橡胶制品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科长,红泥塑料厂技术科长,江阴市利港精细化工厂车间主任、技术员、副厂长,苏利有限技术科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苏利化学董事兼副总经理,沽盛投资监事。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

李 刚,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申达集团财务主管、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公司财务副经理、江阴亚包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公司财务经理、江苏中达集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PET事业部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和领取薪酬情况

1、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1)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或亲属关系持股比例
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缪金凤董事长兼总经理40.00%40.00%40.00%40.00%
汪静莉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00%5.00%5.00%5.00%

(2)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或亲属关系持股比例
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缪金凤董事长兼总经理5.55%5.55%5.55%5.55%
刘志平董事0.70%0.70%0.70%0.70%
孙海峰董事0.50%0.50%0.50%0.50%
焦德荣董事、总工程师0.50%0.50%0.50%0.50%
黄岳兴副总经理0.60%0.60%0.60%0.60%

2、领取薪酬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包括领取的年薪、奖金及津贴等)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20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该期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
薪酬
缪金凤董事长兼总经理76.68
刘志平董事74.58
孙海峰董事63.82
汪静莉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58.58
焦德荣董事、总工程师68.75
徐荔军董事5.53
孙涛独立董事8.00
崔咪芬独立董事8.00
花荣军独立董事5.05
张晨曦监事会主席16.01
王立民监事15.54
缪朝春监事21.42
黄岳兴副总经理68.89
李刚财务总监45.37
蔡万旭董事-
夏烽独立董事2.95
合计-539.17-

注:蔡万旭于2020年4月从公司离职;夏烽于2020年5月从公司离职。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的关系
缪金凤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利化学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百力化学董事控股子公司
苏利制药监事全资子公司
苏利宁夏监事控股子公司
刘志平董事百力化学董事、总经理控股子公司
孙海峰董事苏利化学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
苏利制药董事全资子公司
世科姆无锡董事参股公司
世科姆上海董事参股公司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的关系
苏利农业董事长控股孙公司
苏利宁夏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汪静莉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百力化学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苏利制药董事长全资子公司
世科姆无锡董事参股公司
世科姆上海董事参股公司
苏利化学董事兼总经理控股子公司
海得汇金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苏利农业董事控股孙公司
苏利宁夏董事控股子公司
大连永达苏利董事参股公司
焦德荣董事、总工程师百力化学总工程师控股子公司
苏利制药董事全资子公司
孙涛独立董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锡恒元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州绿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崔咪芬独立董事南京工业大学教授-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南京托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南京资环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南京资环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南京资环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南京工大大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南京华旭资环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花荣军独立董事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主任、秘书长-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的关系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企业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晨曦监事苏利化学安环科科长控股子公司
王立民监事苏利化学办公室主任控股子公司
黄岳兴副总经理苏利化学董事兼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
沽盛投资监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六)管理层的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实施管理层激励方案。

十八、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以下简称“上交所监管一部”)于2017年10月26日下发了《关于对苏利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7]0066号):2017年8月25日,公司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0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1.04元。但公司实际基本每股收益0.7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75元。公司披露的两项每股收益较其实际数值的偏离幅度达38.16%和38.67%。当日,公司股价涨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监管一部对苏利股份和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予以监管关注。公司对该监管关注函所涉事项整改情况如下:经监管督促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并于2017年8月29日发布更正公告,纠正上述错误,后续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项。

除上述监管关注措施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性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体系。

(一)业务独立

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完整、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和人员,不依赖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金凤女士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二)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所需要的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等资产,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共用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监事,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独立;不存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董事会秘书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董事会秘书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不存在受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订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金凤女士除直接持有苏利股份40.00%股权,并通过沽盛投资间接持有5.55%股权及在公司任职外,还持有金普投资100%的股权、持有嘉兴容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9.58%合伙份额,上述公司/企业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未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4年7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金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汪焕兴先生、汪静莉女士、汪静娇女士、汪静娟女士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截止本函出具之日,除苏利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二、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苏利股份所有。三、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四、如果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

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苏利股份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苏利股份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给予苏利股份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五、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人将及时告知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六、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赔偿苏利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七、本承诺函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构成苏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或苏利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业竞争的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经采取了有效的措施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缪金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发行人40%的股份,通过沽盛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10%的股份
2汪静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缪金凤之女,持有公司5%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汪焕兴缪金凤之配偶,持有公司5%的股份
4汪静娟缪金凤之女,持有公司5%的股份
5汪静娇缪金凤之女,持有公司5%的股份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沽盛投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10%股权,缪金凤持有该公司55.5%股权
2金普投资缪金凤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汪静娟担任执行董事
3海得汇金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汪静莉女士持有其5.00%股权,且为其董事

3、子公司(孙公司)及参股企业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百力化学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持有76%股权
2苏利化学公司持有76%股权
3苏利制药公司持有100%股权
4苏利宁夏公司持有76%股权
5苏利菲律宾公司持有99.95%股权
6苏利农业苏利化学持有100%股权
7大连永达苏利参股子(孙)公司苏利制药持有40%股权
8世科姆无锡公司持有50%股权
9世科姆上海世科姆无锡持有100%股权

4、其他关联方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刘志平关键管理人员董事;间接持有公司0.70%股权
2孙海峰董事;间接持有公司0.50%股权
3焦德荣董事、总工程师;间接持有公司0.50%股权
4徐荔军董事
5孙涛独立董事
6崔咪芬独立董事
7花荣军独立董事
8张晨曦监事会主席
9王立民监事
10缪朝春职工监事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1黄岳兴副总经理;间接持有公司0.60%股权
12李刚财务总监
13奥克松亚洲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直接持有苏利化学、百力化学和苏利宁夏各24%的股权
14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关联企业奥克松亚洲的母公司
15OXON BRASIL DEFENSIVOS AGRICOLAS LTDA.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的控股子公司
16汪焕平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缪金凤配偶之弟
17捷丰新能源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汪焕平持有其10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18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独立董事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独立董事孙涛持有其50.01%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19无锡恒元信用服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涛持有其2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持有其50%的股权
20江苏华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无锡恒元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权
21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孙涛过去12个月内担任其独立董事
22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孙涛担任其独立董事
2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涛担任其独立董事
24南京托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咪芬持有其36.56%股权并担任其董事
25南京资环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咪芬持有其25%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26南京资环环保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咪芬担任其执行董事
27南京资环新材料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咪芬担任其执行董事
28南京华旭资环高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咪芬担任其董事长
29南京工大大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吊销未注销)独立董事崔咪芬担任其董事
30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咪芬担任其独立董事
31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咪芬担任其董事
32浙江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咪芬担任其经理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33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花荣军担任其独立董事
34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花荣军担任其独立董事
35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花荣军担任其独立董事
36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或该等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5、主要历史关联方

序号名称原关联关系变动原因
1蔡万旭公司原董事2020年4月离职
2夏烽公司原独立董事2020年5月离职
3周政懋公司原独立董事2018年12月离职
4肖厚祥公司原独立董事2018年12月离职
5盐城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蔡万旭先生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原董事蔡万旭于2020年4月离职
6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万旭先生担任其董事
7苏州国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蔡万旭先生担任其董事
8江苏曾凤飞服饰设计有限公司蔡万旭先生担任其董事
9上海众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夏烽持有其1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公司原独立董事夏烽于2020年5月离职
10利民股份夏烽担任其独立董事
11江山股份夏烽担任其独立董事
12南京益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夏烽曾担任其执行董事
1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周政懋担任其独立董事公司原独立董事周正懋于2018年12月离职
14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周政懋担任其独立董事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主要交易内容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捷丰新能源33.4061.4763.6563.93
世科姆无锡原材料87.36-189.00-
利民股份原材料1.16-87.1670.37
江山股份原材料--0.07-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80.88--
上海众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服务-6.1919.0942.01
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加工---150.84
合计-121.92148.54358.97327.15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327.15万元、358.97万元、148.54万元和121.92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33%、0.31%、0.13%和0.16%,占比较低,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主要交易内容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农药类产品9,492.6916,506.1126,214.1130,163.96
世科姆无锡农药类产品1,991.164,337.194,497.053,066.5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阻燃剂类产品--497.35776.09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药类产品51.387.02--
合计-11,535.2320,850.3231,208.5134,006.55

注:2018年12月之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关联方,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数据未披露(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34,006.55万元、31,208.51万元、20,850.32万元和11,535.2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66%、17.22%、

13.38%和11.84%,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均持续下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

允。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关联方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

3、其他关联交易

(1)对合营企业增资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合营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世科姆亚洲将持有的世科姆上海50%的股权,分别作价1,400万元,按照1元/出资额的价格向世科姆无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世科姆无锡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800万元,世科姆上海成为世科姆无锡的子公司;公司及世科姆亚洲分别出资2,400万元,仍然分别持有世科姆无锡各50%股权。2018年11月23日,世科姆无锡就本次增资在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共同投资

①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584,150.00元对百力化学增资(其中8,641,500.00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奥克松亚洲以现金21,250,350.00元对百力化学增资(其中3,703,500.00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百力化学的股本由18,765.5万元增至20,000万元,双方股权比例维持不变。

2018年12月25日,百力化学就本次增资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②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75,509,350元对百力化学增资(其中22,652,805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奥克松亚洲以现金32,361,150元对百力化学增资(其中9,708,345元计入股本,其余部

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百力化学的股本由2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3,236.115万元人民币,双方股权比例维持不变。2019年12月25日,百力化学就本次增资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7,200,000.00元对百力化学增资(其中20,160,000.00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奥克松亚洲以现金28,800,000.00元(其中8,640,000.00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对百力化学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百力化学注册资本由23,236.115万元增至26,116.115万元,双方股权比例维持不变。

2020年6月4日,百力化学就本次增资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④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全资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奥克松亚洲共同对苏利宁夏增资5,00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金额为1,400.00万元,奥克松亚洲增资金额为3,600.00万元,本次增资金额将全部作为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利宁夏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5,0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苏利宁夏76%的股权,奥克松亚洲持有苏利宁夏24%的股权。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全资子公司苏利宁夏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1年3月31日,苏利宁夏就本次增资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奥克松亚洲共同对苏利宁夏增资317,604,036.13元(其中150,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公司增资额为241,379,067.46元(其中114,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奥克松亚洲增资金额为76,224,968.67

元(其中36,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利宁夏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0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苏利宁夏76%的股权,奥克松亚洲持有苏利宁夏24%的股权。2021年7月26日,苏利宁夏就本次增资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现金人民币5,549.547万元和6,957.951万元(合计12,507.498万元)收购奥克松亚洲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利化学及百力化学各6.00%股权,上述股份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利化学及百力化学各76.00%的股权,苏利化学及百力化学仍分别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4、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32.48539.17532.51508.44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4,641.683,050.644,830.017,603.29
世科姆无锡1,046.92---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03.71113.43
项目关联方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预付款项上海众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70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51.75--
应收款项融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40.00161.98
其他应付款奥克松亚洲7,622.5012,507.50--

(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公司章程》的制度安排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重大借款、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在进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时,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

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制度安排

“第八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

第十条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比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保证监事的参加并发表公允性意见,并由监事会出具意见;董事会认为合适的情况之下,可以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就此提供专业意见。

第十四条 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

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适用的公司章程和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已经制订了完备的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制度和措施,有效的保护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六节 财务与会计信息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引自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1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指标根据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已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公告,具体详见《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18年至2020年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21]00797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非经常性损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审核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6]2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和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71,577,797.491,082,548,233.211,258,558,437.691,242,034,838.87
交易性金融资产928,604.25-118,422.00-
衍生金融资产----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票据---66,237,976.01
应收账款267,613,936.39264,905,689.66273,972,696.07276,119,959.04
应收款项融资373,359,931.21205,724,273.2552,181,882.56-
预付款项14,166,348.3719,795,009.0219,176,150.4417,370,716.33
其他应收款1,430,780.442,535,845.441,276,948.0217,384,356.66
存货284,683,543.87220,692,058.37212,328,371.63203,803,869.4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7,384,270.1224,340,286.1925,508,513.253,133,870.33
流动资产合计2,031,145,212.141,820,541,395.141,843,121,421.661,826,085,586.6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8,496,285.4341,519,317.3249,750,012.6642,531,191.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86,015,087.43823,745,421.72379,048,743.98385,870,027.13
在建工程207,387,657.03152,289,607.78306,750,786.7244,720,295.4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7,735,316.09---
无形资产134,305,389.94132,811,060.7671,610,908.3371,631,232.4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8,999,245.0522,461,533.9225,014,822.2418,555,423.84
递延所得税资产6,038,291.935,010,170.665,434,119.194,786,713.85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其他非流动资产82,331,866.6569,867,875.62173,515,532.6266,287,878.03
非流动资产合计1,291,309,139.551,247,704,987.781,011,124,925.74634,382,762.14
资产总计3,322,454,351.693,068,246,382.922,854,246,347.402,460,468,348.81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98,350,304.1185,742,868.4461,903,854.1817,669,201.11
应付账款246,954,485.92245,942,841.62168,560,669.27120,386,789.55
预收款项--20,680,334.1910,173,825.56
合同负债8,246,164.2821,481,692.37--
应付职工薪酬26,525,902.3132,144,131.1530,658,546.1525,805,320.97
应交税费17,995,216.1511,156,484.7513,189,396.9823,667,937.47
其他应付款153,526,129.91138,849,799.8812,802,000.4715,317,860.17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26,118.101,835,926.36--
流动负债合计752,024,320.78537,153,744.57307,794,801.24213,020,934.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7,723,001.1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递延收益10,061,354.6010,816,778.219,202,412.1310,702,946.05
递延所得税负债139,290.64-17,763.3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923,646.3410,816,778.219,220,175.4310,702,946.05
负债合计769,947,967.12547,970,522.78317,014,976.67223,723,880.8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80,000,000.00180,000,000.00180,000,000.001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88,211,834.18688,182,986.20690,290,641.85690,290,641.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8,683.88-9,487.01--
专项储备64,472,351.6264,673,081.2661,038,684.8956,403,545.97
盈余公积75,314,669.8175,314,669.8161,759,031.2047,708,163.22
未分配利润1,063,164,560.481,020,245,312.50967,053,831.29785,917,329.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71,124,732.212,028,406,562.761,960,142,189.231,760,319,680.17
少数股东权益481,381,652.36491,869,297.38577,089,181.50476,424,787.76
所有者权益合计2,552,506,384.572,520,275,860.142,537,231,370.732,236,744,467.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322,454,351.693,068,246,382.922,854,246,347.402,460,468,348.8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974,211,271.521,558,610,029.481,812,605,555.461,645,899,047.57
减:营业成本744,697,819.791,138,721,917.341,149,169,992.58978,150,617.05
税金及附加4,211,548.688,657,953.6312,543,761.4412,764,085.72
销售费用6,317,871.5613,042,064.8937,396,198.4733,587,586.65
管理费用34,602,646.1574,392,091.3273,078,972.2163,941,893.67
研发费用54,188,656.7785,975,117.9492,057,219.7983,108,024.15
财务费用-8,493,554.25-12,347,832.19-23,141,143.55-11,437,841.61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其中:利息费用261,513.45---
利息收入11,710,945.7626,169,153.5815,504,332.575,850,009.14
加:其他收益2,327,421.395,654,666.928,419,533.922,646,031.6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98,029.557,085,849.738,619,306.3511,667,753.1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008,399.226,308,139.206,687,076.826,159,814.1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28,604.25-118,422.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936,505.66-1,187,135.12-437,019.6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64,667.02-839,677.48-2,369,568.377,804,444.7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13,687.6576,891.2574,767.83349,588.9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8,552,852.98260,959,311.85485,925,996.59508,252,500.37
加:营业外收入341,837.90155,529.32394,846.60310,346.93
减:营业外支出165,600.002,672,693.911,392,676.181,091,916.2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38,729,090.88258,442,147.26484,928,167.01507,470,931.02
减:所得税费用22,829,354.0239,426,527.5076,978,613.3081,294,769.1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5,899,736.86219,015,619.76407,949,553.71426,176,161.8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115,899,736.86219,015,619.76407,949,553.71426,176,161.83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6,919,247.98174,747,119.82303,187,370.14312,104,257.4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8,980,488.8844,268,499.94104,762,183.57114,071,904.3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196.87-9,487.01--
六、综合收益总额115,870,539.99219,006,132.75407,949,553.71426,176,161.8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6,890,051.11174,737,632.81303,187,370.14312,104,257.4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8,980,488.8844,268,499.94104,762,183.57114,071,904.3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971.681.7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0.971.681.7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5,742,636.671,236,155,708.211,613,618,910.011,537,789,501.81
收到的税费返还35,371,697.5437,848,336.6033,974,701.2813,378,380.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118,757.2246,350,890.5648,530,853.3125,472,055.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5,233,091.431,320,354,935.371,696,124,464.601,576,639,937.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50,777,589.05866,581,260.12869,017,063.17834,657,124.1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7,829,978.74134,724,919.70135,387,133.50118,902,372.10
支付的各项税费42,747,024.0565,722,581.17118,588,150.72121,829,016.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163,627.0484,268,386.7786,799,724.2080,764,566.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9,518,218.881,151,297,147.761,209,792,071.591,156,153,078.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714,872.55169,057,787.61486,332,393.01420,486,858.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0,000,000.0090,000,000.00630,000,000.006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7,081.8315,896,132.536,986,716.705,838,415.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732,634.00128,127.63833,613.11609,929.7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8,000.0029,269,577.98-18,892,330.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257,715.83135,293,838.14637,820,329.81705,340,675.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9,197,771.19215,023,059.85383,812,589.06139,721,423.70
投资支付的现金144,020,945.2690,000,000.00630,000,000.0068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8,000.0037,068,055.125,034,482.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3,566,716.45342,091,114.971,018,847,071.06819,721,423.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309,000.62-206,797,276.83-381,026,741.25-114,380,747.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6,000,000.0028,800,000.0032,361,150.0021,250,3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6,000,000.0028,800,000.0032,361,150.0021,250,3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000,000.0028,800,000.0032,361,150.0021,250,3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3,980,095.06144,000,000.00145,718,253.9198,873,85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6,000,000.0037,500,000.0023,873,85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230,095.06144,000,000.00145,718,253.9198,873,8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230,095.06-115,200,000.00-113,357,103.91-77,623,5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18,123.52-12,258,074.38-2,136,546.003,340,185.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506,099.61-165,197,563.60-10,187,998.15231,822,795.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66,649,277.121,231,846,840.721,242,034,838.871,010,212,043.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39,143,177.511,066,649,277.121,231,846,840.721,242,034,8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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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180,000,000.00688,182,986.20-9,487.0164,673,081.2675,314,669.811,020,245,312.50491,869,297.382,520,275,860.1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80,000,000.00688,182,986.20-9,487.0164,673,081.2675,314,669.811,020,245,312.50491,869,297.382,520,275,860.1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8,847.98-29,196.87-200,729.6442,919,247.98-10,487,645.0232,230,524.43
(一)综合收益总额-29,196.8796,919,247.9818,980,488.88115,870,539.9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8,847.9835,971,152.0236,0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36,000,000.0036,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28,847.98-28,84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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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54,000,000.00-64,800,000.00-118,8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54,000,000.00-64,800,000.00-118,800,000.0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200,729.64-639,285.92-840,015.56
1.本期提取12,926,242.043,268,198.7616,194,440.80
2.本期使用-13,126,971.683,907,484.6817,034,456.36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0,000,000.00688,211,834.18-38,683.8864,472,351.6275,314,669.811,063,164,560.48481,381,652.362,552,506,3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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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180,000,000.00690,290,641.8561,038,684.8961,759,031.20967,053,831.29577,089,181.502,537,231,370.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80,000,000.00690,290,641.8561,038,684.8961,759,031.20967,053,831.29577,089,181.502,537,231,370.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07,655.65-9,487.013,634,396.3713,555,638.6153,191,481.21-85,219,884.12-16,955,510.59
(一)综合收益总额-9,487.01174,747,119.8244,268,499.94219,006,132.7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107,655.65-94,167,324.35-96,274,98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2,107,655.65-94,167,324.35-96,274,980.00
(三)利润分配13,555,638.61-121,555,638.61-36,000,000.00-144,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3,555,638.61-13,555,6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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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对股东的分配-108,000,000.00-36,000,000.00-144,000,000.0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3,634,396.37678,940.294,313,336.66
1.本期提取18,213,331.445,568,624.2223,781,955.66
2.本期使用-14,578,935.07-4,889,683.93-19,468,619.0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0,000,000.00688,182,986.20-9,487.0164,673,081.2675,314,669.811,020,245,312.50491,869,297.382,520,275,860.14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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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180,000,000.00690,290,641.8556,403,545.9747,708,163.22785,917,329.13476,424,787.762,236,744,467.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80,000,000.00690,290,641.8556,403,545.9747,708,163.22785,917,329.13476,424,787.762,236,744,467.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635,138.9214,050,867.98181,136,502.16100,664,393.74300,486,902.80
(一)综合收益总额303,187,370.14104,762,183.57407,949,553.7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32,361,150.0032,361,15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32,361,150.0032,361,150.00
(三)利润分配14,050,867.98-122,050,867.98-37,500,000.00-145,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4,050,867.98-14,050,867.98
2.对股东的分配-108,000,000.00-37,500,000.00-145,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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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4,635,138.921,041,060.175,676,199.09
1.本期提取14,281,312.993,591,080.6417,872,393.63
2.本期使用-9,646,174.07-2,550,020.47-12,196,194.5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0,000,000.00690,290,641.8561,038,684.8961,759,031.20967,053,831.29577,089,181.502,537,231,370.73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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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150,000,000.00720,290,641.8549,792,157.2537,322,396.38559,198,838.49365,604,362.781,882,208,396.7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50,000,000.00720,290,641.8549,792,157.2537,322,396.38559,198,838.49365,604,362.781,882,208,396.7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000,000.00-30,000,000.006,611,388.7210,385,766.84226,718,490.64110,820,424.98354,536,071.18
(一)综合收益总额312,104,257.48114,071,904.35426,176,161.8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1,250,350.0021,250,35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21,250,350.0021,250,350.00
(三)利润分配10,385,766.84-85,385,766.84-26,235,000.00-101,235,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0,385,766.84-10,385,766.8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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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对股东的分配-75,000,000.00-26,235,000.00-101,235,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30,000,000.00-30,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0,000,000.00-30,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6,611,388.721,733,170.638,344,559.35
1.本期提取13,072,878.104,169,789.1417,242,667.24
2.本期使用-6,461,489.382,436,618.518,898,107.89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0,000,000.00690,290,641.8556,403,545.9747,708,163.22785,917,329.13476,424,787.762,236,744,467.93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6,760,180.39300,303,253.07363,857,350.44417,368,855.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200,000.00
应收账款15,805,840.8228,136,204.3610,144,192.3115,050,760.56
应收款项融资59,963,640.0133,785,291.349,210,000.00-
预付款项891,809.69132,701.08124,383.332,477,036.75
其他应收款206,199,658.7012,758,105.2279,583,669.1490,620,033.72
存货20,071,713.929,213,400.056,849,569.759,306,312.8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469,692,843.53384,328,955.12469,769,164.97541,022,998.9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907,806,857.34850,798,956.32575,815,049.36483,618,622.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2,926,864.0777,350,345.0483,755,689.4972,313,419.05
在建工程1,132,357.531,132,357.531,069,380.71736,605.7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929,502.10---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无形资产11,575,156.0811,786,094.9811,817,946.9811,781,973.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739,352.315,137,067.096,638,68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276,186.6910,494,573.4710,844,348.0911,265,195.93
其他非流动资产1,865,000.00605,800.003,645,546.005,830,813.21
非流动资产合计1,014,251,276.12957,305,194.43693,586,642.63585,546,629.75
资产总计1,483,944,119.651,341,634,149.551,163,355,807.601,126,569,628.6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5,183,807.0416,063,390.00--
应付账款13,832,562.3811,040,319.0914,828,263.768,552,626.82
预收款项--255,040.00254,140.00
合同负债243,229.527,400,929.86--
应付职工薪酬2,400,088.282,901,893.722,709,933.922,067,194.82
应交税费3,570,390.408,938,567.904,737,024.547,892,895.62
其他应付款82,445,533.27125,465,339.03174,671.71184,280.1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1,619.83962,120.88--
流动负债合计137,707,230.72172,772,560.4822,704,933.9318,951,137.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租赁负债4,061,097.3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689,191.676,480,189.678,062,185.679,644,181.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750,289.016,480,189.678,062,185.679,644,181.67
负债合计147,457,519.73179,252,750.1530,767,119.6028,595,319.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180,000,000.00180,000,000.00180,000,000.001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564,605,873.28564,605,873.28564,605,873.28564,605,873.2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16,756,341.8215,628,828.0913,392,502.8211,286,804.20
盈余公积75,314,669.8175,314,669.8161,759,031.2047,708,163.22
未分配利润499,809,715.01326,832,028.22312,831,280.70294,373,468.93
所有者权益合计1,336,486,599.921,162,381,399.401,132,588,688.001,097,974,309.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83,944,119.651,341,634,149.551,163,355,807.601,126,569,628.68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86,313,295.84161,209,848.17151,211,204.70133,412,344.03
减:营业成本53,114,478.9888,962,119.0484,846,727.1275,356,394.24
税金及附加1,034,296.052,055,479.872,030,171.152,079,037.59
销售费用5,211.3438,583.53711,365.50366,297.57
管理费用5,114,393.206,590,393.616,608,286.595,697,135.86
研发费用7,861,818.5911,485,967.1912,727,921.299,563,950.32
财务费用-2,909,033.20-6,610,261.27-6,392,334.28-1,783,500.30
其中:利息费用142,935.64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收入3,279,600.278,013,167.766,625,765.691,572,119.33
加:其他收益1,520,998.003,242,126.005,514,896.001,929,996.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8,384,982.8590,983,768.13100,820,368.8672,882,753.1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007,901.026,308,139.206,687,076.826,159,814.1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2,549.13-182,897.5099,453.9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2,951.0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223.5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2,080,660.86152,730,562.83157,124,009.61116,922,826.85
加:营业外收入-500.00-93.83
减:营业外支出50,000.002,378,292.20152,221.6635,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2,030,660.86150,352,770.63156,971,787.95116,887,920.68
减:所得税费用5,052,974.0714,796,384.5016,463,108.2013,030,252.3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6,977,686.79135,556,386.13140,508,679.75103,857,668.38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6,977,686.79135,556,386.13140,508,679.75103,857,668.3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26,977,686.79135,556,386.13140,508,679.75103,857,668.38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350,136.20113,467,538.23144,982,875.04147,872,629.17
收到的税费返还124,442.88499,014.55269,078.22-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186,424.6276,764,943.1830,845,498.898,819,830.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661,003.70190,731,495.96176,097,452.15156,692,459.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0,948,417.1245,810,975.0855,295,443.2867,951,282.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146,436.0811,410,067.1511,611,697.7610,809,724.49
支付的各项税费21,244,924.0520,380,004.4528,371,908.2925,771,816.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945,559.167,056,812.1051,338,956.6812,572,592.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8,285,336.4184,657,858.78146,618,006.01117,105,416.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75,667.29106,073,637.1829,479,446.1439,587,043.4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0,000,000.00-580,000,000.006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7,081.8399,675,628.9395,838,555.9967,053,415.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00,000.001,769.9186,354.3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715,8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1,877,081.8399,677,398.84717,640,760.34747,053,415.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54,790.001,559,607.9526,835,289.269,872,056.64
投资支付的现金230,020,945.26158,579,459.76665,509,350.00729,584,15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1,715,8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2,375,735.26160,139,067.71692,344,639.26781,172,056.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498,653.43-60,461,668.8725,296,121.08-34,118,641.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3,980,095.06108,000,000.00108,000,000.0075,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230,095.06108,000,000.00108,000,000.0075,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230,095.06-108,000,000.00-108,000,000.00-75,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9,991.48-1,166,065.68-287,071.88279,383.5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3,543,072.68-63,554,097.37-53,511,504.66-69,252,214.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0,303,253.07363,857,350.44417,368,855.10486,621,069.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6,760,180.39300,303,253.07363,857,350.44417,368,8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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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80,000,000.00564,605,873.2815,628,828.0975,314,669.81326,832,028.221,162,381,399.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80,000,000.00564,605,873.2815,628,828.0975,314,669.81326,832,028.221,162,381,399.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27,513.73172,977,686.79174,105,200.52
(一)综合收益总额226,977,686.79226,977,686.7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4,000,000.00-54,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54,000,000.00-54,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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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6月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127,513.731,127,513.73
1.本期提取1,378,535.431,378,535.43
2.本期使用-251,021.70-251,021.7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0,000,000.00564,605,873.2816,756,341.8275,314,669.81499,809,715.011,336,486,599.92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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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80,000,000.00564,605,873.2813,392,502.8261,759,031.20312,831,280.701,132,588,688.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80,000,000.00564,605,873.2813,392,502.8261,759,031.20312,831,280.701,132,588,688.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236,325.2713,555,638.6114,000,747.5229,792,711.40
(一)综合收益总额135,556,386.13135,556,386.1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3,555,638.61-121,555,638.61-108,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3,555,638.61-13,555,638.61
2.对股东的分配-108,000,000.00-108,000,000.0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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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2,236,325.272,236,325.27
1.本期提取2,456,055.962,456,055.96
2.本期使用-219,730.69-219,730.69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0,000,000.00564,605,873.2815,628,828.0975,314,669.81326,832,028.221,162,381,399.40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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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80,000,000.00564,605,873.2811,286,804.2047,708,163.22294,373,468.931,097,974,309.6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80,000,000.00564,605,873.2811,286,804.2047,708,163.22294,373,468.931,097,974,309.6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05,698.6214,050,867.9818,457,811.7734,614,378.37
(一)综合收益总额140,508,679.75140,508,679.7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4,050,867.98-122,050,867.98-108,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4,050,867.98-14,050,867.98
2.对股东的分配-108,000,000.00-108,000,000.0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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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2,105,698.622,105,698.62
1.本期提取2,367,061.682,367,061.68
2.本期使用-261,363.06-261,363.06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0,000,000.00564,605,873.2813,392,502.8261,759,031.20312,831,280.701,132,588,688.00

(续上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50,000,000.00594,605,873.289,105,237.9737,322,396.38275,901,567.391,066,935,0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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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8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50,000,000.00594,605,873.289,105,237.9737,322,396.38275,901,567.391,066,935,075.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000,000.00-30,000,000.002,181,566.2310,385,766.8418,471,901.5431,039,234.61
(一)综合收益总额103,857,668.38103,857,668.38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385,766.84-85,385,766.84-75,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0,385,766.84-10,385,766.8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75,000,000.00-75,000,000.00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30,000,000.00-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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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8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0,000,000.00-30,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2,181,566.232,181,566.23
1.本期提取2,299,487.882,299,487.88
2.本期使用-117,921.65117,921.6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0,000,000.00564,605,873.2811,286,804.2047,708,163.22294,373,468.931,097,974,309.63

四、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备注
1苏利股份母公司
2百力化学公司持有其76.00%的股权
3苏利化学公司持有其76.00%的股权
4苏利制药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权
5苏利宁夏公司持有其76.00%的股权
6苏利农业公司间接持有其76.00%的股权
7苏利菲律宾公司持有其99.95%的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及原因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变化原因简要说明
2018年增加苏利农业2018年9月,公司的子公司苏利化学出资设立苏利农业。公司目前间接持有其76%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
增加苏利宁夏2018年12月,公司出资设立苏利宁夏。公司目前持有其76%的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
2019年-
2020年增加苏利菲律宾2020年3月,公司与ZENAIDA MAGLANGIT等5位境外自然人出资设立苏利菲律宾,公司持有其99.95%股权,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2.703.395.998.57
速动比率(倍)2.322.985.307.62
资产负债率(合并)23.17%17.86%11.11%9.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9.94%13.36%2.64%2.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1.5111.2710.899.78
(元)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扣除土地使用权)0.08%0.08%0.08%0.02%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5.895.265.524.8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325.786.596.53
利息保障倍数531.4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5-0.92-0.061.2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640.942.702.3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5.56%5.52%5.08%5.05%

注:上表中2021年1-6月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系经年化处理。由于2018年至2020年,公司利息费用为0,因此无法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72.633.62-75.64-14.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35.34570.47849.89264.6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7.7167.56696.67550.7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44.1210.21-503.4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887.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24-252.64-24.60-28.69
所得税影响额-122.07-75.29-262.08-323.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3.22-62.4867.23-232.15
合计358.27261.44748.021,103.57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元/股)
基本稀释
2021年1-6月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690.54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520.520.52
2020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750.97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620.960.96
2019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281.681.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881.641.64
201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011.731.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341.671.67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明的分析。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7973),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摘自公司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以及变动概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 资产203,114.5261.13%182,054.1459.33%184,312.1464.57%182,608.5674.22%
非流动资产129,130.9138.87%124,770.5040.67%101,112.4935.43%63,438.2825.78%
合计332,245.44100.00%306,824.64100.00%285,424.63100.00%246,046.83100.00%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46,046.83万元、285,424.63万元、306,824.64万元和332,245.44万元。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22%、64.57%、59.33%和61.13%。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78%、35.43%、40.67%和38.87%。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百力化学新厂区、苏利宁夏项目建设持续投入所致。

(二)各项主要资产分析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07,157.7852.76%108,254.8259.46%125,855.8468.28%124,203.4868.02%
交易性金融资产92.860.05%--11.840.01%--
应收票据------6,623.803.63%
应收账款26,761.3913.18%26,490.5714.55%27,397.2714.86%27,612.0015.12%
应收款项融资37,335.9918.38%20,572.4311.30%5,218.192.83%--
预付款项1,416.630.70%1,979.501.09%1,917.621.04%1,737.070.95%
其他应收款143.080.07%253.580.14%127.690.07%1,738.440.95%
存货28,468.3514.02%22,069.2112.12%21,232.8411.52%20,380.3911.16%
其他流动资产1,738.430.86%2,434.031.34%2,550.851.38%313.390.17%
流动资产合计203,114.52100.00%182,054.14100.00%184,312.14100.00%182,608.5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82,608.56万元、184,312.14万元、182,054.14万元和203,114.52万元。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库存现金1.420.811.030.91
银行存款103,912.90106,664.12123,183.66124,202.58
其他货币资金3,243.461,589.902,671.1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243.461,589.902,671.16-
合计107,157.78108,254.82125,855.84124,203.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124,203.48万元、125,855.84万元、108,254.82万元和107,157.7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020

年末及2021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及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多所致。

(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应收票据---6,623.80
应收款项融资37,335.9920,572.435,218.19-
合计37,335.9920,572.435,218.196,623.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合计分别为6,623.80万元、5,218.19万元、20,572.43万元和37,335.99万元。2019年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整体金额略有下降主要系当期公司产品需求旺盛,公司对客户加大回款催收力度所致。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当期使用应收票据支付货款金额降低,且质押部分应收票据用于开具应付票据;另一方面,由于新冠疫情、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回款政策灵活,当期收到的应收票据金额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与客户进行结算的情况。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减值风险较低无需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处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一致。

(3)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11.84万元和92.86万元。2021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为规避外汇风险与银行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账面余额28,005.4526,924.2727,726.8227,895.61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减:坏账准备1,244.06433.70329.55283.62
账面价值26,761.3926,490.5727,397.2727,612.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7,612.00万元、27,397.27万元、26,490.57万元和26,761.39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整体较为稳定。1)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对比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28,005.4526,924.2727,726.8227,895.61
应收账款同比增幅--2.89%-0.61%-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97,421.13155,861.00181,260.56164,589.90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14.01%10.13%-
占营业收入比例14.37%17.27%15.30%16.95%

注:2021年1-6月占营业收入比例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7,895.61万元、27,726.82万元、26,924.27万元和28,005.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95%、15.30%、

17.27%和14.37%,整体占比较为稳定。

2019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幅分别为-0.61%和-2.89%,同期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10.13%和-14.01%。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波动较大,应收账款余额整体稳定,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与公司四季度销售相关,报告期各期四季度公司销售整体稳定,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整体稳定。

2)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6个月以内26,375.8494.18%25,096.9693.21%27,147.2197.91%27,853.9299.85%
7-12个月316.441.13%1,827.316.79%579.322.09%41.650.15%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2年1,313.184.69%--0.290.00%0.050.00%
合计28,005.45100.00%26,924.27100.00%27,726.82100.00%27,895.61100.00%

注:6个月以内含6个月,7-12个月含12个月。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结构较为稳定,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95%,应收账款结构良好。2021年6月末,公司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向江苏邦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货款部分款期较长所致。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283.62万元、329.55万元、

433.70万元和1,244.06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1.02%、1.19%、1.61%和4.44%。2021年6月末,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对江苏邦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76.21万元所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江苏邦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按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约定回款270.00万元。

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按已发生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与预计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账龄0-6个月6-12个月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利尔化学0.5%5%20%50%80%80%100%
扬农化工10%10%20%35%50%100%100%
联化科技5%5%20%50%100%100%100%
利民股份5%5%10%50%100%100%100%
颖泰生物0.11%0.98%20.09%46.30%100%100%100%
泰禾股份5%5%10%30%50%80%100%
万盛股份5%5%20%50%100%100%100%
苏利股份1%10%50%100%

注:数据来源于各可比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由于扬农化工2020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应收

账款账龄,故使用其2019年年度报告;泰禾股份为拟上市企业,数据来源为其招股说明书。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737.07万元、1,917.62万元、1,979.50万元和1,416.63万元,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向供应商预付的原材料款。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38.44万元、127.69万元、

253.58万元和143.08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租房押金、海关保证金等。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应海关要求向其缴纳保证金1,426.91万元所致。

(7)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构成,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0,925.7938.15%8,470.1838.16%9,498.7344.46%10,773.4352.73%
在产品3,233.3511.29%2,136.209.62%2,071.059.69%2,034.339.96%
库存商品13,341.4046.58%10,779.4248.56%8,680.7940.63%6,562.0632.12%
发出商品--65.650.30%74.750.35%451.452.21%
委托加工物资9.820.03%--5.460.03%--
其他材料1,129.943.95%747.833.37%1,032.884.83%611.092.99%
账面余额28,640.31100.00%22,199.28100.00%21,363.66100.00%20,432.37100.00%
减:跌价准备171.95-130.07-130.82-51.98-
账面价值28,468.35-22,069.21-21,232.84-20,380.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80.39万元、21,232.84万元、22,069.21万元和28,468.35万元。公司主要系依据市场需求及自身生产计划进行合理备货,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存货余额整体稳定。2021年6月末,公

司存货余额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销售收入同比增加46.19%,随着销售规模的增加以及公司嘧菌酯原药、百菌清原药等的市场需求逐步提升,公司相关产品在手订单充足,相应的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合理增加备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51.98万元、130.82万元、130.07万元和171.95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0.25%、0.61%、0.59%和0.60%。公司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较高,不存在长期、大额呆滞库存;同时,公司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存货安全边际较高,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13.39万元、2,550.85万元、2,434.03万元和1,738.43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19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增幅较大主要系子公司百力化学新厂区基本建设投入增加引致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4,849.633.76%4,151.933.33%4,975.004.92%4,253.126.70%
固定资产78,601.5160.87%82,374.5466.02%37,904.8737.49%38,587.0060.83%
在建工程20,738.7716.06%15,228.9612.21%30,675.0830.34%4,472.037.05%
使用权资产773.530.60%
无形资产13,430.5410.40%13,281.1110.64%7,161.097.08%7,163.1211.29%
长期待摊费用1,899.921.47%2,246.151.80%2,501.482.47%1,855.542.92%
递延所得税资产603.830.47%501.020.40%543.410.54%478.670.75%
其他非流动资产8,233.196.38%6,986.795.60%17,351.5517.16%6,628.7910.45%
非流动资产合计129,130.91100.00%124,770.50100.00%101,112.49100.00%63,438.28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4,253.12万元、4,975.00

万元、4,151.93万元和4,849.63万元。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有所波动,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合营企业世科姆无锡采用权益法核算,报告期内确认投资收益、收到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以及新增对外投资等事项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有所波动。2021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有所增加,一方面系由于对合营企业世科姆无锡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有所增加,另一方面系由于公司当期新增对联营企业大连永达苏利的投资400.00万元,引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有所增长。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25,522.8332.47%26,363.0032.00%15,330.8840.45%16,390.9342.48%
机器设备51,041.0764.94%53,870.2765.40%20,740.6554.72%21,326.5655.27%
运输工具345.660.44%325.340.39%350.570.92%363.510.94%
电子设备1,670.102.12%1,802.222.19%1,471.603.88%505.81.31%
固定资产清理21.850.03%13.700.02%11.190.03%0.200.00%
合计78,601.51100.00%82,374.54100.00%37,904.87100.00%38,587.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8,587.00万元、37,904.87万元、82,374.54万元和78,601.51万元,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大幅上升主要系子公司百力化学部分在建工程于2020年5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损坏或长期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

513.71万元、659.14万元、633.23万元和503.95万元。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年产5,000吨溴化聚苯乙烯项目11,067.4353.37%9,475.6462.22%1,840.426.00%520.2711.63%
年产15,000吨十溴二苯乙烷及相关配套工程----12,836.3641.85%1,756.1139.27%
年产1,000吨啶酰菌胺项目1,634.617.88%1,383.989.09%1,316.084.29%648.0414.49%
年产9,000吨农药制剂类产品技改项目----2,476.158.07%83.371.86%
年产2,500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0,000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项目----106.940.35%70.781.58%
宁夏精细化工产品投资项目5,782.2827.88%3,131.1120.56%6.840.02%
三废装置及公用工程877.744.23%22.640.15%7,855.4825.61%565.4412.64%
综合楼、库房----2,011.346.56%499.1511.16%
其他零星项目1,376.706.64%1,215.597.98%2,225.487.26%328.887.35%
合计20,738.77100.00%15,228.96100.00%30,675.08100.00%4,472.0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4,472.03万元、30,675.08万元、15,228.96万元和20,738.77万元。

2019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26,203.05万元,主要系百力化学新厂区建设项目包括:年产15,000吨十溴二苯乙烷、三废装置及公用工程、综合楼、库房按计划推进,当期投资额增加所致。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15,446.12万元,主要系百力化学新厂区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竣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1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5,509.80万元,主要系宁夏精细化工产品投资项目、溴化聚苯乙烯项目、三废装置及公用工程等项目按计划推进增加投资所致。

(4)使用权资产

2021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为773.53万元,主要系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相关使用权资产所致。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13,217.7098.42%13,088.1598.55%6,947.4397.02%7,107.6499.23%
软件212.841.58%192.951.45%213.662.98%55.480.77%
合计13,430.54100.00%13,281.11100.00%7,161.09100.00%7,163.1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163.12万元、7,161.09万元、13,281.11万元和13,430.54万元,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20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6,120.02万元,主要系子公司百力化学及苏利宁夏当期合计取得三宗土地使用权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装修费1,320.4069.50%1,568.9469.85%1,951.3878.01%1,181.4463.67%
农药登记相关支出579.5330.50%677.2230.15%550.1021.99%674.1036.33%
合计1,899.92100.00%2,246.15100.00%2,501.48100.00%1,855.5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855.54万元、2,501.48万元、2,246.15万元和1,899.92万元,主要为装修费及农药登记相关支出。

农药登记相关支出主要是指公司农药产品申请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批准证书发生的试验、登记等并取得了相应证书的相关费用支出。公司将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发生的试验费用、检测费用及办证费用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将已经取得农药登记证发生的试验费用、检测费用及办证费用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时间为农药登记证授权期间(一般为5年)。2019年,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增长较大,主要系当期苏利研发中心以及上海研发实验室装修完工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308.84217.18591.4691.64527.8077.91282.5144.49
政府补助776.14178.10851.68192.55920.24218.661,070.29256.99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765.07152.32941.34160.58763.44190.61806.41120.96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224.9556.24224.9556.24224.9556.24224.9556.24
合计3,075.00603.832,609.42501.022,436.42543.412,384.16478.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478.67万元、543.41万元、501.02万元和603.83万元,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政府补助和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形成。2021年6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有所增加主要系当期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暂未取得证书的农药登记相关支出2,121.7525.77%1,614.0023.10%1,639.259.45%1,259.6419.00%
预付工程设备及购房款6,111.4474.23%5,372.7976.90%9,644.3055.58%3,162.1447.70%
预付土地出 让金----6,068.0034.97%2,207.0033.29%
合计8,233.19100.00%6,986.79100.00%17,351.55100.00%6,628.7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628.79万元、17,351.55万元、6,986.79万元和8,233.19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暂未取得证书的农药登记相关支出及预付工程设备款、土地出让金、购房款等预付款项,2019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较大主要系子公司百力化学新厂区建设项目预付工程

及设备款金额较大所致。

(三)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坏账准备1,247.31453.66334.94291.24
其中:应收账款1,244.06433.70329.55283.62
其他应收款3.2519.965.407.63
存货跌价准备171.95130.07130.8251.9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3.95633.23659.14513.71
合计1,923.211,216.961,124.91856.93

此外,公司按照制定的减值准备提取政策和谨慎性要求,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长期资产进行了核查,上述资产均不存在减值情况。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政策,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公允、稳健,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

(四)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75,202.4397.67%53,715.3798.03%30,779.4897.09%21,302.0995.22%
非流动负债1,792.362.33%1,081.681.97%922.022.91%1,070.294.78%
合计76,994.80100.00%54,797.05100.00%31,701.50100.00%22,372.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2,372.39万元、31,701.50万元、

54,797.05万元和76,994.80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为主。

1、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票据29,835.0339.67%8,574.2915.96%6,190.3920.11%1,766.928.29%
应付账款24,695.4532.84%24,594.2845.79%16,856.0754.76%12,038.6856.51%
预收款项----2,068.036.72%1,017.384.78%
合同负债824.621.10%2,148.174.00%----
应付职工薪酬2,652.593.53%3,214.415.98%3,065.859.96%2,580.5312.11%
应交税费1,799.522.39%1,115.652.08%1,318.944.29%2,366.7911.11%
其他应 付款15,352.6120.42%13,884.9825.85%1,280.204.16%1,531.797.19%
其他流动负债42.610.06%183.590.34%----
合计75,202.43100.00%53,715.37100.00%30,779.48100.00%21,302.09100.00%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766.92万元、6,190.39万元、8,574.29万元和29,835.0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29%、20.11%、15.96%和39.67%。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逐年增长,主要系: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相应采购规模有所扩大;另一方面,公司出于合理利用自身商业信用以降低资金成本的考虑,根据自身资金状况,部分应付款项采用票据形式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力度,特别是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质押至银行,并开具应付票据支付货款,相应引致当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增加较多。上述因素共同导致期末应付票据金额增长较快。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2,038.68万元、16,856.07万元、24,594.28万元和24,695.4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6.51%、54.76%、

45.79%和32.84%。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的款项及应付工程款等。

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期末分别增加4,817.39万元和7,738.22万元,主要系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付账款规模增加;另一方面子公司百力化学新厂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导致期末应付工程款增加。

2021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与2020年末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3)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

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1,017.38万元和2,068.03万元;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2,148.17万元和824.62万元。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为对部分客户预收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78%、6.72%、4.00%和

1.10%,整体占比较低。2019年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部分产品市场需求供应较为紧张,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短期薪酬2,588.463,211.093,027.602,544.39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118.032,504.742,459.852,007.52
职工福利费-136.010.720.60
社会保险费39.7721.1311.9017.89
住房公积金15.8015.7412.6812.7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2.0968.4977.4640.60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372.77464.98464.98464.9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64.133.3338.2636.14
合计2,652.593,214.413,065.852,580.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580.53万元、3,065.85万元、3,214.41万元和2,652.5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11%、9.96%、5.98%和3.53%。2021年6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计提的奖金及工资在当期发放所致。随着薪酬水平的提升以及人员数量的增加,应付职工薪酬整体有所增加。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增值税86.9793.7923.3767.22
企业所得税1,480.51804.431,131.492,030.25
个人所得税21.5430.6829.63132.14
城市维护建设税8.768.585.2812.69
土地使用税47.4547.9043.0342.93
房产税82.8382.8351.7445.45
教育费附加6.266.133.777.51
其他65.1941.3130.6428.61
合计1,799.521,115.651,318.942,366.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2,366.79万元、1,318.94万元、1,115.65万元和1,799.52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1.11%、4.29%、2.08%和2.39%。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应交税费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子公司苏利化学按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企业第四季度利润总额逐年下降引致应交企业所得税下降所致。2021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百力化学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于2020年底到期,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按25%计提,按15%的税率预缴所致。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应付股利6,480.00---
应付股权收购款7,622.5012,507.50--
应付其他往来款1,039.611,117.151,117.071,353.18
应付零星费用210.50260.34163.13178.60
合计15,352.6113,884.981,280.201,531.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1,531.79万元、1,280.20万元、13,884.98万元和15,352.61万元。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付账款大幅增长主要系应付奥克松亚洲股权转让款所致。2021年6月末,公司应付股利增加主要系子公司苏利化学现金分红27,000.00万元,相应的应付少数股东奥克松亚洲分红款6,480.00万元所致。

2、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772.3043.09%------
递延收益1,006.1456.13%1,081.68100.00%920.2499.81%1,070.29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3.930.78%1.780.19%--
合计1,792.36100.00%1,081.68100.00%922.02100.00%1,070.2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70.29万元、922.02万元、1,081.68万元和1,792.36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递延收益及租赁负债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形成。2021年6月末,公司租赁负债为772.30万元,主要系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相关租赁负债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指标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比率(倍)2.703.395.998.57
速动比率(倍)2.322.985.307.62
资产负债率(合并)23.17%17.86%11.11%9.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9.94%13.36%2.64%2.54%
指标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9,603.3134,687.5154,577.1256,061.43
利息保障倍数531.49---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8.57、5.99、3.39和2.70,速动比率分别为7.62、5.30、2.98和2.32。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子公司百力化学新厂区建设期应付项目款增加及应付股权转让款增加引致流动负债大幅增长所致。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9.09%、11.11%、17.86%和

23.17%,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54%、2.64%、13.36%和9.9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及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流动负债增长较快所致。

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利尔化学1.801.391.301.48
扬农化工1.681.551.381.87
联化科技1.151.281.511.28
利民股份1.340.950.981.85
颖泰生物0.780.730.771.03
泰禾股份-1.291.551.05
万盛股份1.922.071.451.55
平均值1.441.321.281.44
苏利股份2.703.395.998.57
速动比率(倍)利尔化学1.150.970.871.04
扬农化工1.401.161.011.69
联化科技0.680.680.900.86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民股份0.970.660.631.51
颖泰生物0.510.500.520.75
泰禾股份-0.941.140.78
万盛股份1.421.541.011.14
平均值1.020.920.871.11
苏利股份2.322.985.307.62
资产负债率(合并)利尔化学39.92%44.36%46.83%43.92%
扬农化工46.85%45.37%47.52%35.09%
联化科技48.09%41.70%37.88%33.61%
利民股份54.42%51.52%51.85%31.39%
颖泰生物59.46%57.10%64.31%66.14%
泰禾股份-38.79%36.36%44.10%
万盛股份33.7233.33%40.68%45.36%
平均值47.08%44.60%46.49%42.80%
苏利股份23.17%17.86%11.11%9.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利尔化学38.76%41.22%44.27%37.57%
扬农化工54.83%47.30%48.51%29.99%
联化科技34.73%26.65%30.90%29.94%
利民股份32.73%19.13%33.12%27.35%
颖泰生物45.85%43.55%47.47%51.98%
泰禾股份-37.38%28.23%34.50%
万盛股份27.34%28.31%32.70%31.91%
平均值39.04%34.79%37.89%34.75%
苏利股份9.94%13.36%2.64%2.54%

注:上表中数据根据各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计算;泰禾股份为拟上市企业,数据来源为其招股说明书,其2020年度数据系2020年3季度数据,该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半年报数据。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高于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采用了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报告期内持续盈利,偿债风险较低。

(六)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1、资产经营效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如下:

指标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325.786.596.53
存货周转率(次)5.895.265.524.86

注:上表中2021年1-6月指标经年化处理。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53、6.59、5.78和7.32,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在55天至60天左右,应收账款回款期限整体处于公司与客户约定的信用期限内,应收账款回款质量良好。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新冠疫情、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有所下滑,而应收账款余额整体稳定。2021年1-6月,随着下游市场需求逐渐回暖,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明显,加之公司加强货款回收,期末应收账款整体稳定,相应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升。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86、5.52、5.26和5.89,整体处于较高水平。2020年以来,公司销售规模有所下降,存货余额增加,相应引致存货周转率略有下滑。2021年1-6月,随着下游市场需求逐渐回暖,公司经营周转速率提升,引致当期存货周转率有所上升。

2、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利尔化学6.596.055.425.58
扬农化工7.447.378.086.44
联化科技5.165.244.314.33
利民股份15.5511.4014.3811.40
颖泰生物6.135.894.143.76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泰禾股份-7.2210.3410.25
万盛股份9.127.416.736.84
平均值7.147.237.636.94
苏利股份7.325.786.596.53
存货周转率 (次)利尔化学3.893.493.574.02
扬农化工6.924.445.948.37
联化科技2.211.751.852.71
利民股份5.134.764.174.39
颖泰生物3.653.282.723.56
泰禾股份-4.265.455.09
万盛股份7.095.415.396.42
平均值4.133.914.164.94
苏利股份5.895.265.524.86

注:上表中数据根据各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计算;泰禾股份2020年度数据系2020年3季度数据,该公司尚未披露2020年年度数据及2021年半年度数据;上表中2021年1-6月指标经年化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变动趋势基本一致,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同行业中上游水平,回款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高度重视存货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产品市场情况及时配置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有效控制库存规模,因此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1、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其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农药及农药中间体、阻燃剂及阻燃剂中间体,具体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22,628.0598.59%41,570.9599.00%65,869.4399.29%65,908.3498.70%
其中:农药类产品13,190.2357.47%29,092.6669.29%51,502.8477.63%54,510.4881.63%
阻燃剂类产品6,498.8928.32%8,720.5020.77%10,947.2416.50%9,538.6914.28%
其他精细化工产品2,938.9312.81%3,757.798.95%3,419.365.15%1,859.172.78%
其他业务毛利323.291.41%417.861.00%474.120.71%866.501.30%
合计22,951.35100.00%41,988.81100.00%66,343.56100.00%66,774.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70%、

99.29%、99.00%和98.59%,主营业务突出。从毛利的构成上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农药类产品和阻燃剂类产品的毛利合计占公司毛利总额的85%以上,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2、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行业发展的影响

各国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增加及全球人口的持续不断增长将导致全球粮食需求的不断增长及转基因作物的飞速发展,全球农药市场未来仍将维持持续、稳步增长的趋势。我国农药行业目前存在行业集中度低和同质化严重的问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较低。随着“十三五”期间,国家着力调整农药产品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技术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节约,国内农化行业面临转型升级和资源整合,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强、资金实力雄厚、技术有优势、规模大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我国阻燃剂行业的发展较欧美发达国家起步晚,产品品种、应用研究领域、使用范围的广度、深度相对落后,国内大多阻燃剂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小且从事单一业务,技术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与阻燃剂跨国公司相比缺乏全方位的竞争力。基于产品安全的考虑以及国家标准的逐年提高,下游厂家对阻燃剂的阻燃效率和用量不断地提高要求,对环保、高效的新型阻燃剂的需求亦不断增加。随着对阻燃剂产品研究的不断深入,市场对阻燃剂安全性、环保性的认识也将日益全面,环保型阻燃剂将得到更好的研发和应用。

(2)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

随着市场供需平衡关系的周期调整,竞争对手新增产能的进一步释放,以及国际贸易环境、部分国家和区域产品登记政策调整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会导致市场供需状况发生变化,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水平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农药制剂和十溴二苯乙烷等在近年的市场需求和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公司将通过严控成本与广开渠道开发客户相结合,积极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溴素、间二甲苯、4,6-二氯嘧啶、液氨、纯苯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在70%以上,上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采取措施,积极应对:①密切关注国际大宗商品的市场变化以及国家产业和经济政策的调整,设立专门小组跟踪和分析主要原材料价格,合理安排采购时点;②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利用自身规模优势提高议价能力;③拓宽市场供应渠道,提高公司主要易储存原料的安全库存量,降低原料采购成本;④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差异化竞争;⑤优化产能配置,积极发挥产业链优势。

基于以上因素,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表项目的逐项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一、营业收入97,421.13-155,861.00-14.01%181,260.5610.13%164,589.90
减:营业成本74,469.78-113,872.19-0.91%114,917.0017.48%97,815.06
税金及附加421.15-865.80-30.98%1,254.38-1.73%1,276.41
销售费用631.79-1,304.21-65.12%3,739.6211.34%3,358.76
管理费用3,460.26-7,439.211.80%7,307.9014.29%6,394.19
研发费用5,418.87-8,597.51-6.61%9,205.7210.77%8,310.80
财务费用-849.36--1,234.78-46.64%-2,314.11102.32%-1,143.78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其中:利息费用26.15
利息收入1,171.09-2,616.9268.79%1,550.43165.03%585.00
加:其他收益232.74-565.47-32.84%841.95218.19%264.60
投资收益369.80-708.58-17.79%861.93-26.13%1,166.7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00.84-630.81-5.67%668.718.56%615.98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2.86---100.00%11.84--
信用减值损失-793.65--118.71171.64%-43.70--
资产减值损失-56.47--83.97-64.56%-236.96-130.36%780.44
资产处置收益141.37-7.692.84%7.48-78.61%34.96
二、营业利润13,855.29-26,095.93-46.30%48,592.60-4.39%50,825.25
加:营业外收入34.18-15.55-60.61%39.4827.23%31.03
减:营业外支出16.56-267.2791.91%139.2727.54%109.19
三、利润总额13,872.91-25,844.21-46.71%48,492.82-4.44%50,747.09
减:所得税费用2,282.94-3,942.65-48.78%7,697.86-5.31%8,129.48
四、净利润11,589.97-21,901.56-46.31%40,794.96-4.28%42,617.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1.92-17,474.71-42.36%30,318.74-2.86%31,210.43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94,650.4597.16%151,136.5496.97%177,142.8597.73%162,205.1798.55%
其他业务2,770.682.84%4,724.473.03%4,117.712.27%2,384.731.45%
合计97,421.13100.00%155,861.00100.00%181,260.56100.00%164,589.90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及租赁等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在96%以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

1)按产品类别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农药类产品48,853.6551.61%93,441.5961.83%114,344.8364.55%103,524.4563.82%
其中: 百菌清原药10,411.6711.00%22,730.5815.04%36,247.3620.46%40,726.2925.11%
嘧菌酯原药13,415.7614.17%21,512.8414.23%14,915.778.42%13,031.348.03%
农药制剂12,027.8012.71%27,307.2718.07%38,456.9821.71%35,562.0921.92%
其他农药类产品12,998.4113.73%21,890.9114.48%24,724.7113.96%14,204.738.76%
2、阻燃剂类产品29,136.7530.78%36,325.2824.03%41,934.2223.67%38,879.8423.97%
十溴二苯乙烷24,621.7026.01%31,505.8220.85%36,053.0620.35%34,322.8721.16%
其他阻燃剂类产品4,515.054.77%4,819.463.19%5,881.163.32%4,556.972.81%
3、其他精细化工产品16,660.0517.60%21,369.6614.14%20,863.8111.78%19,800.8912.21%
氢溴酸11,709.0612.37%14,247.259.43%16,955.439.57%16,153.559.96%
医药中间体等其他产品4,950.995.23%7,122.414.71%3,908.382.21%3,647.342.25%
合计94,650.45100.00%151,136.54100.00%177,142.85100.00%162,205.1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农药类产品、阻燃剂类产品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农药类产品和阻燃剂类产品两大类产品收入合计分别为142,404.29万元、156,279.04元、129,766.87万元和77,990.4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79%、88.22%、85.86%和82.40%。

公司农药类产品主要包括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及农药制剂等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农药类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3,524.45万元、114,344.83万元、93,441.59万元和48,853.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82%、64.55%、

61.83%和51.61%。报告期内,公司农药类产品销售金额及销售占比呈现先升后降趋势,主要原因系:2019年,公司部分产品如嘧菌酯原药及制剂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同时,其他农药类产品销售收入上升,综合导致当期销售收入有

所增长;2020年,受新冠疫情、区域登记政策调整、气候变化以及竞争对手扩产等因素影响,公司百菌清原药及制剂的销售价格出现下滑,同时主要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综合导致当期销售收入下降;2021年1-6月,受十溴二苯乙烷等阻燃剂类产品及氢溴酸等其他精细化工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较大的影响,公司当期农药类产品占比进一步下降。

公司阻燃剂类产品主要为十溴二苯乙烷。报告期各期,公司阻燃剂类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8,879.84万元、41,934.22万元、36,325.28万元和29,136.7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97%、23.67%、24.03%和30.78%。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类产品销售金额有所波动,销售占比整体提升,主要原因为:2019年,受益于溴素价格上涨,公司十溴二苯乙烷销售单价有所提升,相应引致销售金额有所提升;2020年,受十溴二苯乙烷新老产线切换,公司十溴二苯乙烷产量下降,加之新工艺产品需取得客户重新认证,相应引致十溴二苯乙烷销售金额有所下降;2021年1-6月,十溴二苯乙烷产能提升,加之新产线新工艺产品海外客户认证完成,海外市场需求回升等,综合引致公司当期十溴二苯乙烷销量及销售收入有所提升。

公司其他精细化工产品主要包括氢溴酸及医药中间体等其他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9,800.89万元、20,863.81万元、21,369.66万元和16,660.0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21%、11.78%、

14.14%和17.60%,销售金额整体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氢溴酸销售收入增长较大所致,具体而言,由于十溴二苯乙烷产销量增加,相应的副产品氢溴酸产销量亦有所增长,加之溴素单价上涨引致氢溴酸单价亦上升,综合引致氢溴酸销售收入增长较大。

2)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66,503.8270.26%109,434.6072.41%99,998.0256.45%86,794.0753.51%
境外28,146.6329.74%41,701.9327.59%77,144.8343.55%75,411.1146.49%
合计94,650.45100.00%151,136.54100.00%177,142.85100.00%162,205.1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国内与海外市场并重的销售策略,2018年至2019年境内与境外销售基本呈现平稳态势。2020年以来,公司境外收入规模及占比出现下滑主要原因系: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百菌清原药、农药制剂等农药类产品以及十溴二苯乙烷等阻燃剂产品。2020年,受新冠疫情、区域登记政策调整、气候变化以及竞争对手扩产等因素影响,公司农药类产品的境外销售单价及数量下滑明显;此外,公司十溴二苯乙烷新产线新工艺的产品需境外客户重新认证,对当期销量产生一定影响,因此2020年境外销售有所下降。2021年1-6月,公司境内外销售收入结构与2020年相接近,境外销售有所回升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十溴二苯乙烷新产线新工艺产品海外客户认证完成,海外市场需求回升;另一方面随着海外市场的不断开拓,嘧菌酯原药、百菌清原药等农药类产品以及其他医药中间体产品的海外需求有所增加。

3)按季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度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41,572.4942.67%32,324.3420.74%44,249.0024.41%38,035.8223.11%
第二季度55,848.6357.33%34,316.5322.02%51,145.9928.22%43,125.9226.20%
第三季度--44,473.1528.53%42,887.1823.66%39,144.8423.78%
第四季度--44,746.9928.71%42,978.3823.71%44,283.3226.91%
合计97,421.13100.00%155,861.00100.00%181,260.56100.00%164,589.90100.00%

2018年及2019年,公司产品销售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2020年,公司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对公司当期上半年销售产生较大影响,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下半年销售规模逐渐恢复,因此导致公司下半年销售占比较高。2021年二季度,公司销售收入较一季度增长明显主要系:一方面,尽管国外新冠疫情尚未结束,但随着疫情逐渐成为常态且趋于稳定,百菌清原药海外需求正逐步恢复,特别是二季度以来,百菌清原药在巴西等地区的需求增长明显,相应的其二季度销售收入增长较多;另一方面,随着溴素价格上升,公司十溴二苯乙烷及其副产品销售单价有所增长,加之其产销

量亦有所增加,综合引致其销售收入亦有所增长。

(2)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营业收入(万元)变动率销售量(吨)变动率平均单价 (万元/吨)变动率
2021年1-6月百菌清原药10,411.67-4,715.66-2.21-
嘧菌酯原药13,415.76-598.04-22.43-
农药制剂12,027.80-2,977.92-4.04-
十溴二苯乙烷24,621.70-5,191.84-4.74-
氢溴酸11,709.06-8,292.98-1.41-
2020 年度百菌清原药22,730.58-37.29%7,751.88-9.60%2.93-30.63%
嘧菌酯原药21,512.8444.23%983.6996.66%21.87-26.66%
农药制剂27,307.27-28.99%6,579.13-18.93%4.15-12.41%
十溴二苯乙烷31,505.82-12.61%6,489.46-11.64%4.85-1.10%
氢溴酸14,247.25-15.97%12,218.64-8.08%1.17-8.59%
2019 年度百菌清原药36,247.36-11.00%8,575.55-9.48%4.23-1.68%
嘧菌酯原药14,915.7714.46%500.194.21%29.829.84%
农药制剂38,456.988.14%8,115.595.92%4.742.09%
十溴二苯乙烷36,053.065.04%7,344.68-9.59%4.9116.19%
氢溴酸16,955.434.96%13,292.78-8.11%1.2814.23%
2018 年度百菌清原药40,726.29-9,473.51-4.30-
嘧菌酯原药13,031.34-479.99-27.15-
农药制剂35,562.09-7,661.76-4.64-
十溴二苯乙烷34,322.87-8,124.02-4.22-
氢溴酸16,153.55-14,466.35-1.12-

分产品具体分析如下:

①百菌清原药

报告期各期,公司百菌清原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0,726.29万元、36,247.36万元、22,730.58万元和10,411.67万元。2019年及2020年同比分别下降11.00%和37.29%。

报告期内,百菌清原药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量(吨)4,715.667,751.888,575.559,473.51
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2,415.24-3,795.52-
平均销售价格(万元/吨)2.212.934.234.30
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11,101.54-683.41-
累计贡献(万元)--13,516.79-4,478.93-

2019年,公司百菌清原药销售收入较2018年下降4,478.93万元,主要系当期销量下降所致。2019年百菌清原药销售价格与2018年基本持平,销量下降

897.96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区域产品登记政策调整、气候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当期海外销量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所致。

2020年,公司百菌清原药销售收入较2019年下降13,516.79万元,主要系百菌清原药销售单价大幅下滑及销量下降综合影响所致。一方面,从需求端来看,2020年受新冠疫情、区域登记政策调整、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百菌清原药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从供给端来看,2019年至2020年,新河化工新增百菌清原药产能逐步达产、日本SDS于2020年复产,百菌清原药市场供给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综合引致公司产品销量及单价下降明显。

2021年1-6月,公司百菌清原药销售收入为10,411.67万元,销售单价为2.21万元/吨,销售价格较2020年有所下滑主要系:受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公司百菌清原药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2021年上半年公司百菌清原药销售价格已基本企稳。从销量来看,百菌清原药的销量有所回升,主要系尽管国外新冠疫情尚未结束,但随着疫情逐渐成为常态且趋于稳定,百菌清原药海外需求正逐步恢复,特别是二季度以来,百菌清原药在巴西等地区的需求增长明显所致。

②嘧菌酯原药

报告期各期,嘧菌酯原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031.34万元、14,915.77万元、21,512.84万元和13,415.76万元,2019年及2020年同比增加14.46%和44.23%。

报告期内,嘧菌酯原药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量(吨)598.04983.69500.19479.99
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10,573.97602.46-
平均销售价格(万元/吨)22.4321.8729.8227.15
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3,976.911,281.96-
累计贡献(万元)-6,597.061,884.43-

2019年,公司嘧菌酯原药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1,884.43万元,主要系当期嘧菌酯原药销售价格及销量均有所增长所致。其中,销售价格增长主要系受连云港市堆沟港镇化工园区2017年爆炸事件影响,公司嘧菌酯原药中间体供应不足,导致嘧菌酯原药市场供不应求,销售单价有所增长。销售数量增长主要系公司当期更多的销售嘧菌酯原药产品,而减少了利用嘧菌酯原药自产制剂的数量。2020年,公司嘧菌酯原药销售收入较2019年增加6,597.06万元,主要系当期嘧菌酯原药销量大幅增加所致,具体原因为:公司积极开发嘧菌酯中间体供应渠道,嘧菌酯中间体的供应稳定,公司嘧菌酯原药产量增加94.72%,相应地保障公司嘧菌酯原药销量的增长。此外,公司作为具备嘧菌酯原药领先生产能力的供应商,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综合引致销量大幅提升。2020年,公司嘧菌酯原药销售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嘧菌酯中间体采购价格略有下降所致。

2021年1-6月,公司嘧菌酯原药销售收入为13,415.76万元,该产品当期销售单价及销量均有所增长,具体原因为:公司嘧菌酯中间体供应渠道稳定,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加之公司不断开拓下游客户,境内外客户需求逐步提升,相应的嘧菌酯产销量增长明显;此外,受益于嘧菌酯市场需求旺盛,产品销售单价亦有所提升,综合引致当期嘧菌酯原药收入增长明显。

③农药制剂

报告期各期,公司农药制剂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562.09万元、38,456.98万元、27,307.27万元和12,027.80万元,2019年同比增加8.14%,2020年同比减少

28.99%。

报告期内,公司农药制剂主要包括百菌清制剂、嘧菌酯制剂及其他农药制剂,公司各类制剂销售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百菌清制剂5,315.7744.20%16,030.1558.70%28,280.5273.54%27,494.5977.31%
嘧菌酯制剂3,229.4026.85%6,068.0922.22%4,660.6912.12%3,160.678.89%
其他农药制剂3,482.6328.95%5,209.0319.08%5,515.7714.34%4,906.8313.80%
合计12,027.80100.00%27,307.27100.00%38,456.98100.00%35,562.09100.00%

2019年,公司农药制剂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2,894.89万元,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随着公司农药制剂产品质量获得客户认可及市场进一步开拓,公司农药制剂的整体销量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嘧菌酯等原药价格上升引致其制剂产品销售价格出现一定增长,相应制剂产品平均单价有所提高;2020年,公司农药制剂销售收入较2019年减少11,149.71万元,其中,百菌清制剂销售收入减少12,250.37万元,是农药制剂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与百菌清原药情况相似,2020年,公司百菌清制剂销售收入下滑主要系其销量及销售单价均出现下滑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农药制剂销售收入为12,027.80万元,其中,百菌清制剂销售收入为5,315.77万元,占农药制剂类销售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百菌清原药价格处于低位影响,百菌清制剂销售单价较低所致。

④十溴二苯乙烷

报告期各期,十溴二苯乙烷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4,322.87万元、36,053.06万元、31,505.82万元和24,621.70万元。2019年同比增加5.04%,2020年同比减少

12.61%。

报告期内,十溴二苯乙烷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量(吨)5,191.846,489.467,344.688,124.02
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4,152.01-3,825.56-
平均销售价格(万元/吨)4.744.854.914.22
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395.225,555.74-
累计贡献(万元)--4,547.241,730.19-

2019年,公司十溴二苯乙烷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1,730.19万元,主要系当期产品销售价格增长所致。2019年,公司十溴二苯乙烷销售价格较2018年上

涨16.19%,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为5,555.74万元,主要系当期十溴二苯乙烷主要原材料溴素采购价格上涨所致。

2020年,公司十溴二苯乙烷销售收入较2019年减少4,547.24万元,主要系当期十溴二苯乙烷销量下降所致。一方面,公司在2020年对十溴二苯乙烷产品进行了新旧生产线转换,当期十溴二苯乙烷的产量有所下降,进而对产品销量产生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新冠疫情在全球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海外相关行业停工停产时间较长,开工率不足,国际贸易及物流受阻,导致海外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新产线新工艺的产品需境外客户重新认证,进而导致当期海外销售数量有所下降。2021年1-6月,公司十溴二苯乙烷销量提升明显,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十溴二苯乙烷新产线运行稳定,产能产量有所增长;另一方面海外客户对十溴二苯乙烷新产线新工艺认证完成,海外市场需求提升所致。十溴二苯乙烷销售单价略有下降,主要系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所致,具体而言:由于和十溴二苯乙烷配套使用在下游改性塑料中的三氧化二锑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相关产品采购单价涨幅过高,下游相关领域部分国内客户被动选择其他阻燃剂产品,对十溴二苯乙烷的需求相对减弱;加之公司扩产后市场供应充足,相应引致十溴二苯乙烷销售单价略有下降。

⑤氢溴酸

报告期各期,氢溴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153.55万元、16,955.43万元、14,247.25万元和11,709.06万元,2019年同比增加4.96%,2020年同比减少

15.97%。

报告期内,氢溴酸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量(吨)8,292.9812,218.6413,292.7814,466.35
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1,252.48-1,496.93-
平均销售价格(万元/吨)1.411.171.281.12
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万元)--1,455.712,298.81-
累计贡献(万元)--2,708.18801.88-

2019年,公司氢溴酸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801.88万元,主要原因系:一

方面,受主要原材料溴素采购价格上升影响,氢溴酸产品单位价格同比上升

14.23%,对营业收入贡献2,298.81万元,相应引致公司氢溴酸当期销售收入的增加。

2020年,公司氢溴酸销售收入较2019年减少2,708.18万元,主要系由于当期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均出现一定幅度下滑所致。一方面,氢溴酸为公司产品十溴二苯乙烷生产时的副产品,产量随十溴二苯乙烷下降而减少,产量下降带动销量同比减少8.08%,对营业收入贡献-1,252.48万元;另一方面,受主要原材料溴素采购价格下降影响,氢溴酸产品单位价格同比下降8.59%,对营业收入贡献-1,455.71万元。2021年1-6月,公司氢溴酸销售收入为11,709.06万元,销量为8,292.98吨,销售收入增长明显,主要原因系:氢溴酸作为十溴二苯乙烷的副产品,其产量变动趋势与十溴二苯乙烷一致,2021年上半年,公司氢溴酸产销量均有所增长;同时,由于2021年上半年溴素单价上升,引致氢溴酸销售单价亦有所提升,综合引致当期该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明显。2)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384.73万元、4,117.71万元、4,724.47万元和2,770.68万元,主要为医药中间体及原料销售等收入。2019年以来,其他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医药中间体销售收入及为医药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技术服务费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72,022.4096.71%109,565.5896.22%111,273.4296.83%96,296.8498.45%
其他业务2,447.393.29%4,306.613.78%3,643.583.17%1,518.231.55%
合计74,469.78100.00%113,872.19100.00%114,917.00100.00%97,815.0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动而相应变动,公司主营业务

成本分别为96,296.84万元、111,273.42万元、109,565.58万元和74,469.7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8.45%、96.83%、96.22%和96.71%。

(1)主营业务成本料工费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成本分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52,538.3372.95%80,504.8973.48%82,264.6973.93%68,433.2671.06%
人工3,224.954.48%4,707.804.30%5,297.544.76%5,037.645.23%
制造 费用14,289.6119.84%22,323.5020.37%22,441.0520.17%20,386.5821.17%
进项税转出0.040.00%142.820.13%1,270.131.14%2,439.352.53%
运输 费用1,969.462.73%1,886.581.72%----
合计72,022.40100.00%109,565.58100.00%111,273.42100.00%96,296.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较为稳定,其中,原材料成本占比分别为

71.06%、73.93%、73.48%和72.95%,系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比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在报告期内的采购价格有所波动,2019年部分原材料如溴素、4,6-二氯嘧啶、间二甲苯等处于价格高位,导致材料成本整体上升;另一方面,受公司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嘧菌酯等单位成本较高的产品销量增加,相应原材料成本较高,导致材料成本占比上升。

2020年以来,进项税转出占比降低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税率调整所致。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农药类 产品35,663.4249.52%64,348.9458.73%62,841.9956.48%49,013.9750.90%
百菌清原药7,978.2711.08%12,900.4211.77%13,843.7612.44%14,075.6814.62%
嘧菌酯原药10,205.2714.17%18,079.4616.50%10,707.529.62%9,589.389.96%
农药制剂8,996.9012.49%19,837.2618.11%21,504.1319.33%17,261.3517.93%
其他农药类产品8,482.9811.78%13,531.8012.35%16,786.5815.09%8,087.568.40%
2、阻燃剂类产品22,637.8631.43%27,604.7825.19%30,986.9827.85%29,341.1530.47%
十溴二苯乙烷20,228.6628.09%25,023.4622.84%27,674.1724.87%26,716.2527.74%
其他阻燃剂类产品2,409.203.35%2,581.322.36%3,312.812.98%2,624.902.73%
3、其他精细化工产品13,721.1219.05%17,611.8716.07%17,444.4515.68%17,941.7118.63%
其中:氢溴酸10,680.7714.83%12,958.1711.83%14,505.0813.04%14,822.5315.39%
合计72,022.40100.00%109,565.58100.00%111,273.42100.00%96,296.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金额随公司销售规模变动、原材料单价等有所波动。整体而言,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农药制剂、十溴二苯乙烷及氢溴酸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相关产品各年成本合计金额分别为82,465.19万元、88,234.66万元、88,798.77万元和58,089.86万元,占比分别为85.64%、

79.30%、81.05%和80.66%。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631.790.65%1,304.210.84%3,739.622.06%3,358.762.04%
管理费用3,460.263.55%7,439.214.77%7,307.904.03%6,394.193.88%
研发费用5,418.875.56%8,597.515.52%9,205.725.08%8,310.805.05%
财务费用-849.36-0.87%-1,234.78-0.79%-2,314.11-1.28%-1,143.78-0.69%
合计8,661.568.89%16,106.1410.33%17,939.129.90%16,919.9710.28%
营业收入97,421.13100.00%155,861.00100.00%181,260.56100.00%164,589.9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6,919.97万元、17,939.12万元、16,106.14万元和8,661.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28%、9.90%、10.33%和8.89%,整体占比较为稳定。2019年及2021年1-6月,期间费用占比较低主

要系当期财务费用抵减较多所致。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费用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运输费--2,394.082,326.46
职工薪酬及社保福利费360.04698.47674.93456.23
差旅费69.73162.05210.69199.28
广告费58.04102.34101.0670.23
办公费23.95115.1889.6989.92
业务招待费21.8964.0258.4462.73
其他98.14162.14210.74153.91
合计631.791,304.213,739.623,358.7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4%、2.06%、0.84%和

0.65%。2020年以来,公司销售费用占比较低主要系当期适用新收入会计准则,将运输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2020年,公司发生运输费1,886.58万元,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当期境外销量下降引致运输成本减少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发生运输费1,969.46万元,较以前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系海外运输成本上升以及当期销售规模提升所致。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职工薪酬及社保福利费1,645.733,269.703,314.662,578.64
折旧及摊销871.042,138.271,553.061,477.62
物料能耗97.08363.57710.54225.69
业务招待费211.43365.42455.13472.47
中介服务费255.79276.44331.86580.59
办公费127.59315.13269.76162.17
差旅费43.1454.8793.3280.92
汽车费用37.0567.1880.3776.61
保险费34.39105.3473.05148.94
修理费40.23195.3765.78268.51
其他96.79287.92360.36322.04
合计3,460.267,439.217,307.906,394.19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8%、4.03%、4.77%和

3.55%,管理费用率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规模扩大所需管理成本增加所致,2021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率较低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但管理费用规模较为稳定所致。

(3)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费用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职工薪酬及社保福利费1,820.613,309.433,448.293,012.38
材料消耗2,805.483,639.464,124.313,841.09
折旧及摊销415.68596.56636.91626.04
能耗174.48257.43199.10210.79
其他202.61794.62797.11620.51
合计5,418.878,597.519,205.728,310.8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及社保福利费和材料消耗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05%、5.08%、5.52%和5.56%。公司高度重视工艺技术及新产品研发,研发费用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费用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支出26.15---
减:利息收入1,171.092,616.921,550.43585.00
汇兑损益258.771,354.41-793.36-616.20
其他36.8227.7229.6857.42
合计-849.36-1,234.78-2,314.11-1,143.78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69%、-1.28%、-0.79%和-0.87%,财务费用占比较小。2021年1-6月,公司利息支出为26.15万元,为当期适用新租赁准则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产生的利息费用。

4、其他科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64.60万元、841.95万元、565.47万元和

232.74万元,主要为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52%、1.75%、2.21%和1.70%,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00.84630.81668.71615.98
处置理财产品投资取得的收益17.7167.56696.67550.79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1.2510.21-503.45-
合计369.80708.58861.931,166.7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166.78万元、861.93万元、708.58万元和

369.80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30%、1.78%、2.74%和2.67%,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及理财产品投资产生的相关收益。

(3)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793.65-118.71-43.7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其中:坏账损失-793.65-118.71-43.70-
资产减值损失:-56.47-83.97-236.96780.44
其中:坏账损失---832.42
存货跌价损失-56.47-83.97-91.10-51.9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45.86-
合计-850.12-202.68-280.66780.44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780.44万元、-280.66万元、-202.68万元和-850.12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和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而形成。2018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正主要系当期转回坏账准备所致。2021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当期对江苏邦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项计提坏账损失876.21万元所致。

(4)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外收入34.1815.5539.4831.03
营业外支出16.56267.27139.27109.19
利润总额13,872.9125,844.2148,492.8250,747.09
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0.25%0.06%0.08%0.06%
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比例0.12%1.03%0.29%0.22%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06%、0.08%、0.06%和0.25%,占比较低;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等,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22%、0.29%、1.03%和0.12%,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

(三)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分析

1、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23.91%27.51%37.18%40.63%
其他业务毛利率11.67%8.84%11.51%36.34%
综合毛利率23.56%26.94%36.60%40.5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63%、37.18%、27.51%和23.91%,呈逐年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57%、36.60%、26.94%和23.56%,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系百菌清等农药类产品毛利率下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主营产品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尔化学农药原药为主,兼农药制剂及农药中间体29.22%28.95%25.86%33.07%
扬农化工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23.97%26.31%28.81%29.64%
联化科技农药、医药和功能化学品28.50%36.09%39.07%27.64%
利民股份农用杀菌剂原药及制剂、杀虫剂、除草剂等24.74%24.74%26.70%27.17%
颖泰生物农药原药、中间体及制剂产品等18.28%20.03%24.51%23.10%
泰禾股份百菌清、嘧菌酯、2,4-D等农药产品以及功能化学品-32.24%43.47%38.86%
万盛股份主要为磷系阻燃剂,包括聚氨酯阻燃剂(聚氨酯软泡阻燃剂和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等37.22%33.92%24.40%22.64%
苏利股份主要为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阻燃剂23.56%26.94%36.60%40.57%

注:泰禾股份尚未公布2020年年度数据及2021年半年度数据,上表为2020年1-9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呈下降趋势,2018年至2019年,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年以来同行业毛利率整体有所下滑,受产品价格下滑等市场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幅度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引致综合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具体产品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相应受不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毛利率波动存在差异所致。

2、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农药类产品27.00%31.13%45.04%52.65%
其中:百菌清原药23.37%43.25%61.81%65.44%
嘧菌酯原药23.93%15.96%28.21%26.41%
农药制剂25.20%27.36%44.08%51.46%
阻燃剂类产品22.30%24.01%26.11%24.53%
其中:十溴二苯乙烷17.84%20.58%23.24%22.16%
其他精细化工产品17.64%17.58%16.39%9.39%
其中:氢溴酸8.78%9.05%14.45%8.24%
主营业务毛利率23.91%27.51%37.18%40.6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农药类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及其原因分析如下:

1)百菌清原药

报告期内,公司百菌清原药平均单价、平均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百菌清原药平均单价2.212.934.234.30
平均成本1.691.661.611.49
毛利率23.37%43.25%61.81%65.44%

报告期内,公司百菌清原药的毛利率分别为65.44%、61.81%、43.25%和

23.37%。考虑到2020年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扣除运费影响后,报告期各期,公司百菌清原药的毛利率分别为65.44%、61.81%、

45.55%和29.75%,百菌清原药的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2019年,公司百菌清原药毛利率较2018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主要原材料间二甲苯采购价格及人工、制造费用上升引致当期百菌清原药单位成本上升及销售价格略有所致。

2020年,公司百菌清原药毛利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新冠疫

情、区域登记政策调整、气候变化以及竞争对手扩产等因素影响,百菌清原药销售价格大幅下降。2021年1-6月,公司百菌清原药毛利率较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以来百菌清产品价格下滑明显,2021年上半年百菌清原药销售价格处于低位而当期生产成本较为稳定,引致当期该产品毛利率下降。2)嘧菌酯原药报告期内,公司嘧菌酯原药平均单价、平均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嘧菌酯原药平均单价22.4321.8729.8227.15
平均成本17.0618.3821.4119.98
毛利率23.93%15.96%28.21%26.41%

报告期内,公司嘧菌酯原药的毛利率分别为26.41%、28.21%、15.96%和

23.93%。扣除运费影响后,报告期各期,公司嘧菌酯原药的毛利率分别为26.41%、

28.21%、16.25%和24.22%。报告期内,嘧菌酯原药的毛利率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2019年,公司嘧菌酯原药毛利率较2018年略有上升,主要原因系:嘧菌酯原药所需重要中间体供应严重紧缺引致生产成本大幅上涨,嘧菌酯原药的销售价格也随之增长,但销售单价的增长幅度大于单位成本的增长幅度导致毛利率有所上升。2020年,公司嘧菌酯原药毛利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随着原材料成本下降以及嘧菌酯原药市场供应逐步恢复正常,嘧菌酯原药销售价格有所下滑,加之公司大力开发新的嘧菌酯原药客户,销售单价相对较低。尽管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影响,公司嘧菌酯原药成本亦有所下降,但成本下降幅度低于单价下降幅度,引致当期毛利率有所下滑。2021年1-6月,公司嘧菌酯原药毛利率较2020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嘧菌酯原药下游需求旺盛,产品销售单价略有上涨,加之当期产量规模提升,

对产品单位人工和制造费用有所摊薄,产品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3)农药制剂报告期内,公司农药制剂平均单价、平均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农药制剂平均单价4.044.154.744.64
平均成本3.023.022.652.25
毛利率25.20%27.36%44.08%51.46%

报告期内,公司农药制剂的毛利率分别为51.46%、44.08%、27.36%和25.20%。扣除运费影响后,报告期各期,公司农药制剂的毛利率分别为51.46%、44.08%、

28.86%和28.03%。农药制剂的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公司农药制剂主要为百菌清制剂、嘧菌酯制剂等,受百菌清原药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百菌清制剂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加之公司制剂产量逐年下滑,引致摊销的制造费用和人工成本有所增加,制剂产品整体单位成本有所提高,综合引致农药制剂毛利率逐年下滑。

4)十溴二苯乙烷

报告期内,公司十溴二苯乙烷平均单价、平均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十溴二苯乙烷平均单价4.744.854.914.22
平均成本3.903.863.773.29
毛利率17.84%20.58%23.24%22.16%

报告期内,公司十溴二苯乙烷的毛利率分别为22.16%、23.24%、20.58%和

17.84%。扣除运费影响后,报告期各期,公司十溴二苯乙烷的毛利率分别为

22.16%、23.24%、21.53%和19.39%。十溴二苯乙烷的毛利率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

2019年,公司十溴二苯乙烷毛利率较2018年略有增加,主要系当期主要原材料溴素采购价格上升引致生产成本上涨,十溴二苯乙烷的销售价格也随之增长,但销售单价的增长幅度大于单位成本的增长幅度导致毛利率有所上升。

2020年,公司十溴二苯乙烷毛利率较2019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对十溴二苯乙烷新旧生产线进行转换,当期产量下降及新产线折旧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当期该产品价格亦略有下降,综合引致毛利率有所下降。2021年1-6月,公司十溴二苯乙烷毛利率较2020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所致,与十溴二苯乙烷配套使用在下游改性塑料中的三氧化二锑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相关产品采购单价涨幅过高,下游相关领域部分国内客户被动选择其他阻燃剂产品,对十溴二苯乙烷的需求相对减弱;加之公司扩产后市场供应充足,相应引致十溴二苯乙烷销售单价略有下降;另一方面,十溴二苯乙烷主要原材料溴素价格较2020年有所上升,当期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上升。上述因素综合引致当期毛利率有所下降。

5)氢溴酸

报告期内,公司氢溴酸平均单价、平均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氢溴酸平均单价1.411.171.281.12
平均成本1.291.061.091.02
毛利率8.78%9.05%14.45%8.24%

报告期内,公司氢溴酸的毛利率分别为8.24%、14.45%、9.05%和8.78%。扣除运费影响后,报告期各期,公司氢溴酸的毛利率分别为8.24%、14.45%、

11.10%和11.11%,氢溴酸的毛利率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氢溴酸为公司十溴二苯乙烷产品的副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十溴二苯乙烷一致。

(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72.633.62-75.64-14.5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35.34570.47849.89264.6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7.7167.56696.67550.79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44.1210.21-503.4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887.38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24-252.64-24.60-28.69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553.56399.21942.871,659.58
减:所得税影响额122.0775.29262.08323.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3.2262.48-67.23232.1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358.27261.44748.021,103.5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691.9217,474.7130,318.7431,210.4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3.70%1.50%2.47%3.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9,333.6617,213.2829,570.7230,106.85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54%、2.47%、1.50%和3.70%。2018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当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引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当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金额较大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523.31132,035.49169,612.45157,663.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951.82115,129.71120,979.21115,615.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71.4916,905.7848,633.2442,048.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25.7713,529.3863,782.0370,534.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356.6734,209.11101,884.7181,972.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30.90-20,679.73-38,102.67-11,438.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00.002,880.003,236.122,125.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23.0114,400.0014,571.839,887.39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23.01-11,520.00-11,335.71-7,762.3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31.81-1,225.81-213.65334.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50.61-16,519.76-1,018.8023,182.28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574.26123,615.57161,361.89153,778.95
收到的税费返还3,537.173,784.833,397.471,337.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11.884,635.094,853.092,547.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523.31132,035.49169,612.45157,663.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5,077.7686,658.1386,901.7183,465.7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783.0013,472.4913,538.7111,890.24
支付的各项税费4,274.706,572.2611,858.8212,182.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16.368,426.848,679.978,076.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951.82115,129.71120,979.21115,615.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71.4916,905.7848,633.2442,048.6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048.69万元、48,633.24万元、16,905.78万元和11,571.49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2,617.62万元、40,794.96万元、21,901.56万元和11,589.97万元。2018年至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规模整体匹配。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16,905.78万元,较2019年度有所降低,主要原因系当期销售规模、净利润下降,以及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所致。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71.49万元,与当期净利润规模相匹配。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000.009,000.0063,000.0068,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711,589.61698.67583.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73.2612.8183.3660.9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802,926.96-1,889.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25.7713,529.3863,782.0370,534.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919.7821,502.3138,381.2613,972.14
投资支付的现金14,402.099,000.0063,000.0068,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803,706.81503.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356.6734,209.11101,884.7181,972.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30.90-20,679.73-38,102.67-11,438.0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438.07万元、-38,102.67万元、-20,679.73万元和-8,930.9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逐年均为净流出。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百力化学新厂区及苏利宁夏项目逐步投资建设,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及购买设备等支出金额较高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600.002,880.003,236.122,125.0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600.002,880.003,236.122,125.0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00.002,880.003,236.122,125.0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398.0114,400.0014,571.839,887.39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600.003,750.002,387.3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2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23.0114,400.0014,571.839,887.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23.01-11,520.00-11,335.71-7,762.3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62.35万元、-11,335.71万元、-11,520.00万元和-5,423.01万元,主要系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金额较高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系子公司百力化学新厂区建设投资以及苏利宁夏建设投资等的相关支出,包括:购置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以及新建厂房、产线安装调试等。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3,972.14万元、38,381.26万元、21,502.31万元和8,919.78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公司子公司苏利宁夏精细化工产品投资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苏利宁夏项目建设的主要支出之一。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外,苏利宁夏项目还包含其他土建投资及精细化工产品的产线投资,相关建设投资将依据市场环境、战略规划等逐步投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此外,公司子公司百力化学、苏利化学还存在溴化聚苯乙烯、啶酰菌胺等项目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具体参加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各项主要资产分析”中“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中“(3)在建工程”。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董事会决议(1)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董事会决议(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董事会决议(3)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董事会决议(4)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19年1月 1日
分类和计量影响影响(注1)金融资产减值影响小计
应收票据66,237,976.01-66,237,976.01--66,237,976.01-
应收款项融资-66,237,976.01-66,237,976.0166,237,976.01
资产合计66,237,976.01---66,237,976.01

注1: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执行本准则对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重分类情况说明:于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66,237,976.01元的以前年度被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两者兼有,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该部分金额从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 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20年1月 1日
重分类重新计量小计
预收款项20,680,334.19-20,680,334.19--20,680,334.19-
其他流动负债-689,701.90-689,701.90689,701.90
合同负债-19,990,632.29-19,990,632.2919,990,632.29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预收款项-23,317,618.73-23,317,618.73
合同负债21,481,692.37-21,481,692.37
其他流动负债1,835,926.36-1,835,926.36
负债合计23,317,618.7323,317,618.73-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营业收入1,558,610,029.481,558,610,029.48-
营业成本1,138,721,917.341,119,604,107.6119,117,809.73
销售费用8,657,953.6327,775,763.36-19,117,809.73
所得税费用39,426,527.5039,426,527.50-
净利润219,015,619.76219,015,619.76-

(4)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根据新租赁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租赁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8,165,321.018,165,321.01
租赁负债-8,165,321.018,165,321.01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建设投入不断增加,公司总资产规模不断加大。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处于较低的水平,随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施,公司债务规模将有所增大,资产负债率亦会有所提升,但仍将保持在合理水平。公司未来将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努力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求。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区域登记政策调整、气候变化以及竞争对手扩产等因素影响,公司收入和净利润有所波动,但整体维持较高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一种杀菌剂原药以及一种除草剂原药,并向上延伸中间体的配套能力。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状况亦将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公司将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通过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形成以农药、阻燃剂、新材料、医药、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为一体的多元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技术、产品、管理等优势,通过各项经营战略的实施,将公司打造成国内外领先的科技型精细化工企业。

1、严守安全环保红线,多劳多得开足产能。以本质安全为导向,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安全隐患排查前置、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各产品根据设计能力全面开足产量,以多劳多得为原则

进行激励考核,大力生产符合市场质量需求的产品。

2、严控成本做好预判,广开渠道开发客户。切实围绕生产及项目建设需求,做好产供衔接,深化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确保生产所需物资的稳定供应。提高运输合规性和安全性的同时,做好物流计划、合理配置运输资源、控制物流成本。保持并加深与跨国公司的战略合作,加强国际与国内市场并举发展战略的推进,培育新的增长点。

3、扎实做好技术积累,优化技术研发团队人员配置。一方面,将技术提升工作与生产提质降本、技改密切配合,在做好现有产品的工艺、工程、三废处理提档升级工作的同时,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为持续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另一方面,继续加强研发投入,同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加速成果转化进程。搭建平台为专业技术型人才设立发展通道,完善科技创新奖励制度,为有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员工提供更广阔的激励平台。

4、夯实基础完善架构,按时按质强力攻坚项目建设。做好现有生产基地本质安全提升、环保提档升级、清洁生产工作的同时,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继续推进苏利宁夏、百力新厂区、大连永达苏利等投资建设。强化项目管理,加强事前预算、事中审核、事后审计。力争尽快完成溴化聚苯乙烯项目联合试运转,啶酰菌胺项目的安装以及苏利宁夏的项目建设。

5、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考核晋升及激励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大专业型及技术型人才的引进,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机制,对现有管理团队进行适任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培养培训方案,进一步优化激励措施,打造一支基层有责任心、中层有进取心、高层有事业心的团队。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不超过95,721.10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40%,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年产1.1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133,971.7595,721.10
合计133,971.7595,721.1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的子项目。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总投资为267,680.00万元,其中,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33,971.75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生产厂房、年产1,000吨丙硫菌唑、1,000吨吡氟酰草胺、2,000吨4,6-二氯嘧啶、2,000吨苯并呋喃酮、500吨对氯苯硼酸、5,000吨对苯二甲腈的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和购置生产、检测及其他辅助设备。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还包括2.5万吨/年间苯二甲腈、1万吨/年四氯对苯二甲腈、1万吨/年四氯-2-氰基吡啶、0.2万吨/年五氯苯甲腈、0.5万吨/年2-氰基吡啶、0.1万吨/年烯酰吗啉等其他产品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产线及工程建设,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将由股东投资或苏利宁夏自筹取得。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备 案环 保
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267,680.00《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关于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环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备 案环 保
其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3,971.752019-640900-26-03-003093)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东管(环)〔2021〕4号)

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640900-26-03-003093)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关于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东管(环)〔2021〕4号),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为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的子项目,亦已履行相关备案审批程序并取得相关环境保护批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

农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起到防治农业病虫草鼠害、保护农作物,促进作物生产的重要作用。我国作为农业生产大国,对农药的需求一直处于发展态势之中。从2001年到2015年,由于叠加出口量的迅速增长,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从78.72万吨增加到374.00万吨,增长了3.75倍。2015年2月17日,国家农业部下发《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与此同时,我国亦在环保、安全等方面采取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实施供给侧改革。2016年至2018年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部分落后产能被淘汰所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为225.4万吨,较2018年同比有所增长,行业整体呈良性发展。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化学农药产量略有下降,同比下降4.70%。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榜显示,前10强企业2019年销售总额达702.45亿元,同比增长5.30%,占百强销售总额38.26%。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达59家,产业整体集中度明显提升。2016年5月,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农药原药生产进一步集中,到2020年,农药原药企业数量减少30%,其中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5个,销售额在2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有30个。国内排名前20位的农药企业集团的销售额达到全国总销售额的70%以上。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环保压力加大,我国农药行业正进入新一轮整合期,行业内企业需不

断加强管理能力,增强资金实力,形成技术优势、产能优势、产品优势,以在行业整合中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农药工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了包括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和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的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农药中间体是指用于合成农药原药的高级中间产品,是农药原药合成过程的“半成品”,其上游产业为无机和有机化工原料企业,其下游为农林牧渔及卫生领域所需的具体农药产品,比如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由于中间体为原药生产的必需品,因此原药产能亦与中间体的供应息息相关。农药原药生产企业为维持原药产品产能稳定,加强品质管控和成本管理,通常会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加强相应中间体的配套生产能力。

农药市场以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为主,其中除草剂的市场规模最大、杀菌剂的份额持续增长。根据Phillips McDougall公司统计,2019年全球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市场规模分别为261.75亿美元、163.56亿美元和151.46亿美元,占全球作物保护市场的比例分别为43.75%、27.34%和25.32%。而我国受益于水果、豆类、油菜、观赏植物和青饲料等作物的种植面积与大棚的种植面积不断增加,杀菌剂和除草剂份额持续增长。据统计,我国2019年除草剂产量为93.5万

吨,同比减少7.08%;杀菌剂产量为16.5万吨,同比增长7.77%。

在环保趋严的背景下,未来我国农药将向用量低且效果显著、对人、畜、植物安全与环境相容性高等方向发展。在杀菌剂方面,根据Phillips McDougall公司的统计,嘧菌酯、丙硫菌唑、啶酰菌胺均位列全球领先的十五大杀菌剂,其中嘧菌酯为全球第一大农用杀菌剂,市场需求整体稳定;丙硫菌唑自上市以来呈现逐年大幅增长态势,2004年至2014年复合增长率达39.8%,截至2016年市场规模近8亿美元,未来市场空间巨大。啶酰菌胺是新型烟酰胺类杀菌剂,主要防治果蔬和其他作物白粉病、褐腐病、叶斑病以及由链格孢菌、灰霉菌、菌核病菌引起的病害,其2005年即取得1.05亿美元的全球销售额,2004年至2009年复合年增长高达168.7%;在除草剂方面,吡氟酰草胺属于取代吡啶基酰苯胺类除草剂,可以用于玉米、大豆、麦田防治,其市场发展迅速,将成为未来除草剂的热点产品。前述产品均为安全、环保、性能优异的农药产品,符合未来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公司农药产业链延伸,未来产出的产品主要包

括:杀菌剂原药丙硫菌唑、除草剂原药吡氟酰草胺、苯并呋喃酮(杀菌剂原药嘧菌酯的中间体)、4,6-二氯嘧啶(杀菌剂原药嘧菌酯的中间体)、对氯苯硼酸(杀菌剂原药啶酰菌胺的中间体)、对苯二甲腈(四氯对苯二甲腈的中间体)。本项目一方面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类,新增1项杀菌剂和1项除草剂原药产品;另一方面增强农药中间体的生产能力,有利于稳定产品产能,增强成本控制,并获取更多盈利。项目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广阔。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一)响应国家政策,助力农药工业高质量发展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们对生活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保障农产品供给成为了当前农业生产关注的重要问题。2016年中国农药工业协会颁布《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我国农药工业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减少环境污染,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求,并提高我国农药工业的国际竞争力。2017年,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的修订将进一步加强对农药行业的管理,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依据。2020年3月17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经国务院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旨在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基于对上述政策的积极响应,本次募投项目围绕新型环保杀菌剂及中间体展开,将产出新型杀菌剂原药丙硫菌唑、除草剂原药吡氟酰草胺、苯并呋喃酮(杀菌剂原药嘧菌酯的中间体)、4,6-二氯嘧啶(杀菌剂原药嘧菌酯的中间体)、对氯苯硼酸(杀菌剂原药啶酰菌胺的中间体)、对苯二甲腈(四氯对苯二甲腈的中间体)等,相关产品均属于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及中间体。同时公司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作为本次项目的实施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化工产业基地和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也是宁夏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将依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专业的一体化营运服务和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实现快速发展,助力我国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产业链横纵向延伸,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国内外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及产业变革,尤其是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和安全环保要求的提档,对农药行业带来了较大的挑战,行业内企业竞争不断加剧。特别是杀菌剂行业加速更新换代,出现了三唑类、甲氧基丙烯酸酯类、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类杀菌剂等独具特色、作用机理和抗性机理不同的产品类型,丰富了市场组成。未来行业将向着低用量且高效、安全、环境友好方向发展,亦对行业内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做精、做强、做优杀菌剂主业,着力发展新型杀菌剂产品,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丰富产品品类,探索前景广阔的新型除草剂产品,努力为市场提供品类齐全的农药产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中于杀菌剂和除草剂领域,在杀菌剂领域,通过新增杀菌剂原药丙硫菌唑以及丰富杀菌剂原药嘧菌酯、啶酰菌胺等的中间体,有利于优化业务、控制产能和成本、进一步提升杀菌剂主业的盈利能力;在除草剂领域,通过探索除草剂原药吡氟酰草胺,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

(三)优化财务结构,保障公司长远发展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财务杠杆可运用空间较大;同时,公司业务发展较快,现有的资本规模难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短期内将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从而适当运用财务杠杆,随着未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资本规模增厚。因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可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一)国家政策对新型环保农药及下游行业的支持,是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根本前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生产新型杀菌剂丙硫菌唑、除草剂吡氟酰草胺等农药原药以及苯并呋喃酮、4,6-二氯嘧啶、对氯苯硼酸、对苯二甲腈等农药中间体,主要用于供给下游企业生产环保、高效、经济、安全的农药产品,并进一步供给下游的农户在种植过程中降低病虫害,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本),本项目符合其中鼓励类“十一、石油化工: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因此,本募投项目属国家鼓励类项目。

党中央、国务院自2004年起连续将《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问题,其中2021年“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

各部门近年来也连续发布一系列产业政策加快推进农药行业健康发展,如《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关于推进实施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管理措施》等产业政策,支持农业行业将快速健康发展。未来,行业内落后产能将被淘汰,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内优势企业的竞争力将更为突出。

上述各项重要政策与规划的推进和落实,对我国农药行业的发展将起到引导和扶持作用,为行业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指明了农药产业的发展方向,对其上下游产业均带来了政策利好。嘧菌酯、丙硫菌唑、啶酰菌胺等作为重要的环保杀菌剂、吡氟酰草胺作为重要的环保除草剂,将在上述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迎来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空间,是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

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数据,全世界由于病、虫、草、鼠害而损失的农作物收获量相当于潜在收获量的三分之一,如果一旦停止用药或严重的用药不当,一年后将减少收成25%-40%(与正常用药相比),两年后将减少40%-60%甚至绝产。使用农药,有力挽回了作物产量损失,确保农作物的稳产,从而保证了人类的粮食需求。全球农药在2009年销售额是401.47亿美元,到2019年增长至598.27亿美元,年复合增速为4.07%。而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世界人口当前仍处于稳步增长的趋势。预计到2050年,世界人口将达到峰值100亿,对应的食品需求将增长30%左右。满足食物增长需求则需提高70%的农产品生产效率。同时全球耕地面积资源是有限的,农药的使用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此预计未来农药的需求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新增1,000吨/年丙硫菌唑的产能。丙硫菌唑于2004年上市以来市场表现突出,截至2016年市场规模已近8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超过30%。根据Phillips McDougall公司的统计,2018年丙硫菌唑全球销售额排名第5名。当前,丙硫菌唑主要市场为欧美,2018年12月丙硫菌唑在我国取得原药和制剂的登记,该产品对小麦三大病害:赤霉病,锈病,白粉病都有很好的防治效果。据统计,2019年国内小麦种植面积达3.56亿亩,对小麦赤霉病,锈病,白粉病的防治达6亿亩次以上,若丙硫菌唑在小麦杀菌剂市场份额为15%,则可测算出丙硫菌唑在小麦杀菌剂市场的需求量可达1,350吨/年左右,结合目前约50万元/吨的价格,国内仅小麦用药市场就可带来6.75亿元的丙硫菌唑市场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新增1,000吨/年吡氟酰草胺的产能。吡氟酰草胺属于取代吡啶基酰苯胺类除草剂,主要用于玉米、大豆及麦田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某些阔叶杂草。吡氟酰草胺属于选择性麦田除草剂,且无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因此近年来受到国内企业关注。2018年,吡氟酰草胺全球销售额为1.17亿美元,其中大部分使用量在欧洲、大洋洲和北美,预计未来亚洲区域也将迅速发展。研究表明,吡氟酰草胺为当下受欢迎的新除草剂产品,预计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新增2,000吨/年苯并呋喃酮、2,000吨/年4,6-二氯嘧啶和500吨/年对氯苯硼酸,相关产品系嘧菌酯和啶酰菌胺的核心中间体。嘧菌酯和啶酰菌胺均为全球杀菌剂产品中排名前列的热门产品,市场需求整体稳定。公司嘧菌酯原药2020年销量及收入均大幅增长,本次募投产品新增产能有利于公司减少相关中间体的对外采购,保障嘧菌酯原药的产能及成本稳定。公司啶酰菌胺产线尚在建设中,本次募投新增对氯苯硼酸产能,可以为啶酰菌胺产线实现配套,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并获取生产过程中各阶段的收益。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新增5,000吨/年对苯二甲腈的产能。对苯二甲腈系四氯对苯二甲腈的核心中间体,四氯对苯二甲腈是重要的有机中间体,其广泛应用于医药、染料、农药等原药的生产,相关产品市场需求旺盛。2020年,公司四氯对苯二甲腈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新增产能将保障和加强公司四氯对苯二甲腈的产能供应和成本管控。此外,对苯二甲腈为相对大众的中间体产品,其富余产能亦能通过对外销售进行消化。基于以上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主要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非常广阔。新增原药及中间体产能,有利于公司突破产能瓶颈限制,并带来较大的增量空间。

(三)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条件

公司具备消化新增产能的条件。公司长期从事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设有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气相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承担并实施了多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及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是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取得专利12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6项,境外专利1项。基于多年以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目前已充分掌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产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路线。本次募集资金投项目的落地实施不存在技术性问题。

在品牌方面,“苏利”品牌拥有多年历史。在农药行业积累了较高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并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苏利”品牌荣膺2009

年-2010年度江苏省出口名牌,自2014年以来公司始终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苏利”商标于2011年5月被国家商标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2年至2020年,公司连续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农药百强企业,是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并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和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在产业链渠道方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亦拥有较为完善的中间体自我配套供给能力。公司与印度联合磷化(UPL)、意大利世科姆奥克松、先正达(Syngenta)、德国汉姆(Helm)等世界著名农药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销售至美洲、非洲、欧洲等多个地区,公司主要客户也大多在其所处的行业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需求量稳定,保证了公司新增产品的产能消化。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具备完善的人才队伍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自成立之初就始终注重人才培养,目前已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培育了一大批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人才。公司多名技术骨干人才及团队获评2019年江苏省“双创人才”、2020年度江苏省“双创团队”、2019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创新团队”、2019年度及2020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荣誉。公司管理团队的主要成员都是在行业内从业多年,既是农药或阻燃剂行业的技术专家,又具有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以及海外销售能力。因此,公司目前具备完善的人才队伍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依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产业集群效应明显,是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重要助力《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在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要推动省部共建沿黄经济带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创新城市、打造创新园区,开展创新改革试验。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健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机衔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实施科技型龙头企业培育计划,筛选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关联度大、创新力强的科技型行业龙头企业。引导创新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延伸、集群共进的发展局面。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研

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重大产品开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项目。

宁东基地的发展目标是打造技术领先、行业领军、世界一流的国家级现代煤化工基地。发展路径是推动煤化工向精细化工发展,扩规模和上台阶并重,突出产业链延伸、突出产业集群培育、突出质量效益提升。而宁东基地发展重点之一即以精细化工为产业延伸主攻方向,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和绿色环保医药、农药、染料等,加快构建精细化、多元化、集群化的发展格局。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落户,凭借已有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迅速创造经济效益,加大创新投入,推动当地精细化工产业的行业技术进步起到积极的作用,也为区域规划目标的实现助力,落户园区符合规划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产品均属于精细化工产品范畴,与园区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要求是相符的。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苏利股份持有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6%的股权,奥克松亚洲持有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4%的股权。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5,721.10万元,相关资金将通过增资及借款的形式提供至苏利宁夏。其余资金由奥克松亚洲承诺按比例投入和由苏利宁夏自筹。具体安排如下:

名称项 目预计金额(万元)
年产1.1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拟投资总额:133,971.75
①苏利股份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95,721.10
其中:增资形式拟投入注138,957.92
借款形式拟投入注256,763.18
②奥克松亚洲承诺同比例增资金额12,302.50
③剩余苏利宁夏自筹金额25,948.15

注1:根据奥克松亚洲出具的承诺,其承诺将应收苏利股份的税后股份转让款余额5,822.50万元以及应收苏利化学的2020年度分红款含税余额为人民币6,480.00万元(根据财税[2018]102号规定,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合计12,302.50万元,同比例增资至苏利宁夏,相应的公司增资形式拟投入金额为38,957.92万元。注2:公司借款形式拟投入资金为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减增资形式拟投入金额后的余额,预计借款金额为不超过56,763.18万元,下同。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苏利宁夏增资和借款的具体金额如下:

项 目金额(万元)奥克松亚洲同比例配套金额
增资形式投入38,957.9212,302.50
借款形式投入56,763.18-
合 计95,721.1012,302.50

根据苏利股份及奥克松亚洲出具的承诺,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应收苏利股份的股权转让款及苏利化学分红款的合计余额12,302.50万元,以同比例配套增资的形式投资至苏利宁夏,增资价格与苏利股份的增资定价保持一致。因此,奥克松亚洲的同比例增资金额为12,302.50万元,相应的公司增资形式拟投入金额为38,957.92万元。根据苏利股份出具的承诺,在募资资金到位后,苏利股份将以借款形式向苏利宁夏提供剩余的募集资金,预计借款金额为不超过56,763.18万元(含56,763.18万元),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按季结息。根据奥克松亚洲出具的承诺,其同意苏利宁夏向苏利股份借款,并同意苏利宁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季支付利息。相关借款形式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9的要求,“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增资或提供委托贷款形式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说明中小股东或其他股东是否提供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同时需明确增资价格和借款的主要条款(贷款利率)。”公司本次通过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实施募投项目,其中增资形式投入的资金,其他股东亦提供同比例增资;借款形式投入的资金,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约定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季收取利息,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价格和借款的主要条款(贷款利率)已明确,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二)项目概况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为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厂房、年产1,000吨丙硫菌唑、1,000吨吡氟酰草胺、2,000吨4,6-二氯嘧啶、2,000吨苯并呋喃酮、500吨对氯苯硼酸、5,000吨对苯二甲腈的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和购置生产、检测及其他辅助设备。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不超过95,721.10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40%,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年产1.1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133,971.7595,721.10
合计133,971.7595,721.1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33,971.7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不超过95,721.10万元,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的比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1建筑工程费46,011.0034.34%95,721.10
2设备购置与安装63,729.3847.57%
2.1设备购置费50,983.5038.06%
2.2安装工程费12,745.889.51%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0.005.66%
3.1土地使用权费2,200.001.64%
3.2其他工程建设费用5,390.004.02%
4基本预备费5,487.004.10%
5铺底流动资金11,154.378.33%
合计133,971.75100.00%-95,721.10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拟新建厂房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建筑工程费主要根据新增建(构)筑物不同建筑结构特点,参考公司或地方同类建(构)筑物的造价水平及工程量进行测

算,具体如下所示:

序号项目面积(m2)单位造价(元/m2)总价(万元)
1主要产线车间129,164.001,800.0023,249.52
2公用工程111,846.34-19,647.69
2-1其中:总控制室总控制室、五金库、危险品仓库、甲类和丙类仓库、罐区控制室消防泵房、固废焚烧+RTO、固废仓库、公用工程车间、高配间、废水处理区、导热油车间等95,691.341,800.0017,224.44
2-2应急池、液氨罐组、盐酸罐组、酸碱罐组、酸罐组、接卸区、甲类罐组、二甲胺气体罐组、初期雨水池等16,155.001,500.002,423.25
3行政工程17,391.20-3,113.79
3-1其中:研发办公楼、综合楼等16,837.001,800.003,030.66
3-2门卫等554.201,500.0083.13
合 计258,401.54-46,011.00

2)设备购置与安装本项目设备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及公用辅助设备,具体设备选型在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的基础上,选用适用的先进设备。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主要根据具体产线工艺需求并参考供应商报价或同类设备采购单价及设备数量进行测算,具体如下:

序号主要项目主要设备总数量 (台套)金额 (万元)
1丙硫菌唑

氯化釜水喷淋吸收塔、液碱喷淋吸收塔、磺酰氯储罐、磺酰氯泵、α-乙酰基丁内酯储罐、离心过滤机等137种

27210,480.50
2吡氟酰草胺真空缓冲罐、乙醇接收罐、真空机组、过滤器、压滤泵等116种3016,423.00
3苯并呋喃酮邻氯氯苄合成釜、反应冷凝器、、邻氯甲苯贮、邻氯甲苯泵等53种2193,780.00
44,6-二氯嘧啶合成釜、DMF贮罐、二氯乙烷贮罐、干燥机、萃取釜、料液中间罐、反应釜等52种2985,780.00
5对苯二甲腈空气缓冲罐、空气预热器、液氨进料泵、液氨汽化器1等89种1535,840.00
6对氯苯硼酸对氯溴苯溶液配制釜、格氏反应釜、冷凝器、硼酸三甲酯储罐、硼酸三甲酯泵等78种1131,870.00
7公用工程变压器、消防水罐、空压机、导热油炉、废水处理设施、固废焚烧装置、尾气焚烧装置等20种3115,650.00
8检测设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9种181,160.00
合计1,40550,983.50

本项目安装工程费用含辅料、设备进场费、设施费等费用,按设备费用的25%计算,估算金额为12,745.88万元。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含土地购置费及其他工程建设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土地购置费2,200.00
2工程建筑其他费用5,390.00
2.1勘察费用240.00
2.2咨询、评价、设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用1,600.00
2.3工程保险、监理费2,100.00
2.4联合试车费500.00
2.5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费、办公家具250.00
2.6项目筹建、人员培训、开办费700.00

其中,土地购置费按照5万元/亩测算,募投计划用地约440亩左右,根据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每平米土地出让金为72元,相应的每亩出让金为4.8万元,加上契税及印花税,因此按5万元/亩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勘察费按照0.55万元/亩测算;咨询、评价、设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约为建筑及设备购置与安装投资总额的1.5%;工程保险、监理费约为建筑及设备购置与安装投资总额的2%;联合试车费约为设备投资额的1%;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费、办公家具约为设备投资总额的0.5%,项目筹建、人员培训、开办费按估算约为工程投资总额的0.5%。

4)基本预备费

本项目基本预备费按建筑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等费用之和的5%计算所得。

5)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11,154.37万元,为运营期铺底流动资金,系根据项目达产后的销售情况,并结合项目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和经营性流动

负债(应付账款等)的周转情况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预测,为预测资金缺口的30%。

(三)项目建设用地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际化工园区内,苏利宁夏拥有800余亩土地,已为本次募投预留了必要的土地。苏利宁夏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土地证编号座落使用权面积 (M2)取得 方式用途终止日期
1苏利 宁夏宁(2020)灵武市不动产权第L0000363号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盛源路东侧251,777出让工业用地2069.12.17
2苏利宁夏宁(2021)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6583号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盛源路东侧,墩堠路北侧270,472出让工业用地2069.12.17
3苏利宁夏宁(2021)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7693号宁东基地国际化工园区苏利(宁夏)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东侧27,776出让工业用地2071.5.29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技术

项目投资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生产厂房年产1,000吨丙硫菌唑、1,000吨吡氟酰草胺、2,000吨4,6-二氯嘧啶、2,000吨苯并呋喃酮、500吨对氯苯硼酸、5,000吨对苯二甲腈的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和购置生产、检测及其他辅助设备。公司专注于农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农药及中间体成熟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路线,公司已完整掌握本项目相关产品的工艺路线。

(五)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及产能消化

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的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产品新增产能(吨/年)与现有产品关系消化措施
1丙硫菌唑1,000.00新型杀菌剂原药直接对外销售或部分制成制剂后对外销售
2吡氟酰草胺1,000.00新型除草剂原药直接对外销售或部分制成制剂后对外销售
34,6-二氯嘧啶2,000.00嘧菌酯原药中间体主要配套于嘧菌酯原药的生产,少量对外销售
4苯并呋喃酮2,000.00
5对氯苯硼酸500.00啶酰菌胺原药中间体主要配套于啶酰菌胺的生产,少量对外销售
6对苯二甲腈5,000.00四氯对苯二甲腈的中间体主要配套于四氯对苯二甲腈的生产及直接对外销售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具体分析如下:

①丙硫菌唑原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新增1,000吨丙硫菌唑产能,相关产能设计系依据丙硫菌唑未来市场需求、公司战略规划等综合考量。目前国内外丙硫菌唑的市场容量较大,且其在国内仍属于较为年轻的农药品类,未来该产品将主要依托公司现有原药和制剂销售渠道在境内及境外进行销售,目前该产品市场供应整体不足,产品单价及毛利水平较高,预计公司新增产能可以顺利消化。

②吡氟酰草胺原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新增1,000吨吡氟酰草胺产能,相关产能设计系依据吡氟酰草胺未来市场需求、公司战略规划等综合考量。吡氟酰草胺为当下受欢迎的新除草剂产品,预计未来市场空间巨大,未来该产品将主要依托公司现有原药和制剂销售渠道在境内及境外进行销售,随着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逐步扩大,预计公司新增产能可以顺利消化。

③苯并呋喃酮和4,6-二氯嘧啶:苯并呋喃酮和4,6-二氯嘧啶为嘧菌酯原药的生产必须的主要中间体,本次募投新增2,000.00吨/年苯并呋喃酮和4,6-二氯嘧啶产能主要用于配套生产嘧菌酯原药。公司嘧菌酯原药的设计产能为2,500吨/年,理论上可以消化1,500吨/年苯并呋喃酮和4,6-二氯嘧啶产能,其余富余产能公司可以通过直接对外销售等方式消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嘧菌酯部分核心中间体的自主供应,增强产品产能的稳定性并提升盈利能力。

④对氯苯硼酸:对氯苯硼酸是杀菌剂原药啶酰菌胺中间体,本次募投新增500吨/年对氯苯硼酸,对应配套1,000吨/年啶酰菌胺的生产。公司“1,000.00吨啶酰菌胺原药的产线”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产线建设完成,届时新增500吨/年对氯苯硼酸将主要用于啶酰菌胺的配套生产。

⑤对苯二甲腈:对苯二甲腈是四氯对苯二甲腈的中间体,本次募投新增5,000

吨/年对苯二甲腈,对应配套9,000吨/年四氯对苯二甲腈的生产。本次募投新增产能主要用于自身四氯对苯二甲腈的生产及直接对外销售,一方面苏利宁夏亦计划新增10,000吨/年四氯对苯二甲腈的产线,另一方面目前四氯对苯二甲腈市场需求整体旺盛,相应的对苯二甲腈作为其中间体产品亦可直接对外销售进行消化。综上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新增产能主要依靠自我配套以及对外销售进行消化,相关产能可以有效消化。

(六)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需求量

根据本项目工艺技术和工程方案,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4,6-二羟基嘧啶、对氯溴苯、2-氯烟酸、α烟乙酰基丁内酯、三氯氧磷、对二甲苯、硼酸三异丙酯、间三氟甲基苯胺等。本项目所在地本身为煤化工能源基地,现有化工产品近60种,按照产业关联性,可划分为五条产品链:现代煤化工3条,包括煤制油、煤基烯烃和煤基多联产,主导产品为油品、烯烃、甲醇、醋酸、醋酸乙烯、聚乙烯醇、1,4-丁二醇、聚四氢呋喃、煤制油精细化学品等;传统煤化工2条,包括煤焦化和煤制尿素,产品为焦炭、化肥和焦化苯、焦油深加工品等,因此园区内化工企业可为本项目提供部分原辅材料。物流方面,宁夏地处内陆腹地,已拥有发达的航空、铁路、公路等综合交通网络,可实现与外部高效便捷的互联互通,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货物运输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此外,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综合性交通运输网络优势突出,并将在此基础上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园区中规划有专门的物流园区基地,通过引入领先的物流运营商和建立一体化的网上物流平台,为基地化工企业提供专业便捷的基地物流服务;同时基地将提供一体化的仓储、包装和车辆维护服务,从全方位满足园区企业物流服务需求。本项目所需原材料均为精细化工生产所需基础化工原料,大宗原材料可依托园区化工贸易和物流中心进行采购,部分原料在园区内其他企业即可采购得到,因此本项目原材料供应的可靠性可以得到保障。

(2)能源供应情况分析

本项目所需能源包括天然气、电力、蒸汽和自来水,在园区内均可得到保障。

(七)项目实施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的子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的前期规划已设计完成,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和基础建设工作,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房屋建筑物及相关生产产线、设备及公用工程尚未动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分为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和试车考核四个阶段。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批以及技术交流、询价、合同谈判及签约等工作;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建设场地的勘测、工程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施工安装包括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的施工、安装、机械试车等;试车考核包括对生产装置进行化工投料到生产出合格产品,投料运转稳定后进行各工艺装置性能指标的考核。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时间为2年,进度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序号建设时间 建设内容月份
24681012141618202224
1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2勘察设计阶段
3土建施工阶段
4设备选型及订购阶段
5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
6生产前准备工作及试产阶段

本项目预计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额投资进度
T0T+1T+2T+3T+4
1建筑工程费46,011.0032,207.7013,803.30---
2设备购置与 安装63,729.3844,610.5719,118.81---
3工程建筑其他费用7,590.005,313.002,277.00---
4基本预备费5,487.003,840.901,646.10---
5铺底流动资金11,154.37--3,736.294,238.903,179.18
合 计133,971.7585,972.1736,845.213,736.294,238.903,179.18

截至审议本次可转债董事会召开日(2021年4月15日),本项目除已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外,不存在其他资金投入,本项目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况。

(八)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经过有效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由生产装置废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生活污水、包装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碱洗喷淋废水等。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内收集池,送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预处理,然后排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合格后排放。废水处理方案:

1)生产废水经过收集后,采用厌氧加好氧综合处理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标接管送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生活污水收集后经过化粪池及生化处理后接管送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

3)循环冷却水排放水、冷冻机排水等为清洁下水,用于绿化用水或混合后接管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排放,经过尾气处理设备处理后,尾气中的有害物质可削减95%以上,部分转化为环境无害物质。

1)有组织尾气的处理:根据本项目的生产装置产生尾气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案,原则上采取两段式处理的方式,尾气处理的设备分为2部分,一部分设置于生产装置附近,作为生产装备的一部分,主要针对生产中产生的高浓度尾气进行预处理,去除尾气中大部分有害物质;另外部分集中配置,位于环保区域,主要针对经过预处理的有害物浓度较低的尾气。

2)无组织尾气的处理:

a.根据物料物性选用相应材质的储存设备、输送管道,防腐蚀、防泄漏;b.采用真空泵抽取方式对易挥发物料进行加料,加料过程以抽料管连接料桶及反应器物料接口,计量罐、中间罐等设备加强密封,严禁敞口式加料,并注意减少物料暴露时间,减少物料挥发、逸散,水环真空泵尾气采用水池吸收。c.在生产车间内加料位置设置专用的加料区,加料区设置移动式集风罩,在物料抽吸投料过程,对逸出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并在车间内顶部安装集气风罩(集气风罩将覆盖车间内压滤、离心等工序顶部),配备大功率引风机,对车间内可能挥发的无组织废气进行引风收集,于车间顶部位置排空,该措施的实施可保证车间内生产期间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达到90%;

d.加大冷凝水回流量降,增强冷凝效果,减少不凝性尾气产生。e.将各装置工艺废气通过管线集中处理,实现有组织排放。f.制订完备的检修和设备保养制度,开展预防性检修,减少料液跑、冒、滴、漏,并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存放,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预警设施,杜绝泄漏、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g.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尽可能减少事故性停车而造成的非正常排放。

3、废固

本项目产生的废弃物主要为各种生产固废、污水处理污泥、废弃包装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有废盐、废活性炭催化剂、焦油和含氯废物等。主要处理方式如下:

1)废盐类通过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残渣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2)含氯固废采用高温等离子焚烧,灰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催化剂和焦油类固废进行焚烧处理,其中部分焦油、废活性炭催化剂和生活垃圾等与含氯固废配伍后采用高温等离子焚烧;

3)废弃的包装袋、桶等可再利用的委托原料供应商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后,残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以上固废处置措施均根据集团下属苏利股份、百力化学、苏利制药等企业现有处理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选择,在本项目实施时,经验可供依托,并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确保更好的处理效果。

4、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各类泵、空压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现场通过室内隔声、消声设施降噪,声级范围是约75-90dB(A)。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设置密闭车间内,安装位置为地面。生产车间为组合墙,下部是砖砌实体墙,平均隔声量为15dB(A)。由于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安装高度低于实体墙高度,又安装了减震座,降噪量在25dB(A)左右。同时机、泵等机械设备均采用低噪声,低能耗产品,对噪声较高的设备采用消声、隔声等措施防治。

5、预期达到效果

本项目基本体现了生产全过程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原料,防止环境和生态破坏的清洁生产原则。在施工运行过程中,只要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达到工程设计的环保治理水平,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处理情况见下表所示:

内容 类型污染物名称处理方式排放标准预期 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含有机化学品废气RTO焚烧处置(+活性炭吸附)+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达标排放
含无机酸、有毒气体等有害物质废气(酸或碱)喷淋洗涤塔(+活性炭吸附)+排气筒高空排放
氨氧化工段含氨尾气RTO焚烧+脱硝处理
氯化工段含氯尾气水喷淋+石灰乳喷淋+碱液喷淋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预处理后排至园区管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级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达标排放
生产废水 (含有害物质)“好氧生物处理+沉淀”处理后排至园区管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级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危险固废固废焚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合理处置
内容 类型污染物名称处理方式排放标准预期 治理效果
(生产废物)残渣委托处置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级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废包装(1)厂家回收 (2)固废焚烧,残渣委托处置
一般固废(1)厂家回收 (2)委托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噪声设备噪声基础减振、消声、 建筑隔声、距离衰减75~95dB(A)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厂区位于工业园区内,项目建设对自然生态系统影响较小。

(九)项目经济效益

在完全达产年度,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指标名称指标值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132,692.23
年均利润总额(万元)27,561.58
IRR内部收益率(税后)9.97%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含建设期)8.02

1)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公司募投项目预计收入、成本、费用及净利润的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2T+3T+4T+5T+6T+7T+8T+9
营业收入39,807.6792,884.56132,692.23132,692.23132,692.23132,692.23132,692.23132,692.23
营业成本42,259.2970,445.6791,585.4491,585.4491,585.4491,585.4491,585.4491,585.44
销售费用1,194.232,786.543,980.773,980.773,980.773,980.773,980.773,980.77
管理费用3,309.776,494.388,882.848,882.848,882.848,882.848,882.848,882.84
净利润-7,160.1012,680.8527,561.5824,116.3824,116.3824,116.3820,671.1920,671.19

注:T0和T+1为建设期,T+2年产能达产按照30%测算、T+3产能达产按照70%测算;考虑到折旧摊销等因素,T+2年净利润为负。

2)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

①营业收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产出的产品包括:年产0.1万吨丙硫菌唑、年产

0.1万吨吡氟酰草胺、年产0.2万吨4,6-二氯嘧啶、年产0.2万吨苯并呋喃酮、年产0.5万吨对苯二甲腈、年产0.05万吨对氯苯硼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完成后第一年达产率为30%,第二年达产率为70%,第三年满产。

相关中间体的销售单价主要基于其目前整体市场价格及波动趋势确定;考虑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原药产品吡氟酰草胺和丙硫菌唑的销售单价以现有市场价格为基础下浮20%确定,对氯苯硼酸依照现有市场价格确定。公司目前现有采购的产品包括4,6-二氯嘧啶、苯并呋喃酮、对苯二甲腈,测算时以公司报告期内采购相关产品的采购均价测算。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产时的销售收入计算如下:

主要产品销量 (吨)预计销售单价 (万元/吨)市场价格或公司采购均价(万元/吨)预计收入 (万元)
丙硫菌唑1,000.0036.70约50.00(含税)36,697.25
吡氟酰草胺1,000.0029.36约40.00(含税)29,357.80
4,6-二氯嘧啶2,000.0012.2112.1424,424.78
苯并呋喃酮2,000.006.736.8913,451.33
对苯二甲腈5,000.002.212.2511,061.95
对氯苯硼酸500.0035.40约40.00(含税)17,699.12
合计11,500.00--132,692.23

注:上表中丙硫菌唑、吡氟酰草胺和对氯苯硼酸的市场价格为公司依据相关产品现有市场询价结果确定,4,6-二氯嘧啶、苯并呋喃酮、对苯二甲腈为公司2018-2020年采购相关产品的采购均价。

根据上表,在估算募投项目产品销售单价时,对于现有采购的相关产品,公司依据相关产品报告期内的采购均价确定其未来销售价格;对于无采购单价的产品,公司依据相关产品的现有市场价格并适当折价作为未来销售价格,相关测算较为谨慎。

②营业成本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营业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含燃料动力成本、修理费、折旧费、排污费、其他制造费用等)。

其中,材料成本系根据具体产品耗用的原材料数量以及对应原材料市场采购单价确定;人工成本系根据对应生产员工数量及单位员工工资确定;燃料动力成

本系根据产品对应耗用的电、水、蒸汽、天然气数量及单价计算确定;修理费依据对应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机器设备的价值的3%确定;折旧费依据对应房屋及建筑物(20年,残值率5%)以及机器设备(10年,残值率5%)确定;排污费依据产品对应三废排放及处置单价确定;其他制造费用依据对应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机器设备的价值的3%确定。

满产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材料成本63,649.0569.50%
人工成本6,630.007.24%
燃料动力成本6,263.456.84%
修理费3,198.803.49%
折旧费8,091.918.84%
排污费及其他制造费用3,752.234.10%
合计91,585.44100.00%

③销售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销售费用按营业收入*3%确定。

④管理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费用包括:①按营业收入*6%计算经营性管理费用;②按照土地、预备费等计算的管理费用折旧及摊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经营性管理费用7,961.5389.63%
折旧及摊销921.3110.37%
合计8,882.84100.00%

⑤净利润

净利润系根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计算所得。考虑宁夏地区特殊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为“三免三减半”。

3)效益测算的谨慎性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和公司现有项目以及同行业的对比情况:

①毛利率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利尔化学28.95%25.86%33.07%
扬农化工26.31%28.81%29.64%
联化科技36.09%39.07%27.64%
利民股份24.74%26.70%27.17%
颖泰生物20.03%24.51%23.10%
泰禾股份32.24%43.47%38.86%
苏利股份26.94%36.60%40.57%
本次募投情况30.98%

注:泰禾股份尚未公布2020年年度数据,上表为2020年1-9月数据

根据上表,公司本次募投毛利率与公司现有项目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整体相对谨慎,由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较为年轻的农药产品及中间体的生产,相关产品现行市场价格较高,尽管已考虑未来折价因素,但相关产品的毛利率仍略高于颖泰生物、利民股份、扬农化工等企业。本次募投毛利率高于2020年公司毛利率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受新冠疫情以及市场供需影响,公司部分产品销售单价下降明显,毛利率整体下滑。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产品相对较新、市场容量较大的农药原药及部分中间体产品,相关毛利率整体较高。本次募投项目对应部分产品的单价依照市场价格折价计算,相关产品销售测算较为谨慎。

②管理费用率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利尔化学4.59%5.07%6.09%
扬农化工5.13%5.83%3.50%
联化科技17.38%18.45%14.64%
利民股份6.28%8.91%8.69%
颖泰生物5.85%7.17%5.98%
泰禾股份4.72%7.28%6.63%
苏利股份4.77%4.03%3.88%
本次募投情况6.69%

注:泰禾股份尚未公布2020年年度数据,上表为2020年1-9月数据

根据上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费用率整体高于公司现有项目以及利尔化学、扬农化工的管理费用率,略低于利民股份的管理费用率,远低于联化科技的管理费用率。联化科技的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系一方面其境内外子公司较多,且2019年“响水”爆炸案牵连导致的子公司江苏联化和盐城联化临时停产产生的停工费用较高;另一方面,联化科技业务板块包括农化、医药及功能化学品等,相应的管理半径较大。利民股份的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公司收购威远资产组引致管理费用增加所致。整体而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费用率较为谨慎。

③销售费用率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利尔化学2.51%3.20%2.90%
扬农化工2.22%3.46%1.26%
联化科技0.24%1.53%1.33%
利民股份3.37%5.87%5.32%
颖泰生物1.45%2.03%2.07%
泰禾股份1.55%4.13%4.13%
苏利股份0.84%2.06%2.04%
本次募投情况3.00%

注:泰禾股份尚未公布2020年年度数据,上表为2020年1-9月数据;2020年因会计政策变化,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计算。

根据上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销售费用率整体高于公司现有项目以及利尔化学、扬农化工、联化科技,略低于利民股份主要系利民股份收购威远资产组,各种运输费、业务人员工资等销售费用增加所致。整体而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销售费用率较为谨慎。

六、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农药类产品包括百菌清原药、嘧菌酯原药、农药制剂及其他农药类产品;阻燃剂类产品包括十溴二苯乙烷和其他阻燃剂类产品;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类主要为氢溴酸等产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公司现有农药产业链延伸,未来产出的产品主

要包括:新型杀菌剂原药丙硫菌唑、新型除草剂原药吡氟酰草胺、苯并呋喃酮(杀菌剂原药嘧菌酯的中间体)、4,6-二氯嘧啶(杀菌剂原药嘧菌酯的中间体)、对氯苯硼酸(杀菌剂原药啶酰菌胺的中间体)、对苯二甲腈(四氯对苯二甲腈的中间体)。项目的实施是在公司现有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类,新增1项杀菌剂和1项除草剂原药产品;此外,项目对嘧菌酯原药和啶酰菌胺原药的中间体的产线建设亦有利于稳定相关产品产能,加强成本控制及质量控制,并获取更多盈利。项目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广阔。

七、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完善、升级和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延伸公司的业务服务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预计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与改善。此外,预计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转股后)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79元,共计募集资金66,975.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765.8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1010022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 放金额截止 日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4754694872697,257.67-已销户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用户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0188010400055713,674.30-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江阴临港新城支行3205016163360000009719,919.15-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江阴临港新城支行320501616336000000965,583.99-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江阴临港新城支行320501616336000000989,007.95-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4819725335809,130.00-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320501766336000003177,192.78-已销户
合计-61,765.84--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1,765.8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2,862.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13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4.78%2020年:4,478.25
2019年:19,188.60
2018年:9,766.24
2017年:9,510.58
2016年:19,919.15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 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 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年产1,000吨嘧菌酯原药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嘧菌酯原药建设项目7,192.787,192.787,207.537,192.787,192.787,207.5314.752018年1月
2年产10,000吨农药制剂建设项目年产10,000吨农药制剂建设项目9,007.959,007.957,968.949,007.959,007.957,968.94-1,039.012018年12月
3年产9,000吨农药制剂类产品技改项目年产9,000吨农药制剂类产品技改项目7,257.677,257.677,080.817,257.677,257.677,080.81-176.862020年1月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年产2,500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0,000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4,713.995,858.964,233.7014,713.995,858.964,233.70-1,625.262019年6月
5十溴二苯乙烷及相关配套工程-9,130.009,196.30-9,130.009,196.3066.302020年5月
6上海研发实验室项目上海研发实验室项目3,674.303,674.302,977.553,674.303,674.302,977.55-696.752019年12月
7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19,919.1519,919.1519,919.1519,919.1519,919.1519,919.15--
8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4,278.85--4,278.854,278.85-
合计61,765.8462,040.8162,862.8361,765.8462,040.8162,862.83822.02-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500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10,000吨复配阻燃母粒及仓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147,139,900.00元,其中:建设投资人民币91,676,800.00元,流动资金人民币55,463,100.00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年。截至2018年11月6日,原项目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人民币36,854,600.00元,形成1,000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生产能力并基本完成仓库建设,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13,034,100.00元(含孳息)。基于产品市场推广到成熟阶段尚需一定时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新建1,500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生产线及10,000吨阻燃母粒生产线。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经营需要,公司将原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58,589,600.00元,并将调减的91,300,000.00元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百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十溴二苯乙烷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投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年产15,000吨十溴二苯乙烷、32,600吨氢溴酸以及1,500吨水处理剂氯化铝溶液,预计总投资额为193,744,900.00元,其中建设投资167,089,500.00元,铺底流动资金26,655,4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196.30万元,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已销户。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如下:

截止2017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款项累计76,894,283.20元(见瑞华核字【2017】31010018号);2017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6,894,283.2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在2017年度公司进行了置换。

4、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2017年6月6日,苏利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00亿元人民币)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董事会决议一年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00亿元人民币)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董事会决议一年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承诺累计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018年2019年2020年
序号项目名称
1年产1,000吨嘧菌酯原药建设项目5,380.382,349.112,743.632,632.107,724.84
2年产10,000吨农药制剂建设项目5,594.52-3,437.551,941.325,378.87否 (注1)
3年产9,000吨农药制剂类产品技改项目1,059.10--1,189.321,189.32
4年产1000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521.61-122.08314.79436.87否 (注2)
5十溴二苯乙烷及 相关配套工程1,610.46--4,490.424,490.42
6上海研发实验室 项目不适用不适用
7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8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流不适用不适用

注1:年产10,000吨农药制剂建设项目2019年度达到预期效益,2020年度由于受疫情及市场推广的影响导致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2:年产1,000吨三聚氰胺聚磷酸盐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益的主要原因是该产品的市场推广到成熟阶段尚需一定时间、订单需求不足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上海研发实验室项目

上海研发实验室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和研发效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而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性能更稳定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4、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5、其他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5209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

苏利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苏利股份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缪金凤刘志平
孙海峰汪静莉
焦德荣徐荔军
孙 涛崔咪芬
花荣军

全体监事签名:

张晨曦缪朝春
王立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黄岳兴李 刚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谢 添

保荐代表人:

徐东辉 范 毅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签名: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 隽

王 伟 沈 萌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 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万富

张国勤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何婕妤

杨 亿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朱荣恩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已披露的中期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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