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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2
股票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类别                                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二年二月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如本次交易因
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
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
实性和合理性。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所作的任
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内
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
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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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体交易对方承诺:
     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为本次
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
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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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中介机构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能勤勉尽责
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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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首钢股份拟通过发
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首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司 49.00%股权;同时,首钢股份拟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
元,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京唐公司
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前,首钢集团持有标的公司 49.00%股权。上市公司拟以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首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司 49.00%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前后,钢贸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首钢股份        57,976.7100            51.00%       113,679.8235             100.00%
   首钢集团        55,703.1135            49.00%                    -                   -
     合计         113,679.8235          100.00%         113,679.8235           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
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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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钢贸公司及京唐公司项目建设、
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若
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
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
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标的资产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
和收益法对钢贸公司 100%股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净资产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评估方法
                                  1,195,705.76      119,402.86         11.09%    资产基础法
 钢贸公司       1,076,302.90
                                  1,185,213.45      108,910.55         10.12%      收益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195,705.76 万元为钢贸公司的最终评估
值,并经首钢集团备案。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钢贸公司 49.00%股权的交易作
价为 585,895.82 万元。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
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
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
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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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9 月 24 日,首钢股份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与七届五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0 年 11 月 30 日,首钢股份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
   会议与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0 年 12 月 18
   日,首钢股份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京投控股持有的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和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7.6729%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2021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向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1400 号)。京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302307808371268)。
           由于该次重组属于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因此,前述交易不再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钢贸公司 49.00%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持股比例        资产净额*持股比例        营业收入*股权
              项目
                                  与交易作价孰高           与交易作价孰高             比例
本次交易                                  816,779.14                585,895.82          43,536.07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对应财务数据           14,436,722.20              2,895,939.53       7,995,118.19
              占比                             5.66%                   20.23%              0.54%
       注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
   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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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
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注 2:以上财务数据均为 2020 年末/2020 年度经审计数据。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由于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须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6,685,423,610 股,首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50.94%的股份。本次重组前 36 个月内,首钢集团始终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北京市国资委始终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首钢集团仍为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首钢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首钢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钢贸公司 49.00%股
权。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对价计算公式如下:
       交易对价=钢贸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所持有钢贸公司的股权
比例
       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数量按
照向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 1 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总对价为 585,895.8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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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首钢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
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7.15                          6.44
前 60 个交易日                                          6.52                          5.87
前 120 个交易日                                         5.93                          5.35
     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
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
上取整),即 5.87 元/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6,685,423,610 股为基
数,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 668,542,361.00 元。前
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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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5.77 元/股。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如下公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
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首钢集团,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
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钢贸公司股东首钢集团,共计新增股份
数量为 1,015,417,369 股。具体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股份数
   1       首钢集团                                                           1,015,417,369
       上市公司作为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详见前述“(一)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根据前述公式计算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向
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 1 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1-1-1-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
应调整。以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首钢集团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
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
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
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
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
应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过渡期。
     交易双方约定,目标股权对应的钢贸公司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其
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以及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亏损或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
产,均由首钢股份享有或承担。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钢贸公司截至目标股权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首钢股份享有。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首钢股份截至对价股份交割日的滚存未分
                                   1-1-1-1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配利润,由对价股份交割日后首钢股份届时的全体股东按其所持首钢股份之股份
比例享有。
(八)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六、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
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具体发行价格将在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综合考
虑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等因素,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综合
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颁
布新的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对此予以调整。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
                                   1-1-1-1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
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最终的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
易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
商根据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应计算并协商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
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锁定安排。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锁定期颁布新的监管意见,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如
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                       34,500.00                31,570.40
                                         1-1-1-1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2      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                             39,200.00                30,459.67
 3      无人仓储及智能物流改造项目                         28,000.00                19,951.00
 4      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                     25,170.42                23,181.25
 5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                       15,000.00                13,786.09
 6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131,051.59               131,051.59
                   合计                                   272,922.01               250,000.00
       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
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
置换。
       未来,若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可依据
相关法规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监管法规。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
行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七)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
       《资产评估报告》对京唐公司和西山焦化的部分知识产权(以下简称“业绩
承诺资产”)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中京唐公司的
1,346 项专利权、190 项专有技术、32 项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评估值为 24,280.00
万元,本次评估中西山焦化的 57 项专利权资产的评估值为 4,000.00 万元。
       业绩承诺资产相关收入对应明确,京唐公司的无形资产部分当期收入分成=
京唐公司当期无形资产相关收入(即京唐公司不含多模式全连续薄板坯连铸连轧
                                         1-1-1-1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MCCR)的热轧产品收入)×京唐公司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相关收入的综合分
成率;西山焦化的无形资产部分当期收入分成=西山焦化当期无形资产相关收入
(即西山焦化的全部主营业务收入)×西山焦化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相关收入的
综合分成率。
     根据业绩承诺资产的预测收入分成情况,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首钢集团承诺上述业绩承诺资产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实现的收入分成合计分别不低于 9,091.82 万元、7,941.40 万元和
6,156.18 万元。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未
能实施完毕,则首钢集团承诺上述业绩承诺资产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实
现的收入分成合计分别不低于 7,941.40 万元、6,156.18 万元和 4,544.50 万元。
(二)业绩补偿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内,根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的《专
项审核报告》,若业绩承诺资产当期实际收入分成低于当期承诺收入分成,则首
钢集团应对首钢股份进行补偿,当期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确定: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末业绩承诺资产中京唐公司的无形资产部分累
计承诺收入分成-截至当期末业绩承诺资产中京唐公司的无形资产部分累计实
际收入分成)÷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中京唐公司的无形资产部分累计承诺
收入分成总和×京唐公司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 24,280.00 万元×首钢集
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的京唐公司股权比例+(截至当期末业绩承诺资
产中西山焦化的无形资产部分累计承诺收入分成-截至当期末业绩承诺资产中
西山焦化的无形资产部分累计实际收入分成)÷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中西
山焦化的无形资产部分累计承诺收入分成总和×西山焦化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
的评估值 4,000.00 万元×首钢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的西山焦化股
权比例-截至当期末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
     首钢集团在业绩承诺期内应逐年进行补偿,如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
额小于零,则按零取值,即首钢集团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上述补偿应优先以首钢集团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获得的首钢股份新
                                   1-1-1-1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增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按下述公
式确定: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
     首钢股份将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首钢集团所持有的当期应
补偿股份数量(含该当期应补偿股份之上基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新增股份或利益),并予以注销。
     如首钢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应用于补偿的股
份数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的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
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首钢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按约定的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当
补偿股份数量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
给首钢股份。
(三)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
具后三十(30)日内,由首钢股份聘请具有《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
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资产评估
报告》保持一致。
     如果(京唐公司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首钢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
权而间接持有的京唐公司的股权比例+西山焦化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
×首钢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的西山焦化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间
内已补偿金额,则首钢集团应另行对首钢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按下列公式
确定:
     应补偿金额=(京唐公司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首钢集团通过持
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的京唐公司的股权比例+西山焦化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
末减值额×首钢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的西山焦化股权比例)-业绩
                                   1-1-1-1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期内因业绩补偿而已支付的补偿额(如有);
     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
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四)补偿实施方式
     于业绩承诺期内,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十五日内,如按《业绩承诺
与补偿协议》规定计算确定的该年度应补偿金额为正数,则首钢股份应将《专项
审核报告》及应补偿金额以书面方式通知首钢集团。首钢集团在收到首钢股份的
上述书面通知后,应在五日内与首钢股份共同确定补偿方案。
     在补偿方案确定之后三十日内,首钢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规
则以及首钢股份公司章程就补偿股份的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首钢股份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时,首钢集团应回避表决。
     如股份回购事宜经首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首钢
股份将以 1 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全部应补偿股份,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
予以注销。该等回购注销方案应在此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若首钢集团根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相关约定需进行现金补偿的,则首
钢集团应在补偿方案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到首钢股份指定
的银行账户。
     对于因减值测试而产生的补偿,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减值测试报告》出具
后十五日内,如按《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计算确定的减值补偿金额为正数,则
首钢股份应将《减值测试报告》及应补偿金额以书面方式通知首钢集团。减值补
偿中的具体实施方式参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约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首钢集团就业绩承诺资产所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与减值补偿金额合计
不应超过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合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首钢集团在本次交易
                                   1-1-1-1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中通过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总数及其在业绩承诺补
偿期间内对应获得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的股份数。
     为免疑义,首钢集团向首钢股份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与减值补偿金额的总和
以下述公式计算为限:京唐公司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首钢集团通过持有目标
股权而间接持有的京唐公司的股权比例+西山焦化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首钢
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的西山焦化的股权比例,即 3,839.68 万元。
     首钢集团承诺,其保证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获得的对价股份将优先
用于履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
逃废补偿义务;未来如首钢集团拟质押对价股份,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
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约定对价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
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51%的股权,上市公司直接持有京
唐公司 70.1823%的股权,标的公司持有京唐公司 29.8177%股权,标的公司为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钢贸公司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直接持有钢贸公司 100%的股权,并直接以及通过钢贸公司合计持有京
唐公司 100%的股权。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钢铁行业,主要业务为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等,拥有
京唐基地和迁顺基地两大钢铁生产基地。钢贸公司承担首钢股份区域销售、钢材
加工配送体系的建设、运作和管理的职能,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体系,在
上海、广州、青岛、天津、武汉设有 5 个区域子公司,并在全国多地设有钢材加
工配送中心。钢贸公司参股的京唐公司钢铁产品主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
材产品,目前已形成以汽车板、镀锡板、家电板、彩涂板、冷轧专用钢为代表的
冷系产品和以集装箱板、管线钢、车轮钢、耐候钢、桥梁钢为代表的热系产品的
                                   1-1-1-1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高端产品集群。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主营业务得到进一
步巩固和加强。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
能够将原有优质营销资源通过钢贸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整合和规范,体现现有品牌
的聚合效应,积极响应国家打造国际优质钢铁品牌的战略规划,提升企业综合竞
争力,巩固在国内上市公司中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之一的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发挥统一管理的优势,搭建完善的采购、生
产和销售系统,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及安全管控能力,从而实现企业规
范、高效的运作,提高各类优质钢产品产能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在钢铁行
业的领导力与话语权,为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奠定有力基础。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额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5,689,899.98         15,689,899.98              -            -
负债总计                 10,902,872.85         10,902,872.8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15,619.33         4,660,281.43   544,662.10        13.23%
合计
营业收入                   9,958,270.19         9,958,270.19              -            -
营业成本                   8,731,460.49         8,731,460.49              -            -
利润总额                     809,483.50          809,483.50               -            -
净利润                       688,051.65          688,051.6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81,683.48          657,566.49     75,883.01        13.05%
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额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4,436,722.20         14,436,722.20              -            -
负债总计                 10,553,604.21         10,553,604.2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95,939.53         3,343,580.06   447,640.53        15.46%
                                    1-1-1-1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额       变动幅度
    合计
    营业收入                        7,995,118.19        7,995,118.19               -             -
    营业成本                        7,307,270.83        7,307,270.83               -             -
    利润总额                         277,795.24          277,795.24                -             -
    净利润                           241,114.28           241,114.2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78,645.28          200,706.98        22,061.70        12.35%
    利润
        注:2021 年交易前数据取自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第 110A024706 号》;2020 年
    交易前数据取自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
    (2021)第 110A013948 号);交易后数据取自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下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1 年 9 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由
    4,115,619.33 万元增至 4,660,281.43 万元,增长率为 13.23%,2021 年 1-9 月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581,683.48 万元增至 657,566.49 万元,增长率为
    13.0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本次交易
    能够有效拓宽盈利来源,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
    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幅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19        0.9311         -3.20%         0.3377      0.3183        -5.74%
           本次交易完成后,虽然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但上市公司总股本规
    模将有所扩大,2020 年度、2021 年 1-9 月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分别由交易前的
    0.3377 元/股、0.9619 元/股下降至 0.3183 元/股、0.9311 元/股,分别下降 5.74%
    和 3.20%,短期内上市公司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但摊薄幅度较小,
    且随着钢铁行业底部向上,钢贸公司业绩好转,2021 年 1-9 月的摊薄幅度相比于
    2020 年的摊薄幅度已有所下降。
           本次交易旨在切实履行首钢集团将首钢股份打造成集团钢铁板块唯一上市
    平台的承诺,并实现首钢股份钢铁主业资产集聚,提升整体盈利水平。通过本次
                                             1-1-1-1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可以在股权结构上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提升上市公司对子公司
              的控制力和决策效率,从而更好地在上市公司体系内实现优化配置资源,保障上
              市公司钢铁主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重组前           发行股份购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配套融资            本次重组后
 股东名称                               买资产新增                                  新增股本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首钢集团       340,535.24      50.94%    101,541.74    442,076.98        57.41%              -      442,076.98     54.20%
配套融资 引
                         -          -             -              -        0.00%     45,620.44        45,620.44       5.59%
入投资者
其他股东       328,007.12      49.06%             -    328,007.12        42.59%              -      328,007.12     40.21%
合计           668,542.36    100.00%     101,541.74    770,084.10      100.00%      45,620.44       815,704.54   100.00%
                  注: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截至 2020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每股净资产值(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即 5.48 元/股。
                   本次交易前,首钢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首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
              北京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交所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均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未
              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首
              钢股份与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及审批程序
                                                      1-1-1-2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及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首钢集团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通过北京市国资委的预审核;
     3、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
     4、钢贸公司股东会已审议同意首钢集团向首钢股份转让其所持钢贸公司 49%
股权的事宜;
     5、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已经首钢集团备案;
     6、本次交易草案已经上市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一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稿)已经上市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
     8、本次交易已取得首钢集团的批复同意;
     9、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核准前不得
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
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1-1-1-2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上市公司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
             整;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
             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
             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
             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全
             4、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体董事、监事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和高级管理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
人员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
             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
             本人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
             额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为本次
             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首钢集团     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1-1-1-2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4、如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同意授权
               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及其他重要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
钢贸公司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公司及子公司若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
               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愿意
               就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
               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
               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钢 贸 公 司 全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体 董 事 、 监 4、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事、高级管理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人员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
               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
               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人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
                                      1-1-1-2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足额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为维护首钢股份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于首钢股份本次交易
            完成后,将继续履行本公司已经出具的关于避免本公司与首钢股份同业竞争
            问题相关承诺函的内容,并将继续推进本公司与首钢股份同业竞争的解决措
 首钢集团
            施并避免新增同业竞争情况的发生。
            除非本公司不再为首钢股份之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
            述承诺给首钢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为维护首钢股份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
            将继续履行本公司已经出具的关于减少及规范与首钢股份关联交易承诺函
            的相关内容,并将继续推进减少与规范本公司与首钢股份之间关联交易的各
 首钢集团   项解决措施。
            除非本公司不再为首钢股份之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
            述承诺给首钢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四)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首
            钢股份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不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保持并维护上市
 首钢集团   公司的独立性。
            除非本公司不再为首钢股份之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
            述承诺给首钢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五)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49%股权。本公司已依法
            履行了作为股东的出资义务,出资来源符合所适用法律的要求,不存在任何
            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
 首钢集团   存续的情况。本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在股东
            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情形;
            2、本公司对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
            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安排、收益权安排、期
                                    1-1-1-2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权安排、股权代持或者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股权未设
             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
             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或者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
             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该等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
             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本次交易完成;
             3、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本公司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设置
             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4、本公司在所知范围内保证标的公司或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
             在阻碍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的限制性条款;
             5、本公司在所知范围内保证标的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
             合同或协议中,以及标的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中,不
             存在阻碍本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的限制性条款。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
             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
             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
 首钢集团    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六个月。若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
             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
             应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七)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
               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
上市公司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上 市 公 司 全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体董事、监事 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和 高 级 管 理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人员           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1-1-2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
               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
首钢集团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首钢集团全
               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体董事、监事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和高级管理
               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人员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
               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
钢贸公司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钢贸公司全
               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体董事、监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事、高级管理
               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人员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八)关于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项,承诺不存在《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
               如下: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上市公司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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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
               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九)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3、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首钢集团
               4、本公司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首钢集团全
               2、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体董事、监
               3、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
事、高级管理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人员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承诺。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
               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
               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
               行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
               形,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       规章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 个月内诚信情况良
               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
               1、本人具备和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上市公司全
               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
体董事、监事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
和高级管理
               形;
人员
               2、本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
                                       1-1-1-2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
             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
             5、本人最近 36 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人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
             额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
             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
             件;
钢贸公司     4、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纪律
             处分的情况;
             5、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承诺相应赔偿责任。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钢贸公司全
             2、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体董事、监事
             3、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
和高级管理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人员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承诺。
(十)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主动减持所持
首钢集团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如本人因参与首钢股份股
上市公司全
             权激励计划而获授该上市公司股份,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
体董事、监事
             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
和高级管理
             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
人员
             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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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十一)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
             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
首钢集团     符时,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作出
             的相关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上市公司全
体董事、高级 5、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管理人员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后,若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
             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相关承
             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已召开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原则性同意上
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十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
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出具的说明,首钢集团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
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将不会主动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如相关董事、高级
                                     1-1-1-2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管理人员因参与首钢股份股权激励计划而获授上市公司股份,其均承诺自本次重
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十三、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准则第 2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
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
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
露。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
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且有关决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
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
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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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
和评估,并以经首钢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独立
董事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为应对本次交易导致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
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1、积极推进主营业务发展,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钢贸公司 100%的股权,并直接以及通
过钢贸公司合计持有京唐公司 100.00%的股权。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但钢贸公司及京唐公司的净资产及经营业绩计入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的比例将提升。上市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
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提升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坚实保
障。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有
效管理。董事会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切实保障所募集的
资金最终用于既定并经证监会最终依法核准的用途。同时,上市公司将持续配合
独立财务顾问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
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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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
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持续完善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
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当期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
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后,若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
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相关承
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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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摊薄当期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
东首钢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
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
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作出
的相关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1、上市公司保证就本次交易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以及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
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
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文件资料上的所有签字与印章均
真实、有效。
     2、在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诺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七)股份锁定的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对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
项提示”之“十、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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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
格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浏览本报告书全文及
中介机构意见。
                                   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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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时,除本报告书提供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
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批准或核准: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但是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
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
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本次交易方案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核准,在交易推进过
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件,则本次交易可能无
法按期进行;如无法按期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
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
能。
(三)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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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
首钢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钢贸公司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100%股权评估值为 1,195,705.76 万元,增值率为 11.09%。
     虽然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
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但仍可能出现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
假设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宏观经济、监管政策等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均有可
能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造成
不利影响,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四)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上市公司整体
净利润水平将有所增加。但是,因为本次交易亦涉及上市公司向首钢集团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故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也将随
之增加。根据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
益有所下降,为应对本次交易导致的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公司根据自身经
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五)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京唐公司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等资产,西山焦化专
利权资产采用收入分成法进行评估和定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首钢集
团进行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承诺以收益法评估的业绩预测为依据,已经标
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充分论证。尽管如此,如遇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行
业投资规模缩减、市场竞争形势变化、重大社会公众危害等不利因素冲击,则可
能出现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情况。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承诺与补偿
协议》约定了切实可行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
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若本次交易完成后业绩承诺资产收入分成未达预期,
则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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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
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配套募集资金事项能否取得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
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
险。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风险
       全球疫情的演变仍在持续,对世界经济、政治各领域的影响不断深化,原材
料价格上涨、物流成本飙升和全球供应链瓶颈给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
       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所属的钢铁行业是宏观经济基础性产业,钢铁行业的发
展与经济的运行周期密切相关。当经济增速放缓时,钢铁需求量或将下降,将对
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钢铁行业政策风险
       2020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 2021 年需抓
好的重点任务之一。2020 年 12 月,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求围
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钢铁行业
要坚决压缩粗钢产量,确保粗钢产量同比下降。国务院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印
发《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 号),将“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
作为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明确要求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并要
求优化生产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继续压减钢铁产能,同时要求
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
                                     1-1-1-3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钢铁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产能调控及行业整合均需
要系统性、持续性的稳步推进。若钢铁行业政策出现不利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
业务发展的变化,则将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钢铁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近年来,随着国内钢铁行业整合力度
的加大,一些大型钢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及整合以提升综合实力、拓展市场份额,
并进行全国范围内的产业布局。尽管上市公司近年来持续推进低成本制造高端产
品进入高端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
提高技术水平、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则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钢材价格波动风险
     我国钢铁行业目前市场化程度较高,钢材价格受宏观经济政策、下游用钢行
业景气程度的影响较大,未来几年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变化、国内双碳战略下对
钢铁产能释放的影响、房地产调控形势变化等将成为影响钢材市场价格走势的重
要因素,波动幅度和频率也将会因此而加大。
     由于未来国际国内经济增长及钢铁上、下游行业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钢
材价格仍然存在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盈
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五)原材料采购风险
     钢铁行业主要原材料包括铁矿石和焦炭。铁矿石采购方面,2020 年以来,
基于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及供需关系的变化,铁矿石价格持续波动。焦炭采购方
面,自 2016 年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的逐步实施以来,焦炭价格整体维持高位。
     因铁矿石、焦炭等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不排除后续因铁矿石、焦炭价格持
续上升而导致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成本控制压力加大,进而导致盈利下滑的风险。
(六)安全环保风险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愈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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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京唐公司和上市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
善安全设施,但是由于钢铁行业特点,或有的安全生产事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京唐公司声誉及正常生产经营。
     钢贸公司及其参股的京唐公司属于钢铁行业,随着绿色发展的理念形成全民
共识,钢铁企业的环保支出压力增加。尽管上市公司已到达较高环保水平,并已
根据监管要求制定环保制度和措施,加强环保管理考核,加大环保设施设备的升
级改造和运维管理,但若国家政策要求的环保标准进一步提高,标的公司及其子
公司、京唐公司和上市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环保投入成本压力,进而出现企业经营
业绩因此受到影响的风险。此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京唐公司可能存在在今
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突发事件等情形而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受到相关处
罚的风险。
     同时,随着环保限产政策的逐渐出台落地,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京唐公司可能受到相关限产政策的影响,从而对产量和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七)标的公司资产权属风险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首钢、重庆首钢和首钢鹏
龙有部分房屋尚未取得权属证书;钢贸公司参股公司京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的房产共 861 项,房产面积合计 313.77 万平方米,京唐公司二期工程通过围海
造地已形成的土地因尚未办理完成海域使用审批手续而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尽管上述相关企业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事宜,但仍存在不能如
期办毕或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上市公司盈利水
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
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
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
                                    1-1-1-3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
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
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
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
利影响的可能性。
                                   1-1-1-4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目 录
公司声明.......................................................................................................................... 1
交易对方声明................................................................................................................... 2
中介机构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4
    二、标的资产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 5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5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7
    六、募集配套资金................................................................................................... 11
    七、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安排 ................................................................................. 13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7
    九、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20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21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29
    十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9
    十三、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30
    十四、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34
重大风险提示................................................................................................................. 3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35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37
    三、其他风险.......................................................................................................... 39
目 录 ........................................................................................................................... 41
释 义 ........................................................................................................................... 4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49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49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50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52
    四、募集配套资金................................................................................................... 55
    五、标的资产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 58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58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0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0
    九、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6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76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76
    二、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76
    三、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85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85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85
                                                            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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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87
    七、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 88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说明 ................................ 88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90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90
    二、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 ........................................................................................ 90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95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95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 96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97
    一、基本信息.......................................................................................................... 97
    二、历史沿革.......................................................................................................... 97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102
    四、下属公司情况..................................................................................................103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157
    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204
    七、主要财务指标..................................................................................................223
    八、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224
    九、拟购买资产为股权时的说明.............................................................................225
    十、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226
    十一、交易标的涉及诉讼情况 ................................................................................236
    十二、标的公司收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情况........................................................236
    十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238
    十四、对钢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业务资质、许可及法律规定
    的强制认证文件取得情况 .......................................................................................239
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49
    一、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249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249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249
    四、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250
    五、锁定期安排 .....................................................................................................251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251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52
    八、决议有效期 .....................................................................................................252
第六节 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53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253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253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253
    四、锁定期安排 .....................................................................................................254
    五、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254
    六、决议有效期 .....................................................................................................270
第七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271
    一、交易标的评估的基本情况 ................................................................................271
    二、钢贸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274
                                                        1-1-1-4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钢贸公司收益法评估情况 ................................................................................292
    四、京唐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304
    五、京唐公司收益法评估情况 ................................................................................353
    六、引用其他机构报告情况....................................................................................370
    七、特别事项说明..................................................................................................370
    八、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73
    九、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373
    十、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
    见 ..........................................................................................................................379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380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380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主要内容....................................................................384
第九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392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92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395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395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 ........................403
    五、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
    明 ..........................................................................................................................404
    六、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
    形 ..........................................................................................................................405
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06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406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412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
    指标的影响分析 .....................................................................................................444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450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450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454
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459
    一、同业竞争.........................................................................................................459
    二、关联交易.........................................................................................................460
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 .....................................................................................................49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495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497
    三、其他风险.........................................................................................................500
第十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501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501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501
    三、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501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502
    五、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502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506
    七、关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
                                                            1-1-1-4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511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511
    九、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 20%的说明....................................................516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517
    十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
    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517
第十五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重组的意见....................................................518
    一、独立董事意见..................................................................................................518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520
    三、法律顾问意见..................................................................................................521
第十六节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情况.........................................................................523
    一、独立财务顾问..................................................................................................523
    二、法律顾问.........................................................................................................523
    三、审计机构.........................................................................................................524
    四、资产评估机构..................................................................................................524
第十七节 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 ...................................................................................525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525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526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27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528
    五、独立财务顾问声明...........................................................................................529
    六、法律顾问声明..................................................................................................530
    七、审计机构声明..................................................................................................531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32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533
    一、备查文件.........................................................................................................533
    二、备查地点.........................................................................................................533
                                                        1-1-1-4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首钢股份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发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指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首钢集团/首钢总公司/交易
                         指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对方
交易标的/标的公司/钢贸公
                         指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司
标的资产/目标股权       指      首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司 49.00%股权
京唐公司                指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京投控股                指      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京国瑞                  指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中首公司                指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北京汽车                指
                                为 1958.HK
天津钢贸                指      天津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钢贸                指      武汉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钢贸                指      山东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钢贸                指      广州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钢贸                指      上海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首钢                指      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苏州首钢                指      苏州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沈阳首钢                指      沈阳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哈尔滨首钢武中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哈尔滨首钢钢材
哈尔滨首钢              指
                                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重庆首钢                指      重庆首钢武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佛山首钢                指      佛山首钢中金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1-1-1-4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首钢鹏龙       指     首钢鹏龙钢材有限公司
株洲首鹏       指     株洲首鹏汇隆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武汉首钢汽车   指     武汉首钢汽车用材有限公司
首钢浙金       指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京海航运       指     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
包钢首瑞       指     鄂尔多斯市包钢首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京冀工贸       指     河北京冀工贸有限公司
青岛钢业       指     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
物产首钢       指     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贵州投资       指     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港务公司       指     唐山首钢京唐曹妃甸港务有限公司
国兴实业       指     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中泓炭素       指     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西山焦化       指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盾石建材       指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唐曹铁路       指     唐山唐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首宝核力       指     北京首宝核力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开滦股份       指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实公司       指     唐山曹妃甸首实实业有限公司
围海造地公司   指     唐山曹妃甸钢铁围海造地有限责任公司
迁钢公司       指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冷轧公司       指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唐钢集团       指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宝钢股份       指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鞍钢股份       指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包钢股份       指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股份       指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八一钢铁       指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柳钢股份       指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1-1-4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中信特钢                  指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钢闽光                  指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杭钢股份                  指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欧冶云商                  指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协                    指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
《信息披露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准则第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8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专项审计报告》          指     2021 年 1-9 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24708
                                 号)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 1-9 月备考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24707 号)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审阅报告第 110A001211
                          指     度 及 2020 年 度 1-9 月审阅报 告》(致 同审字 (2021) 第
号》
                                 110A001211 号)
《审阅报告第 110A02470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1-9 月审阅报告》(致
                          指
号》                             同审字(2021)第 110A024706 号)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
《资产评估报告》          指     司 49%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3114
                                 号)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21 年 9 月 10 号签署的《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
                          指
书》                             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2021 年 11 月 29 日签署的《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
《补充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2021 年 12 月 9 日签署的《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
《补充协议(二)》        指
                                 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2021 年 11 月 29 日签署的《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
《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1-1-1-4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说明》                 指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说明》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国资委             指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发改委             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竞天公诚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中联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8 月 31 日
                                钢贸公司在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处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的变更
目标股权交割日           指
                                登记及备案手续之日
                                首钢股份向首钢集团所发行的对价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
对价股份交割日           指
                                成登记之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的情形,此系数据计算
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1-1-4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首钢股份拟通过发
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首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司 49.00%股权;同时,首钢股份拟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钢贸公司及京唐公司项目建设、上市
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前,首钢集团持有标的公司 49.00%股权。上市公司拟以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首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司 49.00%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前后,钢贸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首钢股份             57,976.7100           51.00%        113,679.8235             100.00%
首钢集团             55,703.1135           49.00%                     -                   -
合计                113,679.8235          100.00%         113,679.8235           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
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钢贸公司及京唐公司项目建设、
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
                                      1-1-1-4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
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
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2013 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要求。2013 年,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
确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15 年 9
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
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2018 年 8 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
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启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选取百家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家
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在 2018-2020 年期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首钢集团成
功入选“双百企业”名单;该行动旨在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聚焦重点难点,补齐
改革短板,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2020 年 6 月,中央全面
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
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2020 年初,北京市国资委提出抓好六项重点工
作,即“一是稳增长,强化国有经济的支撑作用;二是抓转型,扎实推动国有企
业高质量发展;三是促改革,确保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四是转职能,切实
提升监管系统性有效性;五是作表率,坚决履行好国企责任;六是强党建,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 2021 年印发的《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
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首都发展为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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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对首都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为推动前述方
案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北京市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小
组办公室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京国企改办发[2021]1 号),提出详细工作要求。因此,首钢股份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断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质量,降低成本,符合北京市
国资委的工作导向。
     2、首钢集团承诺将首钢股份打造成集团钢铁板块唯一上市平台
     根据首钢钢铁业发展规划,首钢股份将作为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
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的唯一平台,最终实现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
上游铁矿资源业务整体上市。根据首钢集团承诺,在首钢集团其它从事钢铁经营
生产业务的公司通过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产品结
构,实现连续 3 年盈利,且行业整体状况不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首钢集团将
按照证券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要求,启动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合并、重组等符
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将相关优质资产注入首钢股份。
     2020 年 7 月,首钢股份以其持有的北京汽车 12.83%内资股与首钢集团持有
的钢贸公司 51%股权进行置换并完成交割,置换完成之后,钢贸公司成为首钢股
份控股子公司。2021 年 5 月,首钢股份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京唐公
司 19.1823%股权,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钢铁权益产能进一步提升,资产质量
和持续盈利能力均得到增强。
     3、钢铁上市公司提高权益钢铁产能
     在 2030 年“碳达峰”和 2060 年“碳中和”的目标约束下,工信部多次表示将推
进钢铁行业产能产量压减,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压缩钢铁产量,确保 2021
年粗钢产量较 2020 年同比下降。因此可以预见,中期内钢铁行业将围绕“碳达
峰、碳中和”目标节点,总产能产量不断压缩,上市公司不断通过重组提高权益
钢铁产能,将在未来行业竞争中占据优势。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推进首钢集团资产重组整合,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1-1-1-5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目前,首钢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 50.94%,本次交易完成后,有
利于进一步提高首钢集团持股比例,维持上市公司治理和控制权稳定。同时,充
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对首钢集团优质资产实施重组整合,加快推进钢铁资
产整体上市,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2、有利于首钢股份进一步聚合优质钢铁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钢贸公司和京唐公司均将成为首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有利
于首钢股份进一步聚合优质钢铁资产,提高钢铁权益产能。本次交易将提高归属
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为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首钢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钢贸公司 49.00%股
权。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对价计算公式如下:
       交易对价=钢贸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所持有钢贸公司的股权
比例
       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数量按
照向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 1 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总对价为 585,895.82 万元。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1-1-1-5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首钢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
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7.15                            6.44
前 60 个交易日                                        6.52                            5.87
前 120 个交易日                                       5.93                            5.35
     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
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
上取整),即 5.87 元/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6,685,423,610 股为基
数,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 668,542,361.00 元。前
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5.77 元/股。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再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如下公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
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1-1-1-5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首钢集团,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
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钢贸公司股东首钢集团,共计新增股份
数量为 1,015,417,369 股,具体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股份数
   1       首钢集团                                                           1,015,417,369
       上市公司作为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详见前述“(一)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根据前述公式计算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向
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 1 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
应调整。以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首钢集团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1-1-1-5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
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
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
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
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过渡期。
     交易各方约定,钢贸公司在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
净资产以及在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均由首钢
股份享有或承担。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钢贸公司截至目标股权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首钢股份享有。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首钢股份截至对价股份交割日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由对价股份交割日后首钢股份届时的全体股东按其所持首钢股份之股份
比例享有。
(八)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四、募集配套资金
                                   1-1-1-5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
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具体发行价格将在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综合考
虑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等因素,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综合
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颁
布新的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对此予以调整。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
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最终的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
易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
商根据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应计算并协商确定。
                                    1-1-1-5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
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锁定安排。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锁定期颁布新的监管意见,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如
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                       34,500.00                31,570.40
 2      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                             39,200.00                30,459.67
 3      无人仓储及智能物流改造项目                         28,000.00                19,951.00
 4      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                     25,170.42                23,181.25
 5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                       15,000.00                13,786.09
 6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131,051.59               131,051.59
                   合计                                   272,922.01               250,000.00
       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
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
                                         1-1-1-5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置换。
     未来,若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可依据
相关法规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监管法规。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
行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七)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标的资产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
和收益法对钢贸公司 100%股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净资产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评估方法
                                  1,195,705.76      119,402.86         11.09%    资产基础法
 钢贸公司       1,076,302.90
                                  1,185,213.45      108,910.55         10.12%      收益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195,705.76 万元为钢贸公司的最终评估
值,并经首钢集团备案。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钢贸公司 49.00%股权的交易作
价为 585,895.82 万元。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
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
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
                                         1-1-1-5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
   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9 月 24 日,首钢股份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与七届五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0 年 11 月 30 日,首钢股份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
   会议与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0 年 12 月 18
   日,首钢股份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京投控股持有的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和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7.6729%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2021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向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1400 号)。京唐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302307808371268)。
           由于该次重组属于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因此,前述交易不再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钢贸公司 49.00%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持股比例        资产净额*持股比例        营业收入*股权
              项目
                                  与交易作价孰高           与交易作价孰高             比例
本次交易                                   816,779.14               585,895.82           43,536.07
                                         1-1-1-5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对应财务数据            14,436,722.20             2,895,939.53        7,995,118.19
              占比                             5.66%                   20.23%               0.54%
       注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
   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
   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注 2:以上财务数据均为 2020 年末/2020 年度经审计数据。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由于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须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6,685,423,610 股,首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50.94%的股份。本次重组前 36 个月内,首钢集团始终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北京市国资委始终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首钢集团仍为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属于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
   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方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不构成《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首钢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51%的股权,上市公司直接持有京
   唐公司 70.1823%的股权,标的公司持有京唐公司 29.8177%股权,标的公司为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钢贸公司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1-1-1-6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直接持有钢贸公司 100%的股权,并直接以及通过钢贸公司合计持有京
唐公司 100%的股权。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钢铁行业,主要业务为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等,拥有
京唐基地和迁顺基地两大钢铁生产基地。钢贸公司承担首钢股份区域销售、钢材
加工配送体系的建设、运作和管理的职能,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体系,在
上海、广州、青岛、天津、武汉设有 5 个区域子公司,并在全国多地设有钢材加
工配送中心。钢贸公司参股的京唐公司钢铁产品主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
材产品,目前已形成以汽车板、镀锡板、家电板、彩涂板、冷轧专用钢为代表的
冷系产品和以集装箱板、管线钢、车轮钢、耐候钢、桥梁钢为代表的热系产品的
高端产品集群。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主营业务得到进一
步巩固和加强。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
能够将原有优质营销资源通过钢贸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整合和规范,体现现有品牌
的聚合效应,积极响应国家打造国际优质钢铁品牌的战略规划,提升企业综合竞
争力,巩固在国内上市公司中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之一的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发挥统一管理的优势,搭建完善的采购、生
产和销售系统,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及安全管控能力,从而实现企业规
范、高效的运作,提高各类优质钢产品产能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在钢铁行
业的领导力与话语权,为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奠定有力基础。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额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5,689,899.98         15,689,899.98              -            -
负债总计                 10,902,872.85         10,902,872.8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15,619.33         4,660,281.43   544,662.10        13.23%
                                    1-1-1-6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合计
    营业收入                         9,958,270.19         9,958,270.19               -             -
    营业成本                         8,731,460.49         8,731,460.49               -             -
    利润总额                          809,483.50           809,483.50                -             -
    净利润                            688,051.65           688,051.6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81,683.48           657,566.49        75,883.01        13.05%
    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额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4,436,722.20        14,436,722.20               -             -
    负债总计                        10,553,604.21        10,553,604.2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95,939.53         3,343,580.06      447,640.53        15.46%
    合计
    营业收入                         7,995,118.19         7,995,118.19               -             -
    营业成本                         7,307,270.83         7,307,270.83               -             -
    利润总额                          277,795.24           277,795.24                -             -
    净利润                            241,114.28           241,114.2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78,645.28           200,706.98        22,061.70        12.35%
    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1 年 9 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由
    4,115,619.33 万元增至 4,660,281.43 万元,增长率为 13.23%,2021 年 1-9 月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581,683.48 万元增至 657,566.49 万元,增长率为
    13.0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本次交易
    能够有效拓宽盈利来源,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
    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幅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19         0.9311         -3.20%          0.3377      0.3183        -5.74%
           本次交易完成后,虽然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但上市公司总股本规
    模将有所扩大,2020 年度、2021 年 1-9 月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分别由交易前的
    0.3377 元/股、0.9619 元/股下降至 0.3183 元/股、0.9311 元/股,分别下降 5.74%
                                              1-1-1-6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和 3.20%,短期内上市公司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但摊薄幅度较小,
              且随着钢铁行业底部向上,钢贸公司业绩好转,2021 年 1-9 月的摊薄幅度相比于
              2020 年的摊薄幅度已有所下降。
                   本次交易旨在切实履行首钢集团将首钢股份打造成集团钢铁板块唯一上市
              平台的承诺,并实现首钢股份钢铁主业资产集聚,提升整体盈利水平。通过本次
              交易,可以在股权结构上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提升上市公司对子公司
              的控制力和决策效率,从而更好地在上市公司体系内实现优化配置资源,保障上
              市公司钢铁主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重组前           发行股份购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配套融资             本次重组后
 股东名称                                买资产新增                                新增股本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首钢集团        340,535.24      50.94%    101,541.74     442,076.98       57.41%             -      442,076.98     54.20%
配套 融资引
                          -          -             -                -      0.00%    45,620.44        45,620.44       5.59%
入投资者
其他股东        328,007.12      49.06%             -     328,007.12       42.59%             -      328,007.12     40.21%
合计            668,542.36    100.00%     101,541.74     770,084.10     100.00%     45,620.44       815,704.54   100.00%
                  注: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截至 2020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每股净资产值(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即 5.48 元/股。
                   本次交易前,首钢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首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
              北京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交所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均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未
              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首
              钢股份与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1-1-1-6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及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首钢集团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通过北京市国资委的预审核;
     3、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
     4、钢贸公司股东会已审议同意首钢集团向首钢股份转让其所持钢贸公司 49%
股权的事宜;
     5、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已经首钢集团备案;
     6、本次交易草案已经上市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一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稿)已经上市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
     8、本次交易已取得首钢集团的批复同意;
     9、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核准前不得
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
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
                                   1-1-1-6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方案是否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标的资产
评估结果是否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
       1、本次交易方案是否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 36
号)(以下简称“36 号令”)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
资产重组,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资产重组方案前,应当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
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预审核,并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
过管理信息系统出具意见。鉴此,本次交易由北京市国资委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通过“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予以预审核同意。
       36 号令第七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负责管理以下事项: ……(三) 国有
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所控股上市
公司发行证券,未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事项;……(五)国有
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不属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范围的事项”。
       北京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 年版)》第一部分“对各市管
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第 9 项规定,“市管企业审批未触及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标准的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事项”;第 11 项规定,市
管企业审批未导致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公开征集转让、
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事项。”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官方网站所列明的“监管企业”名单,首钢集团为市管
企业,且根据首钢集团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其出资人职责由北京市国资委行
使。
       本次交易前,首钢集团持有首钢股份 50.94%的股份,为首钢股份的控股股
东,北京市国资委为首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并经计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且本次发行股份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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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首钢集团持有的首钢股份之股份比例将上升,
其仍为首钢股份的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仍为首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根据 36 号令及《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 年版)》的上述规定,
首钢集团有权审批本次交易(包括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
     2、标的资产评估结果是否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以及相
关依据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
由北京市国资委负责核准;除核准以外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市管企业负责备案。
该通知同时明确规定:“按照先部分授权后全面施行的原则,分批调整管理权限
(第一批授权名单附后,以下统称授权企业,其他企业统称非授权企业),根据
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质量,动态调整授权范围,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将调整权限
范围扩大至全部市管企业。”首钢集团名列该通知所附“资产评估管理改革授权
企业名单(第一批)”之中。
     《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 年版)》第一部分“对各市管企业的授权放
权事项”第 4 项规定:“授权市管企业负责对企业批准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
项目进行备案。”
     鉴于本次交易由首钢集团批准,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所涉标的
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应由首钢集团予以备案。
十、其他事项
(一)相关交易的目的以及商业合理性
     1、2020 年 2 月股权转让
     2020 年 2 月,首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转让给京投控股、
7.6729%股权转让给京国瑞,是为了落实北京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精神,在
京唐公司层面引入北京市属战略投资者,改善京唐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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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同时,首钢集团通过此次股权转让收回部分现金,有利于改善首钢集团现金流状
况,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
     2、2021 年 4 月交易
     (1)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近年来,上市公司不断探索并实施股权结构的优化。2019 年 12 月,上市公
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宝武集团成为第二大股东。通过发行股份购买京唐公司股权,
实现了首钢股份引入北京市属国资企业京投控股和京国瑞作为战略股东,为后续
首钢集团向首钢股份注入优质钢铁资产、提升首钢集团资产证券化率打开了空间。
同时,京投控股、京国瑞作为北京市国资战略投资者,有利于依托其丰富的国企
改革经验,赋能首钢股份高质量发展。
     (2)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京唐公司是首钢集团旗下资产质量最高的钢铁生产基地。在钢铁行业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随着京唐公司二期一步产线的投产达产,京唐
公司规模效益得到显现,产品结构更加优化,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叠加当
前制造业对高端板材需求拉动明显,京唐公司现已进入业绩快速释放期。2021
年 4 月交易完成之后,首钢股份进一步提升京唐公司控制权比例,有助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
     2021 年 4 月交易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促
进上市公司聚焦主业,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并节约经营成本,提高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本次交易
     (1)推进首钢集团资产重组整合,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本次交易前,首钢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 50.94%,本次交易完成
后,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首钢集团持股比例,维持上市公司治理和控制权稳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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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对首钢集团优质资产实施重组整合,加快推进
钢铁资产整体上市,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2)有利于首钢股份进一步聚合优质钢铁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钢贸公司和京唐公司均将成为首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有利
于首钢股份进一步聚合优质钢铁资产,提高钢铁权益产能。本次交易将提高归属
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为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综上所述,2020 年 2 月股权转让、2021 年 4 月交易和本次交易分别对应不
同的目的,均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相关资产购买协议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1、各项交易均具有独立的商业实质,并非是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
立的,亦非交易整体才能达到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2020 年 2 月,首钢集团将京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京投控股和京国瑞,是
为了落实北京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精神,在京唐公司层面引入北京市属战略
投资者,改善京唐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首钢集团通过此次股权
转让收回部分现金,有利于改善首钢集团现金流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
     2021 年 4 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京唐公司股权主要目的是使得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得到进一步多元化,核心资产和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
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向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
     本次交易主要目的是推进首钢集团资产重组整合,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有利于首钢股份进一步聚合优质钢铁资产,提高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运营成
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因此,以上各项交易均具有独立的商业实质,并非是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
况下订立的,亦非整体才能达到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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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各项交易均有独立的商业安排,各项交易的发生并不取决于其他交易的
发生
       根据首钢集团与交易对方于 2019 年 12 月签订的《关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
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仅就该等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及协议各方在此次
股权转让中的权利义务予以约定,未约定首钢集团或首钢股份负有在将来收购京
投控股、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19.1823%股权义务的条款。
       根据首钢股份与京投控股、京国瑞于 2020 年 9 月分别签署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书》及后续的补充协议,该等协议均分别就相关交易行为的具体事宜
及协议各方在前述交易中的权利义务予以约定,均未就首钢股份本次收购钢贸公
司股权作任何约定。
       因此,上述各项交易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均具有各自独立的商业安排,
各项交易的发生并不取决于其他交易的发生。
       3、各项交易均单独作价且价格公允,各项交易单独考虑时均是经济且合理
的
       首钢集团转让京唐公司 19.1823%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交易价格以
京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值为基础,该等
交易价格确定方式已经北京市国资委同意,符合国资监管要求,交易定价公允。
       2021 年 4 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京唐公司股权,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首钢
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
第 1270 号)、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上市公司
董事会对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对评
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因此,
此次重组的交易作价公允。
       本次交易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首钢集团有限公
司拟转让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
报字(2021)第 3114 号)、并经首钢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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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发表了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
意见。因此,本次重组的交易作价公允。
     因此,以上各项交易均单独作价且价格公允,各项交易单独考虑时交易价格
均是经济且合理的。
     综上所述,首钢集团向京投控股及京国瑞转让京唐公司 19.1823%股权、上
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京唐公司股权和本次交易均为独立交易,尽管上述系列交易
实施后的结果是上市公司直接以及通过钢贸公司合计持有京唐公司 100%股权,
但各项交易均具有其独立的商业实质、相互之间没有互为前提条件、交易价格公
允且没有相互影响。因此,上述资产购买协议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三)上市公司分步收购而非一次性收购京唐公司股权的原因
     1、分步收购京唐公司股权的背景与原因
     (1)京唐公司是最优质的核心钢铁资产,进一步收购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
权益钢铁产能和盈利能力
     截至前次重组实施前,上市公司已于 2015 年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取得京唐公
司 51%控股权,京唐公司剩余 49%股权(以下简称“剩余股权”)分别由钢贸公
司、京投控股和京国瑞持有 29.8177%、11.5094%和 7.6729%。
     京唐公司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首都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是具有国际先进
水平的千万吨级大型钢铁企业,是首钢集团旗下最优质的核心钢铁资产。自成
立以来,京唐公司始终围绕着钢铁主业开展业务,以汽车板、镀锡板等战略产
品为引领,以热轧卷板、中厚板、家电专用板、涂镀板、酸洗板、复合板为支
撑,着力推进高档次、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增量。上市公司进一步收购
京唐公司剩余股权,有利于提高权益钢铁产能和盈利能力。
     1)进一步收购京唐公司剩余股权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权益钢铁产能
     在 2030 年“碳达峰”和 2060 年“碳中和”的目标约束下,工信部多次表
示将推进钢铁行业产能产量压减,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压缩钢铁产量,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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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保 2021 年粗钢产量较 2020 年同比下降。因此可以预见,中期内钢铁行业将围
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总产能产量不断压缩,上市公司不断通过重
组提高权益钢铁产能,将有利于在未来行业竞争中占据产能优势。
     2)进一步收购京唐公司剩余股权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9 月,京唐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618,992.45
万元、4,368,502.42 万元及 6,146,772.8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02,488.01 万
元、167,529.06 万元及 508,295.53 万元,京唐公司的规模和盈利贡献均在首钢
钢铁资产体系内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京唐公司营业收入占同期首钢股
份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2.57%、54.64%和 61.73%,均超过 50%;京唐公司净
利润占同期首钢股份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0.56%、69.48%和 73.87%,均超过 60%。
因此,近年来首钢股份积极探索采取符合监管要求及各方利益的方式将京唐公
司剩余股权注入首钢股份,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
长远发展。
     (2)前次未一次性收购京唐公司剩余股权的原因
     前 次 重组 系上 市公 司 以发 行股 份方 式 购买 京投 控股 持有 的 京唐 公司
11.5094%股权和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7.6729%股权,未一次性收购钢贸公司持
有的京唐公司 29.8177%股权主要系若交易对方为钢贸公司,交易完成后将出现
交叉持股的情形;未一次性收购首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司 49%股权从而间接收购
钢贸公司持有的京唐公司 29.8177%股权,主要系以下原因:
     1)减少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摊薄
     前次交易以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定价(4.51
元/股),低于截至 2019 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值
(5.11 元/股)。前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有所扩大,导致
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存在一定摊薄,为尽量避免前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控制摊薄幅度,上市公司未一次性向首钢集团收购钢贸公司股权。
     2)控制交易规模和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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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前次交易决策时,钢铁市场价格尚未有明显上涨趋势,直至 2020 年三季度,
在需求旺盛、供给回落、库存下降、成本上升等多因素驱动下,钢材市场价格
才出现明显上涨,多品种钢材价格创出阶段性新高。
数据来源:Wind
     虽然彼时京唐公司二期一步工程预计将陆续投产,即将进入业绩快速释放
期,但由于历史上钢铁产品价格波动性较大,原材料如铁矿石、煤炭等亦存在
较大幅度波动,易对钢铁企业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因此,上市公司为了控
制交易规模和交易风险,未一次性向首钢集团收购钢贸公司股权。
     3)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首钢股份历史上一直存在首钢集团持股比例较高的问题,限制了首钢集团
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钢铁资产的空间。为解决上述问题,2019 年 11 月,经北京
市国资委批准,首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93,408,44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划转至宝武集团,划转完成后,首钢集团持
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由 79.38%降至 64.38%。前次交易考虑向京投控股和京国瑞
购买所持京唐公司股权、引入京投控股和京国瑞作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有助
于在 2019 年股份划转带来首钢集团持股比例下降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
     4)避免触发短线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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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7 年,经深交所《关于首钢总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
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177 号)同意,首钢集团面向
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 60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详见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告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的公告》(2017-038),该次债券换股期限至债券到期日前 15 个交易
日止。因此,上市公司筹划前次交易时,尚处于前述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及
其后 6 个月内。为避免产生首钢集团触发短线交易的风险,上市公司未一次性
向首钢集团收购钢贸公司股权。
     (3)短期内启动收购剩余股权的原因
     2020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 2021
年需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求围绕“碳
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钢铁行业要坚
决压缩粗钢产量,确保粗钢产量同比下降。在 2030 年“碳达峰”和 2060 年“碳
中和”的目标约束下,工信部多次表示将推进钢铁行业产能产量压减,严禁新
增钢铁产能,坚决压缩钢铁产量,确保 2021 年粗钢产量较 2020 年同比下降。
     随着国内“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推进以及国家压减粗钢产量等举措的
实施,国内钢材市场价格有望维持较好水平,钢铁企业基本面得到改善。2021
年 1-9 月京唐公司实现净利润 508,295.53 万元,较 2020 年 1-9 月净利润
111,231.79 万元上涨 356.97%,涨幅较大。为避免因京唐公司经营累积导致后
续收购成本进一步提升,因此上市公司启动收购剩余股权。
     2、两次交易上市公司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24 日,首钢股份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与七届五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0 年 11 月 30 日,首钢股份召开七届六次董事
会会议与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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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于相关议案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12 月 18 日,
首钢股份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
方 式购 买京 投控 股持 有的 京唐 公司 11.5094% 股权 和京 国瑞持 有的 京唐 公司
7.6729%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2021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向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400 号)。京唐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并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1302307808371268)。
     2021 年 9 月 10 日,首钢股份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与七届十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1 年 11 月 29 日,首钢股份召开七届十一次董
事会会议与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
事对于相关议案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12 月 20
日,首钢股份召开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首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司 49%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两次交易作价公允
     前次交易中,根据天健兴业出具并经北京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前次
交易京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903,402.84 万元,评估增值率 8.85%。
     本次交易中,根据中联出具并经首钢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
                                     1-1-1-7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钢贸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195,705.76 万元,评估增值率 11.09%。
     两次交易作价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利益,交易定价公允。
     综上,京唐公司是首钢体系最优质的核心钢铁资产,进一步收购有利于提
高上市公司权益钢铁产能和盈利能力。上市公司未一次性收购剩余股权主要系
减少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摊薄、控制交易规模和交易风险、优化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和避免产生首钢集团触发短线交易的风险,随着国内“碳达峰、碳
中和”政策的推进以及国家压减粗钢产量等举措的实施,为避免因京唐公司经
营累积导致后续收购成本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启动收购剩余股权。两次交易
上市公司均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交易作价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利益,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1-7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ShouGang Co., Ltd.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100007002343182
法定代表人          赵民革
注册资本            6,685,423,610 元
成立时间            1999 年 10 月 15 日
上市时间            1999 年 12 月 16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0959.SZ
股票简称            首钢股份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99 号
董事会秘书          陈益
电话号码            010-88293727
传真号码            010-88292055
电子邮箱            sggf@sgqg.com
互联网网址          www.sggf.com.cn
                    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铜冶炼及压延加工、销售;烧结矿、焦炭、
                    化工产品制造、销售;高炉余压发电及煤气生产、销售;工业生产
                    废异物加工、销售;销售金属材料、焦炭、化工产品、机械电器设
                    备、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具、
                    装饰材料;设备租赁(汽车除外);装卸搬运;软件开发;广告设计、
经营范围            代理;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
                    术培训;投资及投资管理;经营电信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
                    纪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
                    电信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1-7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一)公司设立并上市
     1997 年 10 月 24 日,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核发《关于同意首钢总公司股份制
改造方案的批复》((1997)京经企字 451 号),同意由首钢总公司独家发起,以
部分绩优资产折价入股,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1998 年 6 月 10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关于同意设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的批复》(京证函[1998]34 号),同意设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
为募集设立,股份总数 231,000 万股,其中发起人首钢总公司认购 196,000 万股,
向社会募集 35,000 万股。
     1999 年,首钢总公司作出《发起人决议》,同意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方
式设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1999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核发《对组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发行 A
种上市股票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函》(财评字[1999]305 号),对北京德威评
估公司出具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筹)资产评估报告书》 德威评报字(1999)
第 016 号)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1999 年 7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筹)
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91 号),同意首钢股份采用法人配售和
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一
元,其中上网发行部分的股票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
     1999 年 9 月 22 日,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向首钢总公司核发《关于同意首
钢总公司以调整后资产价值投入股份公司问题的批复》(京国资工[1999]448 号),
同意首钢总公司将首钢焦化厂、首钢烧结厂、首钢第二炼铁厂、首钢第二炼钢厂、
首钢第一线材厂、首钢第二线材厂、首钢第三线材厂等七户企业的资产及负债纳
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改组范围,纳入改组范围的资产评估结果经过财政部财
评字[1999]305 号文审核,总资产为 789,263.85 万元,负债为 488,094.18 万元,
净资产为 301,169.67 万元;同意首钢总公司所报的折股方案,即将净资产的
65.08%折为股本,计 196,000 万股,股权设置为国有法人股,其余 105,169.67 万
元计入首钢股份的资本公积金。首钢股份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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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达到 231,000.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 196,000.00
万元,由首钢总公司持有,占总股本的 84.85%。
       1999 年 10 月 11 日,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北京京都验字(1999)第 118 号),经验证,截至 1999 年 10 月 11 日,深交所
网上发行 17,500 万股公众股股款 898,095,630.44 元和对法人配售 17,500 万股股
款 901,250,000 元,共计 1,799,345,630.44 元。其中 350,000,000 元为股本,
1,449,345,630.44 元为资本公积,至此注册资本 231,000 万元已全部缴足。
       1999 年 10 月 12 日,首钢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公司发起人关于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情况的说明、
公司设立费用报告、公司章程(草案)、选举董事及监事、关于公司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运作的议案等议案。
       1999 年 10 月 15 日,首钢股份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并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100001028663)。
       首钢股份公司设立并上市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196,000                  84.85%
  2        上海宝钢集团                                           1,200                  0.52%
  3        青岛国信实业公司                                       1,488                  0.44%
  4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                                   1,000                  0.43%
  5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0                  0.43%
  6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1,000                  0.43%
  7        上海久事公司浦东公司                                 614.73                   0.27%
  8        浙江华日集团公司                                        600                   0.26%
  9        华企投资有限公司                                        450                   0.19%
  10       中远集团财务公司                                     409.82                   0.18%
              前十名股东合计                                   203,763                  88.00%
                  合 计                                        231,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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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上市公司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3 年,公司发行 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3 年 12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 9 月 1 日核发的
证监发行字[2003]107 号文核准,首钢股份通过深交所发行 20 亿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首钢转债”)。2003 年 12 月 31 日,首钢转债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2004 年 6 月 16 日,首钢转债开始实施转股。2007 年 2 月 26 日,首钢转
债满足赎回条件,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赎回公告,截至 2007 年 4 月 6 日转债赎
回日,首钢转债共计有 195,021.75 万元被转为 656,526,057 股公司股份,首钢股
份的股份总额累计增加 656,526,057 股。首钢股份于 2008 年 1 月 20 日取得新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增至 296,652.61 万元。
     2、2005 年,首钢股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2005 年 9 月 21 日,北京市国资委核发《关于同意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批复》,原则同意首钢股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2005 年 11 月 1
日,北京市国资委核发《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
复》(京国资产权字[2005]111 号),批准首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此次股权
分置改革完成后,首钢股份唯一的国有法人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持有的国有法人股
股份具有流通权。2005 年 11 月 9 日,经首钢股份 2005 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会议表决通过,首钢股份流通股股东按每 10 股流通股股份获得首钢总公司支
付的 2.4 股股份及现金 2.71 元为方案进行股改。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计划正处
于首钢转债转股阶 段,股权分置 改革完成后, 首钢股份的总 股份数为
2,310,039,570 股。
     3、2014 年 7 月,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2 年 5 月 17 日,首钢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首钢股份以下属炼铁
厂、焦化厂、第二炼钢厂、高速线材厂、第一线材厂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公司
持有的北京首钢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富路仕彩涂板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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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包括上述相关的土地租赁权价值作为置出资产,与首钢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河
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相关资产(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热
轧作业部、冷轧作业部、钢材加工作业部、动力作业部、电力作业部、制氧作业
部等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迁安中化煤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迁安首钢恒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迁安首嘉建材有限公司、
迁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进行置换;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差额
部分由首钢股份以 4.29 元/股为价格向首钢总公司发行股份作为对价。
     2012 年 8 月 23 日,首钢股份召开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12 年 12 月 27 日,首钢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
案》,对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及置换差额的处理和发行股份数额进行了调整。
     2012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市国资委核发《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置换有关事项的意见》,原则同意首钢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置入资产盈利
预测及相关事项作出的安排。
     2013 年 1 月 16 日,首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
并获得无条件通过。2014 年 1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核准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首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2014 年 4 月 16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4)第
110ZA0080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4 月 15 日止,首钢股份已收到首钢总公司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钢股份向首钢总公司定向增发 2,322,863,543 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4.29 元。首钢股份于 2014 年 7 月 9 日取得增资后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 5,289,389,600 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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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419,876               79.38%
  2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11               0.57%
  3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99               0.49%
  4        胡晓斌                                                     1,386               0.26%
  5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6               0.19%
  6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701              0.13%
  7        陈辉                                                          680              0.13%
  8        王治                                                          470              0.09%
  9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400              0.0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10                                                                      369              0.07%
           保证券账户
                    前十名股东合计                                 430,498               81.39%
                        合计                                       528,939             100.00%
       4、2015 年,首钢股份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置入京唐公司 51%股权
       2015 年 8 月 3 日,首钢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有关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首钢股份以持有的贵州投资 100%
股权与首钢总公司持有的京唐公司 51%股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首钢股份以现
金方式进行补足。置出资产为贵州投资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贵州投资净资产评估值的 100%即 53,667.08 万元;置入资产为京唐
公司 51%股权,交易价格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京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
的 51%即 1,025,475.12 万元 。 置出 资产 和 置入 资产 的 交易 价格 差 额部 分 为
971,808.04 万元,由首钢股份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
       2015 年 9 月,首钢股份收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5﹞166 号),原则同意首钢股份本次
重大资产置换方案。2015 年 9 月 29 日,首钢股份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方案。2015 年 12 月,置入资产京唐公司 51%股权
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置换,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通过现金方式补
                                            1-1-1-8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足,未导致首钢股份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未对首钢股份股
权结构造成影响。
     5、2019 年,首钢股份国有股权划转
     2019 年 11 月 7 日,首钢集团与宝武集团签署《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之无偿划转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首钢集团将其持有的首钢股份 793,408,44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0%)无偿划转至宝武集团,宝
武集团将其持有的宝钢股份 486,753,644 股 A 股股份(占宝钢股份总股本的 2.19%)
无偿划转给首钢集团。2019 年 11 月 22 日,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同意首钢集团股
份无偿划转事项。2019 年 12 月 6 日,登记结算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首钢集团和宝武集团已完成被划转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已无偿划
转至宝武集团。
     6、2021 年,首钢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 年 9 月 24 日,首钢股份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与七届五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等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主要
内容为:首钢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京投控股持有的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
和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7.6729%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4.51 元/股。
     2020 年 11 月 30 日,首钢股份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与七届六次监事会
会议,确定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556,939.44 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总数为 1,234,898,985 股,其中向京投控股发行 740,940,679 股,向京国瑞发
行 493,958,306 股。
     2020 年 12 月 17 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重组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0]68 号)。
     2020 年 12 月 18 日,首钢股份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
                                    1-1-1-8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
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1400 号),核准本次交易。
     2021 年 4 月 23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199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首钢股
份已收到京投控股以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作价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合计人民币 740,940,679.00 元和京国瑞以京唐公司 7.6729%股权作价投入的新增
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493,958,306.00 元。
     2021 年 5 月 18 日,首钢股份收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业务单号 101000011120),确认已受理公司向京投控股和京国瑞非公
开发行 1,234,898,985 股股票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
首钢股份的股东名册。上市公司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1,234,898,985 股(其中限
售流通股数量为 1,234,898,985 股),总股本变更为 6,524,288,585 股。
     首钢股份本次配套融资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161,135,025 股,每
股发行价格 5.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3,399,977.7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365,426.2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
币 161,135,025.00 元,余额计人民币 633,230,401.24 元转入资本公积。2021 年 6
月 18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291 号),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1 年 6 月 23 日,首钢股份收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业务单号 101000011210),确认已受理首钢股份配套募集资金非公
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首钢股份股东名
册。首钢股份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161,135,025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61,135,025 股),总股本变更为 6,685,423,610 股。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
情况如下:
                                    1-1-1-8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3,405,352,431               50.94%
 2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93,408,440               11.87%
 3      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40,940,679               11.08%
 4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493,958,306                7.39%
 5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0,792,100                1.96%
 6      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58,590,000                0.88%
 7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9,270,000                0.74%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7,690,093                0.71%
 9      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9,950,000                0.60%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9,138,943                0.59%
 10
        青岛海达源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9,138,943                0.59%
                 前十名股东合计                              5,838,229,935               87.33%
                    合 计                                    6,685,423,610             100.00%
(三)上市公司目前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3,405,352,431               50.94%
 2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93,408,440               11.87%
 3      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40,940,679               11.08%
 4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493,958,306                7.39%
 5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5,460,000                1.58%
 6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9,270,000                0.74%
 7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9,138,943                0.59%
 8      青岛海达源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9,138,943                0.59%
 9      UBS AG                                                  35,619,338                0.53%
                                            1-1-1-8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江源优势精
 10                                                          31,000,030                0.46%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合计                            5,733,287,110               85.77%
                    合 计                                 6,685,423,610             100.00%
三、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首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最近六十个月
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实施《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以生产钢铁及其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公司拥有国际一流装备和工
艺水平,具有品种齐全、规格配套的冷热系全覆盖板材产品序列,其中,电工钢、
汽车板、镀锡板、管线钢、家电板以及其它高端板材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目前,公司拥有迁顺基地和京唐基地两个主要生产基地。其中,迁顺基地钢
铁产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系列板材产品,热系产品形成以酸洗板、耐候钢、汽
车结构钢、高强钢、管线钢、锯片钢为主的产品系列;冷系产品形成以汽车板、
电工钢、家电板、专用板为主的产品系列。京唐基地钢铁产品亦包括热系和冷系
两大系列板材产品,其中热系产品形成以汽车结构钢、管线钢、耐候钢、高强钢
为主的热连轧产品和桥梁钢、造船及海工钢、风电钢、高建钢、管线钢为主的中
厚板产品系列;冷系产品形成了汽车板、家电板、专用板、镀锡板、镀铬板、彩
涂板、普板七大产品系列。
       公司主体生产设备达到了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最大
的钢铁联合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现代制造业、建筑、金属制品、家用
电器等行业,产品质量享誉海内外。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冷轧、
                                         1-1-1-8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热轧、其他钢铁产品等,其中冷轧和热轧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 90%以上,是公
           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689,899.98            14,436,722.20             14,687,247.19           14,014,400.08
 总负债                       10,902,872.85            10,553,604.21             10,670,573.75           10,324,322.83
 所有者权益                    4,787,027.13                3,883,117.99           4,016,673.44            3,690,077.24
 归 属 于母 公司 所有
                               4,115,619.33                2,895,939.53           2,688,193.57            2,526,792.74
 者权益
           注 1:上市公司 2020 年 6 月通过资产置换合并钢贸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8
           年-2019 年财务数据已追溯调整并经致同会计师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第 110A001211 号》,
           下同。
           注 2: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审计,出具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13948 号);2021 年度 1-9 月财务数据已
           经致同会计师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第 110A024706 号》,下同。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9,958,270.19           7,995,118.19        6,884,130.78         6,647,518.41
  利润总额                                    809,483.50          277,795.24          193,252.21          314,503.21
  净利润                                      688,051.65          241,114.28          169,237.03          330,215.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1,683.48          178,645.28          118,558.97          237,045.33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毛利率                                12.32%                       8.60%                 10.26%                  12.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                       0.34                    0.22                     0.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7%                       6.40%                  4.52%                     9.18%
资产负债率                            69.49%                     73.10%                  72.65%                  73.67%
                                                      1-1-1-8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每股净资产(元/股)                     6.16                   5.47                   5.08                  4.78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首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50.94%的股份,为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首钢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
         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首钢集团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首钢
         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200015
         法定代表人                    张功焰
         注册资本                      2,875,502.497783 万元
                                                   1-1-1-8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实收资本                     2,951,635.497783 万元
              成立日期                     1981 年 5 月 13 日
              企业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
                                           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内商业、公共饮
                                           食、物资供销、仓储、房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租赁、
                                           农、林、牧、渔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授权经营
                                           管理国有资产;主办《首钢日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
                                           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
              经营范围                     有《首钢日报》发布广告;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
                                           化处理;文艺创作及表演;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
                                           育项目除外);体育场馆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生活
                                           垃圾处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重组前           发行股份购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本次重组后
                                                                                  配套融资新
 股东名称                                买资产新增
                                                                                    增股本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首钢集团        340,535.24      50.94%    101,541.74    442,076.98       57.41%              -      442,076.98     54.20%
配套 融资引
                          -          -             -               -      0.00%     45,620.44        45,620.44       5.59%
入投资者
其他股东        328,007.12      49.06%             -    328,007.12       42.59%              -      328,007.12     40.21%
合计            668,542.36    100.00%     101,541.74    770,084.10     100.00%      45,620.44       815,704.54   100.00%
                  注: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截至 2020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每股净资产值(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即 5.48 元/股。
                   本次交易前,首钢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首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
              北京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说明
                   最近三年内,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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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
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最近三年,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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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首钢集团,持有钢贸公司 49.00%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首钢集团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首钢集团基本情况”。
(二)历史沿革
       首钢集团系由其前身首钢总公司于 2017 年 4 月改制设立而来。经过历次增
资扩股,首钢集团实收资本总额为 2,951,635.50 万元,北京市国资委为实际控制
人。
       1、公司设立
       首钢集团的前身系石景山钢铁厂,始建于 1919 年 9 月。
       2、历次更名
       1958 年 8 月,经原冶金工业部批准,石景山钢铁厂更名为石景山钢铁公司。
       1967 年 9 月,经原冶金工业部批准,石景山钢铁公司更名为首都钢铁公司。
       1992 年 3 月,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首都钢铁公司更名为首钢总
公司。
       1996 年 9 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原冶金工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同
意首钢总公司进行集团化改革的通知》(京政办函[1996]78 号),同意以首钢总公
司为母公司,按照《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资产为纽带建立母子公司体
制。
       2009 年 1 月 22 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将首钢总公司等五家企业划转注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通
知》(京国资[2009]35 号),将其持有的首钢总公司等五家国有企业的股权划转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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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前述股权划转事宜已在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完成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
     3、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17 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首钢总公司公司制改革方案的批复》(京国资[2017]80 号),同意首钢
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由“首钢总公司”
变更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已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并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2,875,502.497783 万元。
     4、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自首钢总公司改制为首钢集团以来,截至 2017 年末,首钢集团收到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资金 3,115.00 万元、4,900.00 万元,合计增加实收资本 8,015.00 万元,
实收资本变更为 2,886,517.497783 万元。
     截至 2018 年末,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函》(京财资产指[2018]245 号),首钢
集团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7,700.00 万元;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市国资委 2018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函》(京财资产指[2018]1959 号),首钢集
团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378 万元,合计增加实收资本 30,078 万元,实收
资本变更为 2,916,595.497783 万元。
     截至 2019 年末,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国资委 2019 年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的函》(京财资产指[2019]2072 号),首钢集团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13,560.00 万元,增加实收资本 13,560.00 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 2,930,155.497783
万元。
     截至 2020 年末,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国资委 2020 年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的通知》(京财资产指[2020]2027、2205 号),首钢集团收到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资金 10,000.00 万元、1,480.00 万元,合计增加实收资本 11,480.00 万元,实
收资本变更为 2,941,635.497783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国资委 2021 年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京财资产指[2021]1793 号),首钢集团收到国有资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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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营预算资金 10,000.00 万元,增加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
2,951,635.497783 万元。
(三)产权控制关系
     首钢集团与其主要股东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首钢集团是原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现已更名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
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首钢集团的出资人职责由北京市国
资委行使,因此,首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首钢集团是以钢铁业为主,兼营采矿、机械、电子、建筑、房地产、服务业、
海外贸易等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首钢集团拥
有矿山采掘、炼焦、烧结、冶炼、轧钢等完整的钢铁生产工艺设备和完善的铁、
钢、材相互配套的生产体系,具有钢铁生产、采矿、机械制造、电子及自动化工
程、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生活服务、国内外贸易、市场融资等一体化的整体优
势和综合配套优势。
     通过搬迁调整和联合重组,首钢集团钢铁业形成了 3,000 万吨以上钢铁生产
能力,技术装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产业布局拓展到沿海和资源富集地区,形成
了京唐公司、迁钢公司、顺义冷轧等八个生产基地;产品结构实现向高端板材和
精品长材转变,形成了热轧商品卷、冷轧商品卷、电工钢、中厚板和长材五个系
列产品集群,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目前,首钢集团正围绕做优做强钢铁业,打造“制造加服务”的综合竞争力,
一方面,以满足高端客户需求为目标,实现从产品制造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变,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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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钢铁产品,成为高端客户信赖的服务商;另一方面,以
       运营高效、系统协同为目标,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公司,搭建钢铁板块管理平台,
       提升首钢集团整体和各企业的经营效率。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首钢集团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资产总计                                      51,200,690.65                    49,815,913.59
       负债合计                                      36,999,216.39                    36,029,009.51
       所有者权益                                    14,201,474.26                    13,786,904.08
       营业总收入                                    20,737,071.04                    20,223,379.75
       营业利润                                          464,079.11                       373,468.52
       利润总额                                          295,474.85                       261,883.79
       净利润                                              53,954.66                        70,697.20
           注:首钢集团 2019 年、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六)主要对外投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首钢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一级企业情况如下:
                                                               实收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万元)
 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668,542.36         50.94%      钢压延加工
 2     北京首钢特殊钢有限公司                    北京            41,717.14       100.00%       钢压延加工
 3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          341,395.55         61.06%      钢压延加工
 4     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           181,990.85       100.00%       钢压延加工
 5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长治            70,000.00         90.00%      钢压延加工
 6     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           176,213.76         70.00%      钢压延加工
 7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                      漳州           150,000.00         60.00%      钢压延加工
 8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秦皇岛          270,000.00       100.00%       钢压延加工
 9     秦皇岛首钢板材有限公司                   秦皇岛           62,238.98       100.00%       钢压延加工
 10    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            51,500.00       100.00%       贸易与代理
 11    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60,100.00       100.00%       投资与贸易
 12    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           300,0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13    河北神州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             2,0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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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实收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万元)
 14    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1,002,000.00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投资
 15                                              唐山          167,600.00          67.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6    北京京西重工有限公司                      北京          132,000.00          55.45%      汽车零部件
 17    北京首钢超群电力有限公司                  北京            26,117.00       100.00%        火力发电
 18    首钢秘鲁铁矿股份有限公司                  秘鲁          120,113.09          98.53%       铁矿采选
 19    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迁安             4,780.71         70.00%       铁矿采选
 20    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          220,121.83          92.00%       铁矿采选
 21    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                      吴忠           28,970.00          51.00%     煤矿建设开采
 22    山西首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临汾             1,000.00         80.00% 非金属矿及制品
 23    北京首钢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6,608.00       100.00%        金属制品
 24    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226,038.00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25    北京首钢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36,400.00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26    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贵阳           66,580.83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27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北京        1,000,000.00        100.00%        金融服务
 28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北京        1,000,000.00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29    北京首钢产业转型基金有限公司              北京          486,000.00          98.77% 投资与资产管理
 30    首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           80,000.00        100.00%        租赁服务
 31    首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天津           40,000.00        100.00%        商务服务
 32    博迪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10,000.00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33    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60,000.00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34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             8,400.03       100.00%        综合零售
 35    首钢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           65,810.67          45.00%       医疗服务
 36    北京首钢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3,000.00       100.00%        医疗投资
 37    北京首钢气体有限公司                      北京             7,546.20       100.00%        工业气体
 38    北京首钢华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             1,000.00       100.00%        技术服务
 39    北京首钢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             5,717.65       100.00%        技术服务
 40    北京首钢朗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23,157.66          31.75%       污染治理
 41    北京首钢微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          127,686.93        100.00%        集成电路
 42    北京首源劳务有限公司                      北京               100.00       100.00%        劳务服务
 43    北京首钢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             5,500.00       100.00%        综合服务
 44    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北京           16,050.00        100.00%        污染治理
 45    北京首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             5,180.00       100.00%        文化服务
                                                1-1-1-9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实收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万元)
 46    北京首钢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             2,000.00       100.00%        文化服务
 47    秦皇岛首钢机械有限公司                   秦皇岛            3,000.00       100.00%       铁合金冶炼
 48    秦皇岛首钢黑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秦皇岛            5,630.00         86.00%       耐火材料
 49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40,000.00          35.00%       建筑安装
 50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北京           18,000.00          49.00%       机械制造
 51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           15,000.00          49.00%     工程设计承包
 52    北京首钢新钢联科贸有限公司                北京             5,000.00         49.00%      贸易与代理
 53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           12,000.00          49.00%      工业自动化
 54    葫芦岛首钢东华机械有限公司                兴城             2,000.00         35.00%       机械制造
 55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迁安             3,000.00         35.00%       机械制造
 56    北京首钢耐材炉料有限公司                  北京             1,750.00       100.00%        耐火材料
 57    北京北冶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             5,000.00         35.00%       功能材料
 58    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            北京             3,600.00         35.00%      石灰石开采
 59    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             2,600.00         35.00%       金属制品
 60    北京首钢铁合金有限公司                    北京             1,200.00         35.00%      铁合金冶炼
 61    京西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660.92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62    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北京             2,000.00       100.00%      其他体育组织
 63    北京首钢退休人员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               200.00       100.00%      其他管理服务
 64    迁安首钢迁钢宾馆有限公司                  迁安                50.00       100.00%        宾馆服务
 65    北京市第八十职业技能鉴定所                北京                10.00       100.00%      职业技能培训
 66    北京首钢报刊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                78.57       100.00%        期刊出版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首钢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0.94%的股份,首钢集团为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将增加首钢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交易完成后首钢集团仍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首钢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的情形,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钢集团任职情况如下:
                                                1-1-1-9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姓名                上市公司职务                 在首钢集团任职情况
           赵民革                   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
           刘建辉               董事、总经理                           无
           邱银富                    董事                              无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1-1-1-9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都钢铁公司行政处 21 号楼三层 315 房间
法定代表人          李明
注册资本            113,679.8235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5 月 26 日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仓储服务;市场调查;技术开发;
                    销售钢材。(“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经营范围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75702764T
二、历史沿革
(一)标的公司历史沿革情况
       1、2008 年 5 月,钢贸公司设立
       2008 年 4 月 10 日,首钢总公司召开董事会 2008 年第三次会议,同意设立
钢贸公司。
       根据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北爱验字[2008]第 011
号),截至 2008 年 5 月 21 日,钢贸公司已收到股东首钢总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
9,8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8 年 5 月 26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钢贸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首钢总公司                   9,800.00                              100
           合计                     9,800.00                              100
                                         1-1-1-9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2012 年 12 月,增资至 18,052 万元
     2012 年 9 月,首钢总公司作出股东决定,钢贸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9,800.00
万元增加至 18,052.00 万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正。
     2012 年 12 月 11 日,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北爱验字
[2012]第 028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12 月 6 日,钢贸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252.00 万元已由首钢总公司一次缴足,钢贸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52.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 20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钢贸公司换发本次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钢贸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首钢总公司                     18,052.00                              100
           合计                     18,052.00                              100
     3、2017 年 12 月,增资至 69,186.15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1 日,首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钢贸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8,052.00 万元增加至 69,186.15 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首钢集团以货币方式出
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正。
     2017 年 12 月 27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钢贸公司换发本次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
     2018 年 2 月 1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8)第 110ZC0014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钢贸公司已收到首钢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合计人民币 511,341,5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1,861,500 元。
     本次增资后,钢贸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首钢集团                      69,186.15                              100
           合计                     69,186.15                              100
     4、2019 年 8 月,增资至 69,536.15 万元
     2019 年 8 月 1 日,首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钢贸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69,186.15
                                     1-1-1-9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万元增加至 69,536.15 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首钢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并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正。
     2019 年 8 月 28 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钢贸公司换发本次变更后的《营
业执照》。
     就此次增资,致同会计师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2021)第 110C000699 号),验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钢贸公司已收到首
钢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500,0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695,361,500 元。
     本次增资后,钢贸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首钢集团                     69,536.15                              100
           合计                    69,536.15                              100
     5、2020 年 4 月,增资至 70,096.15 万元
     2020 年 4 月 15 日,首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钢贸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69,536.15
万元增加至 70,096.15 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首钢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并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正。
     2020 年 4 月 17 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钢贸公司换发本次变更后的《营
业执照》。
     就此次增资,致同会计师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2021)第 110C000700 号),验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钢贸公司已收到首
钢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600,0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700,961,500 元。
     本次增资后,钢贸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首钢集团                     70,096.15                              100
           合计                    70,096.15                              100
     6、2020 年 6 月,股东变更
     2020 年 6 月 12 日,首钢集团印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将所持北京首钢
                                    1-1-1-9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 1,028,748,707 股内资股份置换的批复》(首发[2020]140 号)。
     2020 年 6 月 12 日,钢贸公司股东首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
钢贸公司 51%股权转让给首钢股份,转让价格根据以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的评估结果确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正。同日,首钢集团及首钢股份
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20 年 6 月 24 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钢贸公司换发本次变更后的《营
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标的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首钢股份                   35,749.0365                              51
      首钢集团                   34,347.1135                              49
           合计                    70,096.15                              100
    7、2021 年 4 月,增资至 113,679.8235 万元
     2021 年 3 月 12 日,首 钢集团经理 办公会同意钢 贸公司新增 注册资本
435,836,735 元,首钢集团及首钢股份按持股比例增资,其中首钢集团将前期给
钢贸公司的 21,356 万元拨付款转为增资款。
     2021 年 4 月 15 日,钢贸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以下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由 70,096.15 万元增加至 113,679.8235 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共计 435,836,735
元;其中首钢集团按照 49%的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 213,560,000 元,出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首钢股份按照 51%的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 222,276,735 元,
出资方式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分 5 次交付完毕。
     2021 年 4 月 26 日,首钢集团、首钢股份及钢贸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约
定钢贸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435,836,735 元,首钢集团以前期垫付给钢贸公司的营
销体系建设资金增资,首钢股份以货币形式增资;首钢集团应在钢贸公司完成新
增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前期垫付资金作为出资的账目清算
手续,首钢股份应当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分 5 次以人民币货币方式缴付其认缴的
全部新增注册资本。
     2021 年 4 月 27 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钢贸公司换发本次变更后的《营
                                    1-1-1-10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业执照》。
     尽管有前述有关首钢股份分期缴付其认缴的新增注册 资本的约定,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首钢集团与首钢股份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实际均已全部缴足。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701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钢贸公司已收到首钢集团及首钢股份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6,798,235 元。
     2021 年 11 月 26 日,北京市国资委向钢贸公司出具其注册资本增资至人民
币 1,136,798,235 元的《企业产权登记表》。
     本次增资后,钢贸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首钢股份                 57,976.7100                            51
           首钢集团                 55,703.1135                            49
            合计                   113,679.8235                           100
(二)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钢贸公司设立及历次工商登记变更材料,钢贸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均依法
履行了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和备案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钢贸公司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股东合法持有钢贸公司股权。
(三)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钢贸公司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详见本节之“(一)标的公司历史沿
革情况”,相关增资及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四)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首钢集团备案的天兴评报字
(2020)第 0392 号《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钢贸公
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59,536.19 万元,较净资产账面价值 866,824.15 万元增
值 92,712.04 万元,增值率为 10.70%。
                                    1-1-1-10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首钢股份持有钢贸公司 51.00%股权,首钢集团持有钢贸公司 49.00%股权,
首钢股份为钢贸公司的控股股东;钢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三)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持有钢贸公司股权的情况
     钢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钢贸公司控股股东首钢股份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钢贸公司股权。
(四)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
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钢贸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也不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
议或其他安排。
(五)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重组后,钢贸公司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
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
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六)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1-1-1-10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在上市公司体系内作为独立子公司经营,
     除因本次交易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外,不存在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
     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公司情况
     (一)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
 1       宁波首钢                                   销售钢材、加工配送      30,180.00      100.00%
                     二路 528 号
 2       苏州首钢    太仓市沪太新路 400 号          销售钢材、加工配送        4,080.00     100.00%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3       沈阳首钢                                   销售钢材、加工配送        1,150.00     100.00%
                     开发二十三号路 4-2 号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工业园
 4       天津钢贸    区腾飞路增一号通钢立业大       销售钢材产品              1,000.00     100.00%
                     厦楼宇总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
                     心二期第 E 幢 10 层 1001、     销售钢材产品、加工
 5       武汉钢贸                                                             1,000.00     100.00%
                     1006、1007、1008 号房(仅      配送
                     限办公)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0 号
 6       山东钢贸                               销售钢材产品                  1,000.00     100.00%
                     1 号楼 3702 户
                     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39 号
 7       广州钢贸                                   销售钢材产品              1,000.00     100.00%
                     C1 座 331、332、333 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8       上海钢贸                                   销售钢材产品              1,000.00     100.00%
                     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902 室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
 9      哈尔滨首钢                                  销售钢材、加工配送      23,000.00      100.00%
                     区哈南三路 18 号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
10       重庆首钢                                   销售钢材、加工配送      12,637.00       60.00%
                     路8号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
11       佛山首钢                                   销售钢材、加工配送        6,000.00      60.00%
                     敦上大道 19 号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任李路
12       首钢鹏龙                                   销售钢材、加工配送      12,500.00       52.00%
                     200 号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东
13       株洲首鹏                                   销售钢材、加工配送      15,865.00       51.00%
                     路 618 号
14      武汉首钢汽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       销售钢材产品             1,000.00       51.00%
                                             1-1-1-10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车   心 E 栋 10 层 1 室(仅限办公)
        钢贸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具体如下:
        1、宁波首钢
   公司名称            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AFYY86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同海
   注册资本            30,18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二路 528 号
   成立时间            2017-11-29
                       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钢材加工、销售;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
                       务;道路货运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经营范围
                       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
                       钢贸公司                                                       100.00%
        2、苏州首钢
   公司名称            苏州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675485931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同海
   注册资本            4,08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太仓市沪太新路 400 号
   成立时间            2008-05-22
                       冷轧及冷轧延伸产品(冷轧卷板)的剪切、加工、销售;经销钢铁冶
                       金产品、高炉水渣、矿产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仪器仪表、五金
                       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焦炭、生铁、废钢铁、百货、计算
   经营范围            机软硬件;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
                       运、物流中心(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10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
                   钢贸公司                                                       100.00%
     3、沈阳首钢
公司名称           沈阳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6MA0TRRWK1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冬媛华
注册资本           1,1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 4-2 号
成立时间           2017-01-12
                   钢材加工、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汽车零部件制造;装卸、搬运服务;
                   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包
经营范围           装服务;再生资源(不含危险品)回收和销售;废旧金属材料回收、
                   加工(冷加工仅限为运输方便将废旧金属材料挤压成块)、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
                   钢贸公司                                                       100.00%
     4、天津钢贸
公司名称           天津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0083004188X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冬媛华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工业园区腾飞路增一号通钢立业大厦楼宇总部
成立时间           2013-11-06
                   钢铁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化
                   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矿产品批发兼零售;从事国家法律法规
经营范围           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钢材产品加工;仓储(危险品除外);货运
                   代理;冶金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
                   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控制关系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1-1-10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钢贸公司                                                       100.00%
     5、武汉钢贸
公司名称           武汉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07448196XM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二期第 E 幢 10 层 1001、1006、1007、
注册地址
                   1008 号房(仅限办公)
成立时间           2013-08-08
                   钢铁产品批零兼营及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
                   和技术);机械设备采购及销售;仓储;钢材加工;货运代理;冶金
经营范围
                   技术的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
                   方可经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
                   钢贸公司                                                       100.00%
     6、山东钢贸
公司名称           山东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568595641M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益毅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0 号 1 号楼 3702 户
成立时间           2011-03-24
                   钢铁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仓储(不含危险品及违禁品);货运代
经营范围           理;冶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
                   钢贸公司                                                       100.00%
     7、广州钢贸
公司名称           广州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1-1-1-10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6696914440W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卫东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39 号 C1 座 331、332、333 号
成立时间           2009-11-05
                   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代理服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化工产品
                   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钢材批发;货物进出口(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金属装饰材料零售;钢材零售;
                   水上货物运输代理;玻璃钢材料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
经营范围
                   专控类除外);玻璃钢材料零售;电子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电
                   气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零售;仪器仪表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零售;五
                   金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
                   钢贸公司                                                       100.00%
     8、上海钢贸
公司名称           上海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679362074B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同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902 室
成立时间           2008-09-08
                   钢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的销售,物流服务,
                   仓储(除危险品),货运代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
经营范围
                   制品加工(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
                   钢贸公司                                                       100.00%
     9、哈尔滨首钢
公司名称           哈尔滨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301284537D
                                      1-1-1-10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冬媛华
注册资本            2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 18 号
成立时间            2015-09-08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装
                    卸搬运;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
                    钢贸公司                                                         100.00%
     10、重庆首钢
公司名称            重庆首钢武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9304955535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注册资本            12,63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8 号
成立时间            2014-06-27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钢材加工及销售;装卸服务(仅
                    限人力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
经营范围            口。[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钢贸公司                                                         60.00%
控制关系
                    武汉中鑫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37.00%
                    重庆武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00%
     11、佛山首钢
公司名称            佛山首钢中金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1-1-1-10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692455718P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卫东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敦上大道 19 号
成立时间            2009-08-12
                    钢材剪切、加工、销售;货物仓储管理;自有厂房出租;批发与零售:
                    钢铁冶金产品,高炉水渣,矿产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仪器仪表,
                    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
                    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经营范围
                    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货物装卸服务(不含危
                    险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钢贸公司                                                        60.00%
控制关系
                    海南中金隆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00%
                    辛伟键                                                          15.00%
     12、首钢鹏龙
公司名称            首钢鹏龙钢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697689222J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书田
注册资本            1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任李路 200 号
成立时间            2009-11-30
                    制造金属结构;钢压延加工(不含表面处理作业);销售钢材;物流
                    服务;广告设计、制作;销售矿产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其制品)、
                    机电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
                    用杂货、计算机软硬件(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专业产品)、
经营范围            汽车配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1-10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            钢贸公司                                                        52.00%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
                                                                                    48.00%
                    公司
     13、株洲首鹏
公司名称            株洲首鹏汇隆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0558038988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葛锡中
注册资本            15,86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东路 618 号
成立时间            2012-10-10
                    钢材及金属材料的剪切、加工、销售;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仓储装卸
                    (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购销钢铁冶金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经营范围            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钢贸公司                                                        51.00%
控制关系
                    株洲汇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9.00%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
                                                                                    20.00%
                    公司
     14、武汉首钢汽车
公司名称            武汉首钢汽车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03707142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 E 栋 10 层 1 室(仅限办公)
成立时间            2015-02-05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钢材的批零兼营、制造、加工;装卸服务;仓储服务;
                    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和
                                        1-1-1-11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控制关系             钢贸公司                                                        51.00%
                     武汉达辉工贸有限公司                                            49.00%
(二)重要参股公司情况
       钢贸公司参股公司京唐公司对钢贸公司财务数据等具有重大影响。京唐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园区
法定代表人           邱银富
注册资本             3,582,167.6294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9 日
                     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其它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和销售;烧结矿、
                     球团矿、焦炭、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发电、供电;二次及多次能
                     源、资源再利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各种工业气体的生产和销售;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冶金技术研究、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码头、仓储、运输、物资供应;钢
经营范围
                     铁、其它金属及其压延产品以及矿石、煤炭、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
                     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的加工、利用、销售;围海造地工程;为船
                     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
                     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未获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307808371268
       2、历史沿革
       (1)2005年10月,京唐公司设立
       2005 年 10 月 8 日,北京市国资委和河北省国资委分别向首钢总公司和唐钢
集团下发《关于首钢总公司对外投资组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京国资规划字[2005]29 号)和《关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首钢联
合建设曹妃甸大钢请示的批复》(冀国资字[2005]495 号),由首钢总公司和唐
                                          1-1-1-11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京唐公司,其中首钢总公司出资 5.1 亿元,唐钢集团出资 4.9
亿元,所占股比分别为 51%和 49%。
       2005 年 10 月 9 日,唐山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唐天华验字
(2005)第 0283 号《验资报告》,验证首钢总公司投入货币 5.1 亿元,唐钢集团
投入货币 4.9 亿元。
       2005 年 10 月 9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001001526)。
       京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5.10       货币                          51
 2      唐钢集团                              4.90       货币                          49
            合计                            10.00         -                          100
       (2)2007年4月,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3 月 26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0 亿元
变更为 60 亿元,首钢总公司及唐钢集团分别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人民币 25.5 亿
元及 24.5 亿元。本次增资后首钢总公司持股 51%,唐钢集团持股 49%。
       2007 年 2 月 28 日,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爱验字
(2007)第 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首钢总公司投入货币 25.5 亿元,唐钢集团
投入货币 24.5 亿元。
       2007 年 4 月 5 日,北京市国资委向首钢总公司下发《关于增加京唐钢铁联
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京国资规划字[2007]16 号),同意首钢总公
司按照股权比例投资 25.5 亿元,用于京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2007 年 4 月 17
日,河北省国资委向唐钢集团下发《关于对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首钢京
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批复》(冀国资发规划[2007]35 号),同意唐
钢集团按照股权比例,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 2010 年前分期完成 165.97 亿元的
投资,2007 年分期完成 53.5 亿元投资,其中上半年投资 24.5 亿元,下半年投资
29 亿元,以后年度在规模范围内(165.97 亿元)投资不必按程序再报国资委批
复。
                                     1-1-1-11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07 年 4 月 26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001001526)。
       本次增资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30.60        货币                          51
 2      唐钢集团                             29.40        货币                          49
            合计                             60.00         -                          100
       (3)2008年3月,第二次增资
       2018 年 1 月 15 日,唐山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唐天华验(2008)
第 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首钢总公司投入货币 25.5 亿元,唐钢集团投入货
币 24.5 亿元。
       2008 年 2 月 28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60 亿元
变更为 110 亿元,首钢总公司及唐钢集团分别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人民币 25.5
亿元及 24.5 亿元。本次增资后首钢总公司持股 51%,唐钢集团持股 49%。
       2008 年 3 月 31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00000026210)。
       2008 年 7 月 21 日,北京市国资委向首钢总公司下发《关于首钢总公司向首
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京国资[2008]205 号),同意
首钢总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分期向京唐公司注入资本金。
       本次增资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56.10        货币                          51
 2      唐钢集团                             53.90        货币                          49
            合计                            110.00         -                          100
       (4)2008年9月,第三次增资
       2008 年 7 月 8 日,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爱验字
(2008)第 014 号《验资报告》,验证首钢总公司投入货币 25.5 亿元,唐钢集团
                                      1-1-1-11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投入货币 24.5 亿元。
       2008 年 7 月 31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10 亿元
变更为 160 亿元,首钢总公司及唐钢集团分别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人民币 25.5
亿元及 24.5 亿元。本次增资后首钢总公司持股 51%,唐钢集团持股 49%。
       2008 年 9 月 10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130200000026210)。
       本次增资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81.6       货币                          51
 2      唐钢集团                               78.4       货币                          49
            合计                            160.00         -                          100
       (5)2008年9月,第四次增资
       2008 年 8 月 26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60 亿元
变更为 169.936 亿元,并决议首钢总公司按 51%及唐钢集团按 49%维持原比例共
同增资,双方以唐山曹妃甸钢铁围海造地有限责任公司围海造地工程作为实物资
产出资,唐山曹妃甸钢铁围海造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5 日已完成注销。
       经北京金正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金评报字(2008)第 056
号评估报告,唐山曹妃甸钢铁围海造地有限责任公司围海造地工程评估价值为
22.29 亿元,原股东将相关资产按评估值 22.29 亿元计入京唐的在建工程,其中
对应围海造地公司净资产的 9.936 亿元按首钢总公司及唐钢集团股权比例确认为
对京唐公司的投资并计入实收资本,剩余款项即在建工程和净资产的差主要为长
期借款(在建项目专项借款),计入了京唐公司长期借款。
       2008 年 9 月 22 日,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爱验字
(2008)第 023 号《验资报告》,验证首钢总公司投入注册资本 5.06736 亿元,
唐钢集团投入注册资本 4.86864 亿元。
       2008 年 9 月 24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130200000026210)。
                                      1-1-1-11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增资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86.66736     货币及实物                       51
 2      唐钢集团                          83.26864     货币及实物                       49
            合计                           169.936         -                          100
       (6)2008年12月,第五次增资
       2008 年 10 月 30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69.936
亿元变更为 219.936 亿元,首钢总公司及唐钢集团分别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人民
币 25.5 亿元及 24.5 亿元。本次增资后首钢总公司持股 51%,唐钢集团持股 49%。
       2008 年 11 月 12 日,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爱验字
[2008]第 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首钢总公司投入货币 25.5 亿元,唐钢集团投
入货币 24.5 亿元。
       2008 年 12 月 10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130200000026210)。
       本次增资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112.16736     货币及实物                       51
 2      唐钢集团                         107.76864     货币及实物                       49
            合计                           219.936         -                          100
       (7)2010年7月,第六次增资
       2010 年 3 月 14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19.936
亿元变更为 269.936 亿元,首钢总公司及唐钢集团分别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人民
币 25.5 亿元及 24.5 亿元。本次增资后首钢总公司持股 51%,唐钢集团持股 49%。
       2010 年 6 月 12 日,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爱验字
(2010)第 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首钢总公司投入货币 25.5 亿元,唐钢集团
投入货币 24.5 亿元。
       2010 年 7 月 7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1-11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注册号:130200000026210)。
       本次增资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137.66736     货币及实物                       51
 2      唐钢集团                         132.26864     货币及实物                       49
            合计                           269.936         -                          100
       (8)2015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七次增资
       2014 年 8 月 15 日,唐钢集团与首钢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约定唐钢集团将其在京唐公
司投资的 1,322,686.4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首钢总公司,转让价 1,322,686.40 万元。
       2015 年 3 月 20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唐钢集团将所持公司 49%
股权对应的 1,322,686.4 万元出资额转让予首钢总公司,决议确认京唐公司注册
资本由 269.936 亿元增加至 338 亿元,并确认前述增资均由首钢总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1 日、2011 年 1 月 27 日、2011 年 9 月 2 日、2012 年 6 月 28 日、2013
年 7 月 4 日分别缴纳 10 亿元、10 亿元、10.064 亿元、18 亿元、20 亿元,并同
意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期间增资,均由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具了北爱验字
(2010)第 023 号、北爱验字(2011)第 003 号、北爱验字(2011)第 031 号、
北爱验字(2012)第 013 号和北爱验字(2013)第 00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首
钢总公司已经足额缴纳到位。
       2015 年 4 月 21 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关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调整的批复》(京国资[2015]163 号),同意首钢总公司按相关协议受让
唐钢集团持有的京唐公司 49%股权,股权受让完成后,首钢总公司持有的京唐公
司股权比例增至 100%。
       2015 年 5 月 27 日,河北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唐钢集团协议转让所持首钢京
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5]
37 号),同意唐钢集团按照其与首钢总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签署的《股权转
让合同》及 2014 年 10 月 31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将持有
                                      1-1-1-11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京唐公司 49%股权协议转让给首钢总公司。
       2015 年 5 月 29 日,京唐公司就前述股权转让及各次增资统一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唐山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号:130200000026210)。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338.00     货币及实物                      100
            合计                            338.00         -                          100
       (9)2015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8 月,首钢总公司与首钢股份签订《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约定首钢
股份以其持有的并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贵州投资 100%股权,与首钢总公司持有
的并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京唐公司 51%股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首钢股份以现
金方式补足。
       2015 年 9 月 18 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同意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置换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5]166 号),同意《首钢股份重大资产置
换方案》,即首钢总公司将其持有的京唐公司 51%股权置入首钢股份,首钢股份
将其持有的贵州投资 100%股权置出给首钢总公司,置换差价以现金形式支付。
       天健兴业以 201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置出标的资产资产评估
报告》及《置入标的资产资产评估报告》。2015 年 9 月 18 日,北京市国资委向
首钢总公司核发《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5]167 号)及《关于对首
钢总公司拟转让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
批复》(京国资产权[2015]168 号),对上述评估报告予以核准。
       2015 年 12 月 11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首钢总公司将其持有的京
唐公司 51%股权(对应金额 1,723,800 万元)转让给首钢股份。
       2015 年 12 月 30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780837126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1-1-11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总公司                          165.62     货币及实物                       49
 2      首钢股份                            172.38        货币                          51
            合计                            338.00         -                          100
       (10)2019年5月,第八次增资
       2018 年 6 月 29 日,首钢集团召开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
首钢集团及首钢股份按照持有京唐公司股权比例(首钢集团持股 49%、首钢股份
持股 51%)分别以实物资产及现金形式向京唐公司增资的方案。
       2019 年 5 月 28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338 亿元
变更为 3,582,167.6294 万元,首钢股份及首钢集团分别以货币形式新增出资人民
币 103,105.4910 万元及实物形式新增出资 99,062.1384 万元。
       经北京金正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金评报字(2019)第 28 号
评估报告,本次出资的实物资产评估值为 99,062.1384 万元。2019 年 8 月,首钢
集团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备案编号:备北京市首钢 201900282184),
对前述评估结果进行备案。
       2019 年 7 月 26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094 号《验
资报告》,验证首钢集团投入实物 9.9062 亿元,首钢股份投入货币 10.3105 亿元。
       2019 年 5 月 30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7808371268)。
       本次增资完成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集团                          175.5262     货币及实物                       49
 2      首钢股份                          182.6905        货币                          51
            合计                          358.2168         -                          100
       (11)2020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1 月 21 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同意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转让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0]2 号),同意首钢集团以非公开协议
                                      1-1-1-11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转让方式分别将其持有的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转让给京投控股、7.6729%股权
转让给京国瑞。
       2020 年 2 月 14 日,首钢集团分别与京投控股、京国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首钢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转让给京投控股、7.6729%
股权转让给京国瑞,以京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归母
净资产人民币 260.66 亿元为基础,转让价格分别确定为 30 亿元、20 亿元。
       2020 年 2 月 14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首钢集团以非公开协议
方式对外转让其持有的京唐公司 19.1823%的股权,其中转让给京投控股 11.5094%
股权,转让给京国瑞 7.6729%的股权。
       2020 年 3 月 5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780837126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集团                           106.8120     货币及实物                  29.8177
 2      首钢股份                           182.6905        货币                     51.0000
 3      京投控股                            41.2286        货币                     11.5094
 4      京国瑞                              27.4856        货币                      7.6729
             合计                          358.2167         -                    100.0000
       (12)2020年4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3 月,首钢集团与钢贸公司签订《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首钢集
团将其持有的京唐公司 29.8177%股权无偿划转给钢贸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京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首钢集团将所持京唐公
司的 29.8177%股权以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给钢贸公司。根据《首钢京唐钢铁联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
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但股东向其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股
权的除外。”故首钢股份、京投控股及京国瑞对本次划转的股权不享有优先购买
权。本次划转后,首钢集团不再是京唐公司股东。
                                       1-1-1-11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0 年 4 月 15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780837126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股份                          182.6905        货币                     51.0000
 2      钢贸公司                          106.8120     货币及实物                  29.8177
 3      京投控股                           41.2286        货币                     11.5094
 4      京国瑞                             27.4856        货币                      7.6729
            合计                          358.2167         -                    100.0000
       (13)2021年4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1 年 4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钢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京投控股
持有的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和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7.6729%股权。
       2021 年 4 月 22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780837126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首钢股份                          251.4048        货币                     70.1823
 2      钢贸公司                          106.8120     货币及实物                  29.8177
            合计                          358.2168         -                    100.0000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1-1-1-12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北京国资委
                                           100.00%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
                                  理有限公司
                                          100.00%
                                   首钢集团
                                          50.94%
              49.00%               首钢股份
                                          51.00%
                                   钢贸公司                    70.1823%
                                          29.8177%
                                   京唐公司
     首钢股份持有京唐公司 70.1823%股权,首钢股份之控股子公司钢贸公司持
有京唐公司 29.8177%股权,因此首钢股份为京唐公司控股股东;京唐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京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京唐公司控股股东首钢股份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京唐公司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也不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
议或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京唐公司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
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
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京唐公司将继续在上市公司体系内作为独立子公司经营,
除因本次交易所涉相关协议外,不存在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
协议或其他安排。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京唐公司项目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工程,是我国进入 21 世纪第一
                                     1-1-1-12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个经国务院批准,作为我国钢铁工业生产力布局调整和产品结构优化、促进华北
钢铁工业优化整合、推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
       京唐公司临海靠港,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千万吨级大型钢铁企业。自成立
以来,京唐公司始终围绕着钢铁主业开展业务,以汽车板、镀锡板等战略产品为
引领,以热轧卷板、中厚板、家电专用板、涂镀板、酸洗板、复合板为支撑,着
力推进高档次、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增量。
       5、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状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京唐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主要构成
货币资金                 549,247.53 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                 429,544.75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             650,672.72 银行承兑汇票
存货                     497,525.82 原材料、产成品、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
长期股权投资             163,860.54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房屋及建筑物、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
固定资产                6,279,858.00
                                       备、工业炉窑、冶金专用设备、工具及其他用具
在建工程                 215,357.36 京唐公司二期工程、一期及技改工程
无形资产                 140,927.07 土地使用权、软件
       (2)主要资产权属
       ①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以及预计使用寿命和预
计残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2,276,054.65         1,745,365.66               25-43           5%
机械动力设备            2,928,289.55         2,065,260.14               12-28           5%
                                       1-1-1-12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运输设备                 197,446.16              74,796.65                  10            5%
       电子设备                 462,386.02             212,337.60                  10            5%
       工业炉窑                  40,079.11              29,832.53                  13            5%
       冶金专用设备            3,542,395.29           2,091,357.91                 19            5%
       工具及其他用具            86,368.77              60,907.53                14-22           5%
            合计               9,533,019.56           6,279,858.00                   -                -
            A.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京唐公司不存在承租其他主体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使用的
       情形。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情
       况如下:
序号    证载权利人              产权证号                         座落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唐 山市 曹妃 甸区唐 海
 1       京唐公司     房权证字第 000518-01 号                                       合计 1,400.24         工业
                                                        镇垦丰大街北侧
                                                        唐 山市 曹妃 甸区唐 海
 2       京唐公司     房权证字第 000518-02 号                                            合计 35.20       工业
                                                        镇垦丰大街北侧
                      冀(2017)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 曹 妃甸 工业 区一港 池
 3       港务公司                                                                           36,887        工业
                      0002502 号                   东岸、南区排洪渠以南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京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共861项,房产面积
       合计313.77万平方米。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正在申请二期工程用海申领海域使用权证
       书,尚待海域使用权证书办理完成后,相应换领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因
       此,上述无证房屋尚待京唐公司二期工程围海造地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办理相应的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
            B.设备类资产情况
            京唐公司的设备类资产主要是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冶金专
       用设备等,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主要设备类资产均正常使用。报告期各
       期末,京唐公司主要设备类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平均成新率如下:
                                                1-1-1-12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
机械动力设备                2,928,289.55               2,786,751.56            1,482,257.44
运输设备                      197,446.16                189,210.25              141,417.81
电子设备                      462,386.02                431,518.92              240,220.74
工业炉窑                       40,079.11                  30,089.69               18,825.08
冶金专用设备                3,542,395.29               3,351,642.39            3,711,584.97
工具及其他用具                 86,368.77                  95,037.84               10,639.68
      合计                  7,256,964.91               6,884,250.65            5,604,945.72
二、累计折旧
机械动力设备                  863,029.41                758,229.06              591,415.31
运输设备                      122,649.51                 114,994.02             104,921.84
电子设备                      250,048.42                228,714.12              138,996.13
工业炉窑                       10,246.59                   8,889.50                7,978.99
冶金专用设备                1,451,037.39               1,316,818.58            1,312,117.12
工具及其他用具                 25,461.25                  21,257.70                  977.44
      合计                  2,722,472.57               2,448,902.98            2,156,406.83
三、成新率
机械动力设备                     68.98%                     71.36%                  58.00%
运输设备                         34.61%                     36.03%                  21.90%
电子设备                         43.08%                     44.21%                  39.09%
工业炉窑                         73.09%                     68.90%                  55.38%
冶金专用设备                     56.88%                     58.64%                  62.79%
工具及其他用具                   68.97%                     76.46%                  90.33%
      平均                       60.51%                    62.56%                   59.50%
    注: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100%=1-[累
计折旧/(账面原值-账面原值*残值率 5%)]*100%。
     ②主要无形资产
     A.海域使用权
     京唐公司正在就其已完成填海造地的用地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并待取
得相应的海域使用权证书后办理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自国务院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发布《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
                                         1-1-1-12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通知》(国发[2018]24 号)明确“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以来,截至
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前述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办理情况如下:
     2019 年 7 月 1 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核发《关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
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用海的批复》(唐曹政字[2019]35 号),同意京唐公司二期
工程项目用海,其中填海造地面积 867.8299 公顷。
     2019 年 7 月 16 日,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呈报《关
于 办 理 首 钢 京 唐 钢 铁 联 合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二 期 工 程 用 海 的 请 示 》( 唐 资 规 呈
[2019]263 号),认为京唐公司拟建的二期工程项目用海符合《河北省海洋功能区
划》《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河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北省海洋
生态红线》《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用海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已通
过原省海洋局用海预审。项目符合办理海域使用权设立审批条件,恳请予以办理
用海审批。
     2019 年 8 月 1 日,唐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唐山市政府”)向河北省自
然资源厅提交《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用
海意见的函》(唐政函[2019]68 号),明确认定京唐公司二期工程填海造地面积为
867.8299 公顷,项目申请填海造地部分所在海域已填成陆,属围填海历史遗留问
题处理范围,不涉及新增围填海;该工程已取得用海预审意见,属于工业用海,
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
目,符合国家现行用海政策以及河北省有关海域使用规划及管理的相关规定,并
同意该项目用海。
     2019 年 12 月 4 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向唐山市政府转发《自然资源部海域
海岛管理司关于唐山市曹妃甸区规划建设近中期投资项目的已填成陆区域历史
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19]39 号)。根据该复
函,鉴于唐山市曹妃甸区规划建设近中期投资项目的已填成陆区域已纳入河北省
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自然资源部原则同意将该区域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
题进行处理,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用海手续”。根据
《河北省曹妃甸区规划建设近中期投资项目的已填成陆区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方案》,京唐公司已填成陆且已利用的海域(合计面积为 867.83 公顷)已被列入
“曹妃甸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
                                          1-1-1-12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曹妃甸区人民
政府网站刊登的《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用海公示》,京唐公
司已就前述已完成填海造地的 867.8299 公顷提出用海申请,申请的用海类型为
工业用海和交通运输用海,申请用海期限为 50 年。
     2021 年 5 月 14 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向自然资源部报送《关于报送首钢京
唐钢铁厂项目二期用海工程申请材料的请示》,明确京唐公司二期工程申请用海
位于曹妃甸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范围内,河北省政府原则同意该项目用海申请,
报请自然资源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根据京唐公司的说明,根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会上参会专家对项目
界址坐标点提出的相关修改意见,京唐公司对用海申请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
填海造地用海申请面积由 867.8299 公顷变更为 871.4983 公顷,该等面积调整后
的全套申请文件已于 2021 年 10 月重新报至自然资源部进行审核。
     2020 年 8 月 24 日,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确认
京唐公司投资建设的京唐钢铁厂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截至该《证明》
出具之日,京唐公司正在按程序办理项目海域使用审批手续,且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京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存在收到该局行政处
罚的情形。
     2021 年 11 月 26 日,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确认:
京唐公司二期工程涉及的填海成陆区域已取得了用海预审意见并纳入河北省围
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京唐公司一期、二期工程建设,符合《河北省海洋
主体功能区规划》《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河北省海洋生态红
线》和《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要求,已纳入曹妃甸区正在编制的《唐山
市曹妃甸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符合国家土地管理及城乡规划相
关法律法规。目前,京唐公司正在按程序办理海域使用权,该局将在京唐公司办
理完成前述手续后,为京唐公司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自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京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存在收到该局行政
处罚的情形。
                                    1-1-1-12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二期项目用海问题作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
题,正在按照国家及河北省有关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相关规定以及上述文
件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处理,京唐公司申领海域使用权证书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
中。
       B.国有土地使用权
       a.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及子公司共有 6 项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面积(平
序号    证载权利人          产权证号                                 宗地用途     宗地性质
                                                   方米)
                      冀唐曹国用(2012)第
 1         京唐公司                               10,933,204.96      工业用地       出让
                      0027 号
                      冀唐曹国用(2012)第
 2         京唐公司                                     10,360.61    工业用地       出让
                      0028 号
                      冀唐曹国用(2012)第
 3         京唐公司                                      6,341.14    工业用地       出让
                      0029 号
                      唐 曹国 用( 2016) 第
 4         京唐公司                                      1,764.39    工业用地       出让
                      0020420161 号
                      唐 曹国 用( 2016) 第
 5         京唐公司                                       596.86     工业用地       出让
                      0020420162 号
                      冀(2017)曹妃甸区不                          港口码头用
 6         港务公司                                    499,181.83                   出让
                      动产权第 0002502 号                               地
       京唐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
利限制,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除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外,京唐公司名下另有 3 项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如下:
       1)统建区土地
证载权利人            产权证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宗地用途     宗地性质
                冀(2016)曹妃甸区不动
  京唐公司                                     104,736.2300          工业用地        出让
                  产权第 1000276 号
       2015 年 3 月 31 日,首钢总公司、首实公司及京唐公司就统建区土地相关事
宜签订《京唐钢铁 157 亩统建区代建协议》约定:首钢总公司及首实公司委托京
                                           1-1-1-12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唐公司在统建区土地上代为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并代其建设相关项目;首实公司建
设项目费用由首实公司自行支付,相关海域使用金及首钢总公司项目建设费用由
京唐公司垫付并由首钢总公司最终承担。因海域使用权的分割转让需由河北省海
洋局审批、难度较大,因此京唐公司根据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先以京唐公司
名义于 2016 年 12 月办理取得了统建区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拟后续再对国
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转让。
     2)自建区土地
证载权利人         产权证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宗地用途      宗地性质
             冀(2021)曹妃甸区不动
  京唐公司                                          152,719.68   工业用地         出让
               产权第 0015212 号
             冀(2021)曹妃甸区不动
  京唐公司                                           51,792.93   工业用地         出让
               产权第 0015215 号
     根据京唐公司(甲方)分别与相关协力单位(乙方)于 2010 年至 2019 年期
间陆续签订的《首钢京唐公司协力区(自建部分)建设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甲
方按照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的要求统一办理用海、用地等前期手续并先行垫付前
期费用;乙方按照管委会要求按用地面积比例承担京唐公司垫付的前期费用。
2010 年 12 月 22 日,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向京唐公司出具《唐山市
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办理首钢协力区海域证、土地证有关问题的批
复》(唐曹工管函[2010]28 号)明确:因京唐公司统一办理用海手续,因此由京
唐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最终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
     2018 年,京唐公司办理完成用海手续并换领了《不动产权证书》(冀(2018)
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 0007601 号),宗地面积为 420,067.8200 平方米。
     2019 年 6 月 14 日,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管理委员会向京唐公司出具《关于
推进协力区土地拆分的函》(钢电管函[2019]1 号),明确自建区已取得海域使用
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具备拆分土地证条件,同时 2019 年 6 月 6 日钢电
园区协力区土地拆分协调会已议定十三家单位列入第一批拆分土地证名单,望京
唐公司积极协调启动协力区土地拆分工作。
     2020 年 12 月 1 日,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管理委员会向京唐公司印发《关于
加快推进协力区土地转让事宜的函》,明确目前自建区项目已取得海域证和土地
                                        1-1-1-12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并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评估,满足土地证转让条件;结合自建区各项目
建设情况,确定按照“成熟一批、分割一批”的原则,议定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长
白机电设备检修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单位列入第一批土地证转让名单。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协力单位已办理完成土地分割转
让手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京唐公司已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书》
(冀(2018)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 0007601 号)的分割转让后续并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取得分割转让后的两份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如上表所示)。京唐公司及
剩余协力单位拟按照前述文件要求及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安
排逐步申请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工作。
     b.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二期工程通过围海造地已形成的871.4983
公顷(调整后面积)公顷土地因尚未办理完成海域使用审批手续而尚未取得不动
产权证书。
     根据首钢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首钢集团承诺将促使京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完成全部已使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括但不限
于京唐公司一期工程项目、京唐公司配套码头项目(1240 米岸线码头工程)、
通用散杂货泊位工程项目(552 米岸线码头工程)以及京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使
用土地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正在按程序办理项目海域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京唐公司的说明,其将在相关海域使用权证书办理完成后,相应办理海域使
用权证换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相关手续。
     C.知识产权
     a.专利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共计拥有 1,346 项已获专利权授予的有效
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497 项、实用新型 847 项、外观设计 2 项。京唐公司发明专
利详细情况如下:
                                    1-1-1-12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一种工业水系统耦合式盐量平衡的控制系
 1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 技                                      200810119507.3              2008/9/2
                           统及其控制方法
       术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钢铁综合污水回用水双膜法除盐的系
 2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 技                                      200910077025.0              2009/1/16
                           统及工艺
       术有限公司
 3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一种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蒸发器的清洗方法           200910089034.1     2009/7/22
                            环保型高表面质量免酸洗汽车大梁钢的生
 4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201010235928.X 2010/7/22
                            产方法
 5     京唐公司             干法除尘条件下半钢冶炼方法                   201110269933.7     2011/9/14
                            利用海水淡化实现钢铁厂煤气、蒸汽零排放
 6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201110315691.0 2011/10/18
                            的系统及工艺
       钢铁研究总院,中达连
       铸技术国家工程研 究
 7                          一种具有倾斜转轴的倒角型足辊                 201210019846.0     2012/1/20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京
       唐公司
 8     京唐公司             热轧运输链跟踪故障数据的分析方法             201210021304.7     2012/1/31
 9     京唐公司             轧机辊缝的标定方法                           201210038411.0     2012/2/20
10     京唐公司             一种消除平辊工作辊局部磨损的方法             201210163427.4     2012/5/23
11     京唐公司             密闭式电缆隧道氮气自动消防系统               201210161405.4     2012/5/23
12     京唐公司             一种带导流装置的转炉煤气柜入口结构           201210161415.8     2012/5/23
                            一种预先确定自备发电机组发电负荷的方
13     京唐公司                                                  201210161440.6             2012/5/23
                            法
14     京唐公司             一种两座煤气柜同时并网运行的控制方法         201210161460.3     2012/5/23
                            两座型式相同的煤气柜与管网并网运行的
15     京唐公司                                                  201210161863.8             2012/5/23
                            方法
                            一种基于加压机和阀组的燃气混合控制系
16     京唐公司                                                  201210161045.8             2012/5/23
                            统及其控制方法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 息
17     技术有限公司,京唐公一种 RH 轻处理模式的控制方法                  201210238406.4     2012/7/10
       司
18     京唐公司             选择卷取芯轴速度环增益的控制方法             201210316734.1     2012/8/30
19     京唐公司             一种料仓自动灌料系统及其方法                 201210316733.7     2012/8/30
20     京唐公司             非接触式倾角测量装置及方法                   201210317082.3     2012/8/30
                            一种消除含硼钢连铸坯角部横裂纹缺陷的
21     京唐公司                                                  201210319733.2             2012/8/31
                            方法
                            一种能在线清洗换热器的冷却系统及其清
22     京唐公司                                                  201210320216.7             2012/8/31
                            洗方法
                                             1-1-1-13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23     京唐公司             热轧钢卷卸卷小车触卷到位的判断方法           201210388688.6 2012/10/12
                            一种缩短加热炉内普碳钢的均热时间的方
24     京唐公司                                                  201210387781.5 2012/10/12
                            法
25     京唐公司             轧机活套台的检测方法                         201210420556.7 2012/10/29
26     京唐公司             高炉布料方法                                 201210420559.0 2012/10/29
27     京唐公司             取消高炉中心加焦的方法                       201210421162.3 2012/10/29
                            使用易熔低品位矿粉和难熔高品位矿粉制
28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201210468071.5 2012/11/19
                            备烧结矿的方法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 息
                            一种带式焙烧机生产中预热和焙烧过程的
29     技术有限公司,京唐公                                      201210563849.0 2012/12/21
                            控制方法
       司
30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获取烧结高温带宽度和迁移速度的方法             201210566805.3 2012/12/24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31                         一种干法熄焦焦炭烧损率的测算方法              201310041878.5     2013/2/4
       首钢集团
32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卷取机夹送辊的标定方法               201310136684.3     2013/4/19
33     京唐公司             连续退火生产宽薄 IF 钢的方法                 201310157532.1     2013/4/28
34     京唐公司             一种能耗分摊的计算方法                       201310273510.1     2013/7/1
35     京唐公司             一种冷固球及其制备方法                       201310283593.2     2013/7/5
36     京唐公司             一种钢卷上料小车高度对中方法                 201310288002.0     2013/7/9
                            少渣冶炼条件下稳定转炉炉底残厚的溅渣
37     京唐公司                                                  201310300680.4             2013/7/17
                            方法
38     京唐公司             一种柱式称重传感器安装套件                   201310300191.9     2013/7/17
39     京唐公司             一种脱磷炉渣和脱碳炉渣的热焖方法             201310319491.1     2013/7/26
40     京唐公司             一种铁水包内衬砌筑方法                       201310329164.4     2013/7/31
41     京唐公司             一种转炉出钢口部位炉衬修补方法               201310345104.1     2013/8/8
42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板坯在定宽机入口打滑的方法           201310354406.5     2013/8/14
43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转炉少渣冶炼模式下的转炉控氮方法             201310356113.0     2013/8/15
44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低碳抗酸管线钢的制备方法                     201310356491.9     2013/8/15
45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板板型的控制方法                     201310395078.3     2013/9/3
46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头端卷取方法                         201310432010.8     2013/9/22
47     京唐公司             一种自短路绝缘轴承                           201310433240.6     2013/9/22
48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连铸板坯粘连的方法                   201310435858.6     2013/9/23
49     京唐公司             一种阻尼推力轴承的推力瓦检查方法            201310452299.X 2013/9/27
                            一种 Nb 处理热镀锌超低碳烘烤硬化钢及其
50     京唐公司                                                    201310463769.2           2013/10/8
                            制造方法
                                             1-1-1-13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连铸扇形段喷嘴工作状态判定系统及判定
51     京唐公司                                                201310464089.2             2013/10/8
                          方法
52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提高烧结机导料槽寿命的方法               201310476382.0 2013/10/12
       京唐公司,北京首钢自
53     动化信息技术有限 公一种转炉废钢原料的称量方法及其系统          201310484859.X 2013/10/16
       司
54     京唐公司           一种转炉炉前铁包喷雾抑尘装置                 201310499992.2 2013/10/23
       京唐公司,唐山钢铁集
55     团微尔自动化有限 公一种用于热轧作业的窜辊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310521681.1 2013/10/29
       司
56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部分返矿不经制粒参与烧结的烧结方法           201410044510.9     2014/1/30
57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在炼铁系统中使用铁矿粉的方法             201410044509.6     2014/1/30
58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液体储槽污染装置及控制方法           201410045911.6     2014/2/8
                          高炉冲渣水余热实现低温多效海水淡化生
59     京唐公司                                                201410056931.3             2014/2/19
                          产的系统及工艺
60     京唐公司           一种刷辊的控制方法及系统                     201410057804.5     2014/2/20
                          一种卷取机夹送辊咬钢瞬间控制方法及其
61     京唐公司                                                201410087913.1             2014/3/11
                          装置
62     京唐公司           一种电、热、水联产方法及系统                 201410102641.8     2014/3/19
63     京唐公司           浓海水再浓缩装置                             201410102590.9     2014/3/19
64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机的运行参数的确定方法及系统         201410102608.5     2014/3/19
                          提高烟气二氧化碳浓度的烟气循环冷却的
65     京唐公司                                                201410102948.8             2014/3/19
                          方法
66     京唐公司           一种快节奏出钢方法及装置                     201410131317.9     2014/4/1
                          一种热轧卷取夹送辊压力调平装置及控制
67     京唐公司                                                201410128278.7             2014/4/1
                          方法
68     京唐公司           一种板坯宽度的自动测量装置及方法             201410130867.9     2014/4/2
                          一种定宽机夹送辊板坯跟踪的建立装置及
69     京唐公司                                                201410130820.2             2014/4/2
                          方法
70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烧结矿的制作方法                         201410138073.7     2014/4/8
                          一种用于煤气-煤粉混烧电站锅炉的富氧燃
71     京唐公司                                                 201410173919.0            2014/4/28
                          烧系统
72     京唐公司           一种出钢前加入改质剂的操作方法               201410176094.8     2014/4/29
73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一种取样系统及方法                          201410218432.X 2014/5/22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74                         一种干熄焦炉的升温方法及系统                201410239998.0     2014/5/30
       首钢集团
75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带钢宽度波动的方法                   201410253885.6     2014/6/10
                                           1-1-1-13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用于钢水脱硫的合金及其在 RH 精炼过程的
76     京唐公司                                                    201410267811.8           2014/6/16
                            使用方法
77     京唐公司             副枪旋转机构稳定性的控制方法                 201410275797.6     2014/6/19
78     京唐公司             一种板带轧机 E1 立辊                         201410336797.2     2014/7/16
                            一种利用 KR 脱硫二次除尘灰进行铁水冶炼
79     京唐公司                                                    201410359032.0           2014/7/25
                            方法
80     京唐公司             厚窄规格冷轧带钢稳定通板的控制方法           201410395222.8     2014/8/12
81     京唐公司             一种含磷含硅含锰 IF 钢的制备方法             201410394368.0     2014/8/12
82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卷取机切换方法                       201410402869.9     2014/8/14
83     京唐公司             一种卷取机侧导板压力控制方法                 201410442427.7     2014/9/2
84     京唐公司             一种基于 GPS 和北斗系统的能源对时系统 201410448625.4            2014/9/4
85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轧制方法                             201410448262.4     2014/9/4
86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一种改善超薄带钢取穿带的工艺优化方法           201410467811.2     2014/9/15
87     京唐公司             一种提升粗轧节奏的方法                      201410538245.X 2014/10/13
88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消除带钢表面麻坑缺陷的工艺方法             201410542359.1 2014/10/14
                            一种提高环冷机冷却效率的烧结矿预整粒
89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201410542157.7 2014/10/14
                            方法
90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轧制辊期计划编制方法                 201410670170.0 2014/11/19
                            一种热轧卷取张应力分段控制方法及其装
91     京唐公司                                                  201410722663.4             2014/12/2
                            置
92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耐火材料的半热态抗热震性实验方法               201410743830.3     2014/12/8
                            一种特厚板坯结晶器足辊预紧力的检测装
93     京唐公司                                                  201410765337.1 2014/12/12
                            置及方法
                            一种厚度 400mm 连铸坯粗轧头部翘曲的控
94     京唐公司                                                   201410787378.0 2014/12/17
                            制方法
                            一种高强韧性特厚低合金调质钢及其制备
95     京唐公司                                                  201410787329.7 2014/12/17
                            方法
                            一种蓄热式加热炉出料炉门的节能控制方
96     京唐公司                                                  201410787327.8 2014/12/17
                            法
97     京唐公司             一种单侧切下角钢坯的轧制方法                 201410786910.7 2014/12/17
                            一种基于来料厚度和压下量的轧制线调整
98     京唐公司                                                  201410787810.6 2014/12/17
                            方法
                            具有优异超低温 CTOD 性能的厚规格热连
99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201510031597.0             2015/1/22
                            轧钢带及生产方法
100 京唐公司                一种打磨炉辊的方法及装置                     201510094698.2     2015/3/3
101 京唐公司                一种卷取机                                   201510095322.3     2015/3/3
                                             1-1-1-13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102 京唐公司              一种电解水制氢制氧循环利用装置及方法         201510133333.6     2015/3/25
                          一种定宽机夹送辊位置控制系统精度补偿
103 京唐公司                                                   201510163462.X             2015/4/7
                          的方法
104 京唐公司              一种含铜低合金钢的加热方法                   201510162087.7     2015/4/8
                          超低碳烘烤硬化钢板坯固溶碳含量的控制
105 京唐公司                                                   201510244201.0             2015/5/13
                          方法
106 京唐公司              一种活套张力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510244213.3     2015/5/13
107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热轧管线钢卸卷塔形的控制方法 201510244203.X 2015/5/13
                          一种提高平整稳定性和产品表面质量的张
108 京唐公司                                                   201510279664.0             2015/5/27
                          力设定方法
109 京唐公司              一种复合板的热处理生产方法                   201510322936.0     2015/6/13
                          一种调质态抗 HIC、SSC 宽厚板及其制备方
110 京唐公司                                                     201510323852.9           2015/6/13
                          法
111 京唐公司              一种转炉出钢使用低 Al 氧化铝球渣洗方法 201510323854.8           2015/6/13
112 京唐公司              一种调质 S460G1+Q 结构钢及其制造方法         201510323215.1     2015/6/14
                          一种高韧性、布氏硬度稳定特厚耐磨钢及其
113 京唐公司                                                     201510323226.X 2015/6/14
                          制备方法
                          一种正火高强韧性 150mm 特厚板及其生产
114 京唐公司                                                    201510344275.1            2015/6/14
                          方法
115 京唐公司              一种 TMCP 态低碳贝氏体钢及其生产方法 201510334558.8             2015/6/14
                          一种带钢宽度控制方法和带钢宽度对称控
116 京唐公司                                                   201510340147.X 2015/6/18
                          制方法
117 京唐公司              一种含钛球团的生产方法                       201510340119.8     2015/6/18
118 京唐公司              一种用于防止助卷辊与芯轴碰撞的方法           201510344372.0     2015/6/19
119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高强钢头部稳定卷取的控制方法         201510426810.8     2015/7/20
120 京唐公司              一种能源数据及视频显示系统                   201510429915.9     2015/7/21
121 京唐公司              一种预防带钢精轧甩尾的控制方法               201510429213.0     2015/7/21
122 京唐公司              一种管线钢板坯的叩翘头控制方法               201510437943.5     2015/7/22
                          一种精轧机侧导板对中精度的标定方法及
123 京唐公司                                                   201510430346.X 2015/7/22
                          装置
124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一种真空精炼钢水的方法                      201510486011.X      2015/8/10
125 京唐公司              一种高炉布料溜槽吊挂轴的保护方法             201510522546.8     2015/8/24
126 京唐公司              一种氧化铁皮清理工具及方法                   201510525888.5     2015/8/25
127 京唐公司              引流砂外排装置及连铸钢包开浇方法             201510526147.9     2015/8/25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 有
128                        钢铁企业电网协调控制方法及系统              201510546879.4     2015/8/31
       限公司,京唐公司
                                           1-1-1-13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129 京唐公司              一种刮油除泥装置                             201510585473.7     2015/9/15
130 京唐公司              一种连退产线加热输出控制方法                 201510585471.8     2015/9/15
131 京唐公司              一种退火炉炉压控制方法及退火炉               201510697152.6 2015/10/23
132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厚规格带钢卸卷的控制方法             201510696960.0 2015/10/23
133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硼钢中硼含量的方法                   201510695913.4 2015/10/23
134 京唐公司              一种冶炼耐候钢的方法                        201510698007.X 2015/10/23
135 京唐公司              一种电机用轴承的游隙的调试方法               201510741009.2     2015/11/2
136 京唐公司,京唐公司     一种耐火砖及耐火砖的制备方法                 201510759489.5 2015/11/10
137 京唐公司              一种连续热镀锌产品的生产方法                 201510836495.6 2015/11/26
138 京唐公司              一种冷连轧机控制方法                         201510843766.0 2015/11/26
139 京唐公司              一种中间包辅助化渣剂及其使用方法             201510846852.7 2015/11/26
140 京唐公司              一种连续退火炉辐射管加热控制方法             201510846168.9 2015/11/26
141 京唐公司              一种冷连轧机的原料板启车方法                 201510846851.2 2015/11/26
142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加热功率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510846511.X 2015/11/27
143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一种焦炉的自动装煤方法及装置                    201510883083.8     2015/12/3
                          一种提高中包烘烤火焰检测器可靠性的方
144 京唐公司                                                   201510956395.7 2015/12/18
                          法
145 京唐公司              一种高强 EH40 特厚钢板及其生产方法          201510965258.X 2015/12/21
146 京唐公司              一种含硼高碳锯片用钢及其制造方法             201510965259.4 2015/12/21
                          低锰高铬抗 HIC 管线用针状铁素体钢及其
147 京唐公司                                                    201510970372.1 2015/12/21
                          制造方法
                          四梁双小车起重机副主梁冲撞变形的在线
148 京唐公司                                                   201510974132.9 2015/12/22
                          修复方法
                          一种冷轧酸轧机组中酸槽和酸罐的漏酸处
149 京唐公司                                                   201610127274.6             2016/3/7
                          理系统及方法
                          一种预测加热炉内后续钢坯温度和加热炉
150 京唐公司                                                   201610127123.0             2016/3/7
                          温度的方法
                          一种利用侧导板辊缝值进行宽度模型控制
151 京唐公司                                                   201610127121.1             2016/3/7
                          的方法
                          一种冷轧连续退火工序双相钢氧化色控制
152 京唐公司                                                   201610129956.0             2016/3/7
                          方法
153 京唐公司              一种输配电线路功率因数控制分析方法           201610130524.1     2016/3/7
                          一种避免厚规格带钢在精轧机机架间划伤
154 京唐公司                                                   201610130029.0             2016/3/8
                          的方法
155 京唐公司              一种辊缝动态设定方法                         201610133623.5     2016/3/9
156 京唐公司              一种钢卷取样方法                            201610133335.X      2016/3/9
                                           1-1-1-13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157 京唐公司              一种消除零位误差的方法                       201610133380.5     2016/3/9
158 京唐公司              一种加热炉自动出钢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610133376.9     2016/3/9
159 京唐公司              钢包顶渣改制方法                             201610134906.1     2016/3/9
                          一种易卷取且低温性能优异的厚规格管线
160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201610146106.1             2016/3/15
                          钢热连轧钢带及其制造方法
                          一种提高精轧机弯辊缸块更换速度的方法
161 京唐公司                                                   201610291850.0             2016/5/3
                          及装置
                          冷连轧机动态变规格轧制的厚度控制方法
162 京唐公司                                                   201610286478.4             2016/5/3
                          及控制系统
163 京唐公司              一种位置标定方法、系统及自动监控方法         201610293677.8     2016/5/4
                          一种酸轧剪切后带钢头部增厚的控制方法
164 京唐公司                                                   201610293676.3             2016/5/4
                          及装置
165 京唐公司              冷轧冷硬卷单边浪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统           201610292755.2     2016/5/5
                          一种钢包精炼炉精炼渣脱氧剂及其使用方
166 京唐公司                                                   201610292807.6             2016/5/5
                          法
167 京唐公司              一种冷连轧机甩机架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610292677.6     2016/5/5
                          一种轧机乳化液系统加水方法及轧机乳化
168 京唐公司                                                   201610294140.3             2016/5/5
                          液系统
                          一种冷轧带钢切边宽度设定方法、装置及系
169 京唐公司                                                     201610293882.4           2016/5/5
                          统
170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带钢跑偏的方法及装置                 201610294136.7     2016/5/5
171 京唐公司              一种降低镀锡板边降的方法                     201610292752.9     2016/5/5
172 京唐公司              一种轧辊冷却的方法及装置                     201610450415.8     2016/6/21
173 京唐公司              一种 RH 顶枪化冷钢的控制方法                201610451461.X 2016/6/21
174 京唐公司              一种非镇静钢 RH 冶炼方法及温度补偿方法 201610450520.1           2016/6/21
175 京唐公司              一种立辊辊缝标定的方法                       201610451386.7     2016/6/21
176 京唐公司              一种粗轧节奏控制方法                         201610450928.9     2016/6/21
177 京唐公司              一种判定海水淡化设备故障的方法               201610450516.5     2016/6/21
178 京唐公司              一种钢水钙处理的方法                         201610450410.5     2016/6/21
179 京唐公司              一种铁水的增碳处理方法                       201610451390.3     2016/6/21
180 京唐公司              一种 SLED 结构用钢的加工方法                 201610450929.3     2016/6/21
181 京唐公司              酸轧机组断带控制系统及控制方法               201610450930.6     2016/6/21
182 京唐公司              退火炉排烟风机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统             201610451076.5     2016/6/21
183 京唐公司              一种吹扫高炉炉顶料罐的方法                   201610459310.9     2016/6/22
184 京唐公司              一种更换焙烧机台车的装置及方法               201610457269.1     2016/6/22
                                           1-1-1-13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185 京唐公司              一种辊筛控制回路                            201610457224.4     2016/6/22
186 京唐公司              一种液压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610457267.2     2016/6/22
187 京唐公司              一种飞剪切尾精度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610457225.9     2016/6/22
                          一种降低脱脂机组清洗用除盐水和蒸汽消
188 京唐公司                                                   201610457291.6            2016/6/22
                          耗的方法
189 京唐公司              一种定宽机出口夹送辊的抛钢方法              201610485464.5     2016/6/28
190 京唐公司              一种高炉炉料筛分控制方法                   201610483203.X 2016/6/28
191 京唐公司              卷取机的张力控制方法                        201610728120.2     2016/8/26
192 京唐公司              提高带钢宽度控制精度的方法                  201610728116.6     2016/8/26
193 京唐公司              提高热轧薄带轧制稳定性的负荷分配方法        201610729966.8     2016/8/26
194 京唐公司              利用平整机平整冷轧镀锌带钢的工艺方法        201610729134.6     2016/8/26
                          一种粗轧压下负荷分配控制方法及粗轧控
195 京唐公司                                                   201610749590.7            2016/8/29
                          制系统
                          一种用于减少热轧带钢表面红锈的热轧方
196 京唐公司                                                   201610743685.8            2016/8/29
                          法
197 京唐公司              一种降铅装置及工艺方法                     201610749404.X 2016/8/29
198 京唐公司              一种甲基磺酸电镀锡的预电镀系统              201610753571.1     2016/8/29
199 京唐公司              一种飞剪锁紧装置及其安装检测方法           201610748305.X 2016/8/29
200 京唐公司              热镀锌退火炉带钢入锅温度控制方法            201610743423.1     2016/8/29
                          一种应用在连续立式退火炉中的防瓢曲报
201 京唐公司                                                   201610748387.8            2016/8/29
                          警系统
202 京唐公司              一种热辊模式的应用方法                      201610748333.1     2016/8/29
203 京唐公司              一种冷轧薄板连续退火的方法及装置            201610749702.9     2016/8/29
                          一种钢铁厂低品质余热利用系统及其使用
204 京唐公司                                                   201610743683.9            2016/8/29
                          方法
                          一种退火产线活套张力控制方法及控制系
205 京唐公司                                                   201610750794.2            2016/8/29
                          统
206 京唐公司              一种轧制带钢焊缝的方法及装置                201610750792.3     2016/8/29
207 京唐公司              一种退火炉内张力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统          201610749540.9     2016/8/29
208 京唐公司              一种高炉鼓风机富氧系统及方法                201610748250.2     2016/8/29
                          一种热镀锌带钢出锌锅后抖动测量装置及
209 京唐公司                                                   201610760909.6            2016/8/30
                          方法
210 京唐公司              一种宽厚板连铸机干式封顶方法                201610872294.6     2016/9/30
211 京唐公司              一种抗拉强度 800MPa 水电钢的生产方法        201610871669.7     2016/9/30
212 京唐公司              一种高碳当量连铸板坯堆垛缓冷的方法          201610871228.7     2016/9/30
                                          1-1-1-13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213 京唐公司              一种加热炉的炉门位置检测装置及方法          201610929425.X 2016/10/30
                          高压水除鳞蓄势罐内壁在线除锈防腐的方
214 京唐公司                                                   201610925386.6 2016/10/30
                          法
                          高炉铁口紧急状态下堵铁口装置及制备和
215 京唐公司                                                   201610926459.3 2016/10/30
                          使用方法
216 京唐公司              一种提升带钢粗轧节奏的方法                   201611026687.1 2016/11/18
217 京唐公司              一种开卷机的张力控制方法                     201611026376.5 2016/11/18
                          一种快速获取带钢镰刀弯大小的方法及装
218 京唐公司                                                   201611034454.6 2016/11/18
                          置
                          一种防止平整机工作辊划伤的控制方法及
219 京唐公司                                                   201611034452.7 2016/11/18
                          装置
220 京唐公司              一种提高铁素体热轧节奏的方法及装置          201611026377.X 2016/11/18
                          一种对连续热镀锌入口段的立式活套的处
221 京唐公司                                                   201611036990.X 2016/11/21
                          理方法
                          一种入口活套机构、系统及连退线活套控制
222 京唐公司                                                     201611047900.7 2016/11/21
                          方法
223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锌锅温度的方法                       201611039589.1 2016/11/21
224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镀锡板表面黑灰程度的方法             201611040910.8 2016/11/21
225 京唐公司              一种降低冷轧双相钢色差的方法                 201611040906.1 2016/11/21
226 京唐公司              一种维护炉缸的方法                           201611040898.0 2016/11/21
                          一种在半连轧生产线上轧制 IF 铁素体的方
227 京唐公司                                                     201611044089.7 2016/11/21
                          法
228 京唐公司              一种通讯方法及系统                           201611047996.7 2016/11/22
229 京唐公司              脱磷转炉吹炼控制方法                         201611048086.0 2016/11/22
230 京唐公司              一种检漏装置及方法                           201611046207.8 2016/11/22
231 京唐公司              一种应用于轧辊托肩的防锈蚀装置               201611046091.8 2016/11/22
232 京唐公司              一种退火炉内温度控制方法及系统               201611042024.9 2016/11/22
233 京唐公司              一种 IF 钢在铁素体轧制的加热方法             201611036820.1 2016/11/22
234 京唐公司              一种生产 IF 钢的工艺方法及装置               201611046991.2 2016/11/22
235 京唐公司              一种脱磷压渣剂及其抑制钢渣泡的方法           201611042025.3 2016/11/22
                          一种连续热镀锌入口活套张力控制及控制
236 京唐公司                                                   201611059350.0 2016/11/22
                          系统
                          一种铁素体轧制工艺的精轧控制方法及装
237 京唐公司                                                   201611059348.3 2016/11/22
                          置
238 京唐公司              一种转炉辅原料上料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统         201611103020.7     2016/12/5
239 京唐公司              一种特厚板坯尾坯质量控制的方法               201611212690.2 2016/12/25
                                           1-1-1-13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240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含钛炉料中 Ti 元素分散度的评价方法 201611218702.2 2016/12/26
241 京唐公司              一种热镀锌双相钢选择性氧化控制方法           201710015571.6     2017/1/10
242 京唐公司              一种电刷研磨装置与旋转电气设备               201710015469.6     2017/1/10
                          一种内置于电气设备中的集电滑环修磨装
243 京唐公司                                                   201710015468.1             2017/1/10
                          置及电气设备
244 京唐公司              超低碳钢的生产方法                           201710017486.3     2017/1/10
245 京唐公司              退火炉用由前至后连续式加热方法               201710015459.2     2017/1/10
246 京唐公司              退火炉用由后至前连续式加热方法               201710015470.9     2017/1/10
247 京唐公司              平整机的标定方法                             201710014955.6     2017/1/10
248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一种 DP 钢汽车板热轧扁卷控制方法             201710018043.6     2017/1/11
249 京唐公司              带钢轧制方法                                 201710017816.9     2017/1/11
250 京唐公司              一种热镀锌退火炉空燃比修正方法               201710096984.1     2017/2/22
251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清洗刷辊的方法及装置                 201710097296.7     2017/2/22
252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夹送辊的方法及装置                   201710096551.6     2017/2/22
253 京唐公司              一种脱磷转炉溅渣的方法                       201710096951.7     2017/2/22
254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一种烧结燃料粒度的控制方法                   201710100489.3     2017/2/23
                          一种利用红外成像技术监测热风炉炉皮温
255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201710100183.8             2017/2/23
                          度的方法
256 京唐公司              一种汽车板锌层粘附性检测方法                 201710187945.2     2017/3/27
257 京唐公司              一种高炉运行状态的诊断分析方法               201710188021.4     2017/3/27
258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钢卷卸卷方法                         201710188867.8     2017/3/27
                          一种基于速度调节的热轧带钢终轧温度控
259 京唐公司                                                   201710194635.3             2017/3/29
                          制方法
260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精轧机组的方法及装置                 201710201706.8     2017/3/30
261 京唐公司              一种减少中间坯头部温降的方法                 201710201161.0     2017/3/30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 息
262 技术有限公司,京唐公一种烧结点火炉温度自动控制节能方法             201710244578.5     2017/4/14
    司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 息
263 技术有限公司,京唐公一种烧结脱硫和主抽风机联合控制方法             201710244080.9     2017/4/14
    司
264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镀锡板及其制备方法                          201710404969.9     2017/6/1
265 京唐公司              一种走行堆料系统                             201710433177.4     2017/6/9
266 京唐公司              一种半钢脱磷的方法                           201710433170.2     2017/6/9
267 京唐公司              一种定宽机控制方法                           201710437462.3     2017/6/9
                                           1-1-1-13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268 京唐公司              一种冷拔用热轧钢带及其生产方法              201710433860.8     2017/6/9
                          一种控制冷轧薄规格高强钢的表面斜纹缺
269 京唐公司                                                   201710433155.8            2017/6/9
                          陷的方法
                          一种冷轧镀锌线上带钢跑偏预警方法及装
270 京唐公司                                                   201710433843.4            2017/6/9
                          置
                          一种提高精轧侧导板开口度控制精度的方
271 京唐公司                                                   201710433175.5            2017/6/9
                          法和装置
272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一种污水处理用缺氧池                           201710433856.1     2017/6/9
273 京唐公司              一种厚板坯尾坯二冷水脉冲控制方法            201710509496.9     2017/6/28
                          一种利用连铸坯轧制极限规格特厚板的生
274 京唐公司                                                   201710510123.3            2017/6/28
                          产方法
275 京唐公司              烧结料偏析布料方法                          201710551341.1     2017/7/7
276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脱磷炉炉底上涨的方法                201710551978.0     2017/7/7
277 京唐公司              一种高强钢内应力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710552521.1     2017/7/7
                          一种热轧镀锡板斜纹缺陷的控制及监控方
278 京唐公司                                                   201710552527.9            2017/7/7
                          法
                          一种标定热连轧板带精轧机入口侧导板的
279 京唐公司                                                   201710552028.X            2017/7/7
                          方法
280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高炉炉顶料罐重料的方法              201710556990.0     2017/7/10
                          一种转炉氧枪变频器控制电机的接地检测
281 京唐公司                                                   201710557183.0            2017/7/10
                          方法
282 京唐公司              电磁给油系统给油量的监控方法及装置          201710556217.4     2017/7/10
                          一种激光焊机带头带尾对中相机的控制方
283 京唐公司                                                   201710556205.1            2017/7/10
                          法及装置
                          一种热轧精轧区域工作辊辊面质量控制方
284 京唐公司                                                   201710556988.3            2017/7/10
                          法
                          链斗机智能循环输送活性焦控制系统及方
285 京唐公司                                                   201710559733.2            2017/7/11
                          法
                          一种控制超低碳钢边部翘皮缺陷的生产方
286 京唐公司                                                   201710559739.X            2017/7/11
                          法
287 京唐公司              一种烘烤硬化钢的冶炼控制方法                201710570268.2     2017/7/13
288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一种分隔装置                                   201710580807.0     2017/7/17
                          一种干熄炉装冷焦用中央风帽保护装置及
289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201710596479.3            2017/7/17
                          方法
290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盾牌用钢板及其制备方法                     201710597125.0     2017/7/20
291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镀锡板涂膜附着力的方法              201710827173.4     2017/9/14
292 京唐公司              一种塞棒离线调节方法                        201710828258.4     2017/9/14
                                          1-1-1-14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293 京唐公司              一种脱磷转炉炉底维护方法                    201710827694.X 2017/9/14
294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自动要钢的操作方法                   201710828061.0     2017/9/14
295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高强钢的轧制方法                     201710827695.4     2017/9/14
                          一种镀锌线静电涂油系统、涂油控制方法及
296 京唐公司                                                     201710827174.9           2017/9/14
                          装置
297 京唐公司              一种封样方法及装置                           201710827233.2     2017/9/14
298 京唐公司              一种退火炉温度控制方法及系统                 201710828269.2     2017/9/14
299 京唐公司              防止高炉炉顶料罐重料的方法及装置             201710834038.2     2017/9/15
300 京唐公司              一种高锡量镀锡板的边部质量控制方法           201710833204.7     2017/9/15
301 京唐公司              一种轧辊落轨的方法及装置                     201710834081.9     2017/9/15
                          一种用于提升冷轧带钢的清洗效果的方法
302 京唐公司                                                   201710832616.9             2017/9/15
                          及装置
303 京唐公司              一种避免镀锌带钢出现沉没辊印的方法          201710834072.X 2017/9/15
    京唐公司,北京首钢自
304 动化信息技术有限 公一种烧结点火炉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710834065.X 2017/9/15
    司
    京唐公司,北京首钢自
305 动化信息技术有限 公烧结矿碱度自动控制方法                          201710833251.1     2017/9/15
    司,首钢集团
    京唐公司,北京首钢自
                        烧结混合料水分控制方法、装置、计算机存
306 动化信息技术有限 公                                        201710842703.2             2017/9/18
                        储介质及设备
    司,首钢集团
                          一种焦油和氨水的分界层高度的测量方法
307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201710842704.7             2017/9/18
                          及系统
308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一种制造冷轧高强钢的方法及装置               201710957654.7 2017/10/16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309                        一种双相管线钢热连轧钢带及其生产方法        201710957998.8 2017/10/16
       北京科技大学
310 京唐公司              一种辊底式隧道加热炉                         201710998271.4 2017/10/24
311 京唐公司              一种中间包低氧位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710998273.3 2017/10/24
312 京唐公司              一种应用于高强钢的冷轧连机的启车方法         201710998364.7 2017/10/24
313 京唐公司              一种断带穿带辅助工具                         201710998422.6 2017/10/24
314 京唐公司              油膜轴承衬套巴氏合金修复工具及方法           201710998443.8 2017/10/24
315 京唐公司              一种生产 3.0mm 规格冷轧产品的控制方法 201710998619.X 2017/10/24
316 京唐公司              一种平流池排污系统的水处理方法               201710998627.4 2017/10/24
317 京唐公司              一种冷轧镀锌宽规格汽车板涂油方法             201710998642.9 2017/10/24
318 京唐公司              一种冷轧板材的自动倒车方法                   201710998671.5 2017/10/24
                                           1-1-1-14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319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薄带钢启车断带的方法                 201710998673.4 2017/10/24
320 京唐公司              转炉摇炉故障的控制方法及系统                 201710998674.9 2017/10/24
321 京唐公司              一种精轧末机架板道高差测量装置及方法         201710998675.3 2017/10/24
322 京唐公司              一种轧机张力计维护的方法及系统               201711002535.2 2017/10/24
323 京唐公司              一种提高板坯尾坯质量的方法及装置             201711011407.4 2017/10/26
324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一种亚包晶钢板坯连铸方法                     201711012923.9 2017/10/26
325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带钢板形的方法及装置                 201711017033.7 2017/10/26
326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一种自动放余煤的控制方法                        201711040999.2 2017/10/30
327 京唐公司              一种高炉上料料序控制方法及系统               201711040562.9 2017/10/31
328 京唐公司              一种中间包液位自动控制方法及系统            201711051634.X 2017/10/31
                          一种消除含磷高强 IF 钢表面色差缺陷的方
329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201711049844.5 2017/10/31
                          法
330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一种焦罐挂料检测系统                            201711046240.5 2017/10/31
331 京唐公司              一种铁矿粉性价比评价方法                    201711200324.X 2017/11/26
332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自动要钢控制方法                    201810162836.X 2018/2/26
333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带钢在退火炉中瓢曲的方法             201810162839.3     2018/2/26
334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卷取张力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810161857.X 2018/2/27
335 京唐公司              一种标定精轧机入口侧导板的方法及装置 201810162392.X 2018/2/27
                          一种提高脱磷转炉冶炼过程热量来源的方
336 京唐公司                                                   201810161845.7             2018/2/27
                          法
337 京唐公司              一种球团混合料水分控制装置及方法             201810161852.7     2018/2/27
338 京唐公司              一种热镀锌板捞渣卷的使用方法                 201810161853.1     2018/2/27
                          一种用于冷轧带钢清洗段中碱液控制的方
339 京唐公司                                                   201810161860.1             2018/2/27
                          法
340 京唐公司              立式连续退火炉张力的设定方法                 201810161879.6     2018/2/27
341 京唐公司              一种增加板坯过程温降的方法                   201810162285.7     2018/2/27
342 京唐公司              一种钢铁厂空压机系统优化方法                 201810162296.5     2018/2/27
343 京唐公司              一种自适应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810162299.9     2018/2/27
344 京唐公司              一种参数自适应调整方法及装置                 201810162328.1     2018/2/27
                          星轮齿板的在线堆焊用样板组合及在线堆
345 京唐公司                                                   201810162330.9             2018/2/27
                          焊方法
346 京唐公司              一种提高下支撑辊水平精度的方法               201810162338.5     2018/2/27
                          一种精轧机用调平按钮故障监测装置及精
347 京唐公司                                                   201810162810.5             2018/2/27
                          轧机
348 京唐公司              一种高炉鼓风机液压系统                       201810164171.6     2018/2/27
                                           1-1-1-14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349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带钢在精轧机飞翘的生产方法           201810164184.3     2018/2/27
350 京唐公司              一种连铸浇注的拉速控制方法                  201810164343.X 2018/2/27
351 京唐公司              一种钝化辊涂机的辊速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810164162.7     2018/2/27
352 京唐公司              一种抗毛边缺陷镀锡板的生产方法               201810164177.3     2018/2/27
353 京唐公司              一种布料方法及装置                           201810164180.5     2018/2/27
354 京唐公司              防止飞剪切尾过大的系统及方法                 201810164187.7     2018/2/27
355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粗轧过程温降的方法及装置             201810164189.6     2018/2/27
356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板形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810164342.5     2018/2/27
357 京唐公司              一种恒温恒压的润滑设备                       201810164823.6     2018/2/27
358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一种水封槽及干熄炉                              201810162534.2     2018/2/27
                          低温多效海水淡化清洗除垢系统及清洗除
359 京唐公司                                                   201810385542.3             2018/4/26
                          垢方法
360 京唐公司              一种低碳铝镇静钢酸洗板的加工方法             201810387617.1     2018/4/26
361 京唐公司              一种成品球团矿 FeO 含量的控制方法            201810388346.1     2018/4/26
362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工艺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810388360.1     2018/4/26
                          一种提高工作辊换辊小车位置控制精度的
363 京唐公司                                                   201810397715.3             2018/4/28
                          方法
                          一种高炉重负荷高富氧冶炼下的减停氧时
364 京唐公司                                                   201810398280.4             2018/4/28
                          的处理方法
                          防止连退机组断带后带钢抽入炉内的方法
365 京唐公司                                                   201810399978.8             2018/4/28
                          及装置
366 京唐公司              一种精轧机换辊方法及控制装置                 201810400674.9     2018/4/28
                          一种防止带钢在立式退火炉中跑偏的方法
367 京唐公司                                                   201810402277.5             2018/4/28
                          及装置
368 京唐公司              一种避免带钢跑偏的方法及装置                 201810402465.8     2018/4/28
369 京唐公司              一种 IF 钢鼓包缺陷控制方法                   201810691080.8     2018/6/28
370 京唐公司              一种轧机的倾斜调整方法及装置                201810692637.X 2018/6/29
371 京唐公司              一种助卷辊装置的检测方法                     201810693684.6     2018/6/29
372 京唐公司              一种助卷辊装置损耗程度的检测方法             201810698465.7     2018/6/29
                          一种大型带式焙烧机生产低硅熔剂性球团
373 京唐公司                                                   201810711987.6             2018/6/29
                          的方法
374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开卷塔形的控制方法                   201810712075.0     2018/6/29
375 京唐公司              一种冷连轧过程的乳化液浓度优化方法           201810712965.1     2018/6/29
376 京唐公司              一种微米级冷轧辊系空间精度控制方法           201810714011.4     2018/6/29
377 京唐公司              一种连退线小车定位精度监控装置及方法 201810714236.X 2018/6/29
                                           1-1-1-14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378 京唐公司              一种低硅铁水的脱磷炉冶炼方法                 201810713207.1     2018/6/29
379 京唐公司              退火炉的温度调节方法                         201810713272.4     2018/6/29
380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粗轧机的控制方法                     201810713621.2     2018/6/29
                          一种基于残氧补偿的退火炉燃烧控制方法
381 京唐公司                                                   201810713649.6             2018/6/29
                          及装置
                          一种连续热镀锌产线入口区域堆钢的控制
382 京唐公司                                                   201810713974.2             2018/6/29
                          方法
383 京唐公司              一种粗轧立辊空过方法                         201810714421.9     2018/6/29
                          一种基于罩式退火工艺生产镀锡板基板的
384 京唐公司                                                   201810715405.1             2018/6/29
                          方法
385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一种提高 IF 钢铸坯头坯质量的方法             201810713981.2     2018/6/29
                          一种基于天然气单价的钢铁用户燃气成本
386 京唐公司                                                   201810699583.X 2018/6/29
                          核算方法和装置
387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一种旋转布料机的全自动布料方法                  201810713558.2     2018/6/29
388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漏钢检测装置及方法                          201810797787.7     2018/7/19
389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连铸坯中心偏析的控制方法                    201810796348.4     2018/7/19
390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漏钢检测装置及方法                          201810798434.9     2018/7/19
                          一种防止热连轧钢板在冷轧中边裂断带的
391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201810882943.X             2018/8/6
                          方法
392 京唐公司              一种混合机主轴修复方法                       201810952126.7     2018/8/21
    京唐公司,北京首钢自
393 动化信息技术有限 公一种钢铁工序成本预测系统                        201810954107.8     2018/8/21
    司
394 西山焦化,京唐公司 一种焦炉装煤自动浇浆系统及焦炉装煤车            201810952831.7     2018/8/21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高炉炉顶料罐放散煤气全回收方法及
395 北京首时工业设计 有                                      201811010809.7               2018/8/31
                        系统
    限公司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高炉炉顶料罐放散煤气全回收系统及
396 北京首时工业设计 有                                      201811010833.0               2018/8/31
                        其安全检修方法
    限公司
397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漏钢检测系统及方法                          201811117115.3     2018/9/25
398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高服役强度的搪瓷用钢板及其制造方法              201811128237.2     2018/9/27
399 京唐公司              一种平整机自动串辊的控制方法                 201811172392.4     2018/10/9
400 京唐公司              一种退火炉空燃比自寻优的方法和装置           201811172773.2     2018/10/9
401 京唐公司              一种平整轧制超低粗糙度导轨钢的方法           201811172782.1     2018/10/9
402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接缝边浪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811175681.X 2018/10/10
403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钢带制作方法                                 201811175365.2 2018/10/10
                                           1-1-1-14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404 京唐公司               纠偏辊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811175570.9 2018/10/10
405 京唐公司               一种调节烧嘴空燃比的方法及装置               201811176539.7 2018/10/10
406 京唐公司               一种连铸连轧生产线剔坯方法                   201811177735.6 2018/10/10
                           一种连续热镀锌生产线切边剪磨损状态判
407 京唐公司                                                    201811240241.8 2018/10/24
                           断方法和装置
408 京唐公司               一种减小转炉出钢温度降幅的方法               201811243008.5 2018/10/24
409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一种 240MPa 级烘烤硬化钢及其制造方法         201811246541.7 2018/10/24
       华北理工大学,京唐公一种采用溅渣护炉降低冶炼终渣磷含量的
410                                                             201811278827.3 2018/10/30
       司                  冶炼方法
       北京科技大学,京唐公
411                         冶金空分供氧管网系统及其运行方法            201811330117.0     2018/11/9
       司
412 京唐公司               一种控制全三脱工艺中半钢冒烟的方法           201811591288.9 2018/12/20
413 京唐公司               一种挤干辊压力均匀性测试方法                 201811568025.6 2018/12/21
                           一种检测钢卷托盘运输线上称重机准确性
414 京唐公司                                                    201811568052.3 2018/12/21
                           的方法
415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温度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811568245.9 2018/12/21
416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的张力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811568258.6 2018/12/21
417 京唐公司               一种电磁离合器找正对中的方法                 201811568383.7 2018/12/21
                           一种连续热镀锌生产线张力辊组的控制方
418 京唐公司                                                    201811570042.3 2018/12/21
                           法
419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卷取机组断尾处理方法和装置           201811570649.1 2018/12/21
420 京唐公司               一种助卷辊压尾的控制方法和装置               201811570663.1 2018/12/21
421 京唐公司               一种退火炉水淬喷嘴阀门控制方法和装置         201811570696.6 2018/12/21
422 京唐公司               一种电辐射管温度控制方法和装置               201811570700.9 2018/12/21
423 京唐公司               一种送风恢复方法                             201811573210.4 2018/12/21
424 京唐公司               一种退火炉纠偏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811574659.2 2018/12/21
                           一种控制低碳铝镇静钢中夹杂物润湿性的
425 京唐公司                                                    201811577674.2 2018/12/21
                           RH 精炼方法
       首钢集团,首钢股份,
426                        一种高强钢的生产方法                         201910208062.4     2019/3/19
       京唐公司
427 京唐公司               高氮马口铁的生产方法                         201910215593.6     2019/3/21
428 京唐公司               一种钢卷包装方法                             201910215975.9     2019/3/21
429 京唐公司               一种改善带钢甩尾跑偏的方法                   201910215983.3     2019/3/21
430 京唐公司               一种高炉布料的方法                           201910216677.1     2019/3/21
431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头尾的剪切控制方法                   201910221612.6     2019/3/21
                                            1-1-1-14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432 京唐公司              一种钢板层流冷却方法                         201910292560.1     2019/4/12
                          一种立式退火炉炉内带钢瓢曲诊断方法和
433 京唐公司                                                   201910292579.6             2019/4/12
                          装置
                          一种应用于平整机极限变规格轧制的方法
434 京唐公司                                                   201910314599.9             2019/4/18
                          和装置
435 京唐公司              一种电力隔离开关和电力接线隔离装置           201910312437.1     2019/4/18
436 京唐公司              一种球团生产中物料水分调节系统和方法         201910314953.8     2019/4/18
437 京唐公司              一种轧机及其双路供电变频传动系统             201910312467.2     2019/4/18
                          一种应用于冷连轧机过渡段轧制的方法和
438 京唐公司                                                   201910314601.2             2019/4/19
                          装置
439 京唐公司              一种在生产钝化产品的操作控制方法             201910315446.6     2019/4/19
                          一种控制平整机的方法及控制平整机的电
440 京唐公司                                                   201910317053.9             2019/4/19
                          液伺服系统
                          一种降低蓄热式加热炉板坯烧损率的加热
441 京唐公司                                                   201910317356.0             2019/4/19
                          方法
                          一种高速清洗段的电解清洗立式槽液位控
442 京唐公司                                                   201910315433.9             2019/4/19
                          制方法和装置
443 京唐公司              一种制动方法及系统                           201910360671.1     2019/4/30
444 京唐公司              一种钝化区域清理方法                         201910362606.2     2019/4/30
445 京唐公司              连铸结晶水系统控制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201910435680.2           2019/5/23
446 京唐公司              一种摆动门故障检测方法及装置                201910436873.X 2019/5/23
447 京唐公司              一种冷轧立式活套轨道几何参数检测方法         201910437200.6     2019/5/24
448 京唐公司              一种轧辊交叉水平检测方法                     201910437277.3     2019/5/24
449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带钢轧制边裂的方法及装置             201910444656.5     2019/5/24
    京唐公司,北京首钢自
450 动化信息技术有限 公退火炉残氧量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910437035.4     2019/5/24
    司
451 京唐公司              一种辊缝自学习纠偏的方法及装置               201910438242.1     2019/5/24
452 京唐公司              一种辊涂机辊速自动调节方法及装置             201910499717.8     2019/6/11
453 京唐公司              一种抑制加热段带钢瓢曲的控制方法             201910499613.7     2019/6/11
454 京唐公司              一种纠偏辊故障控制的方法和装置               201910499726.7     2019/6/11
455 京唐公司              一种调整退火炉空燃比的方法                   201910499601.4     2019/6/11
456 京唐公司              一种轧机起车厚度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910499707.4     2019/6/11
                          一种镀锌光整机过焊缝轧制力自动控制方
457 京唐公司                                                   201910499713.X             2019/6/11
                          法
458 京唐公司              一种热轧平整线带钢挫伤的预防方法            201910506910.X 2019/6/12
                                           1-1-1-14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一种基于剪切长度的自适应飞剪定位控制
459 京唐公司                                                   201910509055.8             2019/6/13
                          方法
                          一种调节承载钢卷的小车上升高度的方法
460 京唐公司                                                   201910508996.X 2019/6/13
                          及装置
    京唐公司,北京首钢自
                         一种退火炉比例控制型烧嘴空燃比控制方
461 动化信息技术有限 公                                       201910647842.9              2019/7/17
                         法及系统
    司
462 京唐公司              一种轧辊平行关系检测的方法                   201910647844.8     2019/7/17
463 京唐公司              一种轧机衬板倾斜检测方法及检测工装           201910647843.3     2019/7/17
464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带钢在过时效段瓢曲的控制方法         201910643741.4     2019/7/17
465 京唐公司              一种防止带钢跑偏的控制方法                   201910643707.7     2019/7/17
466 京唐公司              一种降低带钢冷瓢曲风险的方法                 201910643847.4     2019/7/17
467 京唐公司              一种退火炉防瓢曲的起车方法                  201910643846.X 2019/7/17
                          退火炉燃烧系统、退火炉助燃空气流量调节
468 京唐公司,首钢集团                                           201910643337.7           2019/7/17
                          方法及装置
                          一种轧机换辊的弯辊力确定及控制方法、系
469 京唐公司                                                     201910647841.4           2019/7/17
                          统
470 京唐公司              一种退火炉带温工艺过渡控制方法及装置         201910649970.7     2019/7/18
471 京唐公司              磨削轧辊的方法                              201910652599.X 2019/7/19
472 京唐公司              一种热镀锌带钢的生产方法                     201910652758.6     2019/7/19
473 京唐公司              一种镀锡板钝化液及钝化工艺                  201910704817.X 2019/7/31
                          带钢卷取温度控制方法、装置及带钢加工系
474 京唐公司                                                     201910701867.2           2019/7/31
                          统
                          一种罩式退火生产极薄规格带钢的方法及
475 京唐公司                                                   201910702511.0             2019/7/31
                          装置
476 京唐公司              一种电池壳钢生产方法                         201910830511.9     2019/9/4
477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板形检测设备的信号标定方法           201910833160.7     2019/9/4
478 京唐公司              张力计辊补偿调整方法                        201910830414.X      2019/9/4
479 京唐公司              一种连续退火炉排烟风机的控制方法             201910831974.7     2019/9/4
480 京唐公司              带钢翘头抑制装置及带钢精轧设备               201910834703.7     2019/9/5
481 首钢集团,京唐公司 一种含 B 钢的生产方法                           201910836872.4     2019/9/5
482 京唐公司              一种精轧机换辊方法                           201910915003.0     2019/9/26
                          一种炼钢脱硫铁水倾翻车的锁紧控制方法
483 京唐公司                                                   201910926535.4             2019/9/27
                          及装置
484 京唐公司              一种带钢纸套筒卷取的控制系统和方法           201910926581.4     2019/9/27
485 京唐公司              一种高强钢的轧制方法及装置                   201910927823.1     2019/9/27
                                           1-1-1-14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专利授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486 京唐公司              一种剪切带钢的方法及装置                     201911025312.7 2019/10/25
487 京唐公司              一种钢卷分卷方法及装置                       201911025295.7 2019/10/25
488 京唐公司              一种纠偏控制方法                             201911036600.2 2019/10/29
489 京唐公司              一种氧枪事故提升的方法及装置                 201911040868.3 2019/10/29
490 京唐公司              一种摆动剪的下剪刃台铸造方法                 201911152566.5 2019/11/22
                          一种控制热轧酸洗基料氧化铁皮厚度的方
491 京唐公司                                                   201911153941.8 2019/11/22
                          法
492 京唐公司              一种变频器的预充电控制方法及系统             201911279938.0 2019/12/13
493 京唐公司              一种连铸浇钢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202010046886.9     2020/1/16
494 京唐公司              防压钢控制方法以及装置、带钢精轧设备 202010198461.X 2020/3/19
                          一种防止粗轧板坯轧制追尾的控制方法、控
495 京唐公司                                                     202010240285.1           2020/3/31
                          制系统
496 京唐公司              一种精炼过程钢水中铝的控制方法              202010301884.X 2020/4/16
                          一种连铸连轧高速飞剪转鼓零位标定装置
497 京唐公司                                                   202010303290.2             2020/4/17
                          和方法及其设备
            京唐公司与部分共有方就双方共有专利事宜签署了《共同完成科技成果的知
       识产权确权协议书》,约定:协议双方共同向主管部门提出相关专利的知识产权
       申请,申请代理费、专利申请费、维持费、登记费等费用由第一申请人承担,专
       利授权后的年费由协议双方共担。该等协议亦对专利权的实施、专利权的许可使
       用及转让、专利权的放弃、国外申请专利、发明人奖励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就京唐公司未与共有方签署《共同完成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确权协议书》或
       类似文件的共有专利,共有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行使专利共有的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持有的专利权权属清晰且未设置任何质押
       担保,专利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争议,京唐公司有权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
       处分。
            b.注册商标
            1)自有注册商标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4 项注册商标,基本情况
       如下:
                                           1-1-1-14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发证部
        权利人     商标名称      核定使用类别                证书编号 注册日期 有效期
                                                        门
                              32:水(饮料);矿
                              泉水(饮料);纯净
                              水(饮料);蒸馏水 国家知
       京唐公司               (饮料);苏打水; 识产权 35364630 2019.9.21 2029.9.20
                              无酒精饮料;饮料制   局
                              作配料;豆类音量;
                              汽水;啤酒
                              7:刀片(机器部件);
                              刀具(机器零件); 阀
                              (机器零件); 压力阀
                                                    国家知
                              (机器部件); 液压阀;
       首宝核力                                     识产权 10932323      2013.9.7   2023.9.6
                              液压泵; 滚筒(机器
                                                      局
                              部 件 ); 天 车; 起 重
                              机(提升装置); 机器
                              轴
                              37:维修信息; 锅炉
                              清洁和修理; 燃烧器
                              保养与修理; 加热设
                              备安装和修理; 机械
                              安装、保养和修理;
                                                   国家知
                              修 复磨 损或 部分 损
       首宝核力                                    识产权 10932297       2013.9.7   2023.9.6
                              坏的发动机; 修复磨
                                                     局
                              损 或部 分损 坏的 机
                              器; 电器设备的安装
                              和修理; 计算机硬件
                              安装、维护和修理;
                              气筒或泵的修理
                              9:量具; 尺(量器);
                              游标卡尺 ; 探测器 ;
                              测量装置 ; 计量 仪
                              器 ; 测 量 器 械 和 仪 国家知
       首宝核力               器 ; 精密 测量仪器 ; 识产权 10932265 2013.8.21 2023.8.20
                              测量仪器; 测深度装       局
                              置和机器 ; 计量 仪
                              表 ; 电池 开 关 ( 电 );
                              电开关; 电解装置
            2)首钢集团许可京唐公司使用的注册商标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使用首钢集团以下注册
       商标的情况: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国际分类              证书编号          注册日期        有效期
                                          1-1-1-14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    首钢集团                            第6类               1974233          2002.12.14     2022.12.13
2    首钢集团                            第6类                668477          1993.12.07     2023.12.06
           根据《首钢总公司字号和商标使用管理办法》(首发[2017]69 号)第十一条
    及第十三条,首钢字号和商标的授权许可使用范围及免缴使用费单位为:总公司
    全资、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京唐公司作为首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按照上述规定无偿使用上述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的权属清晰,且未设置任
    何质押担保,商标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争议;京唐公司合法使用首钢集团拥有的
    商标权不存在潜在产权纠纷。
           c.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清晰,且未
    设置任何质押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登记日         登记号          证书号       著作权人
            热轧过程控制数据采集和评                                   软著登字第
      1                                    2013/8/22    2013SR088568                   京唐公司
            测软件 V1.0                                                0594330 号
            热轧卷取温度模型维护工具                                   软著登字第
      2                                     2014/5/5    2014SR053699                   京唐公司
            软件 V1.0                                                  0722943 号
            首钢京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                                   软著登字第
      3                                     2014/5/5    2014SR053693                   京唐公司
            系统 V1.0                                                  0722937 号
            首钢京唐公司高炉料位追踪                                   软著登字第
      4                                     2014/7/4    2014SR091012                   京唐公司
            系统 V1.0                                                  0760256 号
                                                                       软著登字第
      5     产量质量统计查询软件 V1.0       2015/5/4    2015SR073301                   京唐公司
                                                                       0960387 号
            热轧带钢头尾宽度控制工具                                   软著登字第
      6                                     2015/5/5    2015SR074700                   京唐公司
            软件 V1.0                                                  0961786 号
                                                                       软著登字第
      7     表格生产数据处理软件 V1.0 2014/11/25        2014SR181089                   京唐公司
                                                                       0850326 号
            首钢京唐设备故障管理系统                                   软著登字第
      8                              2015/10/22         2015SR203710                   京唐公司
            V1.0                                                       1090796 号
            首 钢 京 唐 自 动化 之 窗 系统                             软著登字第
      9                                    2015/10/22   2015SR203462                   京唐公司
            V1.0                                                       1090548 号
                                              1-1-1-15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登记日         登记号          证书号       著作权人
       合 理 化 建 议 在线 管 理 系统                               软著登字第
 10                                   2015/10/22    2015SR202650                    京唐公司
       V1.0                                                         1089736 号
       过程控制系统与测宽仪通讯
                                                                    软著登字第
 11    软 件 [ 简 称测 宽 仪 通 讯软    2016/5/31   2016SR126611                    京唐公司
                                                                    1305228 号
       件]V1.0
       热轧操作工登录及报表查询                                     软著登字第
 12                                     2016/5/31   2016SR126610                    京唐公司
       软件 V1.0                                                    1305227 号
       职工家属简历管理系统 [简                                     软著登字第
 13                                     2016/5/31   2016SR126486                    京唐公司
       称:简历管理]V1.0                                            1305103 号
       热轧检索目标钢带曲线软件                                     软著登字第
 14                               2016/10/10        2016SR286600                    京唐公司
       [简称:曲线检索软件]V1.0.0                                   1465217 号
                                                                            首钢总公司.
                                                                            京唐公司、秦
       铁 水 成 本 一 体化 测 算 软件                            软著登字第
 15                                   2016/12/24    2016SR393646            皇岛首秦金
       V1.0                                                      1572262 号
                                                                            属材料有限
                                                                                公司
       冶炼分析中心库存管理软件                                     软著登字第
 16                                      2018/7/3   2018SR509994                    京唐公司
       V1.0                                                         2839089 号
       热 轧 卷 取 机 设定 工 具 软件                               软著登字第
 17                                     2018/5/16   2018SR344998                    京唐公司
       [简称:DC Preset Tool]V1.0                                   2674093 号
                                                                            京唐公司、北
       京唐仓储配送中心管理移动                                  软著登字第 京首钢自动
 18                                     2018/5/11   2018SR330696
       应用软件 V1.0                                             2659791 号 化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京唐公司、北
       首钢京唐公司工程信息管理                                  软著登字第 京首钢自动
 19                                     2018/7/20   2018SR570727
       平台应用软件 V1.0                                         2899822 号 化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精轧换辊时间统计系统及客
                                                                    软著登字第
 20    户端软件[简称:精轧换辊时         2018/7/3   2018SR509924                    京唐公司
                                                                    2839019 号
       间统计系统软件]V1.0
                                                                    软著登字第
 21    工作日志管理系统 V1.0            2018/8/31   2018SR702796                    京唐公司
                                                                    3031891 号
       冷轧部介质消耗指标计算系                          软著登字第
 22                             2019-01-30 2019SR0110883                            京唐公司
       统 V1.0                                           3531640 号
       质监部原料区域工作分配系                          软著登字第
 23                             2019-01-07 2019SR0017422                            京唐公司
       统 V1.0                                           3438179 号
                                                                    京唐公司、北
       首钢京唐公司物资计量 APP                          软著登字第 京首钢自动
 24                             2019-06-21 2019SR0644162
       软件 V1.0                                         4064919 号 化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25    首钢京唐公司汽车衡自动计 2019-06-19 2019SR0633390 软著登字第 京唐公司、北
                                           1-1-1-15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登记日         登记号          证书号       著作权人
        量系统 V1.0                                              4054147 号     京首钢自动
                                                                                化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软著登字第
 26     轧辊空间精度分析软件 V1.0 2019-07-02 2019SR0680605                       京唐公司
                                                                 4101362 号
        连续退火炉燃烧控制离线计                          软著登字第
 27                              2019-08-09 2019SR0828200                        京唐公司
        算软件 V1.0                                       4248957 号
        冷轧部“执行+改善”管理信                          软著登字第
 28                               2020-06-08 2020SR0585560                       京唐公司
        息系统 V2.1                                        5464256 号
        冷轧部介质与产能管理信息                          软著登字第
 29                              2020-06-28 2020SR0683282                        京唐公司
        系统 V1.0                                         5561978 号
        首钢京唐 2230 连退能源介质                          软著登字第
 30                                2020-07-22 2020SR0811530                      京唐公司
        采集系统 V1.0                                       5690226 号
        首钢京唐冷轧信息化平台与                          软著登字第
 31                              2020-07-22 2020SR0811536                        京唐公司
        MES 数据通讯系统 V1.0                             5690232 号
        冷轧部操作岗位绩效评价系                          软著登字第
 32                              2020-09-21 2020SR1130598                        京唐公司
        统 V2.1                                           6009294 号
       (3)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外担保等
或有事项,京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京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形。
       (4)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主要构成
短期借款                                1,104,058.72 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
应付票据                                  213,862.95   商业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                                1,456,207.33 货款、工程款
合同负债                                  271,122.41   预收产品销售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60,807.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1,403,904.00 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
       京唐公司负债主要包含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
长期借款。
                                        1-1-1-15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主要财务指标
      京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095,729.38             8,520,483.82              8,265,798.23
负债总额                             5,784,991.30             5,718,109.86              5,631,233.79
所有者权益                           3,310,738.07             2,802,373.96              2,634,564.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298,719.70             2,790,375.80              2,623,043.08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146,772.87             4,368,502.42              3,618,992.45
营业成本                             5,299,214.21             3,943,289.69              3,248,262.89
营业利润                               601,838.29                195,562.45               123,216.36
利润总额                               601,209.22                195,470.57               121,816.23
净利润                                 508,295.53                167,529.06               102,488.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08,252.87                167,353.24               102,659.89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506,579.85                162,396.78               100,493.75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2021 年 4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钢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京投控股
 持有的京唐公司 11.5094%股权和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7.6729%股权。上述交
 易中,京唐公司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
 京唐公司 100%股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净资产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评估方法
                                     2,903,402.84       236,171.99            8.85%    资产基础法
  京唐公司         2,667,230.85
                                     2,767,540.00       100,309.15            3.76%      收益法
      鉴 于 京唐 公司 属 于重 资产 企业 , 该次 评估 采用 资 产基 础法 评估 结 果
 2,903,402.84 万元为京唐公司的最终评估值。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京唐公司 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903,402.84 万元,按此确定京唐公司 19.1823%股权的交易作
 价为 556,939.44 万元。
                                            1-1-1-15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次评估值较前次评估值增长,主要系京唐公司账面净资产增长。2020 年 6
         月 30 日京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2,667,230.85 万元,截至本次收购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京唐公司账面净资产已达 3,205,788.28 万元,账面净资产增加
         538,557.35 万元,其中,仅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京唐公司实现
         归母净利润 418,771.97 万元,为净资产主要增加因素。
               8、京唐公司涉及诉讼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京唐公司存在以下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
序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案件进展及司法裁判情况                           目前情况
                                      (1)2017 年 6 月 26 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
                                      唐民初字第 10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三冶公司
                                      返还京唐公司超领供材款 2,253,207.34 元;2)京唐公
                                      司给付三冶公司工程款 48,422,838.87 元及利息;3)京
                                      唐公司给付三冶公司材料损失费 3,544,664.59 元。
                                      (2)2019 年 7 月 8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
                                      冀民终 94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
                                      第一、二项;2)维持一审判决第三项;3)三冶公司
                                      返还京唐公司超领供材款 5,843,606.92 元;4)京唐公
       京 唐 公司 与                                                                            京唐公司根据《人
                       原告(反诉被   司给付三冶公司工程款 33,325,889.69 元及利息。
       中 国 三冶 集                                                                            民 检 察院 民事 诉
                       告):京唐公   (3)2020 年 3 月 23 日,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
       团 有 限公 司                                                                            讼监督规则》第一
                       司             法民申 4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京唐公司再审
 1     (“三冶公                                                                               百 二 十六 条的 规
                       被告(反诉原   申请。
       司”)建设工                                                                             定 已 向最 高人 民
                       告):三冶公   (4)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向
       程 施 工合 同                                                                            检 察 院递 交查 收
                       司             京唐公司出具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受
       纠纷                                                                                     申请书。
                                      理通知书》(冀检十部控民受[2020]44 号),因京唐公
                                      司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所作出的(2017)
                                      冀民终 945 号民事判决,向该检察院申请监督,经该
                                      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5)2021 年 5 月 17 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不
                                      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冀检民监(2021)13000000007
                                      号),决定不支持京唐公司的监督申请。
                                      (6)2022 年 2 月 11 日,京唐公司向最高人民检察院
                                      邮寄复查申请书。
                                      (1)2018 年 12 月 18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
       中 国 有色 金                  冀民一初字第 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京唐公司给
       属 工 业第 六   原告(反诉被   付六冶公司工程款 63,490,009.39 元及利息。
                                                                                                2021 年 12 月 22
       冶 金 建设 有   告):六冶公   (2)2019 年 7 月 11 日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
                                                                                                日,最高院组织进
       限公司(“六    司             民终 53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
 2                                                                                              行二审开庭审理,
       冶公司”)与    被告(反诉原   法院(2015)冀民一初字第 3 号民事判决,发回河北
                                                                                                目 前 等待 二审 判
       京 唐 公司 建   告):京唐公   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决。
       设 工 程施 工   司             (3)2021 年 3 月 16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合同纠纷                       (2019)冀民初 51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京唐公司
                                      支付六冶公司工程款 39,283,182.19 元及利息。
                                                   1-1-1-15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案件进展及司法裁判情况                           目前情况
                                       (4)2021 年 3 月 30 日,京唐公司依法向最高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19)冀民初 51 号《民事判
                                       决书》。
                                       (5)2021 年 12 月 22 日,最高院组织二审开庭审理。
                                       (1)2020 年 7 月 14 日,京唐公司向唐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判令三冶公司
                                       向京唐公司赔偿因延误工期给京唐公司造成的矿料倒
                                       运费、装卸费等损失共 3,300.06 万元及合同违约金
                                                                                                 2021 年 12 月 21
                                       229.85 万元。2020 年 12 月 25 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
       京 唐 公司 诉    原告:京唐公                                                             日,签收河北省高
                                       人民法院作出(2019)冀 02 民初 705 号《民事判决书》,
       三 冶 公司 违    司                                                                       院二审判决,判令
 3                                     判令三冶公司支付京唐公司违约损失 2,298,456.36 元,
       约 损 害赔 偿    被告:三冶公                                                             维持原判,并已形
                                       驳回京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纠纷案           司                                                                       成 强 制执 行申 请
                                       (2)2021 年 5 月 6 日,京唐公司依法向河北省高级人
                                                                                                 材料。
                                       民法院提起上诉。
                                       (3)2021 年 9 月 22 日,河北省高院组织二审开庭审
                                       理。
                                       (4)2021 年 12 月 21 日,收到河北省高院二审判决。
                                       (1)根据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冀 0209 民初 2721
                                       号),京唐公司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唐山瑞
                                       泰依据其与京唐公司签署的三份《带式输送机供货合
                                       同》向京唐公司继续履行 19,699 米交付义务,或向京
                                       唐 公 司返 还替 唐山 瑞泰 采购 上述 运输 带垫 付的
       京 唐 公司 诉                   12,242,820.24 元;2.判令唐山瑞泰向京唐公司支付违约
       唐 山 瑞泰 机                   金共计 4,100,685.26 元;3.判令唐山瑞泰赔偿京唐公司
                        原告:京唐公
       械 有 限公 司                   更换唐山瑞泰不合格产品所产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            双 方 目前 正配 合
                        司
 4     ( 以 下简 称                   用直接损失 742,776.72 元,该费用从质保金中予以扣          开 展 相关 款项 执
                        被告:唐山瑞
       “唐山瑞泰”)                  除;4.判令唐山瑞泰履行其利库承诺,支付京唐公司利          行工作。
                        泰
       买 卖 合同 纠                   库货款 95.8 万元,京唐公司交付利库货物。唐山市曹
       纷                              妃甸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京唐公司的全部诉
                                       讼请求。
                                       (2)京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向河北省唐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材料。
                                       (3)2021 年 6 月 30 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2021)冀 02 民终 2598 号《民事调解书》,经调
                                       解当事人自愿达成相关调解协议。
       二 十 一冶 建
       设 集 团有 限                                                                             该案已于 2021 年
                                       根据原告二十一冶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二十一冶经
       公司(以下简                                                                              10 月 13 日进行第
                                       招投标程序承包京唐公司原料厂项目相关工程施工,
       称“二十一       原告:二十一                                                             一次开庭审理,因
                                       并作为总包方与辽宁金帝签订分包合同,在二十一冶
       冶”)诉辽宁     冶                                                                       疫 情 原因 第二 次
                                       与京唐公司进行工程决算过程中,发现辽宁金帝在施
       金 帝 第一 建    被告:辽宁金                                                             开庭延期。京唐公
 5                                     工过程中向京唐公司超领甲供材价值共计 2,738.49 万
       筑 工 程有 限    帝                                                                       司 已 递交 有独 立
                                       元。因此,二十一冶请求判令辽宁金帝返还甲供材折
       公司(以下简     第三人:京唐                                                             请 求 权第 三人 申
                                       价款 2,738.49 万元及相关利息。
       称“辽宁金       公司                                                                     请书,请求判令超
                                       2021 年 7 月 9 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立
       帝”)返还超                                                                              领 材 料款 直接 返
                                       案受理。
       领 甲 供材 料                                                                             还京唐公司。
       款纠纷案
                                                    1-1-1-15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京唐公司上述主要诉讼案件涉案标的金额占京唐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营业
收入、净利润等的比例较低,上述诉讼案件未对京唐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京唐公司收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影响其持续经营或
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处罚。
       10、对京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业务资质、许可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对生产经营存在重大
影响的业务资质及许可情况如下:
        公司
序号           证书名称     许可内容       发证部门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名称
                        为船舶提供码头 唐山市海
        港务   港口经营 设施;在港区内 洋口岸和 (冀唐)港 2021/03/1
  1                                                                              2022/09/23
        公司     许可证 提供货物装卸、 港航管理 经证(0243)     8
                        仓储服务             局
                                         河北省危
                        企业性质:危险
                                         险化学登
                        化学品生产企业
                                         记注册中                                2021/09/26
        京唐   危险化学 登记品种:氧(压
  2                                      心、应急管 130210041 2021/09/2              至
        公司   品登记证 缩的)、氧(液                           6
                                         理部化学                                2024/09/25
                        化的)、氮(压
                                         品登记中
                        缩的)等
                                             心
                        氧(压缩的或液
                        化的);氮(压
                        缩的或液化的);
                        氩(压缩的或液
               危险化学 化的);氢;氪 唐山水曹 冀唐曹危化                       2021/09/13
        京唐                                                  2021/09/1
  3            品经营许 氙混合气体(压 妃甸区行        经字                          至
        公司                                                     3
                 可证   缩的);氖氦混 政审批局 [2021]95 号                      2024/09/12
                        合气体(压缩
                        的);硫酸
                        经营方式:带有
                        储存设施经营
                        获准从事以下品 审批机关:
                        种和介质的气瓶 唐山市行
                        充装:(1)设备 政审批局                                 2020/12/20
        京唐   气瓶充装
  4                     品种:气瓶;(2)发证机关: TS4213K92 2021/05/2              至
        公司     许可证                               -2024      7
                        充装介质类别: 河北省市                                  2024/12/19
                        压缩气体;(3) 场监督管
                        充装介质名称:     理局
                                        1-1-1-15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
序号           证书名称      许可内容       发证部门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名称
                          氪氙混合气体
                          (限自充自用)
                          获准从事下列品
                          种和介质的移动
                          式压力容器充
                          装:(1)移动式
                          压力容器品种:
                          汽车罐车;充装 审批机关:
                          介质类别:冷冻 唐山市行
               移动式压   液化气体;充装 政审批局                                 2021/03/19
        京唐
  5            力容器充   介质名称:液氧、发证机关: TS9213210-       2021/03/1       至
        公司                                             2025            9
               装许可证   液氮、液氩;(2) 河北省市                              2025/03/18
                          移动式压力容器 场监督管
                          品种:管束式集      理局
                          装箱、长管拖车;
                          充装介质类别:
                          压缩气体;充装
                          介质名称:氖氦
                          混合气
                                                                                  2020/08/29
        京唐   排污许可                     唐山市生 9113023078       2021/03/3
  6                               -                  0837126800                       至
        公司     证                         态环境局                     1
                                                          1P                      2025/08/28
                                            国家能源
        京唐   电力业务   许可类别:发电             1010314-00       2014/09/1
  7                                         局华北监                            2034/09/11
        公司     许可证           类                     298             2
                                              管局
                          使用 II 类、IV
        京唐   辐射安全   类、V 类放射源; 河北省生 冀环辐证          2018/10/3
  8                                                                             2023/10/30
        公司     许可证   使用 III 类射线 态环境厅     [S0359]           1
                                装置
               河北省重                         (唐)安监
                        申请的重大危险
        京唐   大危险源                唐山市应 重备证字 2021/08/2
  9                     源符合备案条                               2024/08/19
        公司   备案登记                急管理局 [2021]BYJ0  0
                            件。
                 表                                 087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持有北京军友诚信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由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及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相关文件授权)核发的《武器装
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河北省国家保密局和河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核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证书》,且该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钢贸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钢贸公司定位为经营服务型营销,承担首钢股份区域销售、钢材加工配送体
系的建设、运作和管理的职能,销售产品包括镀锌板、冷轧板、热轧板、中厚板、
                                         1-1-1-15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酸洗板等,覆盖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机械制造业、船舶制造
业等行业。钢贸公司已建成总部集中管控、执行层、服务层延伸相结合的首钢新
型板材营销体系,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体系,在上海、广州、青岛、天津、
武汉设有 5 个区域子公司,并在全国多地设有钢材加工配送中心。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9 月,钢贸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67,388.36
万元、88,849.12 万元及 76,155.93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512.45 万元、45,013.75
万元及 155,135.34 万元。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标的公司属于金属商品贸易行业,主要从事钢铁的销售、加工、配送等供应
链商贸流通业务。
     根据 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
批发和零售业—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行业代码:F-516)。根据中国证
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批发
和零售业—批发业(行业代码:F51)。
     标的公司产品属于钢铁行业,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生态
环境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钢协,主要相关职能详见下表:
   主管部门                                 主要相关职能
                1、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其中重点领域
                的专项规划(含基地规划),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及产业布局;2、
 中华人民共和
                审核钢铁行业的重大项目以及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规划,协调重大问题;
 国国家发展和
                3、研究、拟订、修订钢铁行业的产业政策,起草法律、法规及配套的规
 改革委员会
                章、制度并监督实施;4、提出钢铁行业的体制改革、技术进步、投融资、
                利用外资、金融、贸易、财税政策建议及专项消费政策和配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   1、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
 国工业和信息   施;2、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3、对工业日常运行进
     化部       行监测等;4、制定钢铁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
                1、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
 中华人民共和   排的意见;2、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并
 国生态环境部   承担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3、对钢铁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同
                时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钢铁工业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自律机
                                     1-1-1-15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主管部门                                      主要相关职能
     协会         制,不断规范企业行为;2、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参与拟定行业发展规划、
                  产业政策法规等工作;3、组织收集、整理、分级发布国内外钢铁行业市
                  场状况和经营管理、经济技术等信息;4、经政府部门批准或授权参与制
                  修订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组织推进贯彻实施等
     2、钢铁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
重要作用。为促进钢铁工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近年来出台了
多项行业规划性政策,主要如下:
 时间          法律法规及政策                                主要内容
            《钢铁工业污染防治技     提出了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可采取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
                  术政策》           法,鼓励钢铁工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提出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
                                     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整合分散钢铁产能,推动城市钢厂搬迁,优化产业布局,
                                     压缩钢铁产能总量8000万吨以上;逐步提高热轧带肋钢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
                                     筋、电工用钢、船舶用钢等钢材产品标准,修订完善钢
            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
                                     材使用设计规范,在建筑结构纵向受力钢筋中全面推广
                    见》
                                     应用400兆帕及以上强度高强钢筋,替代335兆帕热轧带
                                     肋钢筋等低品质钢材;加快推动高强钢筋产品的分类认
2013 年                              证和标识管理;落实公平税赋政策,取消加工贸易项下
                                     进口钢材保税政策
                                     指导意见指出:重点支持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跨地
                                     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积极支持区域优势钢铁企业兼
                                     并重组。大幅减少企业数量,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支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     持重组后的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
            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     化区域布局,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钢铁企业参与国外
                  意见》             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
                                     鼓励钢铁企业延伸产业链。重点支持钢铁企业参与国内
                                     现有矿山资源、焦化企业的整合,鼓励钢铁企业重组符
                                     合环保要求的国内废钢加工配送企业。
            《关于做好“十三五”期   结合环保、能耗等标准实施及结构调整推进情况,制定
            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     重点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和大气污染防治涉及的钢
2014 年
            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制订     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电石、铁合金等
                工作的通知》         行业“十三五”淘汰目标,以及到2017年阶段性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     意见汇总了全国各地区按照“国发[2013]41”全面清理
            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整顿要求上报的过剩产能行业在建和建项目清理整顿
            对钢铁、电解铝、船舶     情况,并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形成了并对各省下发
            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     处理意见。各省发改委和工信部应按照意见对违规项目
2015 年            的通知》          进行清理整顿。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
                                    旨在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
            (2015 年修订)》和《钢
                                    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环保节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钢
            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
                                    铁产业转型升级
                     法》
                                          1-1-1-15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时间         法律法规及政策                                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   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推动钢铁
           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   企业实现脱困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
               发展的意见》       并就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组织实施作出了具体部署。
                                  为实现钢铁行业的整体转型升级,规划文件落实了
                                  2016-2020年需落实完成的十大重点任务:1、积极稳妥
2016 年
                                  去产能去杠杆;2、完善钢铁布局调整格局;3、提高自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
                                  主创新能力;4、提升钢铁有效供给水平;5、发展智能
             划(2016-2020 年)》
                                  制造;6、推进绿色制造;7、促进兼并重组;8、深化
                                  对外开放;9、增强铁矿资源保障能力;10、营造公平
                                  竞争环境。
           《关于做好 2017 年钢铁 意见指出:1、牢牢把握钢铁煤炭去产能的指导思想和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基本原则;2、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做好2017年钢铁煤
           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 炭去产能工作;3、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去产能各项工
                    见》          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通知指出: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
                                  钢铁企业,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坚
2017 年                           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严禁向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
           《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 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 积极支持合法合规企业加强有效供给。引导支持合法合
             平衡运行的通知》     规的钢铁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不断提高钢材产
                                  品特别是建筑钢材有效供给质量和水平。鼓励合法合规
                                  的钢铁企业与上游煤炭企业,下游汽车、家电、建筑等
                                  用钢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建立稳定、诚信的合作关系。
                                  通知要求,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2、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3、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4、优化调整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
                                  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5、实施重大专项行动,
2018 年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
                                  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6、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
                 划的通知》
                                  对重污染天气;7、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
                                  政策;8、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9、
                                  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 为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将进一步发挥部行合作
           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 优势,充分借助绿色金融措施,大力支持工业节能降耗、
           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 降本增效,实现绿色发展。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全国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
                                  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
                                  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
                                  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
2019 年
                                  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 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
             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包括:(1)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境
                                  准入;(2)积极有序推进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3)依法依规推进钢铁企业全面达标排放;(4)依法
                                  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
                                  产设施;(5)加强企业污染排放监测监控。
           《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 力争到 2025 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产业布局合理、技
2020 年
             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
                                         1-1-1-16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时间          法律法规及政策                                  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        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格局。
                                    加强源头控制,采用低硫煤、低硫矿等清洁原、燃料,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
                                    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过程控制技术,实现大气污染物
                造技术指南》
                                    的源头削减。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
            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 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
            指南(2020 年修订版)》 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扩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
                                    汾渭平原等地区以及其他“2+26”大气通道城市。上述地
                                    区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
                                    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
                                    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
2021 年                             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
                  施办法》
                                    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对完成实质性兼并
                                    重组(实现实际控股且完成法人或法人隶属关系、股权
                                    关系、章程等工商变更)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
                                    设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
                                    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可以不低于1.1:1。
     (三)主要产品或服务
       钢贸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着钢材销售、加工、配送及客户服务开展业
务,定位为经营服务型营销,承担首钢股份区域销售、钢材加工配送体系的建设、
运作和管理,销售产品包括镀锌板、冷轧板、热轧板、中厚板、酸洗板等。
       钢贸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如下:
序号    产品种类                    图例                           产品描述及行业应用
                                                           镀层主要为锌铝镁镀层,用于汽车
 1         镀锌板
                                                           板、家电板、专用板。
                                                           无镀层,用于汽车板、家电板、专
 2         冷轧板
                                                           用板。
                                            1-1-1-16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产品种类             图例                          产品描述及行业应用
                                                   主要是由连续式热轧机组轧制的,
 3         热轧板
                                                   一般用于车轮、管线等。
                                                   中厚板广泛用于大直径输送管、压
                                                   入容器、锅炉、桥梁、海洋平台、
 4         中厚板
                                                   各类船舰、坦克装甲、车辆、建筑
                                                   构件、机器结构等领域。
                                                   酸 洗板 为热轧 板经过 酸洗 后的薄
 5         酸洗板
                                                   板,主要用于汽车及家电的结构件。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横切加工工艺
       横切加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钢卷
              上料          开卷                 矫直               夹送定尺
              打包          堆垛                 输送                 横剪
                           矩形板               梯形板
       2、纵切加工工艺
                                    1-1-1-16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纵切加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钢卷
                               上料                 开卷
                      活套                夹送
                     张力机              圆盘剪              板头剪
                      收卷                输送                打包
                                    不同规格的钢卷
     3、落料加工工艺
     落料加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钢卷
           上料        开卷              料头剪            清洗过滤           矫平
           打包        堆垛               输送              落料              活套
                                         成品件
     4、激光拼焊加工工艺
     激光拼焊加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1-1-1-16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落料/摆剪                         精剪
           条状半成品                 块状半成品                   可焊接原料
           激光头焊接          对中                运料                上料
              检查             输送                堆垛                打包
                           嫌疑品                      合格品
    (五)主要经营模式
       钢贸公司作为首钢股份的营销服务平台,其主要定位系围绕“制造+服务”战
略要求,强化经营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和服务能力、加大高端品
种和终端渠道的开发力度,扩大终端用户群体,加大区域公司的业务协同,做好
产业链延伸服务及质量管控,不断提高对区域用户的服务能力,维护首钢股份的
品牌形象,确保首钢股份生产基地产销衔接顺畅,为提升产品效益提供有效支撑。
       钢贸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钢材产品销售业务、钢材产品加工业务及废钢销售业
务。
       1、钢材产品销售业务
       (1)代订销售业务
       钢贸公司根据客户向其提报的订货确认单的需求内容向上市公司采购钢材
产品,采购价格执行上市公司统一价格政策、招投标价格或终端用户议价,采购
款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与上市公司进行结算。按照钢贸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
售合同,将钢材产品销售于客户,销售货款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与时间结算。
       此类型业务中,钢贸公司虽然分别与上市公司及客户结算采购、销售款项,
但钢贸公司以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
       缴付全款的客户产品将发运到客户指定的卸货地点,支付定金或使用授信的
客户产品发运至钢贸公司的协议仓库暂存,由钢贸公司进行控货,客户在产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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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后带款提货或送货。销售渠道主要分为直供、第三方直供及经销。直供系直接
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第三方直供系与终端客户的配件厂或供应商签订销售
合同;经销系与钢材贸易企业签订销售合同。
     (2)备库销售业务
     备库销售模式系为满足战略客户的 JIT(准时化配送)需求,钢贸公司在战
略客户的生产基地附近设立仓库,为战略客户提供滚动库存保障,确保客户生产
顺稳。钢贸公司根据客户提报的生产需求,综合考虑在库产品、订单情况,向上
市公司提出采购计划,采购价格执行上市公司统一价格政策、招投标价格或终端
用户议价。按照钢贸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将钢材产品销售于客户,销售
货款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与时间结算。
     此类型业务中,钢贸公司虽然分别与上市公司及客户结算采购、销售款项,
但钢贸公司以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
     销售渠道主要分为直供与第三方直供。直供系直接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三方直供系与终端客户的配件厂或供应商签订销售合同。
     2、钢材产品加工业务
     钢贸公司的主要加工工艺系横切、纵切、落料及激光拼焊。横切/摆剪加工
系通过矫直和剪切设备把钢卷剪切成矩形板或梯形板;纵切加工系通过纵剪设备
将钢卷分切成不同宽度或长度的钢卷;落料加工系通过矫直和模具将钢卷冲切成
特定形状的成品件;激光拼焊加工系通过激光焊接装置将不同材质及不同厚度的
钢材原材料拼合焊接成整体产品。
     钢贸公司加工配送中心主要业务模式为来料加工和加工配送。
     (1)来料加工业务
     来料加工业务系钢贸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使用客户提供的原材料,通过前
述加工工艺,制成客户所需的产成品,并收取加工费用。
     (2)加工配送业务
     加工配送系钢贸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使用其购买的钢材产品,通过前述加工
工艺,制成客户所需的产成品,销售至客户(包含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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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废钢销售业务
       钢贸公司的废钢销售业务系秉承低碳环保的理念,将优质废钢进行回收并循
环再利用。钢贸公司与终端客户签订合作协议,将终端客户在生产中产出的优质
废钢资源定向回收,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与其结算废钢采购款项。此后
将回收的废钢资源销售于钢材产品制造商,以降低其冶炼过程成本,同时满足限
产环保等指标要求,做到合作共赢。该项业务中,钢贸公司将根据与终端客户签
订的合作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与其结算废钢采购款项,同时与钢材产品制造商签
订销售合同,销售废钢的货款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与时间结算。
       4、盈利模式
       钢贸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盈利模式为,通过销售客户所需的钢材产品,获得
相应收入;通过为客户加工定制化的钢材产品,收取加工服务费;通过销售客户
所需废钢,获得相应收入。
    (六)生产情况
       钢贸公司业务模式包括钢材产品销售业务、钢材产品加工业务及废钢销售业
务,其中钢材产品加工业务涉及产能。
       1、钢材产品加工业务产能情况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9 月,钢贸公司钢材产品加工业务产能情况如
下:
        产品名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横切钢板(万吨)                     36.75                     49.00                   41.00
纵切钢卷(万吨)                     36.75                     49.00                   43.00
落料钢板(万吨)                     18.00                     24.00                   18.00
激光拼焊钢板(万件)                 90.00                    120.00                  120.00
    注:2021 年 1-9 月为前三季度产能。
       2、钢材产品加工业务产量情况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9 月,钢贸公司钢材产品加工业务产量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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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横切钢板(万吨)                   16.38                    18.16                   16.52
纵切钢卷(万吨)                   22.04                    29.10                   26.71
落料钢板(万吨)                    8.23                    6.46                     5.62
激光拼焊钢板(万件)                    -                       -                    3.80
     报告期内,钢贸公司根据自身产能情况和市场需求安排生产,横切钢板、纵
切钢卷及落料钢板的产量总体保持稳中有升;激光拼焊钢板由于客户需求量较小,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未生产该产品。
    (七)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1、钢铁行业需求及产品价格情况
     (1)钢铁行业需求情况
     钢铁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钢材下游需求主要涉及房地产、基建、
机械、汽车、家电、船舶等行业。根据 Wind 统计及中钢协数据,2016 年至 2020
年,我国粗钢表观消费量分别约为 7.1 亿吨、7.7 亿吨、8.7 亿吨、9.4 亿吨和 10.5
亿吨,市场需求量整体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
     2019 年,钢铁行业市场需求较好,但受宏观经济影响,下游需求增速有所
放缓。2020 年以来,疫情对短期用钢需求造成较大影响,但伴随国家新基建推
进、西部大开发、2020 年新一轮汽车下乡,以及“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等政策促进下,钢铁行业下游汽车、机
械、家电、房地产、船舶等行业对钢铁需求拉动明显,使钢铁行业仍保持良好的
增长态势。
     2021 年作为“十四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上半年伴随着全球经济在疫情冲
击后的缓慢复苏,国内经济也开始持续恢复,钢铁行业市场需求保持高速增长;
2021 年下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5 号),我国钢铁产品出口不再享受退税优
惠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 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
雨表》(发改办环资[2021]629 号),给予部分地区高能耗企业预警;同时,第三
季度焦煤、焦炭价格大幅上涨,政府电力保障约束加强,国务院印发《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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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 号),将“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作为工业领
域碳达峰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明确要求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
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并要求优化生产
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继续压减钢铁产能,同时要求促进钢铁行
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
     (2)钢材产品价格情况
     钢材的销售价格受到行业整体供需情况影响。2020 年 11 月份以来,在需求
旺盛、供给回落、库存下降、成本上升等多因素驱动下,钢材市场价格出现明显
上涨,多品种钢材价格已经创出阶段性新高。2021 年 5 月份钢材市场价格达到
峰值,国常会高度重视大宗商品价格攀升带来的不利影响,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物
价的方针,使得钢材价格由高点开始回落。进入 2021 年下半年后,在钢厂盈利
大幅改善,新增产能陆续投产等多因素综合作用下,钢厂生产积极性较高。而下
半年国内经济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钢材消费同比或有所回落。随着国内碳达峰、
碳中和政策的稳步推进以及国家压减粗钢产量等举措的实施,国内钢材基本面得
到改善,钢材市场价格有望维持稳定水平。
    数据来源:Wind
     2、主要产品的销量、销售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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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9 月,钢贸公司各业务产品的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主要业务类型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钢材产品销售业务销量                    989.23              1220.33                   968.8
加工业务销量                             37.84                   45.48                38.83
废钢销售业务销量                          6.51                    6.97                 1.61
       钢材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钢贸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逐步增加。钢贸公
司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钢材产品销售业务                          58,538.91          73,010.59           56,369.33
钢材产品加工服务                           8,591.27              8,456.85         7,080.26
废钢销售业务                               4,380.61              2,780.91           358.58
合计                                      71,510.80          84,248.35           63,808.17
       上述业务中,钢材产品销售业务及废钢销售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若将
钢材产品销售业务及废钢销售业务收入还原为总额法,则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钢材产品销售业务                       5,389,594.14       4,819,670.53        3,666,253.60
钢材产品加工服务                           8,591.27              8,456.85         7,080.26
废钢销售业务                              21,936.44          20,854.72            4,254.08
合计                                   5,420,121.86       4,848,982.11        3,677,587.94
       3、主要产品消费群体情况
       钢贸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区域为:华东地区(上海、山东、浙江、江苏、福建)、
华北地区(天津、河北、北京)和华南地区(广东、广西)等。
       钢贸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整车制造企业(如北汽现代、北汽福田、长安福
特、上汽集团、一汽集团、长城汽车、吉利汽车、华晨宝马、北京奔驰、广州本
田、东风日产,东风本田、广汽乘用车、奇瑞等)、家电制造企业(海尔、美的、
格力、海信等)、包装容器(中山中粤马口铁、河北百工等)、集装箱制造企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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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集集团、中海运等)、管线(中石油、中石化、番禺钢管等)、风力发电(华能集
团、大唐电力等)、桥梁(大桥局、山桥等)、造船与海工行业(中船、中远、来
福士等)、机械结构(张煤机、关东精密等)、建筑行业(中建钢构、西气东输二
线、中亚 C 线等)、畜牧专用彩涂板(牧原、新希望等)、电气柜(浙江万控、
ABB 等)、光伏(江苏国强、天合光能等)、电工钢(西门子电机(中国)、武汉盛
泽川、芜湖品金等)。
       4、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9 月,钢贸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情况表如
下:
                                                                               单位:元/吨
           产品名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钢材产品销售业务销售均价                  5,448.27           3,949.48              3,784.32
加工业务加工均价                            227.04             185.95                182.34
废钢销售业务销售均价                      3,370.66           2,990.65              2,643.63
       钢贸公司产品价格变化主要跟随钢铁行业的价格变化而变化,受宏观经济因
素及行业基本面影响较大。
       5、钢贸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钢贸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前五名客户及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1 年 1-9 月
   1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497,591.62               9.17%
   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46,514.10               6.39%
   3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317,462.91               5.85%
   4       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140,078.76               2.58%
   5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24,738.98               2.30%
                      合计                                1,426,386.36              26.29%
                                         2020 年
   1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472,109.86               9.73%
   2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291,151.02               6.00%
                                        1-1-1-17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公司名称                          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3        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181,313.94               3.74%
          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8,993.02               3.28%
          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9,554.01               2.67%
                                 合计                                    1,233,121.85             25.41%
                                                     2019 年
          1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367,023.40              10.00%
          2        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150,724.01               4.11%
          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7,350.80               2.93%
          4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79,421.28               2.16%
          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3,901.87               1.74%
                                 合计                                     768,421.36              20.95%
           注 1: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与钢贸公司发生交易的主体包括上海钢铁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上海欧冶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 2: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与钢贸公司发生交易的主体包括东方国际集
       装箱(广州)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
       有限公司、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及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青岛)有限公司。
           注 3: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与钢贸公司发生交易的主体包括厦门建发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建发物资有限公司、青岛建发物资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金属有限公司、厦门建
       发物资有限公司、天津建发物资有限公司、上海建发金属有限公司、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
       建发(北京)有限公司、建发(上海)有限公司、建发(天津)有限公司、建发(广州)有
       限公司及建发(青岛)有限公司。
           注 4: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与钢贸公司发生交易的主体包括中信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及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注 5: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与钢贸公司发生交易的主体包括宁波美的联合物
       资供应有限公司及佛山市美的材料供应有限公司。
           注 6: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与钢贸公司发生交易的主体包括长城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及保定长城华北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八)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趋势及占成本比重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9 月,钢贸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成本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材料和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能源           采购成本             占比        采购成本            占比        采购成本           占比
冷轧              2,273,227.10           42.02%    1,995,430.17          41.25%    1,647,829.96         44.92%
热轧              2,773,067.10           51.26%    2,542,562.03          52.56%    1,828,653.63         49.85%
                                                     1-1-1-17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其他钢产品       54,021.51          1.00%       71,799.96         1.48%          67,260.83            1.83%
电费及其他         333.82           0.01%          472.20         0.01%            494.49             0.01%
    注:占比为采购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钢贸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趋势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钢贸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为热轧、冷轧及废钢,热轧、冷轧均为
    成品钢材,采购价格的变动均受整体钢材市场价格的影响。2019 年受到钢铁下
    游行业市场需求收紧,使钢材市场价格整体下滑。2020 年初受疫情影响,各地
    工厂停工,需求端的低迷导致钢材价格在第一季度继续下滑。2020 年下半年,
    主要下游行业复工复产为钢材需求量带来强劲支撑,钢材整体价格有所回升。
    2021 年初因发改委、工信部提出全年压减粗钢产量去除落后产能以及原材料价
    格上涨等因素,钢材价格进一步上涨。2021 年 5 月,钢材市场价格达到峰值,
    国常会高度重视大宗商品价格攀升带来的不利影响,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物价的方
    针,使得钢材价格由高点开始回落。2021 年下半年来,随着国内碳达峰、碳中
    和政策的稳步推进实施,国内钢材基本面得到改善,钢材价格有望维持高位水平。
           2、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钢贸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占营业成本的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比例
                                            2021 年 1-9 月
      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钢材         5,348,966.10                98.88%
      2      武汉达辉工贸有限公司                   钢材            23,484.82                 0.43%
      3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废钢             11,703.80                0.22%
      4      武汉中鑫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钢材              2,858.64                0.05%
      5      邯钢汽车部件黄骅有限公司               钢材              2,470.72                0.05%
                             合计                               5,389,484.08                 99.63%
                                               2020 年
      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钢材         4,780,768.55                98.82%
      2      武汉达辉工贸有限公司                   钢材            19,773.55                 0.41%
      3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废钢            15,194.50                 0.31%
      4      北京鹏龙天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9,700.36                0.20%
                                               1-1-1-17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占营业成本的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比例
 5      湖南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             4,127.35            0.09%
                       合计                                4,829,564.30             99.83%
                                         2019 年
 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钢材          3,561,146.61            97.07%
 2      北京鹏龙天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22,439.67             0.61%
 3      武汉达辉工贸有限公司                  钢材             12,124.94             0.33%
 4      吉林通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3,884.27            0.11%
 5      武汉中鑫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钢材               3,006.79            0.08%
                       合计                                3,602,602.28             98.20%
       报告期内,钢贸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较高,符合钢贸公司的采购
模式。其中,第一大供应商首钢股份为钢贸公司的关联方,钢贸公司报告期各期
向首钢股份采购比例超过 97%,主要系钢贸公司定位为经营服务型营销,承担首
钢股份区域销售、钢材加工配送体系的建设、运作和管理的职能所致。
     (九)核心竞争优势
       钢贸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产业链延伸为先导,以技术精品为支撑,持
续推进以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集装箱板为重点的高端产品开发,不断提升
钢铁材料制造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益,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战略产品客户集群,
努力打造新常态下经营服务型营销组织,切实提升首钢股份“制造+服务”综合竞
争力。具体而言:
       一是发挥贴近市场、贴近用户的优势,快速准确反馈市场及用户需求,服务
上市公司营销体系和生产基地,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是发挥营销整体合力,不断优化渠道,提升用户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高
端板材产品,覆盖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工程机械制造业、造船与海工制造
业、桥梁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风电行业、石油管线、基建及房地
产等行业大型企业;
       三是不断优化布局,推进规范化管理,提升“最后一公里”服务能力,为终端
用户提供专业的配套服务;
       四是随着营销工贸管理系统的切换上线,并同首钢股份产销系统、智慧营销
                                         1-1-1-17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平台、物流协同平台(3PL)等系统的贯通,初步搭建了集中一贯、产销一体、
职责清晰、流程规范、协同高效的营销信息化协同平台。
    (十)境外生产经营及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钢贸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钢贸公司设有工厂管理部,负责钢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安全基础管理、施
工安全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及环保管理等。
     1、安全生产的情况
     (1)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钢贸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安全奖惩管理规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报告期内,
钢贸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安全制度体系生产经营,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2)安全生产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9 月,钢贸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成本支出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安全生产费                      72.11                        69.80                89.25
     (3)未来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情况
     钢贸公司积极关注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变化,在日常业务的开展中,严
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规定,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应对措施。如果有关
安全生产政策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高,钢贸公司将根据新的安全生产政策及监管
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满足新的监管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进行安
全生产的投入。
     (4)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1-1-1-17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规规定,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钢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首钢鹏龙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收到北京市顺义区应急
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顺)应急罚[2019]82 号),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收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情况”。
       除上述处罚外,报告期内,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安全生产
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2、环境保护情况
       (1)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处置情况
       钢贸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其处置情况如下:
 污染物类型        主要污染物               处置设施/措施                       处置结果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有密闭垃圾             通过对固废危废的处
                  生活垃圾、废
                                  桶,由清洁公司清运处理;废金             理处置,满足《中华
                  金属边角料、
  固体废物                        属边角料对外出售综合利用;板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板材表面油
                                  材表面油污和废油由有资质的单             污染环境防治法》的
                  污、废油等
                                  位转运处置                               规定
       (2)环保相关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钢贸公司制定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应急和准备相应控制程序》《污染物(扬尘、噪声、废水、
废弃物)控制程序》《危险物资控制程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不符
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环境、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环保
制度文件,对环保管理进行了规范,防止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环保污染事件发
生。
       (3)环保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9 月,钢贸公司环境保护费用成本支出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环保费用成本支出                          8.75                     29.17                     40.41
       (4)未来环保费用的支出情况
                                           1-1-1-17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钢贸公司积极关注环保方面的政策变化,在日常业务的开展中,严格执行环
保方面的监管规定,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应对措施。如果有关环保政策及监
管要求进一步提高,钢贸公司将根据新的环保政策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以
满足新的监管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进行环保的投入。
     (5)环保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钢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规定,没有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亦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3、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所涉及的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
耗能、高排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落实情况,是否
需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1)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涉及的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钢贸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未包含京
唐公司)无拟建项目;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涉及的已建、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如下:
                                   1-1-1-17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建设主体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状态
                        建造剪切加工厂房项     年剪切加工冷轧钢带、冷轧平板 8 万吨,计划用地 40 亩,建造剪切加工厂房 14000 平
    1       苏州首钢                                                                                                              已建
                        目                     方米、办公用房 800 平方米。
                        佛山首钢中金钢材加
    2       佛山首钢                           年产 12 万吨冷轧剪切加工,主要建筑物包括主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配电室。           已建
                        工配送中心项目
                        汽车板材加工配送及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辅助车间、物流仓库、配送中心、办公楼,主要设备包
    3       株洲首鹏                                                                                                              已建
                        车身制造项目           括:开卷落料线 1 条、纵横剪切复合线 1 条,激光拼焊线 1 条。
                        重庆首钢汽车白车身     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汽车侧围,汽车门内外板等白车身汽车板零件。
    4                                                                                                                             已建
                        零件加工项目           项目建成后实现总产值 9.9 亿元以上,产能 35 万吨/年以上。
                                               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主要产品名称及先进技术点为翼子板、左右前门外板、左右后
            重庆首钢                           门外板、顶盖外板、前地板、后地板等。关键设备摆剪机,摆动角度精度≤±5’、剪切
                        汽车车身零件生产线
    5                                          后的成品可直接用于激光拼焊。矫直机辊盒,加工的成品板面可达到 DIN 标准汽车用        已建
                        技术改造项目
                                               0 5 板的板面要求。预计项目完成后可达产量为纵切 4.96 万吨、小横切 2.52 万吨、大
                                               横切 1.44 万吨、模具落料 2.96 万吨、摆剪 2.02 万吨。
                        哈尔滨首钢武中钢材     购置 5 条设备,其中,开卷落料、纵切、摆剪、小横切、激光拼焊机组各 1 条,设备
    6      哈尔滨首钢                                                                                                             已建
                        加工配送中心项目       总加工能力 20 万吨/年,激光拼焊能力 120 万件/年。
                        沈阳首钢钢材加工配     项目建设 1 条纵切重卷机组,年纵切加工及重卷检查能力 6 万吨。项目厂房、办公楼
    7       沈阳首钢                                                                                                              已建
                        送中心项目             及辅助房均系租赁使用。
                                               项目规划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以满足首钢冷轧卷板的剪切加工配送销售为主,主要
                                               设备为两横一纵共三条冷轧剪切加工线,产品定位为汽车板、家电板与普通冷轧板,
                        首钢顺义钢材加工配
    8       首钢鹏龙                           年加工规模为 30 万吨。二期工程是在剪切加工配送的基础上,以满足高端汽车板的加       已建
                        送中心项目
                                               工配送为主,主要设备为两条冲压落料线和两条激光拼焊线,年生产激光拼焊件 200
                                               万件。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
    9                                          钢材加工中心。                                                                     已建
                        心项目
            宁波首钢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
    10                                         增加拟新建厂房,拟建设落料、横切等两条汽车板加工设备,预计产能 12 万吨/年。        在建
                        心二期项目
                        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     拟新建一套磨煤机制粉系统,拟配套建设 60,000 Nm3/h 变压吸附制氧装置一套,满足
    11      京唐公司                                                                                                              在建
                        合改造项目             高炉富氧能力提升时对氧气需求量的要求。同时,现有的 1#轴流式鼓风机按照风机和
                                                                    1-1-1-17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高炉实际生产运行的性能参数进行必要的节能降耗改造,减少鼓风机放散,降低风机
                                         的能耗;对控制软件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热风炉的全自动燃烧控制,提高系统自动控
                                         制水平,降低高炉煤气消耗;对烧结主抽风机、环冷鼓风机电机进行变频节电技术改
                                         造,实现高压变频调速运行和电耗的降低。
                      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 拟采用有压热焖工艺,建设年处理钢渣 110 万吨的有压热闷成套系统、年生产 100 万
    12     京唐公司                                                                                                     在建
                      项目               吨全固废胶凝材料的生产线。
                                         拟建设产成品无人仓储、智能物流管控、智能化料场和物流大数据及网络通信平台四
                                         个部分,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对物流的全面
                      无人仓储及智能物流 感知、可靠传输,建设高效、协同的厂内物流智能管控平台,覆盖料场、堆场、仓库、
    13     京唐公司                                                                                                     在建
                      改造项目           运输、装卸等环节,实现物流信息的可视化、仓储作业的无人化、物流调度的一体化、
                                         监控管理的集中化、设备安防的智能化,进一步降低物资库存、优化运输路线、减少
                                         内部倒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作业过程的本质化安全。
                                         拟结合京唐公司现有炼钢厂房车间工艺布置,在 3#、4#西侧铸坯出坯垮布置一套四面
                      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
    14     京唐公司                      火焰清理装置,增加炼钢部板坯清理年处理能力 120 万吨,满足后续产品开发及高端    在建
                      设施改造项目
                                         产品产量提升的需求。
     上表中的第 10 项至第 14 项为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在建项目。
                                                                  1-1-1-17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关于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涉及的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属于
“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国家发改委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段
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明确“经商国家统计局,按照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行业分类,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
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
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的规定,“‘两高’项
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
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钢贸公司主要从事钢铁的销售、加工、配送等供应链商贸流通业务,属于金
属商品贸易行业。根据 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
的行业属于批发和零售业–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行业代码:F-516)。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钢贸公司所
处的行业属于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行业代码:F51)。
     根据上表所列示的钢贸公司各子公司已建、在建项目对应的可研报告、项目
投资备案文件,钢贸公司各子公司的已建、在建项目,均是围绕钢贸公司的主要
业务之一钢材产品加工业务而开展。钢贸公司的钢材产品加工业务的主要加工工
艺系横切、纵切、落料及激光拼焊,其中:横切/摆剪加工是通过矫直和剪切设
备把钢卷剪切成矩形板或梯形板;纵切加工是通过纵剪设备将钢卷分切成不同宽
度或长度的钢卷;落料加工是通过矫直和模具将钢卷冲切成特定形状的成品件;
激光拼焊加工是通过激光焊接装置将不同材质及不同厚度的钢材原材料拼合焊
接成整体产品。前述均属于钢贸公司供应链商贸流通业务环节之一,上表列示的
各子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本身并不从事或开展黑色金属的冶炼或压延加工业务,
因此,钢贸公司已建、在建项目均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1-1-1-17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除上述之外,本次募投项目中包括四项由京唐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虽然京
唐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钢铁行业,但经核查,其中:
     ①“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本身即为节能项目,根据《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且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
政审批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唐曹审批环表[2020]79 号),已履行政府部门相
关项目备案、审批等程序,项目符合相关耗能和排放要求,故不属于“高耗能、
高排放”项目;
     ②“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属于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
类(2018)》中的“》中的“计工业固体废物、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之“““体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战
略性新兴产业界定为“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
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
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该项目已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钢渣高值化综
合利用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以及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环评批复
文件(唐曹审批环表[2020]94 号),已履行政府部门相关项目备案、审批等程序,
项目符合相关耗能和排放要求,故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③“无人仓储及智能物流改造项目”不涉及生产相关流程,不属于根据当时
适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44 号)及《关
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需办理环境影响
评价手续的项目,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亦无需单独进行节
能审查。该项目已履行政府部门必要的项目备案等程序,项目符合相关耗能和
排放要求,故该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④根据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首钢京
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唐
曹审批投资节审[2021]3 号) 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用能设备先进,
方案合理可行,对曹妃甸区能源消费影响较小。该项目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
政审批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唐曹审批环表[2020]78 号),已履行政府部门相
                                    1-1-1-18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关项目备案、审批等程序,项目符合相关耗能和排放要求,因此,该项目不属
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主要是为促进京唐公司环保升级,提升节能减排、成本控制及
资源循环利用能力,提高京唐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内
部流程优化和提质增效的目标,有利于京唐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
升,不涉及新增产能。因此,京唐公司拟建设实施的上述募投项目,均不属于“高
耗能、高排放”项目。
     综上所述,钢贸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无拟建项目;钢贸公司及配
套募集资金涉及的已建、在建项目均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3)关于上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落实情况,是否
需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涉及的已建、在建项目
已取得的相关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18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
        建设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评手续                工程规划及建设相关手续        节能审查         环保竣工验收
号
                                                                                                                                  太 仓 市 环境 保 护局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关          (1)太仓市规划建设局《建设
                                                                                                                                  《关于对苏州首钢隆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 于对苏州首钢隆兴钢              工 程规 划许 可证 》(太 港规   不属于高耗能行
                   建 造 剪切                                                                                                     兴钢材加工配送有限
      苏州首钢(注            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 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2009)建字第 015 号);       业,相关政府部
1                  加 工 厂房                                                                                                     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
          1)                 案通知书》(太发改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2)太仓市规划建设局《建筑     门未要求办理节
                   项目                                                                                                           境 保 护 竣工 验 收意
                              备[2008]47 号)      告表的审批意见》(太          工 程施 工许 可证 》(编 号:   能审查手续
                                                                                                                                  见》(太环计[2009]157
                                                   环计[2008]131 号)            32058520080927010)
                                                                                                                                  号)
                                                                                 (1)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
                                                                                 水务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440605201101244 号、
                                                                                 建字第 440605201200746 号、建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           字第 440605201101245 号、建字                    企业按规定进行自主
                   佛 山 首钢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                                                               不属于高耗能行
                                                    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          第 44065201101243 号);                         验收,并已在建设项
                   中 金 钢材   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业,相关政府部
2       佛山首钢                                    年 4 月 23 日对建设项        (2)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                      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加 工 配送   ( 备案项 目编 号:                                                              门未要求办理节
                                                    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           水务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平台进行验收报告公
                   中心项目     110605352910595)                                                                能审查手续
                                                    表的盖章审批意见             (    编   号    分   别   为                    示
                                                                                 440622201208080403         、
                                                                                 440622201208080203         、
                                                                                 440622201208080103         、
                                                                                 440622201208080303)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                                 (1)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区招商合作局《关于                               开发建设局《湖南省建设工程规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
                   汽 车 板材 株洲首鹏汇隆钢材加                                 划许可证》(建规[建]字第株规    不属于高耗能行   经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元分局对项目环境影
                   加 工 配送 工配送有限公司汽车                                 建[高新]字第 201915 号);      业,相关政府部   天元分局盖章确认的
3       株洲首鹏                                        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及 车 身制 板材加工配送及车身                                 (2)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门未要求办理节   《建设项目自主验收
                                                        (株天生环评表
                   造项目     制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开发建设局《湖南省建筑工程施    能审查手续       备案申请表》
                                                        [2019]65 号)
                              ( 株 高 招 备 字                                  工 许 可 证 》 ( 编 号 :
                              [2017]54 号)                                      430211201912090104)
                                                                          1-1-1-18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
        建设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评手续                工程规划及建设相关手续         节能审查          环保竣工验收
号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                                 (1)重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
                                                         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                                                          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
                    重 庆 首钢 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                               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不属于高耗能行
                                                         护局《重庆市建设项目                                                        境监测站《建设项目
                    汽 车 白车 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500109201500020 号);           业,相关政府部
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
                    身 零 件加 ( 备案项 目编 码:                                (2)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      门未要求办理节
                                                         准书》(渝(碚)环准                                                        测 表 》 (碚 环 监字
                    工项目     314109C37110046257                                 员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   能审查手续
                                                         [2015]005 号)                                                              [2017]第 YS010 号)
                               )                                                 号 500109201512150101)
        重庆首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重庆首钢说明,该项目建设
                                                         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                                                          企业按规定进行自主
                    汽 车 车身 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                               在重庆首钢“重庆首钢汽车白车     不属于高耗能行
                                                         护局《重庆市建设项目                                                        验收,并已在全国建
                    零 件 生产 项目备案证》(项目代                               身零件加工项目”已有厂房内,     业,相关政府部
5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                                                          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线 技 术改 码                :                               无需另行申领办理《建设工程规     门未要求办理节
                                                         准书》(渝(碚)环准                                                        信息系统进行验收报
                    造项目     2018-500109-36-03-04                               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     能审查手续
                                                         [2018]089 号)                                                              告公示
                               1775)                                             可证》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哈尔滨经济技术
                                                         哈经开区分局《关于对
                                                                                  (1)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建      开发区管理委员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哈 尔 滨首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      哈尔滨首钢武中钢材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哈规城(哈   会《关于哈尔滨    《关于哈尔滨首钢武
                    钢 武 中钢   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    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哈
       哈尔滨首钢                                                                 南)建字第[2016]9 号);         首钢武中钢材加    中钢材加工配送中心
6                   材 加 工配   案申请回执单》(哈经    尔滨首钢武中钢材加
         (注 2)                                                                 (2)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工配送中心节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送 中 心项   开委发改备[2015]095     工配送中心项目环境
                                                                                  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   评估审查的批      护验收意见》(哈环
                    目           号)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号:HJK2016-107)                复》(哈经开委    经审验[2017]35 号)
                                                         ( 哈 环 经 审 表
                                                                                                                   发[2015]29 号)
                                                         [2015]51 号)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沈 阳 首钢                           表备案系统(辽宁省)                                不属于高耗能行          按照规定,不需要对
                    钢 材 加工 该项目备案手续正在        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       该项目系租赁厂房的设备购置 业,相关政府部          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
7       沈阳首钢                                         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
                    配 送 中心 补办中                                             类项目                     门未要求办理节          的建设项目开展环保
                    项目                                 号       为       :                                能审查手续              竣工验收
                                                         2018210100030000026
                                                         9
                                                                           1-1-1-18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
        建设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评手续                工程规划及建设相关手续        节能审查           环保竣工验收
号
                              因首钢鹏龙未取得土
                              地使用权,系租赁北京
                                                        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                                                          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
                              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
                   首 钢 顺义                           护局《关于首钢鹏龙钢                              不属于高耗能行            护局《关于首钢鹏龙
                              司(以下简称“冷轧公                           因首钢鹏龙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钢 材 加工                           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业,相关政府部            钢材有限公司建设项
8       首钢鹏龙              司”)的厂房以及租赁                           因此无法就其自建房屋办理规
                   配 送 中心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门未要求办理节            目环保验收的批复》
                              冷轧公司的土地并自                             划与建设手续
                   项目                                 复 》(顺 环保审 字                               能审查手续                ( 顺 环 保 验 字
                              建厂房开展生产,因此
                                                        [2010]0307 号)                                                             [2011]0047 号)
                              未能取得项目投资立
                              项备案手续
                                                        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
                              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                                  (1)宁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
                                                        保护局《关于宁波首钢                                     根据《固定资产     企业按规定进行自主
                              发展局《浙江省企业投                                规划许可证》((2018)浙规建
                   宁 波 首钢                           汽 车 部件 有 限公 司 <                                  投资项目节能审     验收,并已在全国建
                              资项目备案(赋码)信                                字第 0294052 号);
9                  钢 材 加工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                                       查办法》第六条,   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息表》(项目代码:                                  (2)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
                   中心项目                             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无需单独进行节     信息系统进行验收报
                              2018-330200-36-03-00                                国土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表>的批复》(甬新环                                      能审查             告公示。
                              6470-000)                                          (编号:330282201806190601)
                                                        建[2018]33 号)
        宁波首钢                                                                  (1)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
                              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环境局《关于宁波首钢                                     根据《固定资产
                   宁 波 首钢 和改革局《浙江省企业                                ((2021)浙规建字第 0294119
                                                        汽 车 部件 有 限公 司 <                                  投资项目节能审
                   钢 材 加工 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号);
10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                                       查办法》第六条,      在建,不涉及
                   中 心 二期 信息表》(项目代码:                                (2)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
                                                        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                                       无需单独进行节
                   项目       2105-330252-04-01-10                                和规划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
                                                        报告表>的批复》(甬                                      能审查
                              7226)                                              可 证 》 ( 编 号 :
                                                        新环建[2021]92 号)
                                                                                  330252202110280101)
                   铁 前 系统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                                本身即为节能项
                   节 能 降耗   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                       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正在办理
11      京唐公司                                      审批局“唐曹审批环表                              目,无需单独进                 在建,不涉及
                   综 合 改造   备案信息》 备案编号:                      相关规划手续
                                                      [2020]79 号”                                     行节能审查
                   项目         唐曹审批投资备
                                                                          1-1-1-18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
        建设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评手续                工程规划及建设相关手续      节能审查   环保竣工验收
号
                               [2020]223 号)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
                    钢 渣 高值 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
12      京唐公司    化 综 合利 备案信息》 备案编号:   审批局“唐曹审批环表 项目正在初设阶段,尚未实施        正在办理中    在建,不涉及
                    用项目     唐曹审批投资备          [2020]94 号”
                               [2020]263 号)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    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                              根据《固定资产
                    无 人 仓储
                               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投资项目节能审
                    及 智 能物                                            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正在办理
13      京唐公司               备案信息》 备案编号: 录》规定的需要进行环                              查办法》第六条,     在建,不涉及
                    流 改 造项                                            相关规划手续
                               唐曹审批投资备        评的建设项目,无需办                              无需单独进行节
                    目
                               [2020]224 号)        理环评手续                                        能审查
                                                                                                       唐山市曹妃甸区
                                                                                                       行政审批局《关
                                                                                                       于首钢京唐钢铁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
                    炼 钢 部增                                                                         联合有限责任公
                               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
                    加 火 焰清                                                                         司炼钢部增加火
14      京唐公司               备案信息》 备案编号: 审批局“唐曹审批环表 项目正在初设阶段,尚未实施                        在建,不涉及
                    理 设 施改                                                                         焰清理设施改造
                               唐 曹 审 批 投 资 备 [2020]78 号”
                    造项目                                                                             项目节能审查意
                               [2020]222 号)
                                                                                                       见》(唐曹审批
                                                                                                       投资节审[2021]3
                                                                                                       号)
        注 1:苏州首钢隆兴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于 2017 年更名为苏州首钢。
         注 2:哈尔滨首钢武中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于 2021 年更名为哈尔滨首钢。
                                                                         1-1-1-18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涉及的已建、在建项目均是围绕各项目实施主体的
主业开展。按照各项目立项时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上述项目均不
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条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就上表中第 7 项“沈阳首钢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根据《沈阳市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办法》第二条,总投资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且企业不使用政府投
资且在《沈阳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以外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截至
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该项目已取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
于<首钢钢材加工配送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发改备[2022]11 号)(项目代
码:2201-210182-04-05-199681),完成了项目备案手续。就上表第 8 项“首钢
顺义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因首钢鹏龙未取得该项目所占用地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因此首钢鹏龙无法就前述项目办理立项、规划、建设手续,亦无法办理除
环保验收之外的其他竣工验收手续。
     就上表第 12 项“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该
项目已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冀发改环资[2022]24 号)。
     根据中介机构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对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
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相关负
责人员的访谈,首钢鹏龙未能就前述项目对应的房屋办理相应的报建手续及不动
产登记手续,原因复杂,为历史遗留问题,需各政府部门与企业共同逐步推进解
决,并确认因该项目建设的无证房屋不会对首钢鹏龙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不
利影响。2021 年 11 月 16 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企业上市合
法合规信息查询结果》(编号:2021-362),确认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该委未对首钢鹏龙进行过行政处罚。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告知书》(规自
罚申查[2021]0212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首钢鹏龙在北
京市行政区域内不存在该委掌握的处罚信息。
                                    1-1-1-18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除首钢鹏龙“首钢顺义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仅取得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
手续之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涉及的已建、在建
项目均已履行或取得必要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
政策要求。
     (4)京唐公司拟建、已建和在建项目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京唐公司所
属行业为“制造业(C)”下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根据国家统计局
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201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
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等文件中的规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属于高耗能行业之一。而钢铁行业长期以来均是受国家宏观调控及重点关注的
传统高排放行业。因此,京唐公司所处行业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虽然
京唐公司所处行业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但京唐公司不属于“高耗能、
高排放”企业。
     1)已建项目情况
     京唐公司依托已建项目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京唐公司的整体耗能和排放
水平可以反映京唐公司已建项目的情况。
     近年来,京唐公司通过多项措施并举,降低企业生产能耗、提高资源利用
率。京唐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的各工序耗能均低于地标限定值,具体能耗情
况如下表所示:
                                                 京唐公司
                                                                             地标限定
   工序      指标名称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值
                                    完成           完成          完成
   球团      工序能耗   kgce/t       22.2          19.1          19.0          ≤35
   烧结      工序能耗   kgce/t       47.9          48.1          48.0          ≤54
   炼铁      工序能耗   kgce/t      372.0         378.5          382.5         ≤433
             工序能耗   kgce/t       -9.9         -10.4          -13.0           -
   炼钢
             转炉能耗   kgce/t      -21.5         -25.5          -25.7         ≤-10
   热轧      工序能耗   kgce/t       46.3          44.1          44.9          ≤55
                                   1-1-1-18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冷轧      工序能耗       kgce/t         57.1          66.1          54.4          ≤80
     注:京唐公司炼钢环节采用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工序能源消耗量小于能源回收量
      报告期内,京唐公司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均通过了河北省节能监察监
 测中心的日常监察和实地监察,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京唐公司 2019 年、2020
 年均通过河北省百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其主要
 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能耗双控”的监管要求。2021 年
 的河北省百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尚未启动。
 因此,京唐公司不属于高耗能企业。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 号)、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 标准号:HJ 878-2017)
 等法律法规要求,京唐公司按规定频次,委托检测机构对各污染物排放开展自
 行监测,其中,于 2019 年 3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9 月 3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4 月 2 日、2020 年 9 月 10 日、2020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7 月 8 号、2021 年 8 月 4 日、2022
 年 1 月 14 日由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环境监测中心分别出具 01087QSG2019 号、
 04054QSG2019 号、07189QSG2019 号、10010QSG2019 号、01016QSG2020 号、
 02052QSG2020 号、08047QSG2020 号、10077QSG2020 号、03043QSG2021 号、
 04142QSG2021 号、07119QSG2021 号、12205QSG2021 号《检测报告》。
      根据上述《检测报告》,报告期内,京唐公司历次检测的各主要污染源排放
 浓度均满足排放限值要求。2022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具体如下:
 检测时间    检测点位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执行限值        执行标准        检测结论
                         颗粒物折算
                                           4.3          ≤10                            符合
                         浓度 mg/m3
             1#烧结机    二氧化硫折
2021.12.12                           3      7           ≤35                            符合
             机头外排    算浓度 mg/m
                         氮氧化物折                               钢铁工业大气污
                                     3      22          ≤50      染物超低排放标        符合
                         算浓度 mg/m
                                                                        准
                         颗粒物折算
                                           4.0          ≤10      DB13/2169-2018        符合
                         浓度 mg/m3
             2#烧结机
2021.12.15               二氧化硫折
             机头外排                       5           ≤35                            符合
                         算浓度 mg/m3
                         氮氧化物折         21          ≤50                            符合
                                          1-1-1-18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检测时间    检测点位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执行限值      执行标准        检测结论
                                      3
                        算浓度 mg/m
                        颗粒物折算
                                            2.3         ≤10                           符合
                        浓度 mg/m3
             1#球团焙   二氧化硫折
2021.12.16                          3        7          ≤35                           符合
               烧       算浓度 mg/m
                        氮氧化物折
                                             24         ≤50                           符合
                        算浓度 mg/m3
                        颗粒物折算
                                  3         6.2         ≤10                           符合
                        浓度 mg/m
             2#球团焙   二氧化硫折
2021.12.10                          3        8          ≤35                           符合
               烧       算浓度 mg/m
                        氮氧化物折
                                    3        34         ≤50                           符合
                        算浓度 mg/m
                        颗粒物折算
                                  3         5.1         ≤10                           符合
                        浓度 mg/m
             3#球团焙   二氧化硫折
2021.12.16                                   15         ≤35                           符合
               烧       算浓度 mg/m3
                        氮氧化物折
                                    3        36         ≤50                           符合
                        算浓度 mg/m
      同时,京唐公司已实现超低排放、绿色制造,获得了一系列清洁生产、环
 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认证或奖项。京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被工业和信息化
 部列入第三批“绿色工厂”名单,并于 2020 年 10 月完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超
 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公示;京唐公司 2020 年 11 月被河北省生态环
 境厅列为“2020 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 A 级企业”,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
 厅下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
 (以下简称“指南”),京唐公司满足指南中对排放、监测、环境管理等差异化
 指标的要求,作为 A 级企业可以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而 B 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
 企业则需严格按照指南要求采取减排措施;2021 年 4 月被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评
 为 2020 年度“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明显改善环境质量与提
 高资源利用水平,资源消耗和环境质量指标均在行业居于先进水平,对行业发
 展具有重大示范作用;2021 年 5 月被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授予 2021 年度“绿
 色低碳优秀品牌企业”。因此,京唐公司亦不是高排放企业。
      综上所述,京唐公司不是“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相应京唐公司已建项
 目符合相关耗能和排放要求。
                                           1-1-1-18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拟建和在建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京唐公司无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均在本次募投项
目之中,详见本节前述内容。
     4、钢贸公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
是否属于落后产能
     (1)关于钢贸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属于落后产能
     钢贸公司定位为经营服务型营销,承担首钢股份区域销售、钢材加工配送体
系的建设、运作和管理的职能,主要从事钢铁的销售、加工、配送等供应链商贸
流通业务,属于金属商品贸易行业。
     根据 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钢贸公司所处的行业属
于批发和零售业–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行业代码:F-516)。根据中国
证监会于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钢贸公司所处的行业
属于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行业代码:F51),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所列示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条目,亦不属于《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
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做好“十三五”期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制订工作的通知》(工
信部产业[2014]419 号)、2015 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以及《关于利用综合标准
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等相关规
范性文件所明确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
     因此,综上所述,钢贸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产能。
     (2)关于钢贸公司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
标纲要》在“第八章 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中明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
化水平”,提出“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
                                   1-1-1-19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推动
     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
          钢贸公司子公司所在地省级、市级政府部门亦相应制订及/或颁布产业链供
     应链相关产业规划政策措施,例如:
          钢贸公司子公司所在地省级、市级政府部门亦相应制订及/或颁布产业链供
     应链相关产业规划政策措施,例如:
序
           地域         发文部门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现代服务
1         北京市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革委员会   业发展规划》
                                    《浙江省现代供应链发展“十四五”
2                      浙江省商务厅                                            2021 年 4 月 26 日
                                    规划》(浙商务发[2021]39 号)
                                    《浙江省国内贸易发展“十四五”
          浙江省     浙江省发展和改
                                    规划》和《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十
3                    革委员会、浙江                                            2021 年 5 月 13 日
                                    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171
                         省商务厅
                                    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
                                                                               2021 年 8 月 26 日
                           办公厅   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57 号)
4         江苏省
                     苏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 “十四五” 标准化发展规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办公室   划》(苏府办〔2021〕234 号)
                                    《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
                                    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支持有色金
                     湖南省人民政府
5         湖南省                    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             2021 年 8 月 20 日
                           办公厅
                                    的 若 干 政策 措 施》 ( 湘政 办发
                                    [2021]49 号)
                                    《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
6         重庆市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五”规划(2021-2025 年)》(渝府           2021 年 7 月 19 日
                                    发[2021]18 号)
                                    《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7         辽宁省     辽宁省人民政府 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             2021 年 3 月 30 日
                                    标纲要》(辽政发[2021]9 号)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人民政
        黑龙江省哈   中共哈尔滨市委
8                                   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             2019 年 8 月 15 日
          尔滨市     哈尔滨人民政府
                                    见》(哈发[2019]12 号)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9                    广东省人民政府 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              2021 年 4 月 6 日
                                    纲要》(粤府[2021]28 号)
          广东省
                                    《广东省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发展
10                     广东省商务厅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征                   -
                                    求意见稿)
          如前所述,钢贸公司主要从事钢铁的供应链商贸流通业务,该等业务已被纳
     入上述政策规定所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之内。
                                             1-1-1-19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所涉及的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满足项目
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主要能耗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印发的《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能源消费
双控是指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具体而言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
域设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对重点用能单位分解能耗双控目标,开展
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布并于 2018 年 5
月 1 日生效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是指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二)国务院有关部
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
量五千吨及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且能源消费的核算单位为法人
单位。
     (1)钢贸公司所涉已建、在建项目对应建设主体的能耗情况
     钢贸公司已建、在建项目的建设主体报告期内的能耗情况如下:
     ①苏州首钢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能源消耗量       吨标准煤                 67.80         62.23                51.64
           加工量        吨            101,202.39      107,085.22            103,783.33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0.67          0.58                  0.50
     ②佛山首钢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能源消耗量       吨标准煤                 55.00         53.00                42.00
           加工量        吨             92,162.63        89,630.49            64,114.77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0.60          0.59                  0.59
     ③株洲首鹏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1-1-1-19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能源消耗量      吨标准煤                82.44         40.85                47.18
           加工量       吨            63,134.85        24,253.51            23,939.23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1.31          1.68                  1.97
     ④重庆首钢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能源消耗量     吨标准煤                77.11        124.10                91.35
           加工量       吨             50,510.06      107,182.28           83,360.35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0.94           1.16                1.81
     ⑤哈尔滨首钢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能源消耗量     吨标准煤                 7.26           5.57                3.40
           加工量       吨              6,246.25        3,399.40             3,150.75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1.16           1.64                1.08
     ⑥沈阳首钢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能源消耗量     吨标准煤                23.85        106.33               115.33
           加工量       吨             11,712.29       43,355.81           44,057.53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2.04           2.45                2.62
     ⑦首钢鹏龙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能源消耗量     吨标准煤             164.74          156.20               138.98
           加工量       吨            155,066.15      183,983.76          135,335.16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1.06           0.85                1.03
     ⑧宁波首钢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能源消耗量     吨标准煤                30.81          71.60               91.42
           加工量       吨              5,580.18       47,665.62           76,322.80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5.52           1.50                1.20
                                 1-1-1-19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由上述能耗情况可看出,钢贸公司已建、在建项目的建设主体均不属于重点
用能单位,不属于“能耗双控”政策的重点关注目标。
       (2)京唐公司的能耗情况
       《河北省“十三五”节能规划》中关于“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各地市能耗强
度和总量双控指标为唐山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间河北省各地市 tce(1 吨标
煤当量)。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唐山市暂未发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指
标。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由京唐公司作为建设主体的“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
合改造项目”、“无人仓储及智能物流改造项目”均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炼
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
项目”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京唐公司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的能
源、资源消耗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能源消耗量        吨标准煤          7,055,447.00        8,821,874.00       7,354,520.64
       钢产量           吨            10,465,980.52      13,597,664.98       11,547,936.00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                674.00             649.00              636.87
   吨钢耗新水         立方米                    2.62                2.31               2.18
       京唐公司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均通过了历年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的
日常监察和实地监察,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京唐公司 2019 年、2020 年均通
过河北省百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其主要能源、资
源消耗情况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能耗双控”的监管要求。
       (3)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无需单独实施节能审查的依据
       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拟新建一套磨煤机制粉系统,拟配套建设
60,000 Nm3/h 变压吸附制氧装置一套,满足高炉富氧能力提升时对氧气需求量
的要求。同时,现有的 1#轴流式鼓风机按照风机和高炉实际生产运行的性能参
数进行必要的节能降耗改造,减少鼓风机放散,降低风机的能耗;对控制软件
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热风炉的全自动燃烧控制,提高系统自动控制水平,降低
高炉煤气消耗;对烧结主抽风机、环冷鼓风机电机进行变频节电技术改造,实
                                       1-1-1-19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现高压变频调速运行和电耗的降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信息》(唐曹审批投资备[2020]223 号)显示:“项目建成后,可降低烧结、热风
炉、高炉鼓风等工序能耗。”因此,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为节能项目,
不属于增加能耗类项目。同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以及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为
节能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0,395 吨标准煤,低于需进行节能审查的标准,
因此无需进行节能审查。
     综上所述,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无需单独实施节能审查。
     (4)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节能审查的最新办理进展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4
号)(以下简称“审查办法“)第五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准煤
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
当量值)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
决定。
     京唐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取得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下发
的《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钢渣高值化
综合利用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冀发改环资[2022]24 号)(以下简称“节能审
查意见”)。根据节能审查意见,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
1.22 万吨标准煤,大于上述审查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
标准煤,故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京唐公司钢渣高值化综合利
用项目节能审查符合上述审查办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钢贸公司已建、在建项目的建设主体均不属于重点用能单位,不
属于“能耗双控”政策的重点关注目标;京唐公司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符
合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能耗双控”的监管要求。
     6、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
                                   1-1-1-19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求,在建、拟建项目是否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环境影响
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令第 16 号)(以下简称“《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 年本)》(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8 号)(以下
简称“《环评建设项目目录》”)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划分的规定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
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
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
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
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
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第二条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
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环评分类管理名录》
第五条亦规定“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根据《环评建设项目目录》,纳入该目录的水利、能源、交通运输、原材料、
核与辐射、海洋、绝密工程以及其他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不包括不含水库的防洪治涝工程,不含水库的灌区工
                                    1-1-1-19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程,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卫生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由生态环境部
审批。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发布的《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 年本)》,由浙江省生态环境
厅审批的项目为该清单明确列示的:(1)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重污染、高
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2)相关辐射类建设项目;(3)国务院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4)选址跨设区市
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5)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由省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建设项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印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
设项目。
     (二)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三)所辖行政区域内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
     (四)选址跨所辖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其
他建设项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印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省或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二)国家、省和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以外的建设项目。
                                    1-1-1-19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经比对国家、浙江省、宁波市上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划分的规
定,“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
且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态环境部门属于有权审批部门。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发布的《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 年本)》,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包括该目录明确列明的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原
材料及其他项目,此外,雄安新区和省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
机场片区享有省、市、县三级环评审批权限。
     经比对上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划分的规定,除“无人仓储及智
能物流改造项目”不属于《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进行环评的建设项目、
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之外,其余三项在建项目均已按规定取得有权审批部门对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准。
     基于上述,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所涉及的在建
项目均已取得相应级别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且对于需办理
环保竣工验收的已建项目,该等已建项目均已完成相应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前
述已建、在建项目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7、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所涉及的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存在大气
污染防治中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如是,是否已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
量替代要求,并披露煤炭替代措施;拟建项目是否涉及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
域新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产能
     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发布
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如
下:京津冀地区重点控制区为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 6 个城
市;长三角地区重点控制区为上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
江、泰州、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 14 个城市;珠三角地区重点控制区
为辖区内所有 9 个城市。辽宁中部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沈阳市;山东城市群重
点控制区为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日照市;武汉及其周边城市群重
点控制区为武汉市;长株潭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长沙市;成渝城市群重点控制区
                                   1-1-1-19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为重庆市主城区、成都市;海峡西岸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福州市、三明市;山西
中北部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太原市;陕西关中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西安市、咸阳
市;甘宁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兰州市、银川市;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重点控制区
为乌鲁木齐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
法》的规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是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汾渭平原
等地区以及其他“发+26 布大气通道城市。其中,京津冀地区是指北京市、天
津市、河北省;长三角地区是指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珠三角地区
是指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等 9
市;汾渭平原是指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
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其他“;+26 汾
大气通道城市是指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
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
阳市。
       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所涉及的已建、在建项目中有如下项目位于上述大
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序号      建设主体                 项目名称                              所在地
   1       苏州首钢          建造剪切加工厂房项目                          苏州
   2       佛山首钢    佛山首钢中金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                    佛山
   3                    重庆首钢汽车白车身零件加工项目
           重庆首钢                                                   重庆市主城区
   4                    汽车车身零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5       沈阳首钢      沈阳首钢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                      沈阳
   6       首钢鹏龙      首钢顺义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                      北京
   7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项目
           宁波首钢                                                        宁波
   8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
   9                     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
  10                        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
           京唐公司                                                        唐山
  11                      无人仓储及智能物流改造项目
  12                    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
                                     1-1-1-19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钢贸公司子公司投资建设的上述已建、在建项目主要配置纵切、横切、摆剪、
落料、激光拼焊等冷轧板加工设备,全部使用电能,不存在耗煤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出具《关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
司二期一步项目煤炭等量替代方案的审查意见》(冀发改环资[2015]712 号),原
则同意京唐公司二期一步项目的等煤量替代方案,并明确该等煤量替代方案措施
可行,所形成的节煤量均为入统量,用于此项目标煤,数据真实,且能满足项目
所需煤炭替代量。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京唐公司均严格执行该等煤炭等量替
代方案,且京唐公司积极参与煤炭减量替代工作,京唐公司现为唐山市试点燃煤
替代生产试验企业,其投资建设的上述募投项目均不是耗煤项目。
     综上所述,钢贸公司及配套募集资金所涉及的已建、在建项目不存在大气污
染防治中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京唐公司均严格执行该等煤炭等量替代方案。
     8、钢贸公司所在行业产能是否已饱和,如是,是否已落实压减产能和能耗
指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及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的要求,产品设计能效水平是
否已对标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如否,是否符合国家布局和审批备
案等要求,是否在能耗限额准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基础上对标国家先进水平
提高准入门槛
     钢贸公司定位为经营服务型营销,承担首钢股份区域销售、钢材加工配送体
系的建设、运作和管理的职能,主要从事钢铁的销售、加工、配送等供应链商贸
流通业务,属于金属商品贸易行业。
     根据 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钢贸公司所处的行业属
于批发和零售业–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行业代码:F-516)。根据中国
证监会于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钢贸公司所处的行业
属于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行业代码:F51)。
     钢贸公司的钢材产品加工业务涉及产能,该等业务的产能主要取决于下游客
户对于钢材产品加工的需求。钢贸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整车制造企业、家电制
造企业、包装容器、集装箱制造企业、管线、风力发电、桥梁、造船与海工行业、
机械结构、建筑行业、畜牧专用彩涂板、电器柜、光伏、电工钢等。随着下游客
户所在行业的产业升级、改革、更新换代,下游客户对钢材产品(特别是中高端
                                    1-1-1-20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钢材产品)需求量的持续扩大,亦将产生新的加工配送需求,因此钢贸公司的钢
材产品加工业务所在行业产能未饱和。
     如前所述,钢贸公司已建、在建项目均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条目,符
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布局;除首钢鹏龙未取得项目投资备案手续之外,
钢贸公司涉及的已建、在建项目均已履行或取得必要的项目审批手续;钢贸公司
已建、在建项目对应的建设主体能耗较低,不属于重点用能单位,且项目实施所
产生的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不存在能耗限额注入、
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基础上对标国家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的情况。
     9、钢贸公司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成本费用支出情况,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
否和处理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钢贸公司所处的行业定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钢贸公司
所处的行业属于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行业代码:F51),其产品属于钢铁行业。
     钢贸公司业务的定位系经营服务型营销中心,承担首钢股份区域销售公司、
钢材加工配送体系的建设、运作和管理的职能。钢贸公司的钢材加工业务主要系
为满足主机厂客户所需的特种钢材产品所提供的配套切割服务。
     (2)钢贸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环保处理措施情况
     报告期内,钢贸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排放污染物、主要环保处理
措施情况如下:
 污染物类型      主要污染物              处置设施/措施                    处置结果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有密闭垃 通 过 对固 废危 废的
              生活垃圾、废
                           圾桶,由清洁公司清运处理;废 处理处置,满足《中
              金属边角料、
  固体废物                 金属边角料对外出售综合利用; 华 人 民共 和国 固体
              板材表面油
                           板材表面油污和废油由有资质 废 物 污染 环境 防治
              污、废油等
                           的单位转运处置               法》的规定
                                                        通 过 对噪 音污 染的
                           为生产车间配备有效的减振、降
              主要来源于生                              处理处置,满足《中
                           噪装置以进行隔声、基础减振,
     噪音     产设备产生的                              华 人 民共 和国 环境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磨损
              噪声                                      噪 声污染防 治法 》、
                           件更换
                                                        《 工 业企 业厂 界环
                                        1-1-1-20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等
                                                                           的规定
         (3)钢贸公司报告期内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钢贸公司环保相关成本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金额
  项目                        分类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废金属边角料及生活垃圾等处理费用                31,518.58        29,194.19      51,493.30
固体废物
                    板材表面油污、废油等                      26,595.85         4,270.19      19,547.17
              车间噪音降低措施(双层玻璃、低振动
                                                                 849.06       218,804.11     317,996.00
  噪音                  低噪声材料等)
                  设备保养维护、磨损件更换                    11,918.00         4,468.00                -
环保咨询、
评估相关         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应急预案                   16,603.17        34,967.94      15,094.34
  费用
                       合计                                   87,484.66       291,704.43     404,130.81
         钢贸公司主要从事钢铁的销售、加工、配送等供应链商贸流通业务,对环境
   污染较小。钢贸公司按照上述污染物处理措施对其污染物进行处理,即可达到国
   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本身不需要大额的环保费用支出。报告期
   内,钢贸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持续发生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由于2019-2020
   年车间噪音降低等设施设备投入后,无需每年进行持续投资,后续仅需支付设备
   保养维护、磨损件更换等费用,从而导致2021年1-9月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有所下
   降。因此,钢贸公司的环保投入与相关成本费用能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污染处
   理所需,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其生产经营的污染相匹配。
         10、钢贸公司最近 36 个月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是否构成重
   大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发生环保
   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
         钢贸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
   处罚的情况,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不存在环保情况的负面
   媒体报道。
                                               1-1-1-20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1、配套募集资金会否最终用于不符合规定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的建设项目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实施必要性
                              增加落料、摆剪、弧形刀、大横切等加工能力,以及原料、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
  1                           成品仓储能力,提升给长城汽车、上汽大众、吉利汽车、上
             中心二期项目
                              汽大通等华东地区主机厂的加工配送服务能力。
           铁前系统节能降耗
  2                           有利于铁前工序降低焦比、节能降耗、降低成本。
             综合改造项目
                              实现钢渣微粉生产综合能耗大幅下降,开发出钢渣资源化利
           钢渣高值化综合利
  3                           用系列产品,将京唐公司二期工程产生的大量钢渣加工为高
               用项目
                              附加值产品。
           无人仓储及智能物   有利于京唐二期工程全面投产后厂内生产全流程物流环节
  4
             流改造项目       的优化。
           炼钢部增加火焰清   有利于京唐公司顺应汽车板需求的增长配套进行火焰清理
  5
           理设施改造项目     作业,提高生产效率。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满足上市公司产量及销售规模增大的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
  6
               还债务         求,以及偿还债务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本身并不从事或开展黑
色金属的冶炼或压延加工业务,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亦无
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并且已取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宁
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甬新环建[2021]92 号),因此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铁前系
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无人仓储及智能物
流改造项目”和“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亦不属于“高耗能、高
排放”项目,具体分析本节前述内容。
      同时,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不符合要求的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上
市公司就此出具承诺:“上市公司或钢贸公司后续将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时,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或国家限制类及淘
汰类行业,亦将确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不会流向前述项
目或行业。”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钢贸公司、京唐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主要为促进钢贸
公司、京唐公司环保升级,提升节能减排、成本控制及资源循环利用能力,提
高钢贸公司、京唐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内部流程优
化和提质增效的目标,有利于钢贸公司、京唐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和生产效率
                                        1-1-1-20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提升,均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因此,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项目投资不会最终用于不符合规定的“高
耗能、高排放”项目。
    (十二)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钢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
重大纠纷的情况。
    (十三)生产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钢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钢材产品加工业务处于大批
量生产阶段。
    (十四)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钢贸公司定位为经营服务型营销,未设置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核
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状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钢贸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主要构成
货币资金                  118,222.06 银行存款
应收款项融资               65,627.69 银行承兑汇票
存货                      349,525.97 库存商品、包装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长期股权投资            1,000,435.45 联营企业
                                        房屋及建筑物、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电子
固定资产                   56,543.36
                                        设备、冶金专用设备、工具及其他工具
无形资产                   16,831.27 土地使用权、软件
                                       1-1-1-20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以及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残值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年 残值率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限(年) (%)
房屋及建筑物          37,237.62                                    29,489.88      10-43              5
机械动力设备          36,608.99                                    26,025.29       3-25              5
运输设备               1,113.94                                       404.64       4-19              5
电子设备               1,063.00                                       194.55       3-10              5
冶金专用设备              0.44                                           0.11            5           5
工具                    938.44                                        428.89       3-10              5
       (1)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①自有房屋
       A.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
情况如下:
           证载权利                                                        面积(平
序号                          产权证号                    座落                                用途
             人                                                            方米)
                        京(2019)石不动产权 石景山区杨庄中区 7 号                           商品房-
 1         钢贸公司                                                             158.99
                        第 0012773 号        楼 16 层 1 单元 1602 号                           住宅
                                             石景山区杨庄中区 5、
                        京(2019)石不动产权                                                 产权车位
 2         钢贸公司                          6、7 号楼地下车库-1                 12.45
                        第 0013371 号                                                          车位
                                             层 276
                        苏(2017)太仓市不动
 3         苏州首钢                          沪太新路 400 号               15,367.85          工业
                        产权第 0022029 号
                                             哈 尔滨 市哈 南工 业新
           哈尔滨首     黑(2018)哈尔滨市不
 4                                           城核心区哈南三路 18           32,292.58          工业
             钢         动产权第 0158919 号
                                             号
 5         佛山首钢     粤(2017)佛南不动产 佛 山市 南海 区九 江镇        22,070.73          工业泵
                                            1-1-1-20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载权利                                                       面积(平
序号                         产权证号                    座落                            用途
             人                                                           方米)
                       权第 0346553 号         沙咀村敦上大道 19 号                    房、水池、
                                                                                       宿舍楼、
                                                                                         厂房
                       X 京 房 权 证 顺 字 第 顺义区顺通路 298 号 2
 6         首钢鹏龙                                                       11,184.88    生产加工
                       274225 号              幢等 6 幢
                       湘(2021)株洲市不动 天元区新马东路 618 号
 7         株洲首鹏                                                           40.02      其他
                       产权第 0011589 号    门卫
                       湘(2021)株洲市不动 天元区新马东路 618 号                      工业及办
 8         株洲首鹏                                                       20,155.19
                       产权第 0011592 号    开卷下料车间                                 公
         B.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截至2021年9月30日,钢贸公司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公司名称               座落                   用途                        取得方式
                                                                     (平方米)
                          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
     1      宁波首钢                                   门卫室 1              57.3       自建
                              G-177#地块)
                          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
     2      宁波首钢                                   1 期厂房         16,101.76       自建
                              G-177#地块)
                          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
     3      宁波首钢                                   办公室             2,467.4       自建
                              G-177#地块)
                        北碚区蔡家组团 B 标准分区
     4      重庆首钢                                   工业用房         14,457.62       自建
                              B10-5/02 宗地
                                                       综 合 办公
     5      首钢鹏龙    顺义区李桥镇任李路 200 号                           1,132       自建
                                                       楼
                                                       二 作 业区
     6      首钢鹏龙    顺义区李桥镇任李路 200 号                          14,108       自建
                                                       厂房
         a.宁波首钢
         2017年11月,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杭州湾新区
管委会”)与钢贸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新区投协[2017]27号),约定钢贸公
司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汽车板加工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即宁波首钢)具体
实施该项目及承继《投资协议书》中钢贸公司的权利义务。根据前述《投资协议
书》的约定,汽车板加工项目拟分两期建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述协议书项下两期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1-1-1-20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的1期厂房、办公楼、
门卫室(即上表中宁波首钢持有的第1项至第3项无证房屋)已完成建设并进行竣
工验收,并经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于2021年8月3日对相关竣工
验收文件进行备案(备案编号:H-2021042),但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已于2021年5月8
日经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于2021年10月20日取得宁波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52202100119号),于2021
年10月28日取得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编号:330252202110280101),并于2021年11月19日取得宁波杭州湾新区
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
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甬新环建[2021]92号)。
     根据中介机构于2021年11月8日对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资
合作局相关负责人员的访谈,宁波首钢需在按照《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完成二期
项目建设后一并办理两期项目建成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前述手续的办理不存
在实质障碍;宁波首钢尚未办理一期项目建成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影响宁
波首钢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
     2021年11月11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就宁波首钢相关情
况出具《证明》:“经确认,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该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建设工程
房产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而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亦无正在进行的行政调查。”
     b.重庆首钢
     2014年6月9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北培区政府”)与重庆
首钢签订《重庆首钢武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重庆首钢拟
投资建设“重庆首钢汽车部件项目”,项目分两期推进,项目一期于2015年9月底
建成投产,2018年达产;项目二期于2018年9月底前建成投产,2021年达产。
     2014年9月29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重庆市国土资
源局”)与重庆首钢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2014)合字(北
碚)第220号,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该局将坐落于北碚区蔡家组
                                   1-1-1-20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团B标准分区B10-5/02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重庆首钢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人民币22,436.784万元,投资强
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5,010元,地上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70,且该《土地出让
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应在2016年1月30日之前开工,在2018年1月30日之前竣
工。
       目前重庆首钢汽车白车身零件加工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重庆首钢一期
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的《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北碚区建竣
备字[2016]0069号),但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重庆首钢一期项目已建成房屋
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二期项目尚未启动项目立项及建设。
       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5月8日向重庆首钢出具《竣工违约
告知书》,明确该宗地截止2019年5月7日尚未竣工,已构成竣工违约,并要求重
庆首钢抓紧时间组织开发建设,在项目达到规定的竣工标准时,向辖区蔡家国土
所进行竣工申报。自前述告知书出具后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相关政府部门并未
就前述违约行为向重庆首钢收取违约金。
       重庆首钢一期项目竣工时,重庆首钢即启动已建成房屋的权属证书申领程序,
但由于一期项目建成房屋的容积率未能达到《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标准,故重庆
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待二期项目建成且两期项目涉及的地上建筑的
容积率合计达到0.70时,方予以一并办理两期项目建成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但由于一期项目建成后,受相关市场和行业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重庆当
地各大主机厂的需求呈大幅度降低,重庆首钢生产加工数量明显下滑 ,因此面
对市场的重大变化,重庆首钢及其股东本着降低后期运营风险的原则,经慎重决
策后,未按原计划时间启动及实施二期项目建设。
       根据中介机构于2021年11月15日对重庆首钢所在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蔡家智慧新城管委会(以下简称“蔡家管委会”)土地征用、出让等工作、负责
管理蔡家组团相关负责人的访谈,该管委会要求重庆首钢应保证现有重庆首钢一
期项目的稳定正常经营,并尽快启动二期项目的建设。
       重庆首钢的已开始规划二期项目的建设,并承诺将在二期项目建设完成后,
                                     1-1-1-20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积极办理一期项目与二期项目建成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b-1标的公司重庆首钢二期项目最新建设规划计划、预计建成时间,能否满
足土地出让合同地上建筑容积率要求
     重庆首钢全体股东已于2021年12月16日签署《关于启动重庆首钢武中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项目二期的会议纪要》,同意启动重庆首钢二期项目。为建设重庆
首钢二期项目,重庆首钢已于2022年1月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钢
贸公司经理办公会2022年1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
     b-1-1重庆首钢二期项目最新建设规划计划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首钢二期项目的建设规划计划如下:为
缓解重庆首钢仓储能力不足的矛盾,满足重庆首钢项目建设容积率的要求,为
后续新增开卷落料机组做好准备,以及满足项目一期资产增配改造的需求,重
庆首钢二期项目拟新建三跨厂房7,734平方米,购置行车、过跨车等辅助设备,
其中一跨厂房按配置开卷落料线要求进行建设,并完成开卷落料设备基础施工。
购置弧形刀模具及窄卷包装设备用于落料线、纵切线生产使用。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3,060万元,资金来源为重庆首钢自有资金。
     b-1-2重庆首钢二期项目预计建成时间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首钢二期项目建设施工周期预计为16个
月,根据重庆地区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时限要求,该项目的预计建设进度初
步安排如下:
     1、2022年1月,完成项目可研编制及内部决策、立项;
     2、2022年2月,完成项目外部备案手续;
     3、2022年2月-3月,确定设计、监理、勘察单位;
     4、2022年3月-5月,完成地勘、初步设计,取得环评批复;
     5、2022年6月-7月,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6、2022年8月-10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总包招标、施工许可证;
                                   1-1-1-20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7、2022年11月-2023年4月,厂房施工;
     8、2023年4月-8月,办理环评验收、竣工验收;
     9、2023年9月-12月,预计办理完成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不动产登记手 续。
     b-1-3重庆首钢二期项目能否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地上建筑容积率要求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重庆首钢确认,重庆首钢二期项目建成
后,重庆首钢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地上建筑容积率合计将达到0.93,满足《土
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两期项目地上建筑容积率合计达到0.70的标准。
     b-2一期项目与二期项目建成房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预计办毕期限、相关费
用承担方式,有无法律障碍或不能办毕的风险
     b-2-1预计办毕期限
     重庆首钢在二期项目完成建设且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两期项目地
上建筑容积率合计达到0.70的标准后,将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及重庆市不
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的预计建设进度与计划,重庆首钢预计将于2023年9月-12月办理完成一期项
目及二期项目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b-2-2相关费用及承担方式
     重庆首钢一期项目与二期项目建成房屋因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所正常产生
的相关费用,均将由重庆首钢自行承担。
     b-2-3有无法律障碍或不能办毕的风险
     中介机构于2022年2月9日对蔡家管委会(根据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的官
网信息,该管委会职能包括统筹协调蔡家组团(同兴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开
发管理、招商引资及相关社会事务;负责蔡家组团(同兴工业园区)土地征用、
出让等工作;负责管理蔡家组团(同兴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并为入驻企业提
供全方位的协调服务;受委托行使有关区级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并承担相
应责任等)投资促进处相关负责人访谈,重庆首钢在二期项目完成建设且满足
地上建筑容积率合计达到0.70的标准后,在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
                                   1-1-1-21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年修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修正)》及《不动产登记操作
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提交所需全部申请材料的前提下,重庆首钢一
期项目与二期项目建成房屋即可正常顺利地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存在重大
法律障碍或不能办毕的重大风险。
       b-3标的公司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前投产运营是否合规,有无法律风险或纠
纷隐患,以及权证在办事项对标的公司评估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
影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经
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
第十九条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
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
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
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经查询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上公示的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申请办理前述竣工验收备案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消防、规划、节能、档案等
相关专项验收合格;(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资料齐备。根据重庆首钢提供
的相关资料及其确认,重庆首钢一期项目已完成前述所需各项验收手续,并据
此取得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的《重庆市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北碚区建竣备字[2016]0069号)。
       鉴于重庆首钢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因此,根据上述规
定,重庆首钢一期项目已建成厂房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影响重庆首钢对
该等房屋的正常使用。
       根据中介机构于2022年2月9日对蔡家管委会投资促进处相关负责人的访谈,
就重庆首钢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一期项目建成房屋投入正常经营使用
一事,蔡家管委会对此并无异议,且蔡家管委会确认,截至访谈之日,重庆首
钢未因此面临重大法律风险或纠纷隐患。
                                     1-1-1-21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首钢股份与首钢集团于2020年6月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第4.2.5条的约
定:“首钢集团同意,如因拟置入资产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
限于产权不明、权利受到限制、可能存在的减值、无法过户、无法实际交付等)
导致首钢股份未来需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或
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中介机构费用、差
旅费等一切费用),首钢集团应根据首钢股份的要求将等同于损失的金额作为补
偿款支付给首钢股份。”
     根据首钢集团与首钢股份就本次交易签订的《补充协议》第3.1条的约定,
首钢集团同意,如因钢贸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在该《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存
在的瑕疵导致首钢股份未来需相应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
和间接损失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中介
机构费用、差旅费等一切费用),首钢集团应根据首钢股份的要求将等同于损失
的金额作为补偿款支付给首钢股份。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重庆首钢将尚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
一期项目已建成房屋投入经营使用,不会对其本身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重大实质障碍,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亦不会对上市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标的公司评估不构成实质影响。
     c.首钢鹏龙
     首钢鹏龙自2015年10月1日起租赁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冷
轧公司”)位于顺义区李桥镇首钢冷轧公司院内的工业用地并在其上自行建设厂
房。根据首钢鹏龙与冷轧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签订并正在履行的《工业用地租
赁协议》,目前该宗土地的租赁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届满,租
赁期满双方同意续租的,首钢鹏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首钢鹏龙在前述租赁使用的地上自建综合办公楼和二作业区厂房。就该自建
项目,首钢鹏龙于2010年3月19日获得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首
钢鹏龙钢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顺环保审字[2010]0307
号),并于2011年5月31日取得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首钢鹏龙钢
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批复》(顺环保验字[2011]0047号)。但是,因国
                                   1-1-1-21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因此,首钢鹏龙未能就前述自建
房屋办理相应的报建手续以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根据中介机构于2021年11月12日对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顺
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相关负责人
员的访谈,首钢鹏龙前述无证房屋的形成原因复杂,为历史遗留问题,需各部门
与企业共同逐步推进解决,该等无证房屋不会对首钢鹏龙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实
质不利影响。
     2021年11月1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
息查询结果》(编号:2021-362),确认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
该委未对首钢鹏龙进行过行政处罚。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7日出具的《企业上市合法
合规信息查询告知书》(规自罚申查[2021]0212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9
月30日,首钢鹏龙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不存在该委掌握的处罚信息。
     d.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宁波首钢、重庆首钢与首钢鹏龙尚未取得上述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书,不会
对其各自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本次交易的重大实质障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4号)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经核
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宁波首钢一期项目已建成房屋均已按规定完成相关
竣工验收手续,该等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且宁波首钢未因将该等尚待取得不动
产权登记证书的房屋投入使用而受到行政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重庆首钢一期项目的已建成房屋均已按规定完成相
关竣工验收手续,该等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且重庆首钢未因将该等尚待取得不
动产权登记证书的房屋投入使用而受到行政处罚。
     相关政府部门已明确首钢鹏龙自建并持有的前述无证房屋属于历史遗留问
题,且该等问题不会对首钢鹏龙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截至本报告
书出具之日,首钢鹏龙未因其自建综合办公楼和二作业区厂房并将该等房屋投入
                                   1-1-1-21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使用而受到行政处罚。
            首钢股份与首钢集团于2020年6月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第4.2.5条的约定:
       “首钢集团同意,如因拟置入资产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产权不明、权利受到限制、可能存在的减值、无法过户、无法实际交付等)导致
       首钢股份未来需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或支出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中介机构费用、差旅费等
       一切费用),首钢集团应根据首钢股份的要求将等同于损失的金额作为补偿款支
       付给首钢股份。”
            根据首钢集团与首钢股份就本次交易签订的《补充协议》第3.1条的约定,
       首钢集团同意,如因钢贸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在该《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存在
       的瑕疵导致首钢股份未来需相应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
       接损失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中介机构费
       用、差旅费等一切费用),首钢集团应根据首钢股份的要求将等同于损失的金额
       作为补偿款支付给首钢股份。
            因此,综上所述,宁波首钢、重庆首钢与首钢鹏龙尚未取得上述房屋建筑物
       的权属证书,不会对其各自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本次交易的
       重大实质障碍。
            ②租赁房屋
            截至2021年9月30日,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钢贸公司(包括其并表范围内
       的企业)之外的其他主体租赁的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积 租赁用
       出租人      承租人                坐落                                              租赁期限
号                                                            (平方米) 途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68 号首                          2021 年 2 月 1 日至
1    首钢股份     钢贸公司                                             540 办公
                             钢园区脱硫车间二层部分区域                              2022 年 1 月 31 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99 号首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    首钢集团     钢贸公司                                              15 办公
                             钢办公厅大院 2 号楼 315 室                              2025 年 6 月 30 日
     天 津云 山国            军粮城工业园区腾飞路增 1 号通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3    际 酒 店 管 理 天津钢贸 钢立业大厦写字楼 9 层整层、10         1,276.8 办公
                                                                                     2021 年 8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层 1007 办公室
     长 春吉 大科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4                 天津钢贸                                          104.26 办公
     技 园建 设发          路 2499 号科技园大厦 A 座 504                             2021 年 11 月 8 日
                                              1-1-1-21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                                                            租赁面积 租赁用
       出租人      承租人                坐落                                              租赁期限
号                                                            (平方米) 途
     展有限公司              室
     长 春吉 大科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
                                                                                     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5    技 园 建 设 发 天津钢贸 路 2499 号科技园大厦 A 座 412           71.69 办公
                                                                                     2021 年 11 月 8 日
     展有限公司              室
                           武汉经济开发区 17C1 地块东合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6    首钢集团     武汉钢贸                                          205.94 办公
                           中心 1001 室                                              2025 年 6 月 30 日
                           武汉经济开发区 17C1 地块东合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7    首钢集团     武汉钢贸                                          111.96 办公
                           中心 1006 室                                              2025 年 6 月 30 日
                             武汉经济开发区 17C1 地块东合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8    首钢集团     武汉钢贸                                          111.96 办公
                             中心 1007 室                                            2025 年 6 月 30 日
                           武汉经济开发区 17C1 地块东合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9    首钢集团     武汉钢贸                                          121.39 办公
                           中心 1008 室                                              2025 年 6 月 30 日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0
                           号 1 号楼 3702(实际标注为: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10 王萍           山东钢贸                                           913.4 办公
                           3704、3705、3706、3707、3708                              2022 年 1 月 25 日
                           户)
     广 州纳 金科          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39 号 C1 栋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11                广州钢贸                                             101 办公
     技有限公司            331、332、333 号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号之二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2 首钢集团       广州钢贸                                        1,148.79 办公
                             2401-2409 房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3 首钢集团       上海钢贸 上海市浦东大道 1200 号 901 室            173.61 办公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4 首钢集团       上海钢贸 上海市浦东大道 1200 号 902 室            109.04 办公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5 首钢集团       上海钢贸 上海市浦东大道 1200 号 903 室            109.04 办公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6 首钢集团       上海钢贸 上海市浦东大道 1200 号 904 室            190.85 办公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7 首钢集团       上海钢贸 上海市浦东大道 1200 号 905 室            190.85 办公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8 首钢集团       上海钢贸 上海市浦东大道 1200 号 906 室            109.04 办公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9 首钢集团       上海钢贸 上海市浦东大道 1200 号 907 室            109.04 办公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 首钢集团       上海钢贸 上海市浦东大道 1200 号 908 室            173.61 办公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上海市友谊路 1588 弄 3 号 1505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1 首钢集团       上海钢贸                                          162.49 办公
                             室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上 海领 山物
                           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1807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2 业 管 理 有 限 上海钢贸                                          282.65 办公
                           室                                                        2024 年 4 月 14 日
   公司
                                              1-1-1-21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                                                           租赁面积 租赁用
       出租人     承租人                坐落                                              租赁期限
号                                                           (平方米) 途
   上 海领 山物
                           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1808
23 业 管 理 有 限 上海钢贸
                           室
   公司
   长 城汽 车股
                           江 苏省 泰州市 高港 区通江 东路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4 份 有 限 公 司 宁波首钢                                          608.9 厂房
                           666-6 号                                                  2024 年 7 月 31 日
   泰州分公司
   长 城汽 车股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经济技术开                     存 放 货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5 份 有 限 公 司 宁波首钢                                            400
                           发区新凯路 888 号                                物       2023 年 9 月 1 日
   平湖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
   沈 阳思 拓威            发二十三号路生产作业车间 4#仓                  厂房及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6 源 机 械 制 造 沈阳首钢 库、生产楼二层第 2 间办公室,            1,050 配 套 办
                                                                                   2025 年 4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办公主楼二楼西侧第 1 间、第 2                  公区域
                           间办公室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
   沈 阳思 拓威
                           发二十三号路 4-2 院内北侧后厂                             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7 源 机 械 制 造 沈阳首钢                                         222.34 厂房
                           房内由东至西共 10 跨中南跨立柱                            2025 年 4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至南侧墙面区域及 4#厂房西侧
                                                          北厂房车
   沈 阳思 拓威            沈阳市于洪区开发 23 号路沈阳思 间 1,975+ 厂 房 及
                                                                             2017 年 5 月 1 日至
28 源 机 械 制 造 沈阳首钢 拓威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北厂 办 公 配 套 配 套 办
                                                                             2025 年 4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房车间及办公配套区域           区域 140, 公区域
                                                          共计 2,115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
   沈 阳思 拓威                                                           厂房及
                           发二十三号路 4-2 院内北后侧厂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9 源 机 械 制 造 沈阳首钢                                          1,070 配 套 办
                           房内由西至东共 6 跨的厂房及办                           2025 年 4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公区域
                           公楼 3 楼西侧大办公室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
   沈 阳思 拓威                                                           厂房及
                           发二十三号路 4-2 号院内北后侧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30 源 机 械 制 造 沈阳首钢                                          1,484 配 套 办
                           厂房内由东至西共 10 跨的厂房及                          2025 年 4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公区域
                           办公楼 4 楼西侧大办公室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
   沈 阳中 外运                                                           厂房及
                           发二十五号路 121-1 号金运物流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31 长 航 物 流 发 沈阳首钢                                          7,360 配 套 办
                           园 5#仓库-北跨仓库及办公楼部                            2023 年 5 月 31 日
   展有限公司                                                             公区域
                           分区域
   长 城汽 车股
                                                                            存 储 钢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32 份 有 限 公 司 重庆首钢 重庆市永川区凤龙大道 666 号             216.27
                                                                            板       2023 年 5 月 31 日
   重庆分公司
   北 京首 钢冷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任李路 200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33 轧 薄 板 有 限 首钢鹏龙                                       2,016.53 厂房
                           号厂房                                                    2022 年 5 月 31 日
   公司
                                             1-1-1-21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                                                           租赁面积 租赁用
      出租人      承租人                坐落                                              租赁期限
号                                                           (平方米) 途
   北 京首 联安
   达 铁路 运输          北 京市 顺义区 张辛 火车站 道口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34              首钢鹏龙                                            2,000 厂房
   设 备有 限公          2,000 平方米的厂房                                         2024 年 3 月 31 日
   司
          注 1:关于上表第 3 项天津钢贸向天津云山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的房产,双方已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续签后的租赁合同,天津钢贸承租房屋坐落为“军粮城工业园区
      腾飞路增 1 号通钢立业大厦写字楼 9 层整层、10 层 1007 办公室、四层南面 401、一层西餐
      厅内办公室一间”,租赁面积为 1,474.4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注 2:关于上表第 4 项及第 5 项天津钢贸向长春吉大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的房
      产,双方已续签《大厦房屋租赁合同》。根据续签后的租赁合同,天津钢贸承租房屋为“长春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 2499 号科技园大厦 A 座 504 室、412 室”,租赁面积合计为
      175.95 平方米,租赁期限均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
           A.部分承租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
      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
      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第一
      款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
      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
      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如上表所示,就钢贸公司承租的第1项房屋,首建投已提供相应的《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表》(备案编号:0406石竣2020(建)0022号);就广州钢贸承租的第
      11项房屋,已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按照上述法律及司
      法解释的规定,该等房屋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导致相关租赁合同因此而无效。
           就天津钢贸承租的第3项房屋、宁波首钢承租的第24项、第25项房屋以及首
      钢鹏龙承租的第34项房屋,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出租方未能提供或正在办理
      房屋权属证书、但未能提供该等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文件,因此,按照上述法律
                                             1-1-1-21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相关租赁合同存在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如出现出租方对所出租房屋存在权利上的瑕疵而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租赁
使用该等房屋或导致承租人发生损失,或前述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承租
方仍可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出租方进行索赔,且天津钢贸及
宁波首钢承租上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主要是为办公、厂房及存放货物的
用途使用;首钢鹏龙承租上述尚未提供权属证书的房屋,主要是为仓储用途使用,
该处承租房屋的情况不会对首钢鹏龙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故前述
承租房屋不会对钢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
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B.多数房屋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钢贸公司租赁房屋多数并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民法典》第七百
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
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手续并不影响房屋租
赁合同的效力,相关承租主体有权按照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房屋。
     综上,除上述情况之外,上述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有权依法使用该等
租赁房屋,相关租赁合同为真实、合法、有效。
     (2)设备类资产情况
     钢贸公司的设备类资产主要是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冶金专
用设备和工具及其他用具等。报告期各期末,钢贸公司主要设备类资产的账面原
值、累计折旧及平均成新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
机械动力设备                  36,608.99                33,186.47                32,230.39
运输设备                       1,113.94                 1,050.53                   931.27
电子设备                       1,063.00                 1,036.81                 1,088.45
冶金专用设备                       0.44                     0.44                          -
                                     1-1-1-21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工具及其他用具                       938.44                   897.84                   617.07
        合计                      39,724.81                36,172.10                34,867.18
二、累计折旧
机械动力设备                      10,583.70                 9,377.93                 9,171.63
运输设备                             709.30                   631.37                   570.44
电子设备                             868.44                   810.78                   824.19
冶金专用设备                           0.33                     0.27                          -
工具及其他用具                       509.55                   451.48                   364.12
        合计                      12,671.32                11,271.83                10,930.37
三、成新率
机械动力设备                        69.57%                   70.25%                   70.05%
运输设备                            32.97%                   36.74%                   35.52%
电子设备                            14.00%                   17.68%                   20.29%
冶金专用设备                        21.05%                   35.41%                           -
工具及其他用具                      42.84%                   47.07%                   37.89%
        平均                        66.42%                   67.20%                   67.00%
    注: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100%=1-[累
计折旧/(账面原值-账面原值*残值率 5%)]*100%。
       2、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①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及子公司共有 7 项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面积(平
序号    证载权利人          产权证号                              宗地用途      宗地性质
                                                 方米)
                      浙 2018 慈溪(杭州湾)
 1         宁波首钢                                    46,670     工业用地        出让
                      不动产权第 0001876 号
 2         苏州首钢   苏(2017)太仓市不动           26,666.7     工业用地        出让
                                         1-1-1-21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宗地面积(平
        序号     证载权利人          产权证号                               宗地用途     宗地性质
                                                          方米)
                               产权第 0022029 号
                               黑(2018)哈尔滨市不
          3      哈尔滨首钢                                      60,000     工业用地       出让
                               动产权第 0158919 号
                               107D 房地证 2015 字第
          4        重庆首钢                                      44,784     工业用地       出让
                               00067 号
                               粤(2017)佛南不动产
          5        佛山首钢                                      35,200     工业用地       出让
                               权第 0346553 号
                               京 顺国 用( 2012) 第
          6        首钢鹏龙                                    28,447.25    工业用地       出让
                               00090 号
                               湘(2021)株洲市不动
                               产权第 0011589 号/湘
          7        株洲首鹏                                     51,537.5    工业用地       出让
                               (2021)株洲市不动产
                               权第 0011592 号
            注:就上表中第 7 项株洲首鹏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株洲首鹏的说明,该宗土地
        上的门卫房(建筑面积为 40.02 平方米)单独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湘(2021)株洲市不动产权第 0011589 号),其他房屋(建筑面积为 20,155.19 平方米)另
        行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湘(2021)株洲市不动产权第 0011592 号)。
        因此,株洲首鹏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应两项《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 7 项国有土地使用
        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②租赁使用的土地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主要的租赁土地情况如下: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物业位置               租赁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北京市顺义区 顺通路 298 号,东至首钢鹏龙 道 路 及 厂
1    首钢鹏龙      李桥镇英各庄 1#作业区大门口,西至顺通 前 绿 化 用       5.5 亩    2020.7.23-2023.7.22
                   村经济合作社 路,南至首都机场专用线      地
                                                            租赁工业
                   北京首钢冷轧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首钢冷                34,575.00 平
2    首钢鹏龙                                               用地用于                 2019.7.1-2022.12.31
                   薄板有限公司 轧公司院内                                  方米
                                                            建设厂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与第
        二款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
        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
        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
                                                   1-1-1-22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
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上表中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英各庄村经济合作社向首钢鹏龙出租的 5.5 亩土
地,英各庄村村民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决议同意该宗土地出租,且英各庄
村村民(社员)代表会于 2020 年 7 月 18 日召开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社
员)代表审议同意该宗土地的出租及土地租赁合同的签署。2020 年 11 月 11 日,
顺义区李桥镇英各庄村经济合作社(作为甲方)与首钢鹏龙(作为乙方)就上述
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但是,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出租方并
未提供该宗土地的权属证书,亦未提供该宗土地的规划用途相关证明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租赁土地在承租过程中未受到出租方或相关土
地所在地其他组织的限制、阻碍或异议,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以及首钢鹏龙与
其他第三方之间并未就首钢鹏龙承租该宗土地存在任何重大争议或纠纷。
     根据前述《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首钢鹏龙向英各庄村经济合作社承租的
上述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且租赁用途为道路以及厂前绿化用地。首钢鹏龙
系按照前述租赁用途使用该宗土地,并未用于项目建设。
     根据该宗土地出租对应的《李桥镇村级经济合同审批表(土地出租)/资产
租赁类》(2020 年 11 月 6 日),李桥镇农业发展办与林业站相关负责人已签字确
认不涉及其审核意见,农村合作经济中心、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队、环保科等
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李桥镇镇长均已签字审核同意该项土地出租。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企业上市
合法合规信息查询告知书》(规自罚申查[2021]0212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首钢鹏龙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不存在该委掌握的处罚信息。
     综上,顺义区李桥镇英各庄村经济合作社向首钢鹏龙出租上述土地,已按规
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其作为出租方未提供相关权属证书及规划用途相关
证明文件,不会对首钢鹏龙的生产经营及本次交易产生实质重大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
     ①专利
                                   1-1-1-22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有效专利。
            ②注册商标
            A.自有注册商标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持有注册商标。
            B.首钢集团许可钢贸公司使用的注册商标
           截至2021年9月30日,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使用首钢集团以下注册商标
       的情况: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国际分类              证书编号          注册日期        有效期
 1      首钢集团                     第6类                1974233          2002.12.14     2022.12.13
 2      首钢集团                     第6类                 668477          1993.12.07     2023.12.06
            根据《首钢总公司字号和商标使用管理办法》(首发[2017]69 号)第十一条
       及第十三条的规定,首钢字号和商标的授权许可使用范围及免缴使用费单位为:
       总公司全资、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前述
       《首钢总公司字号和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无偿使用首钢集团前述商标。
            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三)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钢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外担保等
       或有事项,钢贸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钢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形。
       (四)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1-1-22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金额                            主要构成
 应付票据                              316,575.00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                                  52,174.67 货款、工程款、服务费
 合同负债                              461,440.53 预收产品销售款
 其他流动负债                              61,709.11 待转销项税额
                                                       租赁房屋及建筑物、土地、运输设
 租赁负债                                   7,736.01
                                                       备
      钢贸公司负债主要包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等。
 七、主要财务指标
      钢贸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042,182.59             1,666,896.21            741,654.83
负债总额                         908,127.38                731,091.45            639,928.78
所有者权益                      1,134,055.21               935,804.75            101,726.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11,530.71               913,077.29             78,988.46
            科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6,155.93                88,849.12             67,388.36
营业成本                           60,814.36                72,896.68             54,927.90
营业利润                         156,748.17                 46,576.81               1,252.10
利润总额                         156,760.39                 46,602.37               1,330.74
净利润                           155,135.34                 45,013.75                512.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54,838.70                 45,023.88                267.19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154,246.88                 44,553.97               -278.97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钢贸公司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专项审计报告》审计。
      非经常损益明细详见“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
 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四)盈利能力分析”之“5、报告期非经常
 性损益、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情况分析”。
                                      1-1-1-22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八、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2020 年 6 月,首钢股份将其持有的北京汽车 1,028,748,707 股内资股(占北
                 京汽车总股本的 12.83%,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与首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
                 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拟置入资产”)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差
                 额部分由首钢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首钢集团。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首钢集团备案的《首钢集团有
                 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 0392 号),以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钢贸公司评估后的总资产为
                 984,008.89 万元,负债为 24,472.70 万元,净资产为 959,536.19 万元,评估增值
                 92,712.04 万元,增值率 10.70%。
                      前次钢贸公司股权置换,以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钢贸公司的净
                 资产账 面价值 为 866,824.15 万 元, 评估价 值为 959,536.19 万元 ,增 值额为
                 92,712.04 万元,增值率为 10.70%;京唐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648,854.28
                 万元,评估价值为 2,890,513.09 万元,增值额为 241,658.81 万元,增值率为 9.12%。
                 若扣除京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影响,钢贸公司其他资产账面价值为 76,935.83 万
                 元,评估价值为 97,585.19 万元。
                      本次评估中,钢贸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76,302.90 万元,评估价值为
                 1,195,705.76 万元,增值额为 119,402.86 万元,增值率为 11.09%;京唐公司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 3,205,788.28 万元,评估价值为 3,499,278.69 万元,增值额为
                 293,490.41 万元,增值率为 9.16%。
                      钢贸公司两次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前次评估 2020 年 4 月 30 日               本次评估 2021 年 8 月 31 日          评估值变动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B            C           D=C-B           E             F           G=F-E          F-C
1   流动资产                    5,067.67     5,146.55          78.88    26,166.64     26,593.54        426.90     21,446.99
2   非流动资产                886,229.18   978,862.34     92,633.16 1,066,184.79 1,185,160.76      118,975.96    206,298.42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882,157.85   974,490.86     92,333.01 1,060,931.44 1,179,497.32      118,565.88    205,006.46
                                                        1-1-1-22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前次评估 2020 年 4 月 30 日                    本次评估 2021 年 8 月 31 日            评估值变动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B              C             D=C-B            E              F           G=F-E           F-C
4    固定资产                     662.51         726.63            64.12        626.89         810.22         183.33          83.59
5    无形资产                     662.51         726.63            64.12       4,617.26       4,844.01        226.75       4,117.38
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8          资产总计            891,296.85     984,008.89       92,712.04 1,092,351.44 1,211,754.30         119,402.86    227,745.41
9    流动负债                   24,472.70      24,472.70                 -    16,039.77      16,039.77              -      -8,432.93
10 非流动负债                             -              -               -          8.77           8.77             -            8.77
11         负债总计             24,472.70      24,472.70                 -    16,048.54      16,048.54              -      -8,424.16
1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66,824.15     959,536.19       92,712.04 1,076,302.90 1,195,705.76         119,402.86    236,169.57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增长 205,006.46 万元为两次评估值增长的主要原因,其
                  中,京唐公司评估值增长系钢贸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增长主要构成。以上市
                  公司披露数据,2020 年 4 月 30 日京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2,648,854.28 万元,截
                  至本次收购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京唐公司账面净资产已达 3,205,788.28
                  万元,账面净资产增加 556,934.00 万元,其中,仅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京唐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418,771.97 万元,为净资产主要增加因素。
                  九、拟购买资产为股权时的说明
                  (一)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资产为少数股权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钢贸公司 49.00%股权。
                  (二)其他股东已同意本次交易
                       钢贸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首钢集团将其所持钢贸公司 49.00%的股
                  权转让予首钢股份事宜。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首钢集团所持钢贸公司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
                  在设置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受限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
                                                             1-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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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等重大问题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钢贸公司自成立以来,历次股权及注册资本变更均已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钢贸公司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
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钢贸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其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人员安置情况。
十、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钢贸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
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钢贸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
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钢贸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
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钢贸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钢贸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
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钢贸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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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钢贸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钢贸公司在
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钢贸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
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钢贸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钢贸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钢贸公司会考虑
下列迹象:
     (1)钢贸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
时付款义务。
     (2)钢贸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
的法定所有权。
     (3)钢贸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钢贸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
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钢贸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
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
减值。钢贸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
为应收款项列示。钢贸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
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
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
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对于特定交易,钢贸公司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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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权,来判断收入确认的方法,钢贸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
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
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
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钢贸公司不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是综合考虑所有相
关事实和情况,包括:钢贸公司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钢贸公司
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钢贸公司是否有权自主决
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等事实和情况。
     2、具体方法
     钢贸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钢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钢材等商品的履约义
务。钢贸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
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
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3、关于净额法确认收入
     (1)标的公司采用净额法的判断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
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
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
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
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
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
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
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
况包括:(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二)企业在转让商品
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
价格。(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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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贸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综合考虑相关事实和情况,判断自身在
钢材产品销售业务及销售废钢服务中,其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未获取对相关商
品的控制权,因此以净额法结算相关业务收入。具体理由如下:
     ①钢贸公司未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在首钢股份业务体系中,钢贸公司定位为“经营服务型营销”,承担首钢
股份区域销售公司、钢材加工配送体系的建设、运作和管理的职能。
     在钢材产品销售业务中,钢贸公司接受首钢股份营销中心的统一管理,在
首钢股份生产基地相关钢铁产品产出后,承担上市公司的销售环节职能,并非
以赚取市场买卖差价作为经营目的。在业务模式上,钢贸公司对外统一使用“首
钢”商号,根据首钢股份的业务发展规划,代表上市公司开展钢铁销售环节相
关业务,并通过向生产基地反馈客户需求信息,从而协助首钢股份针对客户需
求组织生产计划。针对产品交付环节,钢贸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
模板通常约定“卖方应当保证交付的标的物质量符合约定,如发生交付标的物
质量与约定不符的,卖方应当视情况进行更换、修补或者减免价款,最终索赔
金额以钢厂的赔偿金额为限”。在实际业务中,若发生标的物质量与约定不符
的情况,通常由钢贸公司与钢厂联系进行责任认定,如属钢厂产品生产责任,
由钢厂承担更换、修补或者减免价款的最终责任;如属钢贸公司仓储、交运阶
段责任,则由钢贸公司协调解决。虽然钢贸公司从合同条款形式上有义务进行
更换、修补或者减免,但产品质量相关的问题实质上由钢厂方面负责。
     在废钢销售业务中,钢贸公司接受首钢股份及其关联方的委托,采购符合
要求的生产用废钢,以满足上市公司生产需求。报告期内废钢销售业务对应客
户均为首钢股份及其关联方,且废钢采购来源主要为向相关主体指定单位定点
采购。在此类业务中,钢贸公司实质上承担上市公司废钢采购环节职能,未承
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因此,钢贸公司在相关业务中未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②钢贸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未承担商品的全部存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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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钢贸公司的钢材产品销售业务主要分为代订销售业务和备库销
售业务,均统一执行首钢股份的销售价格及其销售政策。在代订销售业务模式
下,钢贸公司根据客户向其提报的订货确认单的需求内容向上市公司采购钢材
产品,具体钢材产品直接发至客户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在备库销售业务模式下,
钢贸公司在战略客户的生产基地附近设立仓库,为战略客户提供滚动库存保障,
相关存货周转率较高,两类业务模式存货均具有对应订单。在废钢销售业务中,
钢贸公司对外采购废钢需求来源为首钢股份及其关联方的指定,同样具有对应
订单。钢铁产品由于其特性,一般不存在损毁、变质的风险。报告期内,钢贸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或备库,报告期各期账龄 1 年以下存货占比
均在 99%以上,且未发生存货减值迹象,不涉及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因此,钢贸
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未承担商品的全部存货风险。
     ③钢贸公司无法自主决定产品的价格
     钢贸公司对外销售价格采购价格执行首钢股份统一价格政策。根据《首钢
钢铁板块钢材产品价格管理制度》及《钢贸公司钢材产品价格管理办法》规定,
由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市场营销室、各产品销售室行使钢贸公司钢
材产品销售价格管理职责。按照相关制度,在具体职责分工上:A.首钢股份营
销中心市场营销室归口管理钢贸公司价格制定,负责制度的制修订、培训、检
查、指导、解释等工作;负责对钢贸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B.首钢
股份营销中心各产品销售室负责按所辖产品对钢贸公司销售价格进行专业管理;
负责对钢贸公司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审核、检查、评价;C.钢贸公司负责区域
市场价格的维护和管控;负责区域市场的调研、分析、研判,并据此提出本区
域相关产品的价格建议;负责严格执行营销中心下发的价格政策文件及与之相
关的价格请示报告等。因此,钢贸公司产品价格制定受首钢股份营销中心市场
营销室、各产品销售室管理,无法自主决定产品的价格。
     ④钢贸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未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当企业仅仅
是在特定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之前,暂时性地获得该商品的法定所有
权时,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控制了该商品。”在钢材产品销售业务和废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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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业务中,钢贸公司在相关产品销售予客户前,可能短暂地拥有其所有权,相关
      情况主要受行业惯例及具体业务模式影响,钢贸公司在暂时性获得相关商品的
      所有权后根据客户安排进而转移该所有权。结合前述因素,在不局限于合同的
      法律形式,而是综合考虑相关事实和情况下,钢贸公司实质上承担钢铁产品营
      销环节“代理人”的角色,未拥有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
      收入。
           (2)相关会计处理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规定
           在首钢股份业务体系中,钢贸公司定位为“经营服务型营销”,承担首钢
      股份区域销售公司、钢材加工配送体系的建设、运作和管理的职能。因此,钢
      贸公司并非以赚取钢材产品买卖差价为经营目的的贸易属性公司,报告期内未
      面向其他钢铁企业提供钢材贸易业务,实质上为首钢股份整体钢铁业务下的营
      销环节。目前,市场中尚无以服务特定钢铁集团贸易为主要定位的上市公司。
      根据钢贸公司同行业公司欧冶云商招股说明书,其业务类型主要包括互联网服
      务与互联网交易两大类,其中互联网服务业务与钢贸公司业务类似,以净额法
      核算。互联网服务主要包括现货交易、产能预售、循环物资服务等业务,其业
      务模式如下:
业务名称                业务模式                                         业务流程
           钢材现货在线交易服务。公司通过综合平 欧冶云商与买家生成销售合同,并同步与上游供应
           台为钢材现货买卖双方提供快速、低成本 商生成采购合同。买家将全款支付到欧冶云商账户
现货交易   的供需匹配服务,在帮助下游中小用户直 后,欧冶云商再将该笔价款转付给钢材供应商,同
           接购买钢厂一手货源的同时,为钢厂和贸 时货权完成由供应商至欧冶云商再至下游买方的
           易流通商提供精准的现货交易解决方案   转移,实现货物的销售
                                                买家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缴纳全款或一定比例的
           将钢厂未来一个月内可供出售的产能传   预付款来锁定钢厂产能订单,欧冶云商与买家签订
           至平台进行销售的业务,旨在打通下游中 销售合同,同时与钢厂签订采购合同,预订未来一
产能预售
           小用钢用户直接向钢厂订购一手钢材资   个月内的钢铁产能。在钢厂完成生产后,将货物运
           源的采购通道,协助钢厂优化排产计划   输至欧冶云商指定仓库。在收到剩余货款后,货权
                                                同步由钢厂转移至公司再转至买家
           为钢厂及其他制造企业的可利用材、闲废 供应商在交易平台上传循环物资资源,买家在线完
循环物资
           设备、固体废物和副产品等物资的处置提 成下单、签订合同、货物信息状态跟踪、自助提货、
  服务
           供专业化的线上交易服务               自助开票申请等全流程交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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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由上表可见,欧冶云商现货交易及产能预售业务模式与钢贸公司钢材产品
销售业务类似,循环物资服务与废钢销售业务类似。对相关业务,欧冶云商均
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体现了销售环节服务的业务实质。
       因此,钢贸公司净额法相关会计处理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不存在重大差
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报告期内变更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
称“新收入准则”),钢贸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
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钢贸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
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钢贸公司在
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
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
入。
       钢贸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
政策。
       钢贸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
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钢贸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
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钢贸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钢贸公司 2020 年年
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钢
贸公司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钢贸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1-1-23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
                                            合同负债                           231,504.40
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
                                         其他流动负债                           30,095.57
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                          -261,599.97
     (2)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修订)》,钢贸公
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①作为承租人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钢贸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
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A.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B.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钢贸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无
需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钢贸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A.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钢贸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
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钢贸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
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对于所有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
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1-1-1-23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C. 在首次执行日,钢贸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
       钢贸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 12
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钢贸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A.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
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B.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钢贸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
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C.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钢贸公司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
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
整使用权资产;
    D. 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钢贸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
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21 年 1 月 1 日)
                       日)
预付款项                 185,953.48             -337.26                -            185,616.22
使用权资产                        -            8,450.56                -              8,450.56
应付账款                  59,983.28                -57.46              -             59,925.82
其他应付款                23,721.68                -57.91              -             23,663.77
租赁负债                          -            7,675.80                -              7,675.80
一年内到期的非
                                  -                552.87              -                552.87
流动负债
       ②作为出租人
       根据新租赁准则,钢贸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
                                       1-1-1-23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整,但需自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之日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报告期内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钢贸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钢贸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
的影响
     钢贸公司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重大判断和假设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2)钢贸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财务报
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
值准备。
     2、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和合并范围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共 14 个主体: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上海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广州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山东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武汉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天津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苏州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沈阳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1-1-1-23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佛山首钢中金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0.00
              首钢鹏龙钢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2.00
           重庆首钢武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0.00
            武汉首钢汽车用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1.00
       哈尔滨首钢武中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97.00
       株洲首鹏汇隆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1.00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钢贸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七)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钢贸公司不涉及资产剥离情况。
十一、交易标的涉及诉讼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
十二、标的公司收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钢贸公司相关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      处罚文件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税务行政
                                                                                    国家税务
                 处罚决定书》
        广州钢贸              房产税 、城镇                                         总局广州
                 (穗天税一                 罚款 2,000
  1     天河分公              土地使 用税缴            2019.08.26                   市天河区
                 所                         元
        司                    纳逾期                                                税务局第
                 [2019]151493
                                                                                    一税务所
                 号)
                                   未为从 业人员
                    《行政处罚
                                   提供符 合国家                                    北京市顺
                    决定书》((京               罚款
  2     首钢鹏龙                   标准或 者行业                    2019.07.30      义区应急
                    顺)应急罚                   10,000 元
                                   标准的 劳动防                                    管理局
                    [2019]82 号)
                                   护用品
                                           1-1-1-23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一)广州钢贸天河分公司
       对于上表中第 1 项处罚,广州钢贸已于 2019 年8 月 27 日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
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
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款。
       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其附件《广东
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作出处罚的前提下,如属于《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
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情况的,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广
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一)税收违法行为恶劣,造成严重税款流
失的;(二)在共同实施税收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三)阻挠税务执法人员
查处其违法行为的;(四)隐匿、销毁税收违法证据的;(五)胁迫、诱骗他人或
者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六)对举报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七)其他依法从重处罚的。
       广州钢贸天河分公司的前述税收违法行为系因当时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
解有误、未能及时进行相关纳税申报所致,不存在《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
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此外,广州钢贸
天河分公司为通过自查发现该等违法行为并自行申报,有主动整改违法行为的积
极态度,并已及时缴纳完毕相关罚款。
       广州钢贸天河分公司的前述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广州
钢贸天河分公司受到的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二)首钢鹏龙
       对于上表中第 2 项处罚,首钢鹏龙已于 2019 年 8 月 1 日足额缴纳该等罚款。
                                      1-1-1-23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北京市顺义区应急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整改复查意见书》
((京顺)应急复查[2019]执 00467 号),就本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责
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京顺)应急责改[2019]执 00460 号),首钢鹏龙已对检查
当天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进行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
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未为 5 名以下从业人员提
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首
钢鹏龙该项违法行为属于前述情形,北京市顺义区应急管理局据此决定给予首钢
鹏龙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
(四)项之规定中最轻的一档处罚。此外,首钢鹏龙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积极
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首钢鹏龙的前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受到的前述行政处
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况之外,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
尚未了结的影响其持续经营或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处
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未受到刑事处罚。
十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
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钢贸公司为首钢股份控股子公司,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为钢贸公司少数股权,
                                      1-1-1-23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四、对钢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业务
           资质、许可及法律规定的强制认证文件取得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贸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对生产经营存在重大
           影响的业务资质及许可情况如下:
                   证书名              发证部门/ 证书编                    截至有效
序号     公司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称               公示平台      号                       期
                                       佛山市南
                   特种设 桥(门)式              起 11 粤
                                       海区市场
 1     佛山首钢    备使用 起重机使                 E1334       2018/1/29       -       2020/5/15            2022/6
                                       监督管理
                   登记证 用登记证                 (18)
                                          局
                                       佛山市南
                   特种设 桥(门)式              起 19 粤
                                       海区市场
 2     佛山首钢    备使用 起重机使                 E2483       2016/7/13       -       2020/5/15            2022/6
                                       监督管理
                   登记证 用登记证                 (16)
                                          局
                                       广东省佛
                   特种设 桥(门)式                起粤
                                       山市质量
 3     佛山首钢    备使用 起重机使                EMH12        2013/5/14       -       2021/1/11            2023/1
                                       技术监督
                   登记证 用登记证                    0
                                          局
                                       广东省佛
                   特种设 桥(门)式                起粤
                                       山市质量
 4     佛山首钢    备使用 起重机使                EMH12        2013/5/14       -       2020/12/7            2023/1
                                       技术监督
                   登记证 用登记证                    1
                                          局
                                       广东省佛
                   特种设 桥(门)式                起粤
                                       山市质量
 5     佛山首钢    备使用 起重机使                EMH12        2015/1/22       -       2021/1/11            2023/1
                                       技术监督
                   登记证 用登记证                    2
                                          局
                                       佛山市南
                   特种设 桥(门)式                起粤
                                       海区市场
 6     佛山首钢    备使用 起重机/使               EMH12        2013/5/14       -       2020/12/7        2022/12
                                       监督管理
                   登记证 用登记证                    3
                                          局
                   特种设 桥(门)式 广东省佛       起粤
 7     佛山首钢                                                2013/5/14       -       2020/12/7            2023/1
                   备使用 起重机使     山市质量   EMH12
                                                   1-1-1-23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书名                发证部门/ 证书编                    截至有效
序号     公司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称                公示平台      号                       期
                  登记证 用登记证       技术监督       4
                                           局
                                        广东省佛
                  特种设 桥(门)式                  起粤
                                        山市质量
 8     佛山首钢   备使用 起重机使                  EMH12        2013/5/14       -       2021/1/11            2023/1
                                        技术监督
                  登记证 用登记证                      5
                                           局
                                        佛山市南
                  特种设 通用桥式                  起 11 粤
                                        海区市场
 9     佛山首钢   备使用 起重机使                  EM0376       2021/9/22       -        2021/8/9            2023/8
                                        监督管理
                  登记证 用登记证                   (21)
                                           局
                  安全生 安全生产       佛山市安    AQBIII
 10    佛山首钢   产标准 标准化三       全生产协    GM201       2019/6/3    2022/6/1         -                 -
                  化证书 级企业            会       91217
                  固定污                全国排污 9144060
                  染源排                许可证管 0692455
 11    佛山首钢                     -                           2020/4/24   2025/4/23        -                 -
                  污登记                理信息平    718P00
                      回执                 台         1X
                             电动葫芦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桥式起重   平房区市
 12               备使用                           A05043       2018/7/2        -        2021/2/1            2023/2
          钢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登记证                           6(18)
                             记证         理局
                             电动葫芦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桥式起重   平房区市
 13               备使用                           A05043       2018/7/2        -       2021/1/29            2023/2
          钢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登记证                           7(18)
                             记证         理局
                             电动葫芦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桥式起重   平房区市
 14               备使用                           A05043       2018/7/2        -       2021/1/29            2023/2
          钢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登记证                           5(18)
                             记证         理局
                             电动葫芦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桥式起重   平房区市
 15               备使用                           A05043       2018/7/2        -       2021/1/29            2023/2
          钢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登记证                           0(18)
                             记证         理局
                                                    1-1-1-24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书名              发证部门/ 证书编                   截至有效
序号     公司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称              公示平台      号                       期
                                      哈尔滨市
                  特种设 桥式起重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平房区市
 16               备使用 机使用登                A05043       2018/7/2        -        2021/2/1            2023/2
          钢                          场监督管
                  登记证 记证                    2(18)
                                        理局
                           电动葫芦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桥式起重   平房区市
 17               备使用                         A05043       2018/7/2        -       2021/1/29            2023/2
          钢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登记证                         3(18)
                           记证         理局
                           电动葫芦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桥式起重   平房区市
 18               备使用                         A05043       2018/7/2        -       2021/1/29            2023/2
          钢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登记证                         1(18)
                           记证         理局
                           电动葫芦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桥式起重   平房区市
 19               备使用                         A05043       2018/7/2        -        2021/2/1            2023/2
          钢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登记证                         4(18)
                           记证         理局
                           电动葫芦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桥式起重   平房区市
 20               备使用                         A05043       2018/7/2        -       2021/1/29            2023/2
          钢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登记证                         9(18)
                           记证         理局
                           电动葫芦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桥式起重   平房区市
 21               备使用                         A05044       2018/7/2        -        2021/2/1            2023/2
          钢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登记证                         1(18)
                           记证         理局
                           电动葫芦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桥式起重   平房区市
 22               备使用                         A05043       2018/7/2        -       2021/1/29            2023/2
          钢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登记证                         8(18)
                           记证         理局
                                      哈尔滨市
                  特种设 桥式起重                起 17 黑
       哈尔滨首                       平房区市
 23               备使用 机使用登                A05044       2018/7/2        -        2021/2/1            2023/2
          钢                          场监督管
                  登记证 记证                    0(18)
                                        理局
       哈尔滨首   特种设 第一类压     哈尔滨市 容 17 黑
 24                                                           2021/2/2        -       2021/3/16       2024/3/15
          钢      备使用 力容器使     平房区市   A05035
                                                  1-1-1-24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书名                发证部门/ 证书编                    截至有效
序号     公司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称                公示平台      号                       期
                  登记证 用登记证       场监督管 9(21)
                                          理局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车 11 黑
       哈尔滨首              叉车使用   平房区市
 25               备使用                           A05020       2019/8/1        -       2021/1/29            2022/2
          钢                 登记证     场监督管
                  登记证                           4(18)
                                          理局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车 11 黑
       哈尔滨首              叉车使用   平房区市
 26               备使用                           A05020       2019/8/7        -       2021/1/29            2022/2
          钢                 登记证     场监督管
                  登记证                           6(18)
                                          理局
                                        哈尔滨市
                  特种设                           车 11 黑
       哈尔滨首              叉车使用   平房区市
 27               备使用                           A05020       2021/3/12       -       2021/2/20            2022/2
          钢                 登记证     场监督管
                  登记证                           5(补)
                                          理局
                                                      黑
                  安全生 安全生产       哈尔滨市    AQB23
       哈尔滨首
 28               产标准 标准化三       应急管理 01QGIII        2020/12/8   2023/12/1        -                 -
          钢
                  化证书 级企业            局      2020000
                                                      53
                  固定污                全国排污 9123019
       哈尔滨首   染源排                许可证管 9301284
 29                              -                              2020/11/4   2025/11/3        -                 -
          钢      污登记                理信息平   537D00
                      回执                 台        1W
                  固定污                全国排污 9143020
                  染源排                许可证管 0055803
 30    株洲首鹏                  -                              2021/4/21   2026/4/20        -                 -
                  污登记                理信息平 8988002
                      回执                 台         W
                  特种设     通用桥式   株洲市市 起 11 湘
 31    株洲首鹏   备使用     起重机使   场监督管 AB0116 2021/11/11              -       2020/9/27            2022/9
                  登记证     用登记证     理局       2(21)
                  特种设     通用桥式   株洲市市 起 11 湘
 32    株洲首鹏   备使用     起重机使   场监督管 AB0116 2021/11/11              -       2020/9/27            2022/9
                  登记证     用登记证     理局       3(21)
 33    株洲首鹏   特种设     通用桥式   株洲市市 起 11 湘 2021/11/11            -       2020/9/27            2022/9
                                                    1-1-1-24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书名              发证部门/ 证书编                     截至有效
序号     公司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称              公示平台      号                       期
                  备使用   起重机使   场监督管 AB0116
                  登记证   用登记证     理局       4(21)
                  特种设   通用桥式   株洲市市 起 11 湘
 34    株洲首鹏   备使用   起重机使   场监督管 AB0116 2021/11/11              -       2020/9/27            2022/9
                  登记证   用登记证     理局       5(21)
                  特种设   电动葫芦   株洲市市 起 19 湘
 35    株洲首鹏   备使用   桥式起重   场监督管 AB0044          2020/9/9       -       2020/8/12            2022/8
                  登记证     机         理局     3(20)
                  特种设   电动葫芦   株洲市市 起 19 湘
 36    株洲首鹏   备使用   桥式起重   场监督管 AB0044          2020/9/9       -       2020/8/12            2022/8
                  登记证     机         理局     4(20)
                  特种设              株洲市市 车 11 湘
                           叉车使用
 37    株洲首鹏   备使用              场监督管 AB0192         2021/1/21       -       2020/12/8        2021/12
                            登记证
                  登记证                理局     4(21)
                  特种设              株洲市市 车 11 湘
                           叉车使用
 38    株洲首鹏   备使用              场监督管 AB0192         2021/1/21       -       2020/11/18       2021/11
                            登记证
                  登记证                理局     5(21)
                                                                                                    该设备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购
                                                                                                   入并投入使用,
                                                                                                   根据压力容器标
                                                                                                   准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
                                                                                                   器安全技术监察
                  特种设   第一类压   株洲市市 容 17 湘
                                                                                                   规程》第 8.1.6.1
 39    株洲首鹏   备使用   力容器使   场监督管 AB0146 2020/10/22              -            -
                                                                                                    的规定,需在
                  登记证   用登记证     理局     2(20)
                                                                                                   2023 年 10 月 22
                                                                                                   日前完成首次检
                                                                                                   验即可,截至《说
                                                                                                   明》出具之日,
                                                                                                   该设备尚未进行
                                                                                                   首次检验,因此
                                                                                                    没有检验报告
                  特种设              沈阳市铁 车 11 辽
 40    沈阳首钢            叉车使用                           2020/12/21      -       2021/11/11       2022/10
                  备使用              西区市场   A36456
                                                  1-1-1-24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书名                  发证部门/ 证书编                    截至有效
序号     公司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称                  公示平台      号                       期
                  登记证         登记证   监督管理    (20)
                                             局
                                          沈阳市铁
                  特种设                             车 11 辽
                             叉车使用     西区市场
 41    沈阳首钢   备使用                             A36457 2020/12/21            -       2021/11/11       2022/10
                             登记证       监督管理
                  登记证                              (20)
                                             局
                                          沈阳市铁
                  特种设                             车 11 辽
                             叉车使用     西区市场
 42    沈阳首钢   备使用                             A36455 2020/12/21            -       2021/11/11       2022/10
                             登记证       监督管理
                  登记证                              (20)
                                             局
                                                        辽
                             安全生产
                  安全生                              AQB21
                             标准化三     沈阳市应
 43    沈阳首钢   产标准                              01JXIII     2021/1/22   2024/1/1         -                 -
                             级企业(机 急管理局
                  化证书                             2021000
                             械)
                                                        07
                  固定污                  全国排污 9121010
                  染源排                  许可证管   6MA0T
 44    沈阳首钢              -                                    2020/3/28   2025/3/27        -                 -
                  污登记                  理信息平 RRWK1
                      回执                   台       3001P
                  固定污                  全国排污 9150010
                  染源排                  许可证管 9304955
 45    重庆首钢                     -                             2020/3/16   2025/3/15        -                 -
                  污登记                  理信息平 5358001
                      回执                   台         Y
                                          重庆市北
                  特种设     桥式起重                起 19 渝
                                          碚区市场
 46    重庆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AMT15        2021/8/4        -       2021/10/14       2023/10
                                          监督管理
                  登记证         记证                23(21)
                                             局
                                          重庆市北
                  特种设 桥式起重                    起 17 渝
                                          碚区市场
 47    重庆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AMT15        2021/8/4        -       2021/10/14       2023/10
                                          监督管理
                  登记证 记证                        51(21)
                                             局
                  特种设                  重庆市质      渝
                             叉车使用
 48    重庆首钢   备使用                  量技术监    T12015 2015/12/21           -       2021/6/11            2022/6
                             登记证
                  登记证                    督局       4222
                                                      1-1-1-24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书名              发证部门/ 证书编                    截至有效
序号     公司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称              公示平台      号                       期
                  特种设 压力容器     重庆市质    容 1LC
 49    重庆首钢   备使用 使用登记     量技术监      渝        2016/1/21       -       2019/1/15        2023/12
                  登记证 证             督局     1090859
                                      重庆市北
                  特种设                         车 11 渝
                           叉车使用   碚区市场
 50    重庆首钢   备使用                         AMP74 2020/11/26             -       2021/1/20            2022/1
                           登记证     监督管理
                  登记证                         58(20)
                                         局
                                      重庆市北
                  特种设 门式起重                起 19 渝
                                      碚区质量
 51    重庆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AM041       2017/9/1        -      2021/10/14        2023/10
                                      技术监督
                  登记证 记证                    9(17)
                                         局
                                      重庆市北
                  特种设 桥式起重                起 27 渝
                                      碚区质量
 52    重庆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AM042       2017/9/1        -      2021/10/14        2023/10
                                      技术监督
                  登记证 记证                    0(17)
                                         局
                                      重庆市北
                  特种设 桥式起重                起 19 渝
                                      碚区质量
 53    重庆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AM042       2017/9/1        -      2021/10/14        2023/10
                                      技术监督
                  登记证 记证                    1(17)
                                         局
                                      重庆市北
                  特种设 桥式起重                起 19 渝
                                      碚区质量
 54    重庆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AM042       2017/9/1        -      2021/10/14        2023/10
                                      技术监督
                  登记证 记证                    2(17)
                                         局
                                      重庆市北
                  特种设 桥式起重                起 19 渝
                                      碚区质量
 55    重庆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AM042       2017/9/1        -      2021/10/14        2023/10
                                      技术监督
                  登记证 记证                    3(17)
                                         局
                                      重庆市北
                  特种设 桥式起重                起 19 渝
                                      碚区质量
 56    重庆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AM439 2017/10/19            -      2021/10/14        2023/10
                                      技术监督
                  登记证 记证                    4(17)
                                         局
                  固定污              全国排污 9133020
 57    宁波首钢   染源排 -            许可证管   1MA2A 2020/11/19 2025/11/18               -                 -
                  污登记              理信息平 FYY868
                                                  1-1-1-24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书名                发证部门/ 证书编                    截至有效
序号     公司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称                公示平台      号                       期
                      回执                 台        001Z
                                        宁波市质
                  特种设 桥式起重       量技术监 起 19 浙
 58    宁波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督局杭州   B01058       2019/6/26       -       2021/4/30            2023/5
                  登记证 记证           湾新区分    (19)
                                           局
                                        宁波市质
                  特种设 桥式起重       量技术监 起 19 浙
 59    宁波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督局杭州   B01059       2019/6/26       -       2021/4/30            2023/5
                  登记证 记证           湾新区分    (19)
                                           局
                                        宁波市质
                  特种设 桥式起重       量技术监 起 19 浙
 60    宁波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督局杭州   B01060       2019/6/26       -       2021/4/30            2023/5
                  登记证 记证           湾新区分    (19)
                                           局
                                        宁波市质
                  特种设 桥式起重       量技术监 起 19 浙
 61    宁波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督局杭州   B01061       2019/6/26       -       2021/4/30            2023/5
                  登记证 记证           湾新区分    (19)
                                           局
                                        宁波市质
                  特种设 桥式起重       量技术监 起 19 浙
 62    宁波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督局杭州   B01062       2019/6/26       -       2021/4/30            2023/5
                  登记证 记证           湾新区分    (19)
                                           局
                                        宁波市质
                  特种设 桥式起重       量技术监 起 19 浙
 63    宁波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督局杭州   B01063       2019/6/26       -       2021/4/30            2023/5
                  登记证 记证           湾新区分    (19)
                                           局
                                        宁波市市
                  特种设                           车 11 浙
                             叉车使用   场监督管
 64    宁波首钢   备使用                           B26397       2019/6/3        -       2021/4/26            2022/5
                             登记证     理局杭州
                  登记证                            (19)
                                        湾新区分
                                                    1-1-1-24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书名                  发证部门/ 证书编                    截至有效
序号     公司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称                  公示平台      号                       期
                                             局
                                          宁波市市
                             压力容器
                  特种设                  场监督管 容 17 浙
                             (第一类)
 65    宁波首钢   备使用                  理局杭州   B07008       2020/1/20       -       2021/7/23            2025/7
                             使用登记
                  登记证                  湾新区分    (20)
                             证
                                             局
                                          宁波市市
                             压力容器
                  特种设                  场监督管 容 17 浙
                             (第一类)
 66    宁波首钢   备使用                  理局杭州   B07009       2020/1/20       -       2021/7/23            2025/7
                             使用登记
                  登记证                  湾新区分    (20)
                             证
                                             局
                  固定污                  全国排污 9111011
                  染源排                  许可证管 3697689
 67    首钢鹏龙              -                                    2020/12/1 2025/11/30         -                 -
                  污登记                  理信息平 222J001
                      回执                   台         Z
                  固定污                  全国排污 9132058
                  染源排                  许可证管 5675485
 68    苏州首钢              -                                    2020/3/17   2025/3/16        -                 -
                  污登记                  理信息平 9315001
                      回执                   台         X
                  特种设                  太仓市市 车 11 苏
                             叉车使用
 69    苏州首钢   备使用                  场监督管 ELB460         2017/7/18       -       2021/6/23            2022/6
                             登记证
                  登记证                    理局      (17)
                  特种设                  太仓市市 车 11 苏
                             叉车使用
 70    苏州首钢   备使用                  场监督管 ELB705         2017/7/18       -       2021/11/04       2022/11
                             登记证
                  登记证                    理局      (17)
                  特种设     桥式起重     太仓市市 起 11 苏
 71    苏州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EL3567 2017/10/25            -       2020/11/18       2022/11
                  登记证          记证      理局      (17)
                  特种设     桥式起重     太仓市市 起 11 苏
 72    苏州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EL3568 2017/10/25            -       2020/11/18       2022/11
                  登记证          记证      理局      (17)
                  特种设 桥式起重                    起 11 苏
                                          太仓市市
 73    苏州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EL3569 2017/10/25            -       2020/11/18       2022/11
                                          场监督管
                  登记证 记证                         (17)
                                                      1-1-1-24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证书名                发证部门/ 证书编                    截至有效
序号     公司              设备类别                             发证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称                公示平台      号                       期
                                          理局
                  特种设 桥式起重       太仓市市 起 11 苏
 74    苏州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EL3570 2017/10/25              -      2020/11/18        2022/11
                  登记证 记证             理局   (17)
                  特种设   桥式起重     太仓市市 起 11 苏
 75    苏州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EL3571 2017/10/25              -      2020/11/18        2022/11
                  登记证   记证           理局   (17)
                  特种设   桥式起重     太仓市市 起 11 苏
 76    苏州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EL3572 2017/10/25              -      2020/11/18        2022/11
                  登记证     记证         理局   (17)
                  特种设   桥式起重     太仓市市 起 11 苏
 77    苏州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EL3573 2017/10/25              -      2020/11/18        2022/11
                  登记证     记证         理局   (17)
                  特种设   桥式起重     太仓市市 起 17 苏
 78    苏州首钢 备使用     机使用登     场监督管 EL3574 2017/10/25              -      2020/11/18        2022/11
                  登记证     记证         理局   (17)
                           压力容器
                  特种设                太仓市市    容 1LC
                           使用登记
 79    苏州首钢 备使用                  场监督管      苏        2021/5/20       -       2021/8/13            2025/8
                           证(空气贮
                  登记证                  理局      CJ7410
                             罐)
                                                    1-1-1-24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首钢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钢贸公司 49.00%股
权。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对价计算公式如下:
     交易对价=钢贸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所持有钢贸公司的股
权比例
     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数量按
照向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 1 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总对价为 585,895.82 万元。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一)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首钢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二)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
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24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7.15                          6.44
前 60 个交易日                                          6.52                          5.87
前 120 个交易日                                         5.93                          5.35
     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
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90%(结果保留至两位小数并向
上取整),即 5.87 元/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6,685,423,610 股为基
数,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 668,542,361.00 元。前
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5.77 元/股。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如下公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
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首钢集团,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
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25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钢贸公司股东首钢集团,共计新增股份
数量为 1,015,417,369 股。具体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股份数
  1        首钢集团                                                            1,015,417,369
       上市公司作为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详见前述“(一)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根据前述公式计算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向
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 1 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自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
应调整。以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首钢集团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
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
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该等股份
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
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
应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过渡期。
                                        25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各方约定,钢贸公司在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
净资产以及在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均由首钢
股份享有或承担。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钢贸公司截至目标股权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首钢股份享有。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首钢股份截至对价股份交割日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由对价股份交割日后首钢股份届时的全体股东按其所持首钢股份之股份
比例享有。
八、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25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六节        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
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具体发行价格将在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综合考
虑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等因素,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综合
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颁
布新的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对此予以调整。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
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最终的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
易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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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根据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应计算并协商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
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锁定安排。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锁定期颁布新的监管意见,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
(一)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钢贸公司及京唐公司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
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
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未来,若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可依据
相关法规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监管法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
     截至上市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召开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项目均
已产生先期投入,后续需要按项目规划进度投资,因此,若本次重组配套募集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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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未足额募集,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和上市公司短期偿
债需求,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净额将 50%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50%
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如
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                        34,500.00               31,570.40
 2      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                              39,200.00               30,459.67
 3      无人仓储及智能物流改造项目                          28,000.00               19,951.00
 4      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                      25,170.42               23,181.25
 5      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                        15,000.00               13,786.09
 6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131,051.59              131,051.59
                   合计                                   272,922.01              250,000.00
       1、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京唐公司共运行三座高炉,铁前工序在降低焦比、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方
面存在挖潜空间,需要进行必要的改造来实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一套生产能力不小于 70t/h 的磨煤机制粉系统,生产的煤粉分别向
1 号和 2 号高炉的煤粉仓中输送,满足正常生产及设备检修需要;
       2)配套建设 60,000 Nm3/h(氧气纯度为 80%)变压吸附制氧装置一套,满
足高炉富氧能力提升时对氧气需求量的要求;
       3)对现有的 1 号轴流式鼓风机按照风机和高炉实际生产运行的性能参数进
行必要的节能降耗改造,减少鼓风机放散,降低风机的能耗,风量由 10,000
Nm3/min 降到 8,500 Nm3/min,实现节能降耗改造,降低生产成本;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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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 1 号和 2 号高炉热风炉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对控制软件进行升
 级改造,实现热风炉的全自动燃烧控制,提高系统自动控制水平,降低高炉煤
 气消耗;
       5)对烧结 4 台主抽风机、4 台环冷鼓风机电机进行变频节电技术改造,结
 合烧结机生产负荷通过调节风机转速实现对风量进行动态调节的功能,优化系
 统运行方式,实现高压变频调速运行和电耗的降低。
       (2)项目投资概算及进程
       根据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
 具体投资测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投资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建筑费        安装费      设备费    其它费         合计
 1     磨煤机制粉系统改造           1,598.97 126.20          1,480.94    293.89       3,500.00
 2     变压吸附机前富氧制氧改造     4,085.17 318.33 17,820.42 1,776.09 24,000.00
 3     1#轴流式鼓风机优化节能改造             - 146.40       1,317.60         36.00   1,500.00
 4     高炉热风炉自动换炉控制改造             -   75.00        425.00    500.00       1,000.00
 5     烧结主抽风机变频节电改造      728.25 141.81           3,315.32    314.62       4,500.00
             总投资                 6,412.38 807.74 24,359.28 2,920.60 34,500.00
       (3)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2020 年 10 月 13 日,本项目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
 息》(唐曹审批投资备[2020]223 号)。
       2020 年 11 月 4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环评审批意见
 (唐曹审批环表[2020]79 号)。
       (4)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16 个月。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34,500 万元,经测算,项目正常年净利润 5,936 万元,投
 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27.14%,投资回收期 4.78 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
 率 23.88%,回收期 5.24 年(含建设期)。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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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概况
       随着京唐公司二期工程陆续投产,炼钢工序产出的尾渣总量约 180 万吨/年,
其中约有 150 万吨钢渣通过加工成路基料、工程回填料或钢渣砖等低附加值产
品进行综合利用。
       本项目拟采用有压热焖工艺,建设年处理钢渣 110 万吨的有压热闷成套系
统、年生产 100 万吨全固废胶凝材料的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采用有压热焖工艺新建钢渣处理生产线,包括在现有钢渣间南侧新建辊
压热焖厂房,配套建设 3 台 100 吨铸造吊车、2 条过跨车、4 套辊压机装置、20
个立式热焖罐,同时配套建设水处理及除尘设施与电气自动化装置;
       2)新建全固废胶凝材料生产线,包括建设 1 套超细球磨混磨系统、 个 5,000
吨钢渣微粉仓、2 个 5,000 吨矿渣粉仓、4 个 5,000 吨成品仓、2 个 10,000 吨成
品发货仓,同时配套建设原料上料系统及供电、供水、风选系统、装车仓和钢
渣均质陈化间等。
       (2)项目投资概算及进程
       根据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具体
投资测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投资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建筑费        安装费         设备费       其他费         合计
 1           工程费用       16,078.79     2,892.30       18,368.58              -   37,339.67
1.1          土建工程       16,078.79               -              -            -   16,078.79
1.2          工艺设备                 -         565.67   12,635.00              -   13,200.67
1.3          工艺材料                 -         213.41             -            -     213.41
1.4          除尘设备                 -          61.68   2,291.70               -   2,353.38
1.5          除尘材料                 -         335.00             -            -     335.00
1.6         给排水设备                -         106.10     705.08               -     811.18
1.7         给排水材料                -         276.33             -            -     276.33
1.8        电气自动化设备             -         202.64   2,736.80               -   2,939.44
1.9        电气自动化材料             -   1,131.47                 -            -   1,131.47
                                          25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投资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建筑费        安装费        设备费        其他费        合计
 2         其他工程费用             -             -             -   1,860.33     1,860.33
2.1        联合试运转费             -             -             -     240.40       240.40
2.2           设计费                -             -             -     750.00       750.00
2.3           勘察费                -             -             -     140.53       140.53
2.4          风洞实验               -             -             -      13.50        13.50
2.5           监理费                -             -             -     180.90       180.90
2.6         人员培训费              -             -             -      50.00        50.00
2.7         不可预见费              -             -             -     485.00       485.00
           总投资         16,078.79     2,892.30      18,368.58     1,860.33    39,200.00
       (3)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2020 年 11 月 2 日,本项目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唐曹审批投资备[2020]263 号)。
       2020 年 12 月 17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环评审批意
见(唐曹审批环表[2020]94 号)。
       (4)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20 个月。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39,200 万元,经测算,项目正常年净利润 5,618 万元,投
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20.96%,投资回收期 5.91 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
率 18.36%,回收期 6.49 年(含建设期)。
       3、无人仓储及智能物流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京唐公司二期项目的陆续投产使得产能进一步提升,庞大复杂的厂内物流
对运营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对生产全流程的物流环节进行优化,进一步降本
增效。
       本项目拟建设产成品无人仓储、智能物流管控、智能化料场和物流大数据
                                        25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网络通信平台四个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原燃料供料作业的无人化、智能化系统建设;
       2)仓储环节包括热轧、冷轧、镀锡、彩涂、码头等库区的无人化、智能化
系统建设;
       3)基于大数据分析和成本最优的厂内物流一体化调度系统建设;
       4)基于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设备及安防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
       5)厂内物流互联互通通信平台建设;
       6)多部门集中管控中心建设。
       (2)项目投资概算及进程
       根据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
目具体投资测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投资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建安费        设备费       其他费         合计
 1          物流大数据及网络通讯平台              400.00   1,200.00               -   1,600.00
        5G 建设(29 个室外宏站、15 个室
1.1                                               400.00   1,200.00               -   1,600.00
                  内分站点)
 2                智能物流管控               1,000.00      3,850.00     2,850.00      7,700.00
        智能调度、厂区 GIS 地图、移动
2.1                                               350.00   1,550.00     1,000.00      2,900.00
              APP、远程监控中心
        要约触发系统自动约车、关键业
2.2                                               300.00   1,000.00        500.00     1,800.00
            务闭环管控、道路监控等
2.3        无人驾驶载重汽车(10 辆)                         600.00     1,000.00      1,600.00
        信息集控中心、运行监控中心、
2.4                                               350.00     700.00        350.00     1,400.00
          高效协同处置、应急指挥中心
 3               产成品无人仓储              1,310.00      8,250.00     4,690.00 14,250.00
        热轧 2250、1580 成品库(13 台天
3.1                                               210.00   1,330.00        760.00     2,300.00
                     车)
        镀锡成品库、镀锡酸轧原料库(17
3.2                                               280.00   1,760.00     1,000.00      3,040.00
              台天车和 AGV 小车)
3.3        码头热卷堆场(6 台龙门吊)             100.00     620.00        350.00     1,070.00
3.4        码头 1#2#4#库(6 台龙门吊)            100.00     620.00        350.00     1,070.00
3.5           码头 3#库(4 台天车)                70.00     410.00        230.00       710.00
        一冷原料库、一冷成品库(19 台
3.6                                               310.00   1,970.00     1,120.00      3,400.00
                    天车)
                                            25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投资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建安费        设备费       其他费         合计
3.7         二冷成品库(13 台天车)             210.00   1,330.00        760.00     2,300.00
3.8        彩涂镀锌成品库(2 台天车)            30.00     210.00        120.00       360.00
 4                智能化料场               1,450.00      2,500.00        500.00     4,450.00
        对矿料场、煤料场、球团料场共
4.1                                        1,450.00      2,500.00        500.00     4,450.00
          15 台堆取料机无人化改造
                 总投资                    4,160.00 15,800.00         8,040.00 28,000.00
       (3)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2020 年 10 月 13 日,本项目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
息》(唐曹审批投资备[2020]224 号)。
       本项目不涉及固定资产建设过程,无需环评审批。
       (4)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30 个月。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28,000 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可在现有运力资源不变条件
下,提升物流周转效率,减少料场和库区增容建设成本,实现仓储系统的智能调
度,天车无人自动作业。
       4、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京唐公司一期工程在 1#、2#的出坯垮配置有一台四面火焰清理机,随着汽
车板需求增长,镀锡板的 DI 材、电池壳钢的不断开发,1 台火焰清理机已不能
满足生产需求。
       本项目拟结合京唐公司现有炼钢厂房车间工艺布置,在 3#、4#西侧铸坯出
坯垮布置一套四面火焰清理装置,增加炼钢部板坯清理年处理能力 120 万吨。
新增火焰清理机主要包括清理机本体、输送辊道、除尘设施、旋流井及公辅配
套的供回水等水处理设施。除尘系统采用湿法电除尘工艺,满足环保超低排放
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26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板坯火焰清理装置;
       2)新增天车;
       3)供配电设施、板坯火焰清理装置配套给排水设施、火焰清理配套除尘系
统、动力介质供应管道及相关设施;
       4)道路、其他辅助设施等。
       (2)项目投资概算及进程
       根据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
具体投资测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投资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建筑费         安装费   设备费        其它费        合计
 1      工程费                 8,120.14        466.74 14,611.37              -   23,198.25
1.1     车间新增起重设备               -        76.00   1,020.00             -    1,096.00
1.2     火焰清理生产线工艺     2,142.15        171.70   8,326.57             -   10,640.42
1.3     水处理系统             3,667.05        167.64   2,830.47             -    6,665.16
1.4     通风除尘设施             547.16         26.18   2,098.33             -    2,671.67
1.5     热力设施                  14.94          1.89      14.90             -       31.74
1.6     氧气设施                 448.17          6.60     110.00             -      564.77
1.7     燃气设施                  23.38          0.67      11.18             -       35.23
1.8     电信系统                  81.48         13.62     143.15             -      238.24
1.9     综合管网                 883.81          2.44      56.76             -      943.01
1.10 地基处理                    312.00             -            -           -      312.00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            -     716.44       716.44
2.1     联合试车费                     -            -            -      73.06        73.06
2.2     勘察费                         -            -            -      42.93        42.93
2.3     设计费                         -            -            -     463.96       463.96
2.4     工程监理费                     -            -            -     111.16       111.16
2.5     编程调试费                     -            -            -      25.33        25.33
 3      基本预备费                     -            -            -   1,195.73     1,195.73
            总投资             8,120.14        466.74 14,611.37 1,912.17 25,110.42
       注:本项目安排铺底流动资金 60 万元。(3)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2020 年 10 月 13 日,本项目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
                                         26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息》(唐曹审批投资备[2020]222 号)。
       2020 年 11 月 4 日,京唐公司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环评审批意见
(唐曹审批环表[2020]78 号)。
       (4)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30 个月。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25,170.42 万元,经测算,项目正常年净利润为 4,043 万
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22.02%,投资回收期 6.14 年(含建设期),税
后内部收益率 19.56%,回收期 6.62 年(含建设期)。
       5、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
       (1)项目概况
       通过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增加落料、摆剪、弧形刀、大
横切等加工能力,以及原料、成品仓储能力,提升给长城汽车、上汽大众、吉
利汽车、上汽大通等华东地区主机厂的加工配送服务能力。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建设长 260 米、宽 57 米(14,820 平方米)厂房,包含两跨,其中一
跨宽 30 米,另一跨宽 27 米;
       2)新增 1 条开卷落料线、1 条 1850 摆剪线。
       (2)项目投资概算及进程
       根据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
具体投资测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投资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建筑费             安装费   设备费       其它费     合计
 1      工程费                 7,406.31           175.98   6,673.37          -   14,255.66
1.1     工艺专业                        -         139.87   2,208.33          -   2,348.21
1.2     土建专业               6,317.70                -            -        -   6,317.70
1.3     电气专业                 574.43            32.96      90.25          -     697.64
                                            26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投资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建筑费             安装费   设备费       其它费      合计
1.4     电信专业                    22.57             2.25      22.53           -      47.35
1.5     给排水专业                 196.20                -            -         -      196.20
1.6     暖风专业                     0.60             0.18     404.94           -      405.72
1.7     热力专业                     2.08             0.72      12.00           -      14.80
1.8     总图专业                   212.72                -            -         -      212.72
1.9     搬迁利旧设备折旧净值              -              -   3,935.32           -    3,935.32
1.10 保产措施费                     80.00                -            -         -      80.00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            -     445.00     445.00
2.1     联合试车费                        -              -            -     20.00      20.00
2.2     设计费                            -              -            -     100.00     100.00
2.3     工程监理费                        -              -            -     80.00      80.00
2.4     桩基检测费                        -              -            -     30.00      30.00
2.5     工程造价咨询费                    -              -            -     45.00      45.00
2.6     施工图审查费                      -              -            -      1.00        1.00
2.7     环境评价                          -              -            -      1.00        1.00
2.8     消防安全检测费                    -              -            -      3.00        3.00
2.9     公开招标费                        -              -            -     50.00      50.00
2.10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80.00      80.00
2.11 审计费                               -              -            -     35.00      35.00
 3      基本预备费                        -              -            -     299.34     299.34
            总投资              7,406.31            175.98   6,673.37       744.34 15,000.00
       (3)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2021 年 5 月 8 日,本项目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2105-330252-04-01-107226 号)。
       2021 年 11 月 19 日,宁波首钢取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
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甬新环建[2021]92 号)。
       (4)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
                                              26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15,000.00 万元,经测算,项目正常年净利润为 175.00 万
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2.44%,投资回收期 17.15 年(含建设期),税
后内部收益率 1.86%,回收期 18.22 年(含建设期)。
       6、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1)满足上市公司产量及销售规模增大的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未来上市公司产能逐步提高、业务和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上市公司对日常运
营资金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如人员薪酬、原材料采购、能源费、生产线维护费、
产品市场调研费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规划。
       (2)偿还上市公司借款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 13.11 亿元,上市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及募集金额,选择合适的到期债务进行偿还。
(三)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上市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0 号)。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市公司根据批复文
件向京投控 股和京 国瑞发行 1,234,898,985.00 股股 份购买其 持有的 京唐公司
19.1823%股权。
       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市公司向 8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161,135,025 股,每股发行价格 5.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3,399,977.75
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365,426.24 元。2021
年 6 月 18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291 号),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前次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如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烧结余热发电项目                                 15,036.00             14,373.73
                                        26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2     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                      34,500.00             31,579.40
  3     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                            39,200.00             37,339.67
  4     无人仓储及智能物流改造项目                        28,000.00             19,960.00
  5     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                    25,170.42             21,747.20
  6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125,000.00             125,000.00
                      合计                              266,906.42             250,000.00
       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市公司向 8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161,135,025 股,每股发行价格 5.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3,399,977.75
元,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主承销商承销费及其他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94,365,426.24 元。2021 年 6 月 18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91 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1 年 7 月 28 日,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12,955,075.68 元(含
利息收入)转至一般户全部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作为日常运营资金支
付人员薪酬、原材料采购等费用,未用于上述项目建设投资,主要有以下原因:
       1、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非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京唐公司。前次重组完成后,京唐公司的股东及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持股比例(%)
  1              首钢股份                             251.4047                     70.1823
  2              钢贸公司                             106.8120                     29.8177
               合计                                   358.2167                    100.0000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京唐公司非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护上市公司
利益,原则上钢贸公司应向京唐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以同等条件提供贷款,但钢
贸公司受限于自身资金实力,需其股东增资后实施,程序较为繁琐。
       2、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
       前次重组计划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9,436.54 万
元 , 未 能足 额 募集 , 且 未超 过 上市 公 司拟 用 于补 充 流动 资 金和 偿 还债 务 的
                                         26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25,000.00 万元,因此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同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配套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的规定。
       3、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具有补充流动资金的必
要性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达 74.67%,高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且贷款余额为 559.08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232.9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 71.19 亿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随着京唐公司二期一步的建成投产,
上市公司产能逐步提高、业务逐步扩大,上市公司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如人
员薪酬、原材料采购、能源费、生产线维护费、产品市场调研费等持续增加。
       综上,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考虑实施程序
简便,具有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符合相关规定。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将主要用于钢贸公司及京唐公司项
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
       1、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中,首钢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钢贸公司及京唐公司项目建设、
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首钢股份目前及未来的货币资金
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拟投资的建设项目,有较为明确的业务规
划。同时,交易完成后,需要储备相应的货币资金以应对交易后正常经营的需要。
       交易完成后首钢股份使用募集配套资金融资可以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
资本结构,并节约经营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集中现有资源发展主营业务,从
长期来看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具有必要性。
       2、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1)铁前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改造项目的必要性
       ①节能降耗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是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制造流程的
进一步的推广和应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产品的资源、
                                      26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能源消耗,提高产品竞争力。节能降耗符合京唐公司“统筹规划、协同创新、循
环经济、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建设绿色低碳、智能集约、和谐发展具有国际
引领性的钢铁生产基地。
     ②降低入炉焦比是现代大型高炉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的重要手段,可以减少环
境污染,降低炼铁工序能耗,减少生铁成本,改善钢铁企业的能源供应,给企业
带来直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提高富氧率可以加速高炉风口前的燃烧过程,提高理论燃烧温度,强化提
升高炉冶炼强度,促使焦比降低,有利于炉况顺行,提高高炉煤气的热值,降低
能耗,增加效益。
     (2)钢渣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的必要性
     ①钢渣的种类繁多,成分、性能波动大,处理后的钢渣综合利用率约 25%,
大量的钢渣被废弃形成渣山,严重威胁环境生态安全,也日益成为钢铁行业生存
和发展的瓶颈。高效、清洁的废渣处理工艺和规模化废渣产品技术的开发应用,
对促进废渣处理技术的进步和发展钢铁工业的循环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②随着京唐公司二期工程陆续投产,钢渣产生量大幅增加,但在现有的综合
利用方式条件下,利用量逐步减少,主要由高炉入炉料烧结矿比例减少、工程建
设消耗工程回填料减少等因素导致,开发钢渣生产建材产品是解决钢渣等大宗固
废消纳的有效措施。
     (3)无人仓储及智能物流改造项目的必要性
     ①构建智能化管控平台,是挖潜增效的内在需求。基于大数据计算,优化资
源配置,提升设备运行管控能力,实现对设备安全和作业效率等分析。同时,提
升供料作业的标准化、生产过程的最优化、中控操作的少人化、生产安全的本质
化,达到数字一体化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创新发展。
     ②通过智能料场系统建设,仓群集中管理、菜单引导作业,可以极大提高生
产效率和供料质量;实现供料计划、储存、盘库,数字一体化管理,提高精细化
管理水平;实现控制流程与堆取料机的联动,确保源、终点品种匹配,避免混料;
精确掌握设备运行动态数据,提高设备稳定运行系数。
                                    26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炼钢部增加火焰清理设施改造项目的必要性
     ①满足高端汽车板、镀锡板板坯热轧表面质量要求,同时,随着镀锡板的
DI 材、电池壳钢的不断开发,该类品种对铸坯表面要求更高。现有 1 套在线火
焰清理装置,年处理能力远低于 4 台连铸机的产能,无法满足后期高端产品的市
场需求量。
     ②新建火焰清理机投产后进行火焰清理的 3#、4#连铸机生产的板坯,可直
接由天车吊运上线,将大幅缩短板坯运送时间,车间物流顺畅,降低温坯温降。
相应减少板坯预热及清理时间,以达到降低板坯运输费用,降低能耗及烧嘴备件
成本,降低轧钢成本的目的。同时,可实现远程自动化操作,改善作业环境,降
低操作工人的劳动负荷,有效地保障操作工人的劳动卫生安全。
     (5)宁波首钢钢材加工中心二期项目的必要性
     ①目前,长城汽车、吉利汽车、上汽大众、上汽大通等 4 家主机厂相关零
配件在宁波首钢加工,车主机厂及主机配套厂加工量需求增加较快。项目可解决
加工产能问题,增加落料、横切等加工设备,提升宁波首钢加工产能,满足宁波
大众、吉利汽车、长城汽车华东基地的加工服务需求。
     ②解决现有仓储能力问题。本项目二期新建厂房,将有利于缓解汽车主机厂
加工量上升后宁波首钢的仓储物流矛盾。
     (6)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的必要性
     1)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达 69.49%,高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主要原因系京唐公司二期一步工程建设持续投入所需较高,因此新增借
款较多,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来一定程度降低资产负债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资产负债率(2021 年 9 月 30 日)
      600019.SH               宝钢股份                            47.90%
      600010.SH               包钢股份                            56.94%
      699581.SH               八一钢铁                            75.13%
      601003.SH               柳钢股份                            61.65%
                  平均值                                          60.41%
                                      26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000959.SZ                  首钢股份                           69.49%
       2)上市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尚未偿还的借款总额为 5,088,422.00
万元。通过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借款,可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整体
的财务稳健性,有利于公司抗风险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3)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存在缺口
       截 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 上 市 公 司 合 并 口 径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合 计 为
1,345,197.99 万元,其中未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 1,262,606.83 万元。根据上市
公司自身经营及发展规划,上市公司至 2022 年 6 月末大额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需求                                     预算
可用资金余额                                                                   1,262,606.83
资金回款收入                                                                   6,216,141.22
资金收入合计                                                                   7,478,748.04
支付电费                                                                         195,768.30
支付水费                                                                            5,915.00
支付燃气费                                                                        51,957.50
应付职工薪酬等                                                                   280,213.43
应交税金等                                                                       159,419.94
生产经营大宗物资采购                                                           5,783,098.5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72,605.00
支付利息                                                                         164,450.00
支付工程款                                                                       379,700.00
资金需求合计                                                                   7,593,127.75
资金盈余                                                                        -114,379.71
       因此,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未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流动性需求、经营性往来、经营费用、工程项目投入及
偿还银行贷款的需求,扣除已有既定用途资金以及未来支出安排后,上市公司
货币资金仍有较大缺口。
                                          26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五)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首钢股份制定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到位后,首钢股份将及时与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
议》,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与协议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
(六)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
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投资项目有利于提升标的公司及京唐公司业务布局,潜
在经济效益良好,已经过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将发挥上市公司整体的协同效应,增强重组后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因此,如果
本次募集资金失败或未足额募集,相关募投项目仍将继续实施。
     首钢股份的市场声誉良好,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在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
资产规模将提高,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以充分利用多种融资渠道满足募投
项目的资金需求。如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导致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失败,或者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能满足投资项目
的需求,上市公司将根据自身战略、经营及资本性支出规划,通过自有资金或者
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其他债务融资等自筹融资方式以解决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
分的资金需求。
六、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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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概述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交易价格以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首钢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钢
贸公司 100%股权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钢贸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净资产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评估方法
                             1,195,705.76          119,402.86       11.09%    资产基础法
 钢贸公司    1,076,302.90
                             1,185,213.45          108,910.55       10.12%       收益法
    注:钢贸公司净资产为经审计的母公司口径财务报表“股东权益”。
(二)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的选择理由
     1、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的规定,执
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
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钢贸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其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
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
                                       27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础法进行评估。
     钢贸公司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
因此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无法取得与钢贸公司同行业、近似规模且具有可比性的市场交易案例,
因此本次评估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客观条件。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
     由于钢贸公司主要承担上市公司的营销管理职能,目前的经营收入为钢材销
售收入,钢铁企业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同时钢铁行业发展也受到
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结果作为本次钢贸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的最终参考依据。
     同时,根据钢贸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具体情况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本次评估
从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中选取适当的两种方法分别对钢贸公司下属各子公司进
行评估。
     3、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钢贸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76,302.90 万元。采用资产基
础法进行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195,705.76 万元,评估增值 119,402.86
万元,增值率 11.09%;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185,213.45
万元,评估增值 108,910.55 万元,增值率 10.12%。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低
10,492.31 万元,差异率 0.88%。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重置成本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
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钢贸
公司核心资产为存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备及在建工程等,资产基础
法评估结果与该等实物资产的重置价值以及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结存的其他资
产与负债价值具有较大关联。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
                                      27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
多种条件的影响。
(三)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
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
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
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
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
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
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特殊假设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2)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
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
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4)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
而不发生变化;
     (5)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经营
                                    273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策略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
    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6)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被评估单位的期间费用类型及结构不会在现有基
    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鉴于货币资金或银
    行存款等资产在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财务费用中不考虑存款产生的
    利息收入,也不考虑汇兑损益等不确定性损益;
           (7)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均能够延期,不因经营资质到
    期不能延期导致企业相关业务中断和经营停止;
           (8)假设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
    出。
    二、钢贸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一)评估情况
           钢贸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1,092,351.44 万元,评估值 1,211,754.30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 119,402.86 万元,增值率 10.93%。总负债账
    面价值 16,048.54 万元,评估值 16,048.54 万元,评估值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
    值 1,076,302.90 万元,评估值 1,195,705.76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
    119,402.86 万元,增值率 11.09%。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26,166.64          26,593.54           426.90             1.63
2     非流动资产                1,066,184.79      1,185,160.76       118,975.96            11.16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060,931.44      1,179,497.32       118,565.88            11.18
4     固定资产                         626.89             810.22         183.33            29.24
5     在建工程                              -                  -               -
6     工程物资                              -                  -               -
7     无形资产                      4,617.26          4,844.01           226.75             4.91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74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0          资产总计       1,092,351.44      1,211,754.30       119,402.86            10.93
11   流动负债                16,039.77          16,039.77                 -                   -
12 非流动负债                      8.77               8.77                -                   -
13          负债总计         16,048.54          16,048.54                 -                   -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076,302.90      1,195,705.76       119,402.86            11.09
 (二)评估方法及模型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
 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
 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中,各类资产及负债的具体评估情况说明如下:
       1、流动资产的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预付
 账款、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账
 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为收到的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核对账面记录,查阅
 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及票面利率等与账务记录的一致性,并
 结合历史资料,查看应收票据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本次评估对应
 收票据不计提评估风险损失,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在对应收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调查了解的
                                      275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
营管理现状等。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的方法确定评估风险损失。对关联方往来
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
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4)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历史资料和调查了解的情
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
管理现状等,核查对方单位是否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履行义务等情况,以
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对利润分配相关文件进行核实,确认应收股利真实、金额准确,
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6)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在对其他应收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历史资料和调查了解
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
经营管理现状等。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及个别认定的方法确定评估风险损失。
对关联方往来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
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7)存货
     存货为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
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
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其中,不含税售价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产品销售税金及
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教育附加;销售费用
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营业
收入;主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276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用,对于亏损企业参照行业利润率确定;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r 为
折减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
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畅销产品为 0,一般
销售产品为 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
       (8)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在账表核对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9)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9,951.73            9,951.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款项融资                 344.93              345.00               0.07              0.02
应收账款                   11,194.89           11,579.32          384.43                3.43
预付账款                        5.95               5.95                  -                  -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489.23              489.23                  -                  -
其他应收款                   292.43              308.87             16.43               5.62
存货                        3,361.59            3,387.56            25.97               0.77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25.89              525.89                  -                  -
流动资产合计               26,166.64           26,593.54          426.90                1.63
       2、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有 21 家,账面值合计 1,060,931.44 万元。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部为具有控制权及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
资,本次对被投资单位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其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
                                         277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
       评估范围内的被投资单位采用的评估方法主要为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由于
纳入评估范围内各企业均围绕钢铁行业,容易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钢铁企
业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同时钢铁行业发展也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
影响,对未来钢铁企业经营业绩的预测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结合本次评估的目
的,基于谨慎性原则,评估机构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结论采用方法
  1         宁波首钢       100.00          30,180.00       31,506.97       资产基础法
  2         首钢浙金        40.00             2,065.36       2,368.37      资产基础法
  3         上海钢贸       100.00             1,000.00       6,400.94      资产基础法
  4         苏州首钢       100.00             4,080.00       7,692.85      资产基础法
  5         广州钢贸       100.00             1,000.00       2,558.79      资产基础法
  6         京海航运        20.00             3,093.97       3,624.25      资产基础法
  7         佛山首钢        60.00             3,600.00       5,469.34      资产基础法
  8         沈阳首钢       100.00             1,150.00       3,458.19      资产基础法
  9         哈尔滨首钢      97.00          22,310.00       22,041.08       资产基础法
  10        包钢首瑞        39.00             3,273.26       3,722.60      资产基础法
  11        首钢鹏龙        52.00             6,500.00     13,008.12       资产基础法
  12        京冀工贸       35.7143             811.71        1,204.27      资产基础法
  13        武汉钢贸       100.00             1,000.00       1,037.21      资产基础法
  14       武汉首钢汽车     51.00              510.00         555.74       资产基础法
  15        重庆首钢        60.00             7,582.20       8,052.84      资产基础法
  16        株洲首鹏        51.00             8,037.73       8,858.29      资产基础法
  17        山东钢贸       100.00             1,000.00       2,139.04      资产基础法
  18        青岛钢业        35.00             5,425.87       6,948.87      资产基础法
  19        天津钢贸       100.00             1,000.00       2,550.51      资产基础法
  20        物产首钢        35.00             1,947.21       2,894.63      资产基础法
  21        京唐公司       29.8177        955,364.14     1,043,404.42      资产基础法
           合计               -         1,060,931.44     1,179,497.32            -
       (1)报告期内钢贸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京唐公司)的净利润、本次
                                        278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估值对应的市盈率以及同行业市盈率情况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有 21 家,其中钢贸公司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4 家,报告期内钢贸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估值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净利润                     2021 年 8 月
序                                                                                                   市净
      单位名称                                              31 日净资      评估值      市盈率
号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8 月                                                率
                                                               产
1     宁波首钢     -513.16    -166.50              33.07    29,927.76     31,506.97     635.16       1.05
2     上海钢贸    1,258.48 1,501.94          1,268.45        4,636.70      6,400.94        3.36      1.38
3     苏州首钢       159.80    216.83          142.06        4,635.47      7,692.86      36.10       1.66
4     广州钢贸       632.09    451.59          421.36        2,254.90      2,558.79        4.05      1.13
5     佛山首钢       308.41     35.25              70.62     5,652.50      9,115.57      86.05       1.61
6     沈阳首钢        11.40    949.20        1,362.49        3,342.18      3,458.19        1.69      1.03
7    哈尔滨首钢    -204.94       0.02              57.70    21,103.12     22,722.76     262.54       1.08
8     首钢鹏龙        10.35     43.52          107.32       14,134.63     25,015.61     155.40       1.77
9     武汉钢贸        46.34    166.90              67.25       852.02      1,037.21      10.28       1.22
     武汉首钢汽
10                    16.41     -5.88              46.72     1,057.97      1,089.68      15.55       1.03
         车
11    重庆首钢       -68.45    247.77          295.05       11,615.25     13,421.40      30.33       1.16
12    株洲首鹏       106.80   -179.44          -13.92       15,506.64     17,369.20 -831.86          1.12
13    山东钢贸     -276.85     455.03          553.73        1,882.90      2,139.04        2.58      1.14
14    天津钢贸        15.87    285.60          271.57        1,321.01      2,550.51        6.26      1.93
     钢贸公司(合
15   并口径剔除 1,219.13 2,385.71            3,392.34      110,853.04 131,538.34         38.78       1.19
     投资收益)
                              贸易类主体平均值                                             5.31      1.36
                        钢材加工配送中心类主体平均值                                    152.85       1.30
          注 1:钢贸公司(合并口径剔除投资收益)净利润数据为合并口径下剔除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净资产数据为合并口径下剔除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剔除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后的评估值。
          注 2:市盈率以评估值为对应企业价值,净利润按 2021 年 1-8 月数据折算为全年数据。
          注 3:贸易类主体含上海钢贸、广州钢贸、武汉钢贸、山东钢贸、天津钢贸,钢材加工
      配送中心类主体为除上述 5 个区域销售子公司外的主体并剔除株洲首鹏异常值。
                                             279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由上表,若不考虑钢贸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对净利润和所有
者权益的影响,钢贸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整体市盈率为 38.78,市净率为 1.19,
其中五家贸易类主体平均市盈率为 5.31,市净率为 1.36,钢材加工配送中心类
主体平均市盈率为 152.85,市净率为 1.30。
     目前,尚不存在钢铁贸易为主业的上市公司,选择 A 股市场从事有色金属、
铁矿石等商品贸易业务的上市公司,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600704.SH            物产中大                 9.74                        1.22
    000906.SZ            浙商中拓                 10.31                       2.45
    600058.SH            五矿发展                 29.43                       2.72
    000626.SZ            远大控股                 99.15                       4.21
                平均值                            37.16                       2.65
 钢贸公司(合并口径剔除投资收益)                 38.78                       1.19
           贸易类主体平均值                       5.31                        1.36
    数据来源:Wind,取上市公司基准日最近一期市净率、市盈率。
     由上表,从事有色金属、铁矿石等商品贸易业务的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值
为 37.16,市净率平均值为 2.65,钢贸公司(合并口径剔除投资收益)市盈率
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相近,贸易类主体平均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的平均市盈率,两者市净率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净率。
     A 股市场亦不存在以简单钢材加工为主业的上市公司,由于钢材加工配送中
心普遍为重资产行业,需要厂房、加工设备等经营资产,同时钢材加工行业容
易受钢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经营业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而钢贸公司下属钢材加工配送中心更多承担区域客户服务职能,因此市净率更
适合度量该类企业的价值。截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钢
铁生产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取京唐公司可比公司口径)的市净率比较情况如
下表所示: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市净率
       000959.SZ                    首钢股份                           1.42
       600019.SH                    宝钢股份                           1.20
                                         280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市净率
       600010.SH                       包钢股份                             3.08
       600581.SH                       八一钢铁                             2.19
       601003.SH                       柳钢股份                             1.43
                          平均值                                            1.86
            钢材加工配送中心类主体平均值                                    1.30
    数据来源:Wind
    注:上市公司市净率=2021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市值/基准日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
     由上表,钢铁生产行业上市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市净率的平均数为 1.86
倍,钢材加工配送中心类主体平均市净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净率水平。
     (2)说明本次交易中钢贸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估值对应市盈率与同行业市
盈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中,部分钢贸公司下属子公司估值对应市盈率与同行业市盈率差
异较大,增值率较高,其中市盈率超过钢贸公司(合并口径剔除投资收益)市
盈率的子公司有宁波首钢、苏州首钢、佛山首钢、哈尔滨首钢、首钢鹏龙、株
洲首鹏,上述主体主要增值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宁波首钢评估增值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宁波首钢净资产账面值 29,927.76 万元,资产基
础法评估值 31,506.97 万元,评估增值 1,579.21 万元,增值率 5.28%。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45,247.10         45,813.48          566.38              1.25
2   非流动资产                      13,018.43         13,894.62          876.19              6.73
3      固定资产                     11,367.85         11,740.91          373.06              3.28
4          其中:建筑物              6,496.86          6,814.52          317.66              4.89
5      在建工程                             10.93            10.93             -                -
6      无形资产                      1,527.02          2,030.15          503.13            32.95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1,527.02          2,030.15          503.13            32.95
8      使用权资产                       112.62           112.62                -
                                                281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9    资产总计                58,265.53        59,708.10         1,442.57              2.48
10   流动负债                28,102.23        28,102.23                 -                -
11   非流动负债                  235.54              98.90       -136.64           -58.01
12   负债总计                28,337.77        28,201.13          -136.64            -0.48
1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9,927.76        31,506.97         1,579.21              5.28
     宁波首钢评估增值主要系存货、固定资产-建筑物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评估增值。
     ①存货
     宁波首钢存货评估值 13,709.02 万元,评估增值 511.27 万元,增值率 3.87%。
评估增值主要系产成品评估增值,由于钢材价格有较大涨幅,市场售价高于成
本价,因此导致评估增值。
     ②固定资产-建筑物
     宁波首钢固定资产-建筑物评估值 6,814.52 万元,评估增值 317.66 万元,
增值率 4.89%。宁波首钢建筑物构建于 2019 年,本次评估基准日建筑物工程造
价比建造当年造价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同时,部分建筑物资产经济使用年
限长于会计折旧年限,因此导致评估增值。
     ③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宁波首钢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 2,030.15 万元,评估增值 503.13 万
元,增值率 32.95%。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随
着近年来宁波区域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区域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基础
设施的不断改善等带动了区域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上升,因此导致评估增值。
     2)苏州首钢评估增值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苏州首钢净资产账面值 4,635.47 万元,资产基础
法评估值 7,692.86 万元,评估增值 3,057.38 万元,增值率 65.96%。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282
首钢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40,386.98         41,011.45     624.47               1.55
2    非流动资产                     2,461.04         4,893.95    2,432.91             98.86
3      固定资产                     1,985.11         3,992.64    2,007.53            101.13
4          其中:建筑物             1,555.26         2,815.88    1,260.62             81.06
5                设备                 429.84         1,176.76      746.92            173.77
6      无形资产                       441.29           866.67      425.38             96.39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441.29           866.67      425.38             96.39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64            34.64             -                -
9    资产总计                      42,848.02         45,905.40   3,057.38               7.14
10   流动负债                      38,212.54         38,212.54            -                -
11   非流动负债                                  -          -             -
12   负债总计                      38,212.54         38,212.54            -                -
1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635.47         7,692.86    3,057.38             65.9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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