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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2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1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42)。

4、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6、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本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90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5位境外激励对象未能及时开立证券账户。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624人调整为2,52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4,873.40万股变更为24,077.70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赵伟副董事长、总经理500.001.98%0.15%
2黄丽辉董事、副总经理150.000.59%0.05%
3关赛新董事、副总经理200.000.79%0.06%
4杨依明副总经理200.000.79%0.06%
5郭瑞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200.000.79%0.06%
6曾兆豪财务总监200.000.79%0.06%
7李应平副总经理85.600.34%0.03%
8杨晓波副总经理100.000.40%0.03%
9姚飞副总经理150.000.59%0.0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小计(9人)1,785.607.06%0.55%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520人)22,292.1088.09%6.83%
首次授予共计(2,529)人24,077.7095.14%7.38%
预留部分1,229.404.86%0.38%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25,307.10100.00%7.76%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分配情况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数量分配情况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分配情况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监事会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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