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
或“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其内部控制规则的具体情况编制了《江苏通达动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公司”)作为通达动力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通达动力董事会编制的《自查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通达动力董事会编制的《自查表》
公司简称 通达动力
股票代码 002576
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是/否/不适用 说明(如选择否或不适用,
请说明具体原因;如果包含
两个以上事项,如有一项不
符,请选“否”,并加以说
明。)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否由不少于 是
三名董事组成。
2、独立董事是否占审计委员会、薪酬 是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委员会成
员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是否为会计专 是
业人士。
4、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 是
部审计部门。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1、公司是否已针对销售及收款、采购 是
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
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融资管理)、财
务管理、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
息系统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公司是否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 是 原内部审计制度系根据
审计制度是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制
订,未加入证监会及交易所
要求事项,尚需修改。
三、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三名以上 是
(含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
作。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 否 公司已于 2011 年 9 月 5 日
是否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由审计委员会提议的
《关于聘任胡浩为审计部
经理的议案》,胡浩女士现
为公司专职的内部审计部
门负责人。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 是
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内部
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
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审计委员会的 是
督导下,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
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
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
6、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底稿、审计报 是
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是否遵守有关
档案管理规定。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 是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
表意见。
8、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 是
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的工
作计划和报告,是否保存有会议纪要。
9、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 是
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重点核查事项
1、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 是
度》。
(2)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或其他 是
制度中是否包括内部保密、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等制度。
(3)公司是否明确各相关部门(包括 是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
人。
(4)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是
管理制度》。
(5)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 不适用 本公司上市后尚未披露过
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 年度报告。
(6)公司是否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 是
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并即时处理相关信息。
(7)公司是否在相关制度中规定与特 否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际
定对象直接沟通前应要求特定对象签 操作中与特定对象直接沟
署承诺书。 通前要求签署承诺书;但截
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尚
未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8)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特定 是
对象是否均已签署承诺书。
(9)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是否 是
每次在活动结束后向本所报备了投资
者关系管理档案。
2、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明确董事会、股东大会 是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
(3)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履行了相应 是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监事会、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是否对募集资金使用发
表明确意见。
(4)公司是否签订并披露《募集资金 是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本所规定。
(5)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是
协议》补充协议后,是否履行披露或报
备义务。
(6)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部门是 是
否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台帐,详
细记录了募集资金的支出和募投项目
投入情况。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章程》是否明确划分公司 是
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和回避表决要求。
(2)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的制度 是
是否健全。
(3)公司是否已按照本所《股票上市 是
规则》及其他规定,确定且及时更新真
实、准确、完整的关联人名单,并向我
所报备。
(4)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不适用 本公司上市后股东大会和
或关联股东是否回避表决。 董事会未审议过关联交易
事项。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否 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 资金情况。
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 是
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
金往来情况。
4、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与对外担保相关的制度是否 是
健全。
(2)公司是否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 是
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
(3)公司所有对外担保是否都已履行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
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项。
5、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