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总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额度,在担保期间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进行调剂。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担保、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提供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16,300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3月12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59,360.298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饲料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原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加工。
7、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东宝生物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5,711,022 | 21.18% |
2 | 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8,823,422 | 13.28% |
3 |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175,300 | 2.72% |
4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620,000 | 1.62% |
5 | 中科先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453,994 | 1.42% |
6 | 王军 | 境内自然人 | 7,866,992 | 1.33% |
7 | 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有法人 | 6,347,718 | 1.07% |
8 | 许志峰 | 境内自然人 | 6,175,300 | 1.04% |
9 | 王丽萍 | 境内自然人 | 4,756,200 | 0.80% |
10 | 江任飞 | 境内自然人 | 4,625,102 | 0.78% |
合计 | 268,555,050 | 45.24% |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61,526.43 | 141,793.42 |
负债总额 | 21,537.03 | 41,975.10 |
净资产 | 139,989.41 | 99,818.32 |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41,226.72 | 44,882.78 |
利润总额 | 1,701.15 | 1,966.42 |
净利润 | 1,367.07 | 1,819.43 |
备注: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3、债务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6、担保金额:债权本金人民币16,3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7、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东宝生物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东宝生物的其他股东均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东宝生物资信良好,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其经营发展前景向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其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61%。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
子公司进行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国恩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国恩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与国恩股份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