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磐信(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磐信(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信投资”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248,0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6%;
? 磐信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收到股东磐信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磐信(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家浜路37弄4-5号249室 |
成立日期 | 2011-08-30 |
经营期限 | 2026-08-29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宥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田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82062390Q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15层 |
主要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1 | 上海宥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 | 0.0002 |
2 | 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06,223 | 99.9998 |
合计 | - | 506,224 | 100 |
备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 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变动时间 | 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磐信投资 | 大宗交易 | 2022.2.10 | 36.80 | 9,735,400 | 5.00% |
合计 | / | / | / | 9,735,400 | 5.00%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磐信(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9,983,462 | 10.26% | 10,248,062 | 5.26% |
备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