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前次募投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前次募投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前次募投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2017年6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1,664股,每股发行价格9.0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814,992.64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人民币12,974,669.87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707,840,322.77元,再扣除会计师费、验资费、律师费用合计1,9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40,322.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841,962.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706,782,285.2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14日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3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
上 海 基 地 项 目 |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项目 | 22,674.00 | 15,656.43 |
乘用车EGR项目 | 19,412.00 | 14,952.80 | |
乘用车水空中冷器项目 | 15,120.00 | 11,428.60 | |
DPF国产化建设项目 | 12,071.00 | 9,286.40 | |
研发中心项目 | 13,571.00 | 11,454.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7,900.00 | 7,900.00 | |
合计 | 90,748.00 | 70,678.23 |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前次募投项目中“乘用车EGR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9,100万元。
三、本次新项目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多方面考察,公司及上海银轮拟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募投项目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项目 |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 |
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开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其它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