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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江西萍钢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钢股份”)拟将其持有的江西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特汽车”)40%的股权对外转让,转让价格为1,528万元。根据江特汽车《章程》的规定,公司享有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 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关联方萍钢股份《关于转让江特汽车40%股权的通知》,萍钢股份拟将其持有的江特汽车40%的股权对外转让,转让价格为1,528万元。根据江特汽车《章程》的规定,公司享有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系公司及萍钢股份的控股股东,方大钢铁控制持有公司41.92%股权、持有萍钢股份51.9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1590664154法定代表人:敖新华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9日注册资本:447,412.0421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以上生产项目限分支经营);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硫酸铵、氧气、氮气、氩气生产、销售(以上生产、销售项目限分支经营);矿产品的购销;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萍钢股份经审计总资产(合并)357.82亿元,净资产254.80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6.48亿元,净利润42.07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2161242369F

法定代表人:胡建忠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9,500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708号

经营范围:专用车辆、环卫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城市垃圾清扫服务、城市道路冲洗服务、城市积雪清理服务、城市垃圾运输服务、城市泔水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分类服务、城市废弃食用油处理服务、公共厕所管理服务;绿化管理;公路养护服务;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萍钢股份分别持有江特汽车60%股权、4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特汽车经审计的总资产3,996.21万元,净资产

3,838.6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0.18万元,净利润-836.29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江特汽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691.15万元,净资产3,517.23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65万元,净利润-321.42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萍钢股份拟将其持有的江特汽车40%的股权对外转让,转让价格为1,528万元。根据江特汽车《章程》的规定,公司享有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五、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志新、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常健、谭兆春、居琪萍、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江西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及资产配置;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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