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2月11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铁良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26人,代表股数223,941,610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25.4455%,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2人,代表股数979,577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111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数222,962,033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25.33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融冠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赞成票222,51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反对票1,418,700股,弃权票5,2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098,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54%,反对票1,418,700股,弃权票5,200股);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与齐鲁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进行融资互相担保的提案(赞成票222,51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反对票1,418,700股,弃权票5,2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098,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54%,反对票1,418,700股,弃权票5,200股);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融冠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艺茹、郭传蕾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