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盛宇瑞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丹阳盛宇”)及一致行动人南京盛宇瑞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宇瑞和”)、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黑科投资”)、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毓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037%),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72,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该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542.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丹阳盛宇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2日 | 51.2-54.2 | 67.52 | 0.60 |
大宗交易 | 2021年12月8日 | 49.24 | 90.72 | 0.80 | |
盛宇瑞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5日 | 51.5-55.1 | 45.36 | 0.40 |
大宗交易 | 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6日 | 40 | 203.64 | 1.80 | |
黑科投资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6日 | 39.1-42.13 | 67.5 | 0.60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恒毓投资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6日 | 39.1-42.13 | 45.38 | 0.40 |
大宗交易 | 2021年9月9日 | 40 | 22.12 | 0.20 | |
合计 | 542.24 | 4.80 |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021年9月11日,上述股东委托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公告后,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38.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名称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丹阳盛宇 | 合计持有股份 | 384 | 3.40 | 225.76 | 2.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4 | 3.40 | 225.76 | 2.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盛宇瑞和 | 合计持有股份 | 249 | 2.21 | 0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9 | 2.21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黑科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67.5 | 0.60 | 0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5 | 0.6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恒毓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67.5 | 0.60 | 0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5 | 0.6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768 | 6.80 | 225.76 | 2.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68 | 6.80 | 225.76 | 2.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注:本公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3、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和恒毓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和恒毓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