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会计师意见
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事项的会计师意见
目录 | 页次 | ||
一、 | 报告 | 1-65 | |
二、 |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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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事项的会计师意见
信会师函字[2022]第ZM00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转来贵所《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收悉。本所对问询函中须由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题一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19%、33.23%、26.47%和
22.04%,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发行人自2020年将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所致。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中玻璃占比较高,2021年以来玻璃价格持续上涨,最近一期玻璃单价同比上涨39.42%。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毛利率及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以及原因,最近一年一期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并结合原材料价格趋势、产品成本结构、产品生产周期、产品定价模式及发行人议价能力、是否存在价格调整机制等,说明原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应对原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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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毛利率及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以及原因,最近一年一期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毛利率及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以及原因
(1)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玻璃深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家电玻璃和光伏玻璃,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主要产品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单价 | 增幅 | 单价 | 增幅 | 单价 | 增幅 | 单价 | |
家电玻璃 | 83.68 | 16.74% | 71.68 | -11.63% | 81.11 | 1.99% | 79.53 |
光伏玻璃 | - | - | - | - | 21.57 | -3.01% | 22.24 |
2020年发行人主要产品价格下降,主要是由于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家电生产企业经营情况受到一定的冲击,导致家电企业强化招标力度,限制了公司产品的议价能力。为保障公司在家电客户的市场份额,在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稳定大客户的基础上,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对海尔、海信、美的等部分大客户陆续实施了不同程度的降价。由于原材料价格自2020年下半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开始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2021年发行人同客户协商后调整了主要产品价格。
2)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玻璃深加工业务,主要原材料为原片玻璃,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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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平方米
主要原材料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单价 | 增幅 | 单价 | 增幅 | 单价 | 增幅 | 单价 | |
原片玻璃 | 22.60 | 39.42% | 16.21 | 12.26% | 14.44 | 1.98% | 14.16 |
最近一年一期,浮法原片玻璃产能受限、原片玻璃原材料价格上涨、建筑玻璃市场需求较大幅度增加等原因,使得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升。
(2)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情况及差异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应用于家电领域的玻璃深加工业务,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不存在与发行人完全可比的公司及产品,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 | 主营业务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耀皮玻璃 | 研发、生产各类浮法玻璃、压延玻璃、汽车玻璃、深加工玻璃以及其他特种玻璃系列产品 | 20.24 | 21.78 | 21.59 | 18.44 |
三星新材 | 各类低温储藏设备玻璃门体及家电玻璃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 | 20.69 | 30.09 | 32.53 | 29.42 |
德力股份 | 餐饮用器皿、厨房用器皿、酒店用器皿等各类日用玻璃器皿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6.17 | 17.92 | 22.30 | 18.68 |
亚玛顿 | 光伏减反玻璃、超薄双玻组件、电站业务 | 6.85 | 15.96 | 13.98 | 10.60 |
金晶科技 | 浮法玻璃、在线镀膜玻璃和超白玻璃的生产、销售 | 36.47 | 20.21 | 20.72 | 21.68 |
福耀玻璃 | 为各种交通运输工具提供安全玻璃全解决方案,包括汽车级浮法玻璃、汽车玻璃、机车玻璃相关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 | 40.54 | 39.51 | 37.46 | 42.63 |
洛阳玻璃 | 超薄玻璃基板业务、新能源玻璃业务 | 28.50 | 30.99 | 24.29 | 21.78 |
福莱特 | 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和销售和EPC光伏电站工程建设 | 42.09 | 46.54 | 31.56 | 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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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主营业务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平均值 | 26.44 | 27.88 | 25.55 | 23.79 | |
发行人 | 22.04 | 26.47 | 33.23 | 29.19 |
公司2018年、2019年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2020年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反,主要系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将运杂费计入营业成本中所致;公司2021年1-9月毛利率较2020年略有下降,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1-9月平均毛利率较2020年亦略有下降,但下降幅度小于公司,主要系金晶科技的毛利率从2020年的20.21%上升到2021年1-9月的
36.47%所致。金晶科技的主营产品为原片玻璃,系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与公司产品存在差异,金晶科技受益于原片玻璃价格的大幅上涨,2021年1-9月毛利率大幅上升,而公司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上升,2021年1-9月毛利率略有下降,双方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及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2、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产品分类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家电玻璃 | 20.90 | 25.43 | 33.00 | 30.41 |
光伏玻璃 | - | - | 5.35 | 12.56 |
教育学杂费及教育咨询服务 | - | - | 32.74 | 30.12 |
其他 | 65.04 | 64.35 | 77.46 | 80.07 |
综合毛利率 | 22.04 | 26.47 | 33.23 | 29.19 |
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毛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新收入准则对销售费用中的运杂费进行重分类、主要原材料原片玻璃价格上涨、部分产品价格下降等,具体分析如下:
(1)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
2021年1-9月毛利率较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原材料原片玻璃价格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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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度上涨所致,公司未及时将成本压力全部传导给下游客户。公司针对主要生产原材料较大幅度上涨,已积极通过提高销售价格等方式,将原材料价格上涨传导至下游客户。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单季度实现毛利率为27.01%,与2020年基本持平,预计随着原片玻璃价格的回落以及原材料成本上升向下游客户的传导,公司毛利率将有进一步回升。
(2)新收入准则对销售费用中运杂费重分类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19%、33.23%、26.47%和22.04%。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毛利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主要系根据新收入准则,将运杂费重新分类至营业成本所致。
将公司2018年和2019年“销售费用”中的运杂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据此测算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04,445.96 | 128,633.75 | 126,905.36 | 140,069.01 |
营业成本 | 81,421.77 | 94,585.56 | 84,738.68 | 99,183.03 |
毛利率 | 22.04% | 26.47% | 33.23% | 29.19% |
销售费用-运杂费 | - | - | 7,672.75 | 6,329.28 |
测算毛利率 | 22.04% | 26.47% | 27.18% | 24.67% |
由此可见,按新收入准则统一调整后,2018-2020年的毛利率变动不大。
(3)产品价格下降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国内家电生产企业经营受到一定的冲击,导致家电企业强化招标力度,限制了公司产品的议价能力。为保障公司在家电客户的市场份额,在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稳定大客户的基础上,2020年上半年,公司对海尔、海信、美的等部分大客户陆续实施了不同程度的降价,上述客户均为公司主要大客户。
(二)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并结合原材料价格趋势、产品成本结构、产品生产周期、产品定价模式及发行人议价能力、是否存在价格调整机制等,说明原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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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玻璃深加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占比最大,报告期各期均保持在60%以上。假设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波动一定比例,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价格变动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 | 敏感系数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 | 敏感系数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 | 敏感系数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 | 敏感系数 | |
基数 | 22.04% | 26.47% | 27.18% | 24.67% | ||||||||
上涨情况 | ||||||||||||
20% | 15.29% | -6.75% | -0.34 | 20.82% | -5.65% | -0.28 | 22.73% | -4.45% | -0.22 | 20.22% | -4.45% | -0.22 |
50% | 5.16% | -16.88% | -0.34 | 12.34% | -14.13% | -0.28 | 16.05% | -11.13% | -0.22 | 13.54% | -11.13% | -0.22 |
80% | -4.97% | -27.01% | -0.34 | 3.86% | -22.61% | -0.28 | 9.38% | -17.80% | -0.22 | 6.87% | -17.80% | -0.22 |
100% | -11.72% | -33.76% | -0.34 | -1.80% | -28.27% | -0.28 | 4.93% | -22.25% | -0.22 | 2.41% | -22.26% | -0.22 |
下跌情况 | ||||||||||||
-20% | 28.79% | 6.75% | -0.34 | 32.12% | 5.65% | -0.28 | 31.63% | 4.45% | -0.22 | 29.12% | 4.45% | -0.22 |
-50% | 38.92% | 16.88% | -0.34 | 40.60% | 14.13% | -0.28 | 38.31% | 11.13% | -0.22 | 35.80% | 11.13% | -0.22 |
-80% | 49.05% | 27.01% | -0.34 | 49.08% | 22.61% | -0.28 | 44.98% | 17.80% | -0.22 | 42.47% | 17.80% | -0.22 |
-100% | 55.80% | 33.76% | -0.34 | 54.74% | 28.27% | -0.28 | 49.43% | 22.25% | -0.22 | 46.93% | 22.26% | -0.22 |
注:毛利率基数按剔除运杂费影响后的毛利率计算取数。
经上述量化分析可知,假设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报告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敏感系数在-0.22至-0.34之间,即原材料采购价格每上升/下降10%,则毛利率减少/增加2.2%-3.4%。
2、原材料价格趋势、产品成本结构、产品生产周期、产品定价模式及发行人议价能力、是否存在价格调整机制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及采购价格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原片玻璃,包括主要的3.2mm、4mm原片玻璃及其他规格原片玻璃,报告期内,原片玻璃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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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平方米
玻璃原材料规格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采购单价 | 采购额占比 | 采购单价 | 采购额占比 | 采购单价 | 采购额占比 | 采购单价 | 采购额占比 | |
3.2mm | 21.45 | 71.31% | 15.47 | 76.01% | 13.83 | 77.97% | 13.67 | 84.13% |
4mm | 23.24 | 19.27% | 16.51 | 16.02% | 14.93 | 16.87% | 15.35 | 12.82% |
其他 | 36.46 | 9.42% | 25.00 | 7.97% | 25.41 | 5.17% | 22.90 | 3.04% |
2021年1-9月,各规格玻璃原材料较2020年度均有不同幅度上涨,导致公司家电玻璃产品毛利率出现一定幅度下滑,主要的玻璃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2)发行人产品成本结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48,657.95 | 66.69% | 50,732.74 | 62.96% | 46,208.71 | 60.36% | 50,974.48 | 60.25% |
直接人工 | 12,534.81 | 17.18% | 16,765.38 | 20.81% | 12,914.87 | 16.87% | 13,542.47 | 16.01% |
制造费用 | 11,772.26 | 16.13% | 13,084.82 | 16.24% | 17,437.39 | 22.78% | 20,094.46 | 23.75% |
合计 | 72,965.02 | 100.00% | 80,582.94 | 100.00% | 76,560.96 | 100.00% | 84,611.41 | 100.00% |
注:上述产品成本均为报告期内玻璃深加工业务的成本,且均不包括运杂费。
公司成本结构中,2018年度、2019年度直接材料成本占比约为60%,受玻璃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20年度、2021年1-9月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上升至
-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 ||||
玻璃原材料采购单价波动(单位:元/㎡) | ||||
采购单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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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6%、66.69%。
(3)产品生产周期
公司玻璃深加工产品生产周期较短,原片玻璃一般一天内即可完成包括切、磨、钢化、镀膜、印刷等生产加工流程。报告期内,公司与玻璃加工业务收入相关的存货周转天数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营业成本 | 72,965.02 | 80,582.94 | 76,560.96 | 84,611.41 |
存货余额 | 23,274.61 | 15,949.99 | 12,515.35 | 10,090.70 |
周转天数 | 72.57 | 64.47 | 53.89 | 42.80 |
2018年至2021年1-9月,公司存货周转天数由42.80天逐年上升至72.57天,主要是公司国外收入占比持续上涨导致,由于国外销售收入有较长的海运时间,导致公司整体存货周转天数明显增加。报告期各期,国外收入占比由
28.93%上升至45.2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国外玻璃深加工业务收入 | 46,047.74 | 44,536.42 | 38,287.04 | 34,596.69 |
玻璃深加工业务收入 | 101,748.88 | 128,633.75 | 115,536.69 | 119,572.48 |
占比 | 45.26% | 34.62% | 33.14% | 28.93% |
(4)产品定价模式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家电厂商,其主要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发行人根据客户定制化要求生产非标准化产品,产品会根据客户在制作工艺、印刷、镀膜等方面要求的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鉴于客户定制化的要求,公司采取的定价模式为成本加成模式,主要是参考客户的工艺、原材料等方面的要求,结合人工成本、产品加工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水平等确定产品价格。
(5)发行人议价能力及价格调整机制
发行人主营玻璃深加工业务,主要产品应用于家电领域,且在家电玻璃深加工领域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发行人对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若属于一定范围内的周期性波动,且属于市场认可的正常市场供求因素影响的波动范围,发行人不会调整相关产品的售价。若原材料价格波动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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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幅度的上涨,发行人则根据定价模式与客户协商确定相关产品报价或协商作出价格调整。鉴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传导至当期产品销售成本,并影响到发行人毛利率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发行人与相关客户就产品价格调整需要进行协商,因此产品价格原因材料价格上涨而做出调整需要一定的时间。
3、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产品具有非标准化、定制化特征,主要采用的定价机制为成本加成法,在产品成本基础上,结合市场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在主要生产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后,公司可通过产品定价调整将一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传递给下游客户,以维持合理的毛利率水平。同时,自2021年四季度,原片玻璃价格逐步回归至稳定合理水平,毛利率也逐步回归。
本次生产性募投项目主要包括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和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两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均为在原有玻璃深加工产品上做进一步的加工,短期内使用的玻璃原片数量不会大幅增加。同时,募投项目尚需建设周期,自2021年四季度原片玻璃价格逐步回归至稳定合理水平,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结合原材料价格趋势、产品成本结构、产品生产周期、产品定价模式及发行人议价能力、价格调整机制等,原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波动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应对原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1、价格传导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玻璃深加工业务,对于主要原材料原片玻璃价格的上涨,发行人基于成本及市场需求等方面的考量,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对原产品及新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以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2、原材料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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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玻璃深加工业务对原片玻璃的需求量较高,针对玻璃市场需求、玻璃原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问题导致的原片玻璃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发行人依托于与主要供应商长期良好战略合作的基础,进一步加强与具备产能优势的供应商的合作,保障公司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3、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通过持续优化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提升生产流程的管理水平,采购自动化设备提高生产流程的自动化率,以提高公司产品的良率,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从而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4、加强研发及产品创新
公司通过加强研发及产品创新,一方面通过技术的提升提高产品的生产质量水平,生产出对于客户来说更具有性价比的产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研发及产品创新,可以推出具有更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利润的影响,从而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通过上述应对措施,公司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客户产品的供应需求,未出现原材料短缺的情形。同时,通过将原片玻璃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及时传导给下游客户,使得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单季度实现毛利率27.01%,与2020年基本持平,预计随着原片玻璃价格回落并趋于稳定以及公司销售价格的提高,公司毛利率将实现进一步提高。
二、发行人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经营风险”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一)原材料供应紧张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原片玻璃、油墨材料、包装材料等,其中原片玻璃在原材料成本中占比较高,自2020年起,基于玻璃市场需求、原片玻璃生产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原片玻璃的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2021年1-9月,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原片玻璃采购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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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2%,若未来原片玻璃持续供应紧张或者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通过提高产品价格将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部分转嫁给客户,或通过技术工艺的提升来缓解原材料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则可能出现原材料供应不足,对公司经营成果和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 “二、财务风险”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一)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19%、33.23%、26.47%和
22.04%,整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一方面系发行人自2020年将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导致毛利率出现下滑;另一方面系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所致。同时,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家电生产企业经营情况受到一定的冲击,导致家电企业强化招标力度,限制了公司产品的议价能力。为保障公司在家电客户的市场份额,在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稳定大客户的基础上,公司对海尔、海信、美的等部分大客户陆续实施了一定幅度的降价。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升或议价能力受限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又或者公司制定的改善毛利率的相关措施未能达到效果,则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会计师回复
1、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明细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资料,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产品成本构成情况,测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2)查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资料,了解公司毛利率及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3)向管理层了解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的主要原因,结合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分析相关变动原因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4)向管理层了解发行人产品的生产周期、产品定价模式、价格调整机制和发行人在行业的议价能力情况及相关应对措施的实施进展,结合存货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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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营业绩等财务指标情况,分析评价原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经核查,我们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比较具有合理性,最近一年及一期毛利率下滑的原因、相关应对措施和效果及原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无重大不一致,最近一年及一期毛利率下滑具有合理性。
问题三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9.2亿元,分别投向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4.96亿元和BIPV(BuildingIntegrated Photovoltai,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
2.48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1.85亿元。本次募投项目合计补充流动资金27,785.96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9.91%。项目一达产后新增应用于家电、新能源、笔记本电脑的智能玻璃产能430万片,项目二系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达产后新增BIPV产能500MW/年。2018年和2019年发行人光伏收入分别为15,808.71万元和2,889.83万元,最近一年一期无相关业务收入。根据效益测算,项目一毛利率、净利率和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分别为31.79%、11.57%和
14.03%,项目二毛利率、净利率和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分别为14.11%、7.78%和21.39%。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比例,补流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产品定位、客户储备情况、在手订单、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 、现有及本次发行拟新增产能、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情况等说明项目一新增产能的合理性;(3)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收缩光伏玻璃业务的原因、本次产品研发进展情况等说明项目二建设的必要性,相关技术、人员储备是否充足,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结合下游客户、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4)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和测算过程,项目一毛利率和净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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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项目二但内部收益率税后小于项目二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及同行业可比项目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同时就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5)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6)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7)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8)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3)(4)(5)相关的风险。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4)(5)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6)(7)(8)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本次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2,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投入比例 |
1 |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49,691.20 | 49,600.00 | 99.82% |
2 | 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 | 24,817.32 | 24,800.00 | 99.93%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8,500.00 | 18,500.00 | 100.00% |
合计 | 93,008.52 | 92,900.00 | - |
2、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总投资49,691.2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6,887.8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803.33万元。本项目建设投资为46,887.87万元,其构成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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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总投资构成 | 投资额 | 比例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1 | 建设投资 | 46,887.87 | 94.36% | |
1.1 | 工程费用 | 42,405.10 | 85.34% | 是 |
1.1.1 | 建筑工程费 | 17,890.00 | 36.00% | 是 |
1.1.2 | 设备购置费 | 23,310.00 | 46.91% | 是 |
1.1.3 | 安装工程费 | 1,205.10 | 2.43% | 是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250.01 | 4.53% | (注) |
1.3 | 预备费 | 2,232.76 | 4.49% | 否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2,803.33 | 5.64% | 否 |
* | 合计 | 49,691.20 | 100.00% | - |
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指除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中前期工作费、人员培训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等费用为非资本性支出。(下同)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参照当地建筑标准和指标测算,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工程量(m2) | 建设单价(元/m2) | 投资额(万元) |
1 | 家电智能玻璃用建筑 | |||
1.1 | 切片、磨边、钢化车间 | 5,000.00 | 2,000.00 | 1,000.00 |
1.2 | 印刷车间 | 2,000.00 | 4,500.00 | 900.00 |
1.3 | 贴合车间 | 8,000.00 | 7,500.00 | 6,000.00 |
1.4 | 检测车间 | 9,200.00 | 4,500.00 | 4,140.00 |
1.5 | 包装、仓储车间 | 6,000.00 | 2,000.00 | 1,200.00 |
小计 | 30,200.00 | 13,240.00 | ||
2 | 车载、笔电智能玻璃用建筑 | |||
2.1 | 切片、磨边、钢化车间 | 5,500.00 | 2,000.00 | 1,100.00 |
2.2 | 印刷车间 | 4,000.00 | 4,500.00 | 1,800.00 |
2.3 | 贴膜车间 | 2,000.00 | 4,500.00 | 900.00 |
2.4 | 喷涂AG车间 | 1,000.00 | 4,500.00 | 450.00 |
2.5 | 包装、仓储车间 | 2,000.00 | 2,000.00 | 400.00 |
小计 | 14,500.00 | 4,650.00 | ||
合计 | 44,700.00 | 17,8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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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主要由生产设备、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等公辅设备构成,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一 | 家电用智能玻璃生产设备 | |||
1 | 切片机 | 2 | 70.00 | 140.00 |
2 | 磨边机 | 4 | 50.00 | 200.00 |
3 | 洗片机 | 6 | 20.00 | 120.00 |
4 | 钢化炉 | 1 | 1,000.00 | 1,000.00 |
5 | 烘干炉 | 4 | 20.00 | 80.00 |
6 | 印刷机 | 4 | 30.00 | 120.00 |
7 | 加工中心 | 4 | 90.00 | 360.00 |
8 | 磨边线水处理设备 | 1 | 110.00 | 110.00 |
9 | CG+Sensor(Film)贴合机 | 15 | 150.00 | 2,250.00 |
10 | CG+Sensor(glass)贴合机 | 15 | 250.00 | 3,750.00 |
11 | TP+LCM真空贴合机 | 15 | 250.00 | 3,750.00 |
12 | 脱泡机 | 20 | 100.00 | 2,000.00 |
13 | UV固化机 | 11 | 80.00 | 880.00 |
14 | 工装及检测器具 | 1 | 300.00 | 300.00 |
小计 | 103 | 15,060.00 | ||
二 | 车载、笔电智能玻璃生产设备 | |||
1 | 切片机 | 8 | 70.00 | 560.00 |
2 | 精雕机 | 40 | 60.00 | 2,400.00 |
3 | 加工中心 | 32 | 50.00 | 1,600.00 |
4 | 化学钢化炉 | 3 | 220.00 | 660.00 |
5 | 纯水设备 | 1 | 30.00 | 30.00 |
6 | 超声波清洗机 | 2 | 40.00 | 80.00 |
7 | 平板清洗机 | 4 | 30.00 | 120.00 |
8 | 印刷机 | 9 | 40.00 | 360.00 |
9 | 烘干炉 | 3 | 15.00 | 45.00 |
10 | AF镀膜机 | 3 | 40.00 | 120.00 |
11 | AG镀膜机 | 3 | 250.00 | 750.00 |
12 | 贴膜机 | 3 | 30.0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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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3 | 覆膜机 | 3 | 30.00 | 90.00 |
14 | 电动液压车 | 5 | 5.00 | 25.00 |
小计 | 119 | 6,930.00 | ||
三 | 公辅设备 | |||
1 | 配电系统 | 1 | 300.00 | 300.00 |
2 | 消防系统 | 1 | 120.00 | 120.00 |
3 | 环保系统 | 1 | 100.00 | 100.00 |
4 | 空调系统 | 1 | 800.00 | 800.00 |
小计 | 4 | 1,320.00 | ||
合计 | 226 | 23,310.00 |
(3)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设备安装工程费率取5.0%,公辅设备安装工程费率取8.0%,估算为1,205.10万元。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是指建设投资中除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经初步估算,该项目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总计2,250.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费用类别 | 金额(万元) | 比例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339.24 | 15.08% |
2 | 前期工作费 | 50.00 | 2.22% |
3 | 勘察设计费 | 848.10 | 37.69% |
4 | 临时设施费 | 89.45 | 3.98% |
5 | 工程监理费 | 636.08 | 28.27% |
6 | 工程保险费 | 127.22 | 5.65% |
7 | 联合试运转费 | 69.93 | 3.11% |
8 | 职工培训费 | 45.00 | 2.00% |
9 |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 45.00 | 2.00% |
合计 | 2,250.01 | 100.00% |
第17页
(5)预备费
预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在项目决策阶段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
预备费以建筑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费和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按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预备费费率估算。计算公式为:
预备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土建工程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费率
该项目预备费费率以5.0%为基准,估算为2,232.76万元。
(6)铺底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建设项目投产后,为维持正常生产年份的正常经营,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生产经营费用等所必不可少的周转资金。铺底流动资金是指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流动资金。
本项目综合考虑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情况,以及项目未来可能发生的设备、工程成本变动因素和设备工艺技术调整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等因素的影响,设置铺底流动资金2,803.33万元。
3、BIPV生产线项目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总投资24,817.32万元,其中包括建设投资21,861.4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55.86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总投资构成 | 投资额 | 比例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1 | 建设投资 | 21,861.46 | 88.09% | |
1.1 | 工程费用 | 19,731.81 | 79.51% | 是 |
1.1.1 | 建筑工程费 | 5,400.00 | 21.76% | 是 |
1.1.2 |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 13,653.23 | 55.01% | 是 |
1.1.3 | 安装工程费 | 678.59 | 2.73%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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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总投资构成 | 投资额 | 比例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088.62 | 4.39% | (注) |
1.3 | 预备费 | 1,041.02 | 4.19% | 否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2,955.86 | 11.91% | 否 |
合计 | 24,817.32 | 100.00% | - |
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指除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中前期工作费、人员培训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等费用为非资本性支出。(下同)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参照当地建筑标准和指标测算,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工程量(m2) | 建设单价(元/m2) | 投资额(万元) |
1 | 主体建筑 | |||
1.1 | BIPV组件厂房及仓库 | 10,000.00 | 3,000.00 | 3,000.00 |
1.2 | 研发办公楼 | 4,800.00 | 5,000.00 | 2,400.00 |
合计 | 5,400.00 |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包括设备与软件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1)设备购置情况购置费主要由生产设备、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等公辅设备构成,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一 | 生产设备 | |||
1 | 全自动高速串焊机 | 6 | 520.00 | 3,120.02 |
2 | 自动生产线 | 2 | 2,000.00 | 4,000.00 |
3 | 全自动叠焊机 | 5 | 150.00 | 749.98 |
4 | EL外观一体机 | 8 | 35.00 | 279.97 |
5 | 全自动层压机 | 6 | 130.00 | 779.97 |
6 | IV测试仪 | 4 | 70.00 | 280.01 |
7 | 划片机 | 12 | 40.00 | 480.02 |
8 | BIPV专用夹胶炉 | 3 | 35.00 | 104.99 |
9 | BIPV专用高压釜 | 3 | 100.00 | 300.00 |
第19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0 | 离线敷设装置 | 3 | 100.01 | 300.02 |
11 | 组框装置 | 3 | 30.00 | 90.00 |
12 | 离线注胶系统 | 3 | 60.00 | 180.01 |
13 | 龙门吸盘吊具 | 9 | 8.00 | 72.00 |
14 | 自动PVB裁切机 | 4 | 30.00 | 120.01 |
15 | 裁切台(手动) | 2 | 5.50 | 11.01 |
16 | 焊带裁切机 | 3 | 4.99 | 14.98 |
17 | 电动打包机 | 7 | 2.00 | 14.00 |
18 | 叉车 | 6 | 25.00 | 149.97 |
小计 | 89 | 11,046.97 | ||
二 | 研发设备 | |||
1 | 玻璃透光测试仪 | 2 | 10.00 | 20.00 |
2 | 反光测试仪 | 1 | 11.30 | 11.30 |
3 | IV测试仪 | 1 | 113.00 | 113.00 |
4 | 绝缘耐压测试仪 | 7 | 4.99 | 34.96 |
5 | 稳态模拟器 | 1 | 119.99 | 119.99 |
6 | 高低温老化箱 | 3 | 80.00 | 240.01 |
7 | 拉力计或万能试验机 | 3 | 2.99 | 8.98 |
8 | 湿漏电流试验机 | 2 | 20.00 | 40.00 |
9 | 机械载荷试验机 | 1 | 50.00 | 50.00 |
10 | 冰雹试验箱 | 1 | 30.00 | 30.00 |
11 | PTC试验箱 | 2 | 4.99 | 9.99 |
12 | 紫外试验箱 | 2 | 30.00 | 60.00 |
13 | 盐雾试验箱 | 2 | 20.00 | 40.00 |
14 | 交联度测试仪 | 5 | 10.00 | 50.00 |
小计 | 33 | 828.26 | ||
三 | 公辅设备 | |||
1 | 配电系统 | 1 | 500.00 | 500.00 |
2 | 消防系统 | 1 | 200.00 | 200.00 |
3 | 环保系统 | 1 | 200.00 | 200.00 |
4 | 空调系统 | 1 | 678.00 | 678.00 |
小计 | 4 | 1,578.00 | ||
合计 | 126 | 13,453.23 |
第20页
2)软件购置情况
序号 | 软件名称 | 数量(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MAS管理系统 | 1 | 200.00 | 200.00 |
合计 | 1 | 200.00 |
(3)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设备安装工程费率取5.0%,公辅设备安装工程费率取8.0%,估算为678.59万元。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是指建设投资中除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经初步估算,该项目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总计1,088.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费用类别 | 金额(万元) | 比例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57.85 | 14.50% |
2 | 前期工作费 | 50.00 | 4.59% |
3 | 勘察设计费 | 394.64 | 36.25% |
4 | 临时设施费 | 27.00 | 2.48% |
5 | 工程监理费 | 295.98 | 27.19% |
6 | 工程保险费 | 59.20 | 5.44% |
7 | 联合试运转费 | 40.96 | 3.76% |
8 | 职工培训费 | 31.50 | 2.89% |
9 |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 31.50 | 2.89% |
合计 | 1,088.62 | 100.00% |
(4)预备费
预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在项目决策阶段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
预备费以建筑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费和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按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预备费费率估算。计算公式为:
预备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土建工程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费率
第21页
该项目预备费费率以 5.0%为基准,估算为1,041.02万元。
(5)铺底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建设项目投产后,为维持正常生产年份的正常经营,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生产经营费用等所必不可少的周转资金。铺底流动资金是指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流动资金。本项目综合考虑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情况,以及项目未来可能发生的设备、工程成本变动因素和设备工艺技术调整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等因素的影响,设置铺底流动资金2,955.86万元。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公司2018-2020年度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9.12.31 | 2020.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营业收入 | 140,069.01 | 126,905.36 | 128,633.75 | |||
货币资金 | 19,253.06 | 13.75% | 19,111.94 | 15.06% | 14,980.49 | 11.65% |
应收账款 | 32,635.67 | 23.30% | 27,585.14 | 21.74% | 37,925.62 | 29.48% |
应收票据 | 8,699.84 | 6.21% | 21,022.90 | 16.57% | 26,130.03 | 20.31% |
其他应收款 | 3,504.94 | 2.50% | 1,313.99 | 1.04% | 862.76 | 0.67% |
存货 | 10,090.70 | 7.20% | 12,515.35 | 9.86% | 15,949.99 | 12.40% |
预付款项 | 2,363.12 | 1.69% | 1,847.73 | 1.46% | 2,342.02 | 1.82%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76,547.33 | 54.65% | 83,397.05 | 65.72% | 98,190.91 | 76.33%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3,437.37 | 9.59% | 26,640.30 | 20.99% | 35,903.36 | 27.91% |
应付职工薪酬 | 3,509.11 | 2.51% | 3,366.81 | 2.65% | 3,401.05 | 2.64% |
应交税费 | 1,748.94 | 1.25% | 285.66 | 0.23% | 763.60 | 0.59% |
其他应付款 | 4,688.94 | 3.35% | 6,166.65 | 4.86% | 5,806.34 | 4.51% |
预收款项 | 3,297.07 | 2.35% | 294.20 | 0.23% | 0.00 | 0.00%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26,681.43 | 19.05% | 36,753.63 | 28.96% | 45,874.36 | 35.66%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49,865.90 | 46,643.42 | 52,316.55 |
第22页
基于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假设发行人2021-2023年收入增长率按照13.00%测算(该假设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发行人2021-2023年营运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占销售收入比例 | 2021E | 2022E | 2023E |
营业收入 | 128,633.75 | 145,356.14 | 164,252.44 | 185,605.26 | |
货币资金 | 14,980.49 | 11.65% | 16,927.95 | 19,128.59 | 21,615.30 |
应收账款 | 37,925.62 | 29.48% | 42,855.95 | 48,427.22 | 54,722.76 |
应收票据 | 26,130.03 | 20.31% | 29,526.94 | 33,365.44 | 37,702.95 |
其他应收款 | 862.76 | 0.67% | 974.92 | 1,101.66 | 1,244.88 |
存货 | 15,949.99 | 12.40% | 18,023.48 | 20,366.54 | 23,014.19 |
预付款项 | 2,342.02 | 1.82% | 2,646.48 | 2,990.52 | 3,379.29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98,190.91 | 76.33% | 110,955.73 | 125,379.97 | 141,679.37 |
应付账款 | 35,903.36 | 27.91% | 40,570.80 | 45,845.01 | 51,804.86 |
应付职工薪酬 | 3,401.05 | 2.64% | 3,843.19 | 4,342.80 | 4,907.37 |
应交税费 | 763.60 | 0.59% | 862.87 | 975.05 | 1,101.80 |
其他应付款 | 5,806.34 | 4.51% | 6,561.16 | 7,414.12 | 8,377.95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45,874.36 | 35.66% | 51,838.03 | 58,576.97 | 66,191.98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52,316.55 | 59,117.70 | 66,803.00 | 75,487.39 | |
2021-2023年营运资金缺口 | 23,170.84 |
根据以上测算,公司2021-2023年营运资金缺口为23,170.84万元。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8,5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未来三年经营营运资金需求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5、补充流动性资金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第23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第14题第3条:“(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同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计入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非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非资本性支出 |
1 |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5,176.08 |
2 | 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 | 4,109.88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8,500.00 |
非资本性支出合计 | 27,785.96 | |
募集资金规模 | 93,008.52 | |
非资本性支出占比 | 29.91% |
根据上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视同非资本性支出的比例为29.91%,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要求。
(二)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产品定位、客户储备情况、在手订单、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现有及本次发行拟新增产能、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情况等说明项目一新增产能的合理性
1、募投项目涉及行业发展情况及产品定位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智能家电玻璃、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和笔电智能玻璃,达产之后形成年产各类智能玻璃430万片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主要定位于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笔电行业。
(1)智能家电行业发展情况
智能家电就是将微处理器、传感器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引入家电设备后形成的家电产品,具有自动感知住宅空间状态和家电自身状态、家电服务状态,能够自动控制及接收住宅用户在住宅内或远程的控制指令。
在“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的时期,各省市多次提到智能家电行业,
第24页
“十四五”期间将应用感应控制、语音控制、远程控制等技术手段,发展智能家电、智能照明、智能安防监控、智能音箱、新型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5年我国智能家电市场规模将达8653亿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积极应对国内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和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深刻变化的战略机遇期。这个时间正值中华民族发展之路的重要性拐点,中国正处于从旧常态跃迁到新常态,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攻坚期。智能家电产品发展经历三个阶段,第一是产品智能化,第二是家电系统智能化,第三是融入。随着智能化水平的提升,智能家电市场规模迅速增长。据艾媒数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从2016年的620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70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78%,预计到2022年将增至2,175亿元。未来,国民收入消费的不断升级以及物联网的发展将推动智能家居的长期发展,促进其市场规模的增加,进一步带动智能家电和智能玻璃市场规模的扩大。
2016-2022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艾媒
1,210
1,2101,530
1,5301,705
1,7051,923
1,9232,175
41.9% | 2,175 |
37.5%
37.5%
26.4%
26.4%
11.4%
11.4%
12.8%
12.8% | 13.1% |
0%5%10%15%20%25%30%35%40%45%
-
1,0001,5002,0002,50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E | 2022E | |||||||||||
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 | 增长率 |
第25页
(2)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情况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较突出的作用。由于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中国汽车行业在2018年出现了二十八年来首次出现全年负增长,虽然2019年我国汽车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8.23%,但仍然蝉联全球第一。《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年报(2021)》显示,2011-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从1,851万辆增长至2,531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54%。随着我国的经济逐步稳定恢复,当前市场活力持续激发,供需两端稳步向好,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国民经济呈现持续稳定恢复的良好态势,利好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内汽车工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和带动了汽车车载市场的快速发展,为车载玻璃带来了机遇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2011-2020年中国汽车销量(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年报(2021)》,199it
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格局方面,中国、欧洲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是主要的发展力量,且自2014年以来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一直蝉联全球第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市场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从2012年的1万辆增至2020年137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4.97%;同期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从0.1%提高到5.4%。截至2020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75%。未来,国内新能源汽车规模的不断增长,渗透率的持续提高,将带动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1,8511,931
1,9312,198
2,1982,349
2,3492,460
2,4602,803
2,8032,888
2,8882,808
2,8082,577
2,577 | 2,531 |
-
1,0001,5002,0002,5003,0003,500
-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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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与渗透率(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年报(2021)》,199it
(3)笔电行业发展情况
伴随着国民经济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需求量不断扩大。具体来看,在笔记本电脑领域,2013-2019年期间,国内笔记本电脑整体在一定范围内波动。从2016年以后国内笔记本电脑产量增速放缓,但整体仍呈现增长态势,且呈现恢复性态势。随着从2019年开始的高职院校扩招政策的持续推行,入校新生规模上升,为笔记本市场也注入了潜在的需求增量。笔记本市场规模的增加将带动其产量的扩大,利好应用在笔记本电脑领域的相关玻璃的市场发展。
1 | 2 |
0.1%
0.1% | 0.1% |
0.3%
0.3%
1.3%
1.3%
1.8%
1.8%
2.7%
2.7%
4.5%
4.5%
4.7%
4.7%
5.4%
5.4%
0%1%2%3%4%5%6%
-
0% 1% 2% 3% 4% 5% 6% -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 渗透率 |
24,041.53
24,041.5322,728.73
22,728.7317,436.03
17,436.0316,498.14
16,498.1417,243.52
17,243.5217,761.32
17,761.3218,533.22
18,533.2223,524.63
23,524.63
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第27页
2013-2020年国内笔记本电脑产量(万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2、客户储备情况、在手订单、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现有及本次发行拟新增产能、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情况等说明项目一新增产能的合理性
(1)客户储备及在手订单情况
多年来,发行人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集功能与美观于一体的玻璃深加工产品,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多年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优秀的产品品质以及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在行业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公司已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具体包括海尔、伊莱克斯、惠而浦、海信、美的、日立、松下、三菱、格力、博西华、伊莱克斯、惠而浦、方太等海内外知名家电企业。目前公司已就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合作与海信、睿合、桐力、TPK进入了报样阶段。随着公司对家电领域储备客户的持续深耕、车载与笔电领域新增客户的逐步开拓,公司智能玻璃生产线相关产品的订单规模预计将稳步增长,进而为新增产能的有效消化奠定基础。
(2)产品产能利用率、现有及本次发行拟新增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产品 |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家电玻璃 | 产能 | 1,414.98 | 1,886.64 | 1,489.76 | 1,459.76 |
产量 | 1,268.58 | 1,756.67 | 1,346.91 | 1,289.92 | |
产能利用率 | 89.65% | 93.11% | 90.41% | 88.37% | |
光伏玻璃 | 产能 | - | - | 150.00 | 900.00 |
产量 | - | - | 112.33 | 716.46 | |
产能利用率 | - | - | 74.89% | 79.61% |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一的拟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能(万片/年) | 产能(万平方米/年) |
1 | 家电智能玻璃 | 80 | 90.00 |
2 | 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 | 2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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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能(万片/年) | 产能(万平方米/年) |
3 | 笔电智能玻璃 | 150 | 15.00 |
合计 | 430 | 125.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的家电玻璃产品与本次募投项目中的项目一(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存在一定相似性,如上所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家电玻璃相关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高,随着公司现有业务规模的逐步发展壮大,未来产能扩充的需求较大;同时相较于目前现有的家电玻璃产品相关产线的产能,本次项目一的拟新增产能较小,故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因现有产线闲置产能较多而导致项目一新增产能未能有效消化的风险较小。
(3)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情况
发行人本次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情况如下: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本次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情况如下:
公司 | 项目 | 概况 |
耀皮玻璃(600819.SH) | 家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为6,600.00万元,本项目将利用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现有家电玻璃技术和市场开发经验,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建立高度自动化、低成本、高质量的家电玻璃生产线,运用镀膜、多彩、功能化等多种技术的结合使得产品变化更丰富,符合市场多样化的需求。项目预计2023年4月建成投产,建成后年产家电玻璃100万片。 |
蓝思科技(300433.SZ) |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为151,476.08万元,项目建设期24个月,依托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外观防护部件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和市场资源,引进一系列国内外先进设备,建设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项目,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将实现年产智能穿戴设备零组件900万个。 |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为453,083.44万元,项目建设期24个月,依托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外观防护部件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和市场资源,引进一系列国内外先进设备,建设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项目,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产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 板3,719万件。 |
第29页
公司 | 项目 | 概况 |
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为632,945.16万元,项目建设期24个月,依托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外观防护部件 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和市场资源,引进一系列国内外先进设备,建设消费电子 3D 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实现年产消费电子3D触控功能面板12,015万件。 | |
星星科技(300256.SZ) | 3D曲面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为95,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广东联懋光电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生产3D曲面玻璃产品,以满足客户中高端智能消费电子的视窗防护屏需求。本项目顺利实施且完全达产后,具备年产2,000万片3D曲面玻璃的能力。 |
发行人 |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为49,691.20万元,项目拟建设3类智能玻璃生产线,分别生产家电智能玻璃、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和笔电智能玻璃,达产年之后将形成年产各类智能玻璃430万片的生产能力。 |
经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与发行人募投项目的产品类型、投资总额、产能情况,发行人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新增产能情况较为合理,新增产能未能有效消化的风险较小。
(4)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说明
发行人目前针对智能玻璃生产线已具备了储备客户资源,为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奠定市场基础;发行人报告期内所经营的家电玻璃产品相关产线产能利用率已较高,随着业务规模的稳步增长,未来产能扩张需求较大,且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新增产能相对较少,故未来未能有效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较小;此外,经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项目情况后,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规模符合行业水平具备合理性。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
(三)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收缩光伏玻璃业务的原因、本次产品研发进展情况等说明项目二建设的必要性,相关技术、人员储备是否充足,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结合下游客户、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1、发行人收缩光伏玻璃业务的原因
第30页
发行人之前所经营的光伏产品主要为光伏普通组件的上游光伏玻璃产品,自2019年以来,因光伏玻璃产品下游客户的光伏政策补助逐步减少,故公司大量下游客户的盈利难度加大、资金链逐步紧张,一方面导致公司光伏玻璃业务的应收账款回款难度加大、账龄延长,另一方面导致公司光伏玻璃业务的销售量减少;此外,因作为光伏玻璃产品上游原材料的超白压延玻璃采购难度增大,公司相应的生产成本增加,且光伏玻璃技术逐步被越来越多的原片玻璃制造商所掌握,行业竞争格局逐步加剧,进而导致市场毛利空间被进一步挤压。因此,在政策因素、经营成本、行业技术门槛、竞争格局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公司前次光伏产品的收入水平较低,故决定于2020年开始对光伏玻璃产品业务进行战略调整。
2、相较于前次光伏产品,目前光伏BIPV组件具有了更好的政策环境支持
相较于公司之前生产的光伏组件上游的单一原材料产品,BIPV(即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 voltaic,简称BIPV)系一体化的光伏组件产品,是光伏与建筑行业更深层次的融合产物,除发电功能外,还承担了建筑物原有的支撑、遮挡功能。此外,建筑业是“碳排放大户”,通过让幕墙、屋顶等建筑构件成为发电单元,以BIPV的形式实现光伏与建筑的深度融合,已成为建筑减碳的关键技术之一。因此,针对BIPV贴合减排大趋势,我国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相关鼓励政策密集落地,2020年6月9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建筑光伏组件》,行业标准确立。2020年11月18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对BIPV进行补助,提出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的项目度电补贴0.4元(含税),时间持续5年;2021年3月16日,南京出台BIPV补助政策较北京更为详细,将既有建筑改造也纳入补贴范围之内(存量)。因此,随着支持政策的逐步落地,BIPV未来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3、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研发进展、相关技术、人员储备等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说明
相较于传统光伏玻璃,目前BIPV产品的技术难度较大、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因此具备核心技术优势将有效增强市场竞争力与长期发展空间。公司经过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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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积攒,已在BIPV的相应技术层面具备了自有核心技术,目前已形成了相应的研发成果,包括与BIPV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从现有技术特点来看,秀强股份BIPV产品技术具备高透光、高遮盖、高抗冲、超耐候、耐酸碱等优势,从而研发出了光伏电池、建筑材料和外观装饰等的创新技术,并设计出多彩多功能的搭配方案,可以满足BIPV组件在不同应用场景所应该具备的功能和外观要求,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从持续研发工作来看,公司稳步开展耐酸系列材料、耐候性提高等技术研发工作,与珠光材料厂家联合开发特定光谱穿透性材料,同时推动BIPV综合实验基地、BIPV中试产线等的建设工作,并积极寻求外部科研机构的合作研发机会,进而促进公司核心技术能力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发行人之前收缩光伏业务的原因是传统光伏玻璃产品的下游客户的资金链紧张、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盈利空间挤压严重等原因所致;而本次募投项目中的BIPV产品目前已具备了较好的政策环境支持,且BIPV产品的行业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公司目前已具备了相应的技术储备与竞争优势,并持续推动研发工作,因此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存在必要性,后续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1)下游客户及市场容量情况
BIPV即光伏建筑一体化,兼具发电、建材、装饰等功能,是光伏系统本身作为建筑物的一部分形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按建筑类型不同可分为光伏屋顶或墙体、光伏幕墙、光伏采光顶和光伏遮阳板等。本次募投项目中项目二的下游目标客户主要为对于BIPV等建筑为主、光伏赋能的复合型产品有需求的厂商。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加速,建筑能耗逐渐增多,BIPV属性贴合减排大趋势。加之我国明确“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后,相关鼓励政策密集落地,亦带动了国内BIPV市场规模的增加。根据Arizton数据,2020年我国BIPV的市场规模为6.8亿美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数据测算,预计到2025年,我国BIPV的市场空间将接近500亿元。同时,BI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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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近零能耗建筑要求,是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的重要途径。随着国家政策的鼓励、相关技术进步、制造及运维成本下降,BIPV需求将更一步扩大。由此可见,BIPV是光伏产业重要发展趋势之一,下游市场较大,发展前景广阔,国内光伏企业应抓住此机遇,充分发展自身优势,提前布局BIPV业务,填补未来市场空缺。
(2)竞争对手
目前发行人在BIPV业务板块的潜在竞争对手包括隆基股份、中信博、中来股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具体如下:
1)隆基股份
隆基股份成立于2000年,于2012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公司致力于推动低碳化能源变革,长期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太阳能发电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光伏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屋顶开发提供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其中分布式光伏产品包含BIPV。
2)中信博
中信博成立于2009年,于2020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要产品是太阳能光伏支架,分为固定支架和跟踪支架,主要适用于集中式、分布式电站。太阳能光伏支架行业始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兴起,伴随着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而前行。凭借多年发展与沉淀,基于公司在光伏支架系统解决的技术能力,公司又延伸开发出适用于屋顶电站领域的BIPV产品。
3)中来股份
中来股份成立于2008年,于2014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深耕光伏行业,主要专注于光伏背板、N型高效单晶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光伏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与运维,侧重于分布式户用光伏领域,形成了光伏背板、高效电池及组件、光伏应用系统三大业务板块,其中光伏应用系统板块涵盖BIPV产品。
第33页
4)天合光能天合光能成立于1997年,于2020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司是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三大板块。光伏产品包括单、多晶的硅基光伏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系统包括系统产品业务及光伏电站业务;智慧能源包括光伏发电及运维服务、智能微网及多能系统的开发和销售以及能源云平台运营等业务。5)晶澳科技晶澳科技成立于2000年,于2010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公司立足于光伏产业链的垂直一体化模式,长期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光伏发电系统解决方案,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硅片、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等业务。
(3)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
公司目前已在湖南衡阳成功签约4.5兆瓦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同时与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嘉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甄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等光伏行业公司就BIPV的相关玻璃产品签署了采购协议或送样协议,即公司现有产线生产的玻璃产品已获得了BIPV原材料市场的认可。随着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与建设,公司将具备BIPV产品的完整生产基础与有效市场基础,为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支撑。
(4)后续市场开拓计划
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业务经营目标等,发行人目前针对BIPV产品拟定的后续市场开拓计划如下:
1)积极发展建筑设计及地产开发方面合作伙伴,开发战略合作等紧密合作伙伴,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发市场,从设计和项目开发端进行推广。
2)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重点市场为欧洲、北美、东南亚及澳洲市场,在各海外区域市场招募合作代理商或建立海外办事处,提供产品和项目的本地化服务,实现海外销售总额的提升。
第34页
3)国内市场以省为单位,配套当地办事处和售后服务点,建立区域直营体系,进一步巩固国内市场的覆盖范围。4)利用公司专业设计和制造技术,为特定行业大客户提供针对性更强的服务,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的下游客户及市场容量前景广阔,发行人针对行业发展情况、竞争对手情况,制定了后续市场开拓计划并持续推动业务发展,目前已与部分客户签署了采购协议或送样协议,形成了初步合作,为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了基础。
(四)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和测算过程,项目一毛利率和净利率大于项目二但内部收益率税后小于项目二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及同行业可比项目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同时就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1、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和测算过程
(1)测算假设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1)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及监管法规无重大变化;2)募投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行业技术路线不发生重大变动;4)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5)行业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无重大变化;6)募投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达产;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8)假定在项目计算期内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不会发生剧烈变动;9)假定在项目计算期内下游用户需求变化趋势遵循市场预测。
(2)测算过程
1)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55,707.96万元,利润总额为7,583.68万元;本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62年(含建设期),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4.03%。
①基础参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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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近期发展情况和本次募投的建设规划,制定本次募投的基础参数如下:
变量 | 数值 |
项目计算期(年) | 12 |
建设期(年) | 2 |
经营期(年) | 10 |
房屋、建筑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 20,10%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 10,10% |
增值税税率(销项) | 13% |
增值税税率(进项)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 7% |
教育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 | 3%,2% |
所得税税率 | 15% |
基准折现率 | 12% |
②收入测算
发行人预计在项目计算期第3年开始投产,在第 4 年可实现满负荷生产,前4年的达产比例依序为 0%、0%、85%、100%,之后按100%的产能利用率计算。
项目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家电用智能玻璃、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和笔电智能玻璃,项目投产后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公司历史年销售单价测算。具体测算数值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 T+3 | T+4 | T+5 | T+6 | T+7 |
家电用智能玻璃 | 32,495.58 | 38,230.09 | 38,230.09 | 38,230.09 | 38,230.09 |
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 | 9,778.76 | 11,504.42 | 11,504.42 | 11,504.42 | 11,504.42 |
笔电智能玻璃 | 5,077.43 | 5,973.45 | 5,973.45 | 5,973.45 | 5,973.45 |
合计 | 47,351.77 | 55,707.96 | 55,707.96 | 55,707.96 | 55,707.96 |
产品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家电用智能玻璃 | 38,230.09 | 38,230.09 | 38,230.09 | 38,230.09 | 38,230.09 |
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 | 11,504.42 | 11,504.42 | 11,504.42 | 11,504.42 | 11,504.42 |
笔电智能玻璃 | 5,973.45 | 5,973.45 | 5,973.45 | 5,973.45 | 5,973.45 |
合计 | 55,707.96 | 55,707.96 | 55,707.96 | 55,707.96 | 55,70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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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成本及毛利测算
本项目生产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生产工人职工薪酬、制造费用构成。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的消耗量根据生产工艺确定、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生产工人职工薪酬参考公司现阶段同类员工薪酬水平及项目人员规划进行测算,根据预计项目需要的人数及人员工资水平进行估算。本项目制造费用包括折旧与摊销、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其中,固定资产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额,建构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设备折旧年限按经济寿命周期为10年,固定资产残值率为10%;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估算;其他制造费用按直接材料和人工的7.0%估算。
具体数值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T+3 | T+4 | T+5 | T+6 | T+7 |
1 | 生产成本 | 33,355.26 | 37,996.71 | 37,996.71 | 37,996.71 | 37,996.71 |
1.1 | 直接材料 | 23,087.28 | 27,161.50 | 27,161.50 | 27,161.50 | 27,161.50 |
1.2 | 直接燃料及动力 | 1,493.61 | 1,757.18 | 1,757.18 | 1,757.18 | 1,757.18 |
1.3 |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 | 3,385.80 | 3,385.80 | 3,385.80 | 3,385.80 | 3,385.80 |
1.4 | 制造费用 | 5,388.57 | 5,692.22 | 5,692.22 | 5,692.22 | 5,692.22 |
序号 | 名称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1 | 生产成本 | 37,969.42 | 37,969.42 | 37,969.42 | 37,969.42 | 37,969.42 |
1.1 | 直接材料 | 27,161.50 | 27,161.50 | 27,161.50 | 27,161.50 | 27,161.50 |
1.2 | 直接燃料及动力 | 1,757.18 | 1,757.18 | 1,757.18 | 1,757.18 | 1,757.18 |
1.3 |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 | 3,385.80 | 3,385.80 | 3,385.80 | 3,385.80 | 3,385.80 |
1.4 | 制造费用 | 5,664.93 | 5,664.93 | 5,664.93 | 5,664.93 | 5,664.93 |
④费用测算
期间费用率参考母公司2019年、2020年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并结合企业未来经营规划进行测算。
⑤所得税测算
秀强股份预计将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所得税税率按照 15%计算。
具体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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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T+3 | T+4 | T+5 | T+6 | T+7 |
1 | 营业收入 | 47,351.77 | 55,707.96 | 55,707.96 | 55,707.96 | 55,707.96 |
2 | 营业成本 | 33,355.26 | 37,996.71 | 37,996.71 | 37,996.71 | 37,996.71 |
3 | 毛利率 | 29.56% | 31.79% | 31.79% | 31.79% | 31.79% |
4 | 税金及附加 | 21.13 | 211.48 | 422.76 | 422.76 | 422.76 |
5 | 销售费用 | 1,657.31 | 1,949.78 | 1,949.78 | 1,949.78 | 1,949.78 |
6 | 管理费用 | 4,301.14 | 4,969.64 | 4,969.64 | 4,969.64 | 4,969.64 |
7 | 研发费用 | 2,367.59 | 2,785.40 | 2,785.40 | 2,785.40 | 2,785.40 |
8 | 利润总额 | 5,649.34 | 7,794.96 | 7,583.68 | 7,583.68 | 7,583.68 |
9 | 所得税 | 847.40 | 1,169.24 | 1,137.55 | 1,137.55 | 1,137.55 |
10 | 净利润 | 4,801.94 | 6,625.72 | 6,446.13 | 6,446.13 | 6,446.13 |
11 | 净利率 | 10.14% | 11.89% | 11.57% | 11.57% | 11.57% |
序号 | 名称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1 | 营业收入 | 55,707.96 | 55,707.96 | 55,707.96 | 55,707.96 | 55,707.96 |
2 | 营业成本 | 37,969.42 | 37,969.42 | 37,969.42 | 37,969.42 | 37,969.42 |
3 | 毛利率 | 31.84% | 31.84% | 31.84% | 31.84% | 31.84% |
4 | 税金及附加 | 422.76 | 422.76 | 422.76 | 422.76 | 422.76 |
5 | 销售费用 | 1,949.78 | 1,949.78 | 1,949.78 | 1,949.78 | 1,949.78 |
6 | 管理费用 | 4,969.64 | 4,969.64 | 4,969.64 | 4,969.64 | 4,969.64 |
7 | 研发费用 | 2,785.40 | 2,785.40 | 2,785.40 | 2,785.40 | 2,785.40 |
8 | 利润总额 | 7,610.97 | 7,610.97 | 7,610.97 | 7,610.97 | 7,610.97 |
9 | 所得税 | 1,141.65 | 1,141.65 | 1,141.65 | 1,141.65 | 1,141.65 |
10 | 净利润 | 6,469.33 | 6,469.33 | 6,469.33 | 6,469.33 | 6,469.33 |
11 | 净利率 | 11.61% | 11.61% | 11.61% | 11.61% | 11.61% |
2)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100,000.00万元,利润总额为9,148.91万元;本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56年(含建设期),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1.39%。
①基础参数设置
结合公司近期发展情况和本次募投的建设规划,制定本次募投的基础参数如下:
第38页
变量 | 数值 |
项目计算期(年) | 12 |
建设期(年) | 2 |
经营期(年) | 10 |
房屋、建筑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 20,10%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 10,10% |
增值税税率(销项) | 13% |
增值税税率(进项)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 7% |
教育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 | 3%,2% |
所得税税率 | 15% |
基准折现率 | 12% |
②收入测算
发行人预计在项目计算期第3年开始投产,在第6年可实现满负荷生产,前6年的达产比例依序为 0%、0%、40%、60%、80%、100%,之后按100%的产能利用率计算。项目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BIPV组件,项目投产后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市场同类型产品单价测算。具体测算数值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 单位 | T+3 | T+4 | T+5 | T+6 | T+7 |
单价 | 元/百瓦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产量 | MW | 200.00 | 300.00 | 400.00 | 500.00 | 500.00 |
营业收入 | 万元 | 40,000.00 | 60,000.00 | 8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产品 | 单位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单价 | 元/百瓦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产量 | MW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营业收入 | 万元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③成本及毛利测算
本项目生产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生产工人职工薪酬、制造费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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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燃料及动力的消耗量根据生产工艺确定、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生产工人职工薪酬参考公司现阶段同类员工薪酬水平及项目人员规划进行测算,根据预计项目需要的人数及人员工资水平进行估算。本项目制造费用包括折旧与摊销、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其中,固定资产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额,建构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设备折旧年限按经济寿命周期为10年,固定资产残值率为10%;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估算;其他制造费用按直接材料和人工的7.0%估算。具体数值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T+3 | T+4 | T+5 | T+6 | T+7 |
1 | 生产成本 | 36,452.40 | 52,971.07 | 69,396.25 | 85,914.93 | 85,914.93 |
1.1 | 直接材料 | 32,276.11 | 48,414.16 | 64,552.21 | 80,690.27 | 80,690.27 |
1.2 | 直接燃料及动力 | 113.45 | 170.18 | 226.91 | 283.63 | 283.63 |
1.3 |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 | 1,653.00 | 1,653.00 | 1,653.00 | 1,653.00 | 1,653.00 |
1.4 | 制造费用 | 2,409.84 | 2,733.73 | 2,964.13 | 3,288.03 | 3,288.03 |
序号 | 名称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1 | 生产成本 | 85,892.84 | 85,892.84 | 85,892.84 | 85,892.84 | 85,892.84 |
1.1 | 直接材料 | 80,690.27 | 80,690.27 | 80,690.27 | 80,690.27 | 80,690.27 |
1.2 | 直接燃料及动力 | 283.63 | 283.63 | 283.63 | 283.63 | 283.63 |
1.3 |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 | 1,653.00 | 1,653.00 | 1,653.00 | 1,653.00 | 1,653.00 |
1.4 | 制造费用 | 3,265.95 | 3,265.95 | 3,265.95 | 3,265.95 | 3,265.95 |
④费用测算
期间费用率参考公司2020年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并结合企业未来经营规划进行测算。
⑤所得税测算
秀强股份预计将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所得税税率按照15%计算。
具体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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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T+3 | T+4 | T+5 | T+6 | T+7 |
1 | 营业收入 | 40,000.00 | 60,000.00 | 8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2 | 营业成本 | 36,452.40 | 52,971.07 | 69,396.25 | 85,914.93 | 85,914.93 |
3 | 毛利率 | 8.87% | 11.71% | 13.25% | 14.09% | 14.09% |
4 | 税金及附加 | 21.68 | 55.55 | 275.40 | 344.25 | 344.25 |
5 | 销售费用 | 800.00 | 1,200.00 | 1,600.00 | 2,000.00 | 2,000.00 |
6 | 管理费用 | 600.00 | 900.00 | 1,200.00 | 1,500.00 | 1,500.00 |
7 | 研发费用 | 658.23 | 858.23 | 1,058.23 | 1,258.23 | 1,258.23 |
8 | 利润总额 | 1,467.69 | 4,015.14 | 6,470.11 | 8,982.59 | 8,982.59 |
9 | 所得税 | 220.15 | 602.27 | 970.52 | 1,347.39 | 1,347.39 |
10 | 净利润 | 1,247.53 | 3,412.87 | 5,499.60 | 7,635.20 | 7,635.20 |
11 | 净利率 | 3.12% | 5.69% | 6.87% | 7.64% | 7.64% |
序号 | 名称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1 | 营业收入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2 | 营业成本 | 85,892.84 | 85,892.84 | 85,892.84 | 85,892.84 | 85,892.84 |
3 | 毛利率 | 14.11% | 14.11% | 14.11% | 14.11% | 14.11% |
4 | 税金及附加 | 344.25 | 344.25 | 344.25 | 344.25 | 344.25 |
5 | 销售费用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6 | 管理费用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7 | 研发费用 | 1,114.00 | 1,114.00 | 1,114.00 | 1,114.00 | 1,114.00 |
8 | 利润总额 | 9,148.91 | 9,148.91 | 9,148.91 | 9,148.91 | 9,148.91 |
9 | 所得税 | 1,372.34 | 1,372.34 | 1,372.34 | 1,372.34 | 1,372.34 |
10 | 净利润 | 7,776.57 | 7,776.57 | 7,776.57 | 7,776.57 | 7,776.57 |
11 | 净利率 | 7.78% | 7.78% | 7.78% | 7.78% | 7.78% |
2、项目一毛利率和净利率大于项目二但内部收益率税后小于项目二的原因
(1)项目一毛利率和净利率大于项目二的原因
产品在用途、功能、应用领域、所处行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决定了产品的毛利水平也存在巨大差异。
1)项目一(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在现有销售产品上叠加触控模组、系统集成,生产符合家电、消费电子、汽车领域需求的智能玻璃产品。项
第41页
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80万片家电智能玻璃、200万片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和150万片笔电智能玻璃。
该项目生产的整块大屏玻璃是智能冰箱的重要组成部分,玻璃与机身完美的融为一体,可提升冰箱整体的美观度,同时在声、色和保温等方面实现智能触屏控制,大大提升了用户的使用体验。项目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及笔电智能玻璃的生产过程均使用了先进的3A技术(Anti-Reflection、Anti-Glare、Anti-Fingerprint),产品具有反射比较低、画面清晰度高(炫光少)、疏水性较强、抗油污、抗指纹等功能。此外,产品还具有防蓝光(护眼,减少眼病发生)和抗菌功能。本项目毛利率为31.79%。2020年度,可比上市公司三星新材玻璃门体业务毛利率为29.76%,福耀玻璃汽车玻璃业务毛利率为34.47%,蓝思科技防护玻璃(中小尺寸、大尺寸)业务毛利率为29.06%。与三家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和福耀玻璃均系国内规模较大的玻璃制造企业,能自行生产募投产品所需部分主要原材料,具有一定工艺优势和成本优势。由此,本次预测所选取的毛利率较三星新材和蓝思科技所从事的可比细分业务毛利率略高,但低于福耀玻璃,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2)项目二(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BIPV组件500MW。
BIPV即光伏建筑一体化,兼具发电、建材、装饰功能,是光伏系统本身作为建筑物的一部分形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光伏方阵与建筑的结合。另一类是光伏方阵与建筑的集成。如光电瓦屋顶、光电幕墙和光电采光顶等。在这两大类中,光伏方阵与建筑的结合是一种常用的形式。光伏建筑一体化主要优点包括:不污染环境、不额外占用土地、不需要配备蓄电池,可以充分利用光伏系统所发出的电力为建筑节能。
本项目毛利率为14.11%。2020年度,可比上市公司隆基股份太阳能组件及电池产品业务毛利率为20.53%,中信博BIPV业务毛利率为14.93%,中来股份电池、组件及系统业务毛利率为14.79%,天合光能光伏组件业务毛利率为
14.90%,晶澳科技太阳能组件业务毛利率为16.09%,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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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为14.11%,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主要系发行人本项目为BIPV组件生产线,产品类型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存在差异,且基于谨慎性原则,本项目产品单价以及产能释放均采用比较保守的估计,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毛利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综上,项目一毛利率高于项目二毛利率合理。
(2)项目一的内部收益率低于项目二的原因
内部收益率是用于评价项目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反映了项目投资额的回收能力,其定义为在考虑了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资金流入现值总额与资金流出现值总额相等、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因此,影响内部收益率的重要因素主要是项目总投资和净现金流。项目一的总投资是49,691.20万元,运营年稳定的税后净现金流是9,452.92万元;项目二的总投资是24,817.32万元,运营年稳定的税后净现金流是9,198.65万元。两个项目的税后净现金流差距254.27万元,但是总投资差距24,873.88万元,项目一的总投资远高于项目二,但是项目一、二的达产年稳定的税后净现金流相对较为接近,因此,两个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会有较大差异,项目一的内部收益率会低于项目二。项目运营年稳定的税后净现金流是收入减去经营成本及相关税金,考虑到项目的总投资、收入、成本的测算是相对合理且谨慎的,因此项目内部收益率的测算也是合理的。
3、与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及同行业可比项目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1)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第三年开始投产,第四年达产,项目收益分析的财务预测期为12年(含建设期),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62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4.03%。
本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的预计效益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 细分业务类别 | 2020 年度毛利率 |
三星新材 | 玻璃门体 | 2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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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上市公司 | 细分业务类别 | 2020 年度毛利率 |
福耀玻璃 | 汽车玻璃 | 34.47% |
蓝思科技 | 防护玻璃(中小尺寸、大尺寸) | 29.06% |
平均值 | 31.10% | |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31.79% |
注:1、根据公开披露资料,三星新材在玻璃门体业务方面积极拓展产品应用场景,不断开拓业务范围,与海尔合作开发卡萨帝高档冰箱的智能化玻璃门体,全力进行智能零售柜玻璃门体的个性化开发和供货,故其玻璃门体业务与本募投项目相关业务存在相似性。
2、根据公开披露资料,蓝思科技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销售中高端视窗防护玻璃面板、外观防护新材料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车载设备、智能家居家电等领域,故其防护玻璃业务与本募投项目相关业务存在相似性。与三家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和福耀玻璃均系国内规模较大的玻璃制造企业,能自行生产募投产品所需部分主要原材料,具有一定工艺优势和成本优势。由此,本次预测所选取的毛利率较三星新材和蓝思科技所从事的可比细分业务毛利率略高,但低于福耀玻璃,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2)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第三年开始投产,第六年达产,项目收益分析的财务预测期为12年(含建设期),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56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1.39%。
本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的预计效益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 细分业务类别 | 2020年度毛利率 |
隆基股份 | 太阳能组件及电池产品 | 20.53% |
中信博 | BIPV | 14.93% |
中来股份 | 电池、组件及系统 | 14.79% |
天合光能 | 光伏组件 | 14.90% |
晶澳科技 | 太阳能组件 | 16.09% |
平均值 | 16.25% | |
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 | 14.11% |
根据上表,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为14.11%,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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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项目;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主要系发行人本项目为BIPV组件生产线,产品类型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存在差异,且基于谨慎性原则,本项目产品单价以及产能释放均采用比较保守的估计,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毛利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4、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结果情况
项目一、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采用单因素分析法,估算单个因素的变化对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产生的影响,计算敏感系数。具体结果见下表:
序号 | 不确定性因素 | 变化率 | 内部收益率 | 敏感度系数 |
基本方案 | 0% | 16.21% | ||
1 | 建设投资 | 10% | 14.30% | -1.18 |
5% | 15.23% | -1.22 | ||
-5% | 17.27% | -1.31 | ||
-10% | 18.42% | -1.36 | ||
2 | 经营成本 | 10% | 6.88% | -5.76 |
5% | 11.64% | -5.64 | ||
-5% | 20.62% | -5.44 | ||
-10% | 24.90% | -5.36 | ||
3 | 销售价格 | 10% | 24.42% | 5.06 |
5% | 20.42% | 5.19 | ||
-5% | 11.74% | 5.51 | ||
-10% | 6.94% | 5.72 | ||
4 | 原辅材料 | 10% | 10.38% | -3.60 |
5% | 13.35% | -3.53 | ||
-5% | 18.98% | -3.42 | ||
-10% | 21.67% | -3.37 |
从上表分析可知,在诸敏感性因素中,对财务内部收益率影响最大的因素是项目经营成本,当经营成本上升10%时,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6.88%。其次是项目的销售价格,当销售价格下降10%时,项目内部收益率为6.9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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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投资的影响较小。敏感性波动详见下图:
项目二、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采用单因素分析法,估算单个因素的变化对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产生的影响,计算敏感系数。具体结果见下表。
序号 | 不确定性因素 | 变化率 | 内部收益率 | 敏感度系数 |
基本方案 | 0% | 24.17% | ||
1 | 建设投资 | 8% | 22.65% | -0.78 |
4% | 23.39% | -0.80 | ||
-4% | 24.99% | -0.85 | ||
-8% | 25.86% | -0.87 | ||
2 | 经营成本 | 8% | 4.67% | -10.08 |
4% | 15.06% | -9.42 | ||
-4% | 32.34% | -8.45 | ||
-8% | 39.81% | -8.09 | ||
3 | 销售价格 | 8% | 39.13% | 7.73 |
4% | 32.07% | 8.17 | ||
-4% | 15.00% | 9.49 | ||
-8% | 3.81% | 10.53 | ||
4 | 原辅材料 | 8% | 6.74% | -9.01 |
4% | 16.15% | -8.30 | ||
-4% | 31.26% | -7.33 | ||
-8% | 37.68% | -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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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分析可知,在诸敏感性因素中,对财务内部收益率影响最大的因素是项目的销售价格,当销售价格下降8%时,项目内部收益率为3.81%。其次是项目经营成本,当经营成本上升8%时,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4.67%。项目建设投资的影响较小。敏感性波动详见下图。
(五)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1、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1)固定资产投资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与试运营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建设内容 | 月份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
1 | 项目前期准备 | * | * | ||||||||||
2 | 勘察设计 | * | * | * | |||||||||
3 | 土建施工与装修 | * | * | * | * | * | |||||||
4 |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 * | * | * | * | * | * | ||||||
5 | 人员招聘与培训 | * | * | * | * | * | * | ||||||
6 | 竣工验收 | * | |||||||||||
7 | 试运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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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投资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合计 |
1 | 建设投资 | 18,755.15 | 28,132.72 | 46,887.87 |
(2)折旧摊销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取20年,残值率取10%;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10%。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公司无形资产中,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分别适用摊销期限为2年和5年。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上述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因素,本项目投资建成后分别形成房屋建筑物18,133.61万元和生产设备24,038.72万元,建成后的前10年每年增加当期折现费用2,979.50万元;根据建设进度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政策,本项目投资建成后形成无形资产136.45万元,建成后前5年预计每年增加当期摊销费用27.29万元。建成后第1年、第2-5年、第6-10年,预测折旧摊销金额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35%、5.40%、5.35%,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资产类型 | 1年 | 2-5年 | 6-10年 |
预测折旧摊销费用 | 固定资产折旧 | 2,979.50 | 2,979.50 | 2,979.50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816.01 | 816.01 | 816.01 | |
生产设备 | 2,163.48 | 2,163.48 | 2,163.48 | |
无形资产摊销 | 27.29 | 27.29 | - | |
其中:软件 | - | - | - | |
其他 | 27.29 | 27.29 | - | |
小计 | 3,006.79 | 3,006.79 | 2,979.50 | |
预测营业收入 | 47,351.77 | 55,707.96 | 55,707.96 | |
预测折旧摊销的收入占比 | 6.35% | 5.40% | 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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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
(1)固定资产投资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与试运营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建设内容 | 月份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
1 | 项目前期准备 | * | * | ||||||||||
2 | 勘察设计 | * | * | * | |||||||||
3 | 土建施工与装修 | * | * | * | * | * | |||||||
4 |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 * | * | * | * | * | * | ||||||
5 | 人员招聘与培训 | * | * | * | * | * | * | ||||||
6 | 竣工验收 | * | |||||||||||
7 | 试运营 | * |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投资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合计 |
1 | 建设投资 | 13,116.88 | 8,744.58 | 21,861.46 |
(2)折旧摊销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取20年,残值率取10%;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10%。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公司无形资产中,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分别适用摊销期限为2年和5年。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上述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因素,本项目投资建成后分别形成房屋建筑物5,473.49万元、生产设备13,064.13万元、研发设备801.30万元,建成后的前5年每年增加当期固定资产折旧费用1,566.31元,建成后6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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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每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1,422.08万元;根据建设进度以及无形资产摊销政策,投资建成后形成无形资产297.40万元,建成后前2年预计每年增加当期摊销费用115.58万元,3-5年每年增加摊销费用22.08万元。建成后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5年、第6-10年,预测折旧摊销金额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4.20%、2.80%、1.99%、1.59%、1.42%,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资产类型 | 1年 | 2年 | 3年 | 4-5年 | 6-10年 |
预计折旧摊销费用 | 固定资产 | 1,566.31 | 1,566.31 | 1,566.31 | 1,566.31 | 1,422.08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246.31 | 246.31 | 246.31 | 246.31 | 246.31 | |
生产设备 | 1,175.77 | 1,175.77 | 1,175.77 | 1,175.77 | 1,175.77 | |
研发设备 | 144.23 | 144.23 | 144.23 | 144.23 | ||
无形资产 | 115.58 | 115.58 | 22.08 | 22.08 | - | |
其中:软件 | 93.50 | 93.50 | ||||
其他 | 22.08 | 22.08 | 22.08 | 22.08 | ||
小计 | 1,681.89 | 1,681.89 | 1,588.40 | 1,588.40 | 1,422.08 | |
预测营业收入 | 40,000.00 | 60,000.00 | 8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预测折旧摊销的收入占比 | 4.20% | 2.80% | 1.99% | 1.59% | 1.42% |
(六)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经核查,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和“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其中,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建设3类智能玻璃生产线,分别生产家电智能玻璃、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和笔电智能玻璃;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主要为新建BIPV组件生产基地,购置生产、公辅等设备生产BIPV组件。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0月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产品属于鼓励类产业中的“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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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2、规模不超过150吨/日(含)的电子信息产业用超薄基板玻璃、触控玻璃、高铝盖板玻璃、载板玻璃、导光板玻璃生产线、技术装备和产品;高硼硅玻璃,微晶玻璃;交通工具和太阳能装备用铝硅酸盐玻璃;大尺寸(1平方米及以上)铜铟镓硒和碲化镉等薄膜光伏电池背电极玻璃;节能、安全、显示、智能调控等功能玻璃产品及技术装备;连续自动化真空玻璃生产线;玻璃熔窑用全氧/富氧燃烧技术;一窑多线平板玻璃生产技术与装备;玻璃熔窑用低导热熔铸锆刚玉、长寿命(12年及以上)无铬碱性高档耐火材料”,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产品属于鼓励类产业中的“十二、建材:3、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部品化建材产品;低成本相变储能墙体材料及墙体部件;光伏建筑一体化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技术开发与生产应用”,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产业,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落后产能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全国产能过剩情况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及煤电等行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和“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均属于“C3042 特种玻璃制造”行业,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属于通过利用普通玻璃作为基础原材料,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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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加工成为不同种类的增值玻璃产品,不属于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所规定的淘汰的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行业。
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及淘汰类产品,其中募投项目生产产品中的主要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鼓励类,本次募投项目所属行业亦不属于落后产能行业。
经对比发改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产业。
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取得了发改部门核发的立项备案文件,分别为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宿迁高新备[2021]110号)、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宿迁高新备[2021]109号),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七)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经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与玻璃制造相关的产品名录为“3041平板玻璃制造行业的平板玻璃(浮法工艺除外)产品”和“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行业的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除外)产品”。经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和“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均为“C3042 特种玻璃制造”行业。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包括智能玻璃和BIPV组件,均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八)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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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在江苏省宿迁市。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2月20日发布的《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十四五”全社会节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5号),到2025年,全省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显著提升,工业领域和重点行业能耗强度持续下降,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为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和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左右。其中,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7%;营运货车、营运货船、港口生产、社会车辆等能耗强度比2020年预期分别下降2.8%、2.7%、3%、3.2%;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6%、7%;建筑、商贸流通、农业农村领域能耗强度持续下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2020年单位GDP能耗
0.57tce/万元,2025年需将单位GDP能耗降至0.49 tce /万元。
2010年7月15日,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0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根据《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江苏省2025年万元增加值能耗预测为0.5761tce/万元。
根据2020年3月23日宿迁市宿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宿豫区“百千万”行动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宿豫工信发〔2020〕7号),发行人2020年年度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的节能目标为0.147tee/万元;根据2021年9月18日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的通知》,发行人2021年年度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的节能目标为0.123tce/万元。
(1)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经查阅《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等相关标准,经测算,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第三年开始投产、第四年达产,达产年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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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能耗约4,867.85tce(当量值),正常年工业增加值为18,200.55万元,正常运营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约为0.2675tce/万元(当量值),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年营业收入为55,707.96万元,单位产值综合能耗约为0.0874tce/万元(当量值)。
经对比国家2020年单位GDP能耗0.57tce/万元和2025年预期单位GDP能耗0.49 tce /万元,本项目单位产值综合能耗0.0874 tce/万元低于上述能耗指标。
经对比江苏省预计2025年万元增加值能耗预测0.5761tce/万元,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2675tce/万元低于上述能耗指标。
经对比宿迁市宿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给发行人2021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的节能目标0.123 tce/万元,并结合电话咨询工信主管部门,预测2025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的节能目标为0.11815 tce/万元,本项目单位产值综合能耗0.0874 tce/万元低于上述能耗指标。
本项目预计各项能耗指标均低于国家、江苏省、宿迁市制定的能源消耗指标。
(2)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
经查阅《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宿迁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等相关标准,企业综合能耗指主要装配系统、辅助系统和附属系统的综合能耗总和。经估算,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第三年开始投产、第六年达产,达产年综合能耗约463.06tce(当量值),正常年工业增加值为15,099.26万元,正常运营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0307tce/万元(当量值),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年营业收入为100,000.00万元,单位产值综合能耗0.0046tce/万元(当量值)。
经对比国家2020年单位GDP能耗0.57tce/万元和2025年预期单位GDP能耗0.49 tce /万元,本项目单位产值综合能耗0.0046 tce/万元低于上述能耗指标。
经对比江苏省预计2025年万元增加值能耗预测0.5761tce/万元,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0307tce/万元低于上述能耗指标。
经对比宿迁市宿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给与发行人2021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的节能目标0.123 tce/万元,并结合电话咨询工信主管部门,预测2025年发行人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的节能目标为0.11815 tce/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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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本项目单位产值综合能耗0.0046 tce/万元低于上述能耗指标。
本项目预计各项能耗指标均低于国家、江苏省、宿迁市制定的能源消耗指标。
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1)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44号)第五条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节能审查。发行人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聘请南京深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并已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发行人目前正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办理节能审查事项,由于该募投项目不涉及“两高”项目,且技术工艺相对领先,能效水平较高,预计不能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风险较低。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必须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未取得的不得开工建设。发行人目前针对该募投项目已经开始办理节能审查事项,预计可以按照规定在开工建设之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同时,发行人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完成节能审查后方可开始投入建设和生产运营。
(2)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44号)第六条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年综合能耗不超过463.06吨标准煤,根据《关于印发宿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发改法规发[2017]226号)文件精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发行人已向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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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3)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无需办理节能审查。
二、发行人说明
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市场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以实现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丰富性和产业链的延伸。“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原有玻璃深加工业务的基础上,增加了贴合等工艺实现了产业链的延伸,并同时应用于智能家电、车载、笔电三个领域;“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在原有玻璃深加工业务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在组件中双玻方面的技术优势,实现新产品BIPV组件的生产。虽然公司募投项目经过慎重且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生产产品拥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同时公司配套制定了完善的市场开拓措施,但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及可预期的市场环境、现有工艺、技术路径及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募投项目所处行业可能面临技术变革、政策调整、产品市场需求变动等不确定性因素,如果募投产品市场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产品市场,则募投项目的市场消化存在一定风险。
(二)募投项目折旧摊销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也将相应增加,新增年均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谨慎的可行性论证分析,目前测算预期效益良好,但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若项目完成投资正式达产后,市场环境、政策导向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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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师回复
1、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和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并复核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项目投资金额测算的编制依据;
(2)分析各项目支出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计算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比例,与相关监管政策进行比对,复核募集资金投入比例和补流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获取项目效益测算过程的相关资料,了解项目效益测算的假设是否与行业相关项目情况及发行人已有的经营业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偏离,了解项目一和项目二内部收益率税后小于项目二的原因并复核其合理性;复核发行人就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敏感性分析计算是否准确;
(4)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获取并复核发行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政策的合理性,及项目投资建成后形成的资产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2、经复核,我们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比例,补流比例符合《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
(2)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和测算过程,项目一毛利率和净利率大于项目二但内部收益率税后小于项目二的原因、与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及同行业可比项目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相关效益测算和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方法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对募投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测算使用的政策与公司现行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问题五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56.88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758.5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609.54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2,500.0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987.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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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2)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要求。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发行人说明
(一)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1)《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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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规定:
“财务性投资除监管指引中已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情形。
(2)拆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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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未参与设立集团财务公司。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持有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56.88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755.5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608.38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2,500.0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000.23万元。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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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 投资标的 | 账面余额(万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外汇期权组合 | 56.8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货币互换 | 47.82 |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外汇买卖合约,约定:①买入一个看跌期权,2021年11月12日,本公司可以以6.8765的汇率卖出150万美元;②卖出一个看涨期权,2021年11月12日可以以6.8765的汇率买入300万美元。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货币互换业务,约定:①在货币互换日2020年11月12日,本公司支付美元300万,收取人民币1,986万;②在货币互换日2021年11月12日,本公司支付人民币1,986万,收取美元300万。
公司持有外汇期权组合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围绕公司业务进行,是为规避公司产品出口结汇及外币贷款、内保外贷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功能,为生产经营及外币贷款提供稳定的汇率预期。公司开展上述交易为业务经营需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上述事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2021年9月30日 |
应收拆迁补偿款 | 18,850,000.00 |
资金往来 | 7,303,663.33 |
资产出售款 | 2,434,129.68 |
备用金 | 1,265,622.40 |
保证金押金 | 3,206,263.00 |
其他 | 3,087,236.48 |
余额合计 | 36,146,964.89 |
坏账准备 | 28,591,703.55 |
账面价值 | 7,555,261.34 |
注:截至2021年12月,应收拆迁补偿款已全部收回。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拆迁补偿款1,885万元;资金往来730.37万元为应收东莞鑫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款;应收资产出售款243.41万元为应收万雄兵资产出售款;应收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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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押金447.19万元;其他应收款-其他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184.78万元和应收唐山金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合作未收回的预付货款169.68万元。上述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公司当前或历史经营行为产生的往来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待摊费用 | 73,309.46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及预缴税费 | 6,010,517.59 |
合计 | 6,083,827.05 |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及预缴税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新余修齐平治教育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0,000,000.00 |
中能锂电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合计 | 25,000,000.00 |
1)参股新余修齐平治教育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5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教育产业基金暨关联方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参与设立教育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修齐平治”)。截至本次问询回复日,修齐平治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新余修齐平治教育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3MA35GPTW9N |
住所 |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6-03-09 |
营业期限 | 2020-03-09至无固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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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教育产业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实业投资服务、项目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合伙人结构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份额比例 |
王清江 | 17,800.00 | 17,800.00 | 98.89% | |
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1.11% |
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该教育产业基金是作为公司布局教育产业的平台,对优质教育领域标的进行筛选、储备和孵化,为公司教育产业的长远发展做好准备。公司参与投资修齐平治符合公司教育产业的发展方向,不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和《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的相关规定,该项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2019年6月公司剥离教育资产后,积极推进修齐平治产业基金投资退出工作,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以退伙形式退出本次投资,退伙款已于2021年12月16日到账。2)参股中能锂电科技泰州有限公司2021年5月,本公司与中能锂电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锂电”)及其股东秦嘉毅、中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苏州衍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本公司向中能锂电投资500万元,其中50万计入实收资本,450万计入资本公积,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中能锂电股权比例2.1739%.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能锂电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中能锂电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91MA1XCLBP6T |
住所 | 泰州市中国医药城泰高路东侧、药城大道南侧地块药城大道799号(数据大厦A幢1502-1室)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秦嘉毅 |
注册资本 | 2,350.00万人民币元 |
成立日期 | 2018-10-25 |
营业期限 | 2018-10-25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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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池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秦嘉毅 | 1,400.00 | 59.57% | |
中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400.00 | 17.02% | |
苏州衍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8.51% | |
南京金浦消费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200.00 | 8.51% | |
泰州华睿沿江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 50.00 | 2.13% | |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2.13% | |
周经成 | 50.00 | 2.13% |
根据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十四五”战略发展会上制定了重点向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战略目标,风光储结合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大方向,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参与投资中能锂电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发展方向,不以获取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和《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的相关规定,该项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预付购地款 | 12,551,199.00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7,451,066.00 |
合计 | 20,002,265.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款(购地款和工程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审核问答》问题10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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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师回复
1、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对外投资相关协议和投资决策相关资料,向管理层了解对外投资的目的;
(2)获取发行人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明细,了解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余额的构成和形成原因;
(3)获取发行人购买金融产品的相关协议和审批资料,了解发行人持有外汇期权组合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4)结合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认定标准及相关投资形成的原因和投资目的,对相关投资进行认定,判断发行人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
2、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发行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生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不涉及金额重大的财务性投资, 符合《审核问答》问题10的相关要求。
本报告仅供公司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回复《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13号)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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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会计师意见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耀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丽雅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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