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15日 14点0 分召开地点:研发中心六楼百人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 √ |
2.0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2.0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 |
2.0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价机制 | √ |
2.0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作价 | √ |
2.0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 √ |
2.07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 √ |
2.0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 | √ |
2.09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1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2.1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地点 | √ |
2.1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 | √ |
2.13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2.14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 |
2.15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2.16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 √ |
2.17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锁定期 | √ |
2.18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 |
2.19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票上市地点 | √ |
2.20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 | √ |
3 |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5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6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7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8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9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1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11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
12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13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14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 √ |
15 | 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16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17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 √ |
18 | 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9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2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21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2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交易对方免于作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09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2.1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063 | 皖维高新 | 2022/3/10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集中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上午8:00-11:30,下午 14:00-18:
00。登记地点: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6号皖维高新证券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军、史方圆
(二)会议联系电话:0551-82189294;传真:0551-82189447
(三)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2.00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 |||
2.0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 |||
2.0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2.0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
2.0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价机制 | |||
2.0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作价 | |||
2.0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 |||
2.07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 |||
2.0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 | |||
2.09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2.1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 |||
2.1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地点 | |||
2.1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 | |||
2.13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2.14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
2.15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2.16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 |||
2.17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锁定期 | |||
2.18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2.19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票上市地点 | |||
2.20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 | |||
3 |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5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6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7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8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9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1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11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12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13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14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 |||
15 | 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相关事项的议案 | |||
16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17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 |||
18 | 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19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2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21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 |||
2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交易对方免于作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