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9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之一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伟忠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合章程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454,526,4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48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66,135,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0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88,391,0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7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89,897,6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506,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人,代表股份88,391,0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78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修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520,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91,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2.00 《关于修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520,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91,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520,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91,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520,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91,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