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久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6号)同意注册,久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560,000股,并于2021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45,68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94,24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48,184,46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89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46,055,53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0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股份数量为2,504,46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94%。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股东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8012名,涉及网下有效配售的获配账户8785个。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504,46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94%。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 剩余限售股份数量(股) |
1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2,504,463 | 1.2894% | 2,504,463 | 0 |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增加(股) | 减少(股)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8,184,463 | 76.2894 | - | 2,504,463 | 145,680,000 | 75.0000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145,680,000 | 75.0000 | - | - | 145,680,000 | 75.0000 |
首发后限售股 | 2,504,463 | 1.2894 | - | 2,504,463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6,055,537 | 23.7106 | 2,504,463 | - | 48,560,000 | 25.0000 |
三、总股本 | 194,240,000 | 100.0000 | 2,504,463 | 2,504,463 | 194,240,000 | 100.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华 姚浩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