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5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开展,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