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百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8,800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74,56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8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80,000股,并于2021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6,68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1,374,56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8%;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5,305,43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1,374,56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8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8,800户;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74,5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288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类型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1,374,568 | 1.2885% | 1,374,568 | 0 |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增加 (股) | 减少 (股)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81,374,568 | 76.2791 | - | 1,374,568 | 80,000,000 | 74.9906 |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 1,374,568 | 1.2885 | - | 1,374,568 | 0 | 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80,000,000 | 74.9906 | - | - | 80,000,000 | 74.9906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5,305,432 | 23.7209 | 1,374,568 | - | 26,680,000 | 25.0094 |
三、总股本 | 106,680,000 | 100.0000 | 1,374,568 | 1,374,568 | 106,680,000 | 100.0000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百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