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年2月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5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丽平女士主持,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谭丽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谭丽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2月8日
附件:简历1.谭丽平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5年6月,加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公司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高级主管;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至今任内审部经理。
谭丽平女士通过云南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6,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6%。谭丽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