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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8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陈新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新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陈新武先生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2月8日

附件:陈新武先生简历陈新武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4年至1995年,任职于深圳特力电子有限公司;1995年至1996年,在深圳市丰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1998年至2000年,任职于深圳健鑫电子有限公司;2001年7月,加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工程部主管、市场部高级主管;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市场部商务高级主管。

陈新武先生通过云南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陈新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新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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