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以下简称“原股东大会通知”),并定于2022年3月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2月8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持有公司151,412,187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98%)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裴振华先生提请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
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上述临时议案。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3月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年3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00 | 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6.00 |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7.00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8.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8.01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8.02 |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8.03 |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8.04 |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8.05 | (5)发行数量 | √ |
8.06 | (6)限售期 | √ |
8.07 |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 |
8.08 |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8.09 | (9)上市地点 | √ |
8.10 |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 |
9.00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10.00 |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11.00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12.00 | 审议《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 | √ |
13.00 |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14.00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15.00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6.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7.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8.00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7至议案1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为关联股东,议案16至议案18审议时需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议案16至议案18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龚菊明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6至议案18拟审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投票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6至议案18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本次股东大会未被征集投票权的其他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2月24日17:00之前寄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15121),传真号码:0512-6285212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或传真到公司。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鑫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2852336
联系传真:0512-62852120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
邮政编码:215121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和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和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0,投票简称: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如有),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5.00 | 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6.00 |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
7.00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8.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8.01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8.02 |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8.03 |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8.04 |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8.05 | (5)发行数量 | √ | |||
8.06 | (6)限售期 | √ | |||
8.07 |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 | |||
8.08 |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
8.09 | (9)上市地点 | √ |
8.10 |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 | |||
9.00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10.00 |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1.00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2.00 | 审议《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 | √ | |||
13.00 |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14.00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15.00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6.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7.00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8.00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注: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委托股东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股):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附件三: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 注 | ||
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参会登记表,须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的签字或盖章原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