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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8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8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19楼董事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雯雯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31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有关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2年2月8日为授予日,以7.2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1名激励对象授予418.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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