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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8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7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4、会议的主持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军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124,295.14元”调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5,124,289.08元”;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336,666股(含23,336,666股)”调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279,052股(含21,279,052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发行数量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调整,同意公司与王季文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补充协议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发行数量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发行数量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发行数量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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