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华超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1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各项业务稳步推进,经营业绩实现较大增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9,755.7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8.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69.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24,344.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7.3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59元/股。

二、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通过的议案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2月25日1、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4月9日1、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4月20日1、审议《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7、审议《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8、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9、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7月30日1、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银行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
案》; 17、审议《关于修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1、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9月1日1、审议《关于与江安县人民政府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1年9月2日1、审议《关于与甘眉工业园区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9月25日1、审议《关于拟签署<承购协议之转让、承继和变更契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签署<产品购买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10月13日1、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规范组织股东大会召开,认真落实各项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有效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通过的议案
1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5月12日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8月16日1、审议《关于向银行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9月10日1、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9月22日1、审议《关于天宜锂业与江安县人民政府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甘眉工业园区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5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0月13日1、审议《关于拟签署<承购协议之转让、承继和变更契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签署<产品购买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外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经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完善了公司整体薪酬结构体系,建立了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奖金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为公司业绩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

3、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

工作,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就涉及公司重大战略发展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引的要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通过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以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公司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联系,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3月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批复,新增股票于2021年4月27日上市。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9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952,830.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5,047,167.71元。本次募集的资金投资于“电池级氢氧化锂二期建设项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锂电材料业务上加大投入,加快二期2.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建设进度,并于2021年12月实现投料试生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新增电池级氢氧化锂产能2.5万吨/年,将大幅提高公司氢氧化锂产品的产能,有利于公司提升在氢氧化锂产品上的规模效应,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进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在行业调整中扩大市场占有率奠定基础。

六、2022年工作规划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董事会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的水平,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合规保障。

2、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透明度。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市场形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将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