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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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管能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通过的议案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2月25日1、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4月20日1、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审计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9、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7月30日1、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1、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9月25日1、审议《关于拟签署<承购协议之转让、承继和变更契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签署<产品购买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0月13日1、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会议审议各项议案的情况,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审阅报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等出具了审核意

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能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运营状况,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从而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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