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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沈同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沈同仙作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沈同仙独立董事9900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沈同仙独立董事550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事项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

及弃权票。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1年2月25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20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7月30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向银行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25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9月25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关于拟签署《承购协议之转让、承继和变更契据》暨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拟签署《产品购买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相关事项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拟签署《承购协议之转让、承继和变更契据》暨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拟签署《产品购买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相关事项及独立意见。同意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与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对公司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公司与有良好合作关系和有质量保证的关联单位合作,能充分利用其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降低采购与物流成本。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披露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报告期内,本人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对外投资合作等事项与其他委员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规范运营状况、内部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日常通过电话和当面交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对于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落实。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和义务,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前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度,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人员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2年,我将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沈同仙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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