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15Z005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6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15Z0050号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超净”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华超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华超净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天华超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天华超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天华超净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华超净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勇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少侠 | |
2022年 02月07日 |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超净”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9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0.4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6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495.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6,504.7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06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4月12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196.6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196.63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393.59万元。2021年度公司募集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590.2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914.5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668.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
计为2,583.21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 年 4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2904054810102)、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0530301040022213)、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9010078801300005666)。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4 月,公司、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2908463410905)。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512908463410905 | 2,566.58 |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512904054810102 | 0.56 |
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 | 10530301040022213 | 16.07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 89010078801300005666 | 0.00 |
合 计 | 2,583.21 |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1,590.2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2月7日,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华超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6,504.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590.2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590.2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电池级氢氧化锂二期建设项目 | 否 | 76,504.72 | 76,504.72 | 61,590.22 | 61,590.22 | 80.51% | 2022年0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966,308.93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1 年 5 月12日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