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29日9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2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新设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名义竞拍宁波杭州湾新区两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面积分别约为383亩、155亩(准确面积以相关政府部门挂牌面积为准),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2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