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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嘉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7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股东刘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285),由于刘伟先生与吕凡华先生借贷合同纠纷,法院对刘伟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决定予以司法处置强制变现,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助执行,华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对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处置,共计1,9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含回购账户中的股本,下同)比例0.22%。

截至目前,刘伟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说明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刘伟大宗交易2021.12.24-2022.1.102.161,020,0000.1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股本比例股数(股)占股本比例
刘伟合计持有股份73,394,6197.96%72,374,6197.85%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3,394,6197.96%72,374,6197.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法院对刘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决定予以司法处置强制变现导致的被动减持,2020年9月30日,刘伟先生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委托给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刘伟先生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3.公司将持续关注刘伟先生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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