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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hua Chunguang Technology Co.,Ltd.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目 录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 3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议案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8

议案四: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4日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自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正明先生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逐项宣读各项议案;

(六)填写表决票并投票,在计票的同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七)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光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下同)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由证券部具体负责,包括议程安排、会务工作等。

二、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于2022年2月14日13:00-14:00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402.62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22.10万股,预留80.5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春光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春光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议案二

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春光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议案四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董事王胜永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提名吕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吕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吕敬: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1年9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项目经理;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助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日,吕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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