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57)。公司股东孙建西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952,803股(含本数),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021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84)。
2022年2月6日,公司收到股东孙建西女士送达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告知函》,2021年8月4日至2022年2月3日期间,孙建西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孙建西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其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孙建西 | 合计持有股份 | 84,641,584 | 26.65 | 84,641,584 | 26.6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160,396 | 6.66 | 21,160,396 | 6.66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建西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481,188 | 19.99 | 63,481,188 | 19.99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孙建西女士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孙建西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