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核查意见
2011年9月23日,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新路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深交所通知”)的有
关要求,依据北新路桥的实际情况,认真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
况,填写了《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简称“《自
查表》”)。根据深交所通知的有关要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
券”、“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对北新路桥编制的《自查表》进行了核
查。具体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2011年9月1日,保荐代表人获悉了有关事项,拟定了核查方案,并就北新
路桥自查的有关事项与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沟通,向董事会秘书提交了核查计划及
需要的资料清单。
2011年9月3日,保荐代表人查阅了2011年以来现场检查的有关工作底稿,
对北新路桥的内控情况进行了复核,并针对有关事项与公司董事进行了交流、沟
通。
2011年9月23日,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北新路桥填写的《自查表》,根据核查
的有关情况,出具核查意见。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确认:
1、北新路桥董事会已按照深交所通知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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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填写了《自查表》。
2、北新路桥董事会填写的《自查表》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
情况的实际,不存在隐瞒、疏漏等情况。
3、北新路桥董事会制定通过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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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延辉 张润潮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9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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