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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9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99 号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显示,拟将原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中兴财光华对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 公告显示,中兴财光华连续多年为你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5月19日,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兴财光华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请说明中兴财光华是否已开展预审工作,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情况,管理层与中兴财光华就年审相关事项在前期沟通过程中是否存在分歧,是否存在其他导致你公司更换审计机构的原因或事项。请提供中兴财光华关于上述事项的书面陈述意见。

2. 请说明你公司与中兴华沟通由其承接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筹划过程及具体时间进程。请中兴华说明是否与前任审计机构开展必要的沟通,是否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风险,是否有充分时间审慎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3. 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年报审计机构的原因进行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4. 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与天津九洲鸿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发生大额资金往来,款项以预付合同款支付,以合同终止退回,累计支付、退回发生额均为19.28亿元,期末余额为0。中兴财光华无法就相关款项的实际用途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你公司三季报问询函回复显示,2021年度你公司仍存在向第三方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的情况,前三季度预付款项余额为5.45亿元,并存在将部分预付款项转至其他应收款的情形。请说明截至2021年末相关预付款、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期后收回情况,并结合相关款项的业务实质、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和意愿说明预计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的充分性。

5. 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委托天津万信恒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万信”)代为收取你公司向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浩基”)归还的借款本金3亿元,天津万信未按合同约定向青岛浩基支付相关款项,根据三方约定视同你公司未能偿还相关借款,并形成你公司对天津万信的应收款项,中兴财光华无法判断相关款项的实际用途。请说明截至2021年末你公司应付青岛浩基借款的余额,结合相关款项往来的商业实质、天津万信的履约能力和意愿说明相关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及计提的充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请会计师针对上述事项发

表核查意见,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2年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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