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将本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单位:亿元人民币
业务类型
业务类型 | 新签订单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注 | 已中标尚未签约 订单金额 |
装饰施工 | 46.61 | 136.12 | 21.54 |
其中:公共建筑装饰 | 35.62 | 93.52 | 13.79 |
住宅装修 | 10.99 | 42.60 | 7.75 |
装饰设计 | 0.77 | 4.80 | 0.09 |
装饰制品销售 | 1.06 | 3.97 | 0.79 |
合计 | 48.44 | 144.89 | 22.42 |
注:根据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从2021年第四季度起,“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由“含已完工部分”变更为“不含已完工部分”。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新签订单不存在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