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年度业绩预告适用)
项 目 | 本会计年度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700万元–800万元 | 亏损:20248.67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300万元–400万元 | 亏损:19973.36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190元/股–0.0218元/股 | 亏损:1.1505元/股 |
营业收入 | 11000万元–12000万元 | 2651.37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11000万元–12000万元 | 2651.37万元 |
项 目 | 本会计年度末 | 上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6000万元–6300万元 | -17890.20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扣非前后净利润均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出现大幅变动主要系2021年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1)鄂0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后,破产重整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执
行完毕后产生了重整收益和公司流动资金增加、商业信誉恢复、贸易业务量扩大实现经营利润增加、收入增加所致。
四、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9.3.11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但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