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上市公司”“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2022年1月18日对国轩高科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 2022年1月18日 |
培训地点 | 合肥,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培训主题 |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规范 |
培训讲师 | 崔浩 |
参加培训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二、 培训主要内容
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持续督导的基本要求、内容及期限;2)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管相关要求;3)信息披露原则、范围及部分近年违规案例。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规范等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崔 浩 陈赛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