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七条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十二条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十四条 |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