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光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87,4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1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于今日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2日10时起至2022年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http://auction.jd.com/sifa.html)公开拍卖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光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87,4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1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现将本次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拍卖人等 | 原因 |
刘光 | 否 | 5,887,458 | 6.16% | 0.49% | 否 | 2022年2月12日 | 2022年2月13日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司法裁定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拍卖的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刘光 | 95,626,459.00 | 8.00% | 60,121,772 | 62.87% | 5.02% |
合计 | - | - | 60,121,772 | 62.87% | 5.02% |
注:2020年11月24日,刘光先生所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121,772 股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司法公开拍卖,于2020年12月25日被川投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并于2021年4月13日完成股票过户手续;其余司法拍卖均流拍。
二、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刘光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