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
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6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30日出具的“苏公W[2021]B127号”《验资报告》,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变更为24,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8,000万股变更为24,000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治理安排,公司董事会现拟将《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草案)》原条款对比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并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2021年12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并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指定【 】 |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指定《上海证券 |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报》或者其他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施行。 |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施行。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