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2年 1月 2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并于2022年1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月静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西藏结则茶卡盐湖提锂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西藏结则茶卡盐湖万吨级氢氧化锂委托加工合同》,该合同系日常经营合同。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西藏结则茶卡盐湖提锂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蓝晓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蓝晓科技;证券代码:300487)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9.02元/股)的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经触发“蓝晓转债”的赎回条款。
结合公司目前内在价值以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蓝晓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蓝晓转债”,同时决定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2年1月29日—2022年4月29日)“蓝晓转债”在触发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蓝晓转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不提前赎回“蓝晓转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