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1月21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四名监事均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提名傅强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傅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傅强先生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月28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傅强先生,1969年生,研究生毕业,文学学士,记者,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2014年5月至2019年7月,担任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副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