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免去何文兵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免去何文兵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肖建峰、李刚、温晓军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