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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持續關連交易公告:接受網絡貨物運輸服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9

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CONCHCEMENTCOMPANYLIMITED(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14)持續關連交易公告:接受網絡貨物運輸服務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

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海慧公司簽署《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根據該合同,海慧公司將為本集團之水泥、熟料、骨料等產品提供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有效期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預計發生的交易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上市規則之涵義海慧公司為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海螺型材及海螺信息工程公司分別持有海慧公司50%、20%及10%的註冊資本,而北京匯通則持有其20%的註冊資本。海螺型材和海螺信息工程公司均為海螺集團(本公司的控股股東)之子公司,因此,海螺型材和海螺信息工程公司是海螺集團之聯繫人,並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6條,海慧公司是本公司之關連附屬公司,屬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項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就《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的預計交易總金額上限計算的每項適用百分比率(不包括盈利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根據上市規則第14A.76(2)條,《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年度審閱及披露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

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海慧公司簽署《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根據該合同,海慧公司將為本集團之水泥、熟料、骨料等產品提供網絡貨物運輸服務。

日期: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訂約方:

(1)本公司(託運人)本集團主要從事水泥及商品熟料的生產及銷售。

(2)海慧公司(網絡貨運人)

海慧公司是一家於中國成立的企業,主要從事供應鏈科技、計算機軟科技、物流科技領域內技術開發推廣、網絡貨運等,其通過搭建網絡貨運平台,利用「互聯網+物流」模式為客戶提供運輸服務。海慧公司是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本公司、海螺型材及海螺信息工程公司分別持有海慧公司50%、20%及10%的註冊資本,而北京匯通則持有其20%的註冊資本。海螺型材是海螺集團的非全資子公司,是一家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碼:000619),主要從事中高檔塑膠型材、板材、門窗的生產、銷售以及科研開發,以及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劑的銷售等。海螺信息工程公司是海螺集團的全資子公司,主要從事工業自動化系統設計、諮詢、設備成套、系統集成及維護與升級等服務。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東海螺集團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數目約36.4%,是本公司關連人士。海螺集團是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資產經營、投資、融資、產權交易,建築材料、化工產品(除危險品)、電子儀器、儀錶、普通機械設備生產銷售等。海螺集團分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其全資國有公司)最終實益擁有51%,及由中國海螺創業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586)(通過其直接和間接全資子公司的架構)實益擁有49%。北京匯通是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計算機系統服務、數據處理、基礎軟件服務、應用軟件服務、技術開發等。在作出所有合理查詢後,於本公告日期,翟學魂、深圳市利通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鐘鼎(上海)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分別持有北京匯通約32%、20%及12%的註冊資本,其餘約36%的註冊資本由八名自然人或企業持有(每名股東持有不多於10%註冊資本)。

深圳市利通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受託管理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基金、投融資顧問、管理諮詢等,其分別由朱勁松、陳菲、李慧敏、胡敏四位自然人分別實益擁有25%。鐘鼎(上海)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實業投資、資產管理、投資顧問、企業管理諮詢、企業財務諮詢等,由嚴力實益擁有82%,其餘18%的註冊資本由兩名自然人持有(分別持有不多於10%註冊資本)。在作出所有合理查詢後,於本公告日期,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北京匯通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合同基本內容:

海慧公司通過其自行開發及運營的「海中寶」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平台,進行物流資源集約整合,利用社會貨運車輛,為本集團水泥、熟料、骨料等產品提供網絡貨物運輸服務。本集團作為託運方,通過「海中寶」平台進行訂單、運單、支付管理、及發布運單等操作,海慧公司按照運單信息提供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將貨物委託給具有資質的實際承運人進行承運,實際承運人需在「海中寶」平台注册賬戶,由海慧公司審核通過後方能承接海慧公司的運單業務。海慧公司要求實際承運人在本集團規定的配送時間內,將貨物安全送達指定地點。本公司相關附屬公司將與海慧公司就網絡貨物運輸業務分別簽署分項合同,該等分項合同的主要條款將與《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一致,且各分項合同的合計金額不超過《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約定的總金額上限。本公司應於海慧公司承接貨運服務訂單前,通過「海中寶」平台預先支付運費,雙方按月開展對賬、結算及開票。合同期限: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經本公司與海慧公司分別簽字蓋章,並於同日獲本公司董事會批准生效,合同有效期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同價格及定價基準:

本公司及海慧公司就《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下預計發生的交易總金額不超過人民

幣6億元,該交易總金額上限的預計是基於本集團2022年度水泥、熟料、骨料等各類產品的合理預計運輸量(經參考上年度的各產品運輸量),以及各相關附屬公司通過海慧公司公開招標所確定的各類產品的運輸單價所釐定。在通過海慧公司公開招標時,相關附屬公司將根據需託運產品的數量、運輸方式、運輸距離等因素,審核及對比不少於3家作出投標並具有相關資質的獨立第三方運輸單位的運輸報價,並由最終報價最低者中標。相關附屬公司可再與中標者基於公平原則在中標價的基礎上友好磋商洽談,以求進一步降低運輸單價。交易原因:

海慧公司是本公司為順應水泥行業智能化及信息化的發展趨勢,與海螺型材、海螺信息工程公司及北京匯通共同成立的智慧物流供應鏈平台,其通過「海中寶」網絡貨運平台對物流資源進行集約整合,能夠高效利用社會貨運資源,為客戶提供網絡貨物運輸服務。一方面,本集團通過海慧公司開展運輸競價或招標,可以吸引更多運輸資源參與,從而進一步降低本集團的運輸成本,提升市場競爭力;另一方面,本集團通過海慧公司可以進一步加強對貨物運輸過程的管控,從而降低運輸途中風險,保證產品運輸安全及高效。本集團與海慧公司發生的上述交易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均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上市規則的涵義:

海慧公司為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海螺型材及海螺信息工程公司分別持有海慧公司50%、20%及10%的註冊資本,而北京匯通則持有其20%的註冊資本。海螺型材和海螺信息工程公司均為海螺集團(本公司的控股股東)之子公司,因此,海螺型材和海螺信息工程公司是海螺集團之聯繫人,並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6條,海慧公司是本公司之關連附屬公司,屬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項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就《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的預計交易總金額上限計算的每項適用百分比率(不包括盈利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根據上市規則第14A.76(2)條,《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年度審閱及披露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交所上市規則」),海慧公司不是本集

團的關聯方,上述交易不構成上交所上市規則定義下本公司的關聯交易。董事批准及意見: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及其項下交易已獲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一致通過。

本公司沒有任何董事於《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及其項下交易中佔有重大利益,或須就下述議案迴避表決。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意見如下:

(1)於《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及其項下交易是本公司開展的一般及日常業務,按照一般商務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並符合本公司和股東的整體利益;

(2)《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及其項下交易的決定及獲批程序均遵守中國公司法、

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章程;

(3)《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及其項下交易所載之條款及條件,由交易方在平等互

利的基礎上,依據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屬公平合理;及

(4)《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的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的確定基礎,遵循了中國的有關規定,符合上市規則之關連交易規則,履行了合法程序,體現了誠信、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和整體股東利益的行為。同時,《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及其項下交易有利於各方的業務發展,對交易各方都是有益的。釋義於本公告內,除非文義另有指明,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聯繫人」

「聯繫人」具有上市規則賦予之涵義
「北京匯通」北京匯通天下物聯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屬獨立第三方
「董事會」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聯交所上市,A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海螺集團」安徽海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海螺信息工程公司」安徽海螺信息技術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海螺集團之全資子公司及本公司之關連人士

「海螺型材」

「海螺型材」蕪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為海螺集團之非全資子公司及本公司之關連人士
「關連人士」具有上市規則賦予之涵義
「該合同」或「《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本公司與海慧公司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簽訂的《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
「控股股東」具有上市規則賦予之涵義
「董事」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海慧公司」安徽海慧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關連附屬公司
「獨立第三方」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以外的獨立第三方
「上市規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人民幣」人民幣,為中國法定貨幣
「聯交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周小川中國安徽省蕪湖市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王誠先生、王建超先生、吳斌先生、李群峰先生、周小川先生;(ii)獨立非執行董事梁達光先生、張雲燕女士及張曉榮先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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