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等议案,经综合考虑行业市场环境、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等因素,结合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70,800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7,480,088股变更为378,409,288股,注册资本由387,480,088元变更为378,409,288股。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7,480,088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8,409,288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7,480,08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78,409,28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决议公告当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减资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后,债权人未提出异议的,则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