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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9-23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1-01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11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为了降低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减少财务费用,进
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
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具体内容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
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募投项目中除应付工程款、设备
采购款项以外的资金支出仍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
    2、财务部建立专项明细账,按月汇总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各募投项目
资金支出合计数,次月 10 日前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出等额资金到公司一
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支付;
    3、在未来募集资金使用时,通过建立相应内控制度,严格履行相关申请和
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各个环节,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为便于第三方监管,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专户银行和保荐机构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事宜纳
入监管范畴。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分别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意见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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