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号:2022-08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1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2.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发送邮件问询等方式对公司董事长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晚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至135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1000万元至1270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中涉及事项若未得以解决,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对于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完成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26日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56号),该函正在准备回复中。
3、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但尚存在不确定性,亦未达到应披露的条件,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正在洽谈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