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苏州高新区长江路69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年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人,代表股份为216,700,65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5.344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为203,260,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1.912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为13,439,97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4325%。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3,739,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50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6,69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736,4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41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88%;反对1,281,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58,7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760%;反对1,281,1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6,69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736,4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6,368,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6%;反对332,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407,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02%;反对332,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