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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8

项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王竞达、曹跃云、孙蓟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竞达、曹跃云、孙蓟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非独立董事工作的要求,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竞达女士、曹跃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竞达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蓟沙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会影响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竞达、曹跃云、孙蓟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薪资水平、市场薪资行情,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关联董事已回避对本事项的表决。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三、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建军 张子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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