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经营的场地需求,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租赁部分房屋,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已经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姓名:王进军
2、身份证号码:511113197010******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王进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王进军房屋的使用权,该房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2603、2604,共计面积231.88平方米。
上述房屋不存在其他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设计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王进军
乙方(承租方):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拟签订合同主要内容如下:甲方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2603、2604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出租面积共计231.88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230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3,332.4元。乙方应于每月二十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甲方在2月15日前租赁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2月15日前交首期租金53,332.4元给甲方。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106,664.8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场所需求,交易价格是参照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不含此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行为合理,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我们同意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项目 | 交易类型 | 计算指标分子 | 金额 (万元) | 计算指标分母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是否需披露 | 是否需股东大会审议 |
该次交易 | 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 | 交易金额 |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
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 64.00? | 74,287.19 | 0.09 | 是 | 否 | |||
为关联人的关联担保 | ||||||||
累积计算(十二个月内) | 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型关联交易 | 累积发生额 | 64.00 | 74,287.19 | 0.09 | 是 | 否 | |
与不同关联人的同一标的相关的交易 | ||||||||
委托理财 | ||||||||
提供财务资助 |